王小莉委员:
您在区政协七届五次会议期间所提的《关于推进工资集体协商,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的提案》收悉。经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是深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2000年11月8日《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颁布施行以来,我区对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做了很多尝试,如在部分企业签订集体合同、发挥非公企业工会作用等来推动工资协商,但收效甚微。其主要原因在于瓯海企业绝大多数系个私企业,劳动者报酬的积极权牢牢掌握在资方手中。近四五年来,我区加大对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推行力度,用工环境有所改善,职工工资增长明显。主要有四方面推动:一是“民工荒”现象,促使企业积极与员工协商提高工资;二是劳动者情绪化维权(拦路、集体停工等),逼迫处于强势的资方让利于员工;三是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使得处于弱势的劳方有了依法维护自身权益的依据;四是国家每年推行的最低工资标准,从法制上保障了员工劳动报酬的不断增多。
对于您所提的几点建议,我们作为劳动行政部门,将努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积极汇报,有序推进。下一步我们将会同区总工会,就我区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开展情况向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进行专题汇报,争取区委、区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支持。如纳入区政府年度工作考绩,将工资集体协商作为企业评先评优的必备条件等,使得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有序推进。
二、强化宣传,营造气氛。今年我们要在宣传形式上有所创新,如召开行业协会会长、秘书长会议,就工资集体协商进行宣传,探讨鞋类、服装等行业骨干企业先予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尝试;召开企业家座谈会,就企业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利弊进行专题分析。让企业家较好地了解工资集体协商的实质内容,使更多的企业家有了积极参与工资集体协商的共识,并形成良好的气氛,改变他们由过去的被动协商为积极实施行为,进而推动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开展。
三、严格执法,力促推广。今年,我们将联合区总工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工资集体协商,工资集体协商合同专项检查。对有一定规模但还没有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我们将一方面通过教育、引导企业主做好工作;另一方面通过严格执法,查处企业不规范用工行为(如超工时加班,不签劳动合同)来督促企业积极落实这项工作,使我区企业的工资集体协商全面推广,促进劳动关系和谐发展。
最后,感谢您对劳动管理工作的支持。
办理单位联系人:姜林海,联系电话:88529810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动局
二〇一一年六月十四日
主题词:文秘工作 政协提案 答复 函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府办。
温州市瓯海区人事劳 动局办公室 2011年6月14日印发
推荐站内搜索:新疆人事考试网、二建考试试题湖北省教师资格证报名入口、最有趣的一件事作文感伤日志、榜样2观后感、自学考试报名时间、文员实习周记、爱国演讲稿、3分钟演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