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局关于我市城镇化的调研报告
一、 关于人口老龄化和养老保障问题
(一)我市人口老龄化现状
截止到2011年底,我市总人口61.84万人,其中城镇
常驻人口25.82万人,城镇化率56%,另有流动人口1.94万人,农村人口34.08万人。梅河口市人口年龄结构:14岁以下人口7.15万人,占11.6%;15-64岁人口48.98万人,占79.2%;65岁以上的5.72万人,占9.2%。(以上数据摘录自《梅河口市2012年年鉴》)
(二)人口老龄化引发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市65岁以上的老年人5.72万人,占9.2%。国际上通常把60岁以上的人口所占总人口比例达到10%,或者65岁以上人口所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7%,作为国家或地区进入老龄化社会的标准。根据民政部于2010年6月10日发布《2009年民政事业发展统计报告》,65岁以上老人80%在农村,数据显示我市农村已经进入老龄化阶段,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因此,我市城区老龄化及养老保障问题压力不大。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的主要影响:一是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加重。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老年人口在总人口中的比重上升,被抚养人数的增加,将直接导致抚养系数的提高和劳动年龄人口的负担加重。二是人口老龄化带来的医疗服务需求增长。大多数60-70岁的老年人尚有生活自理能力,而80岁以上的高龄老人需要照料,他们带病生存甚至卧床不起的概率高,将导致整个社会医疗服务及护理需求迅速增加, 使医疗保障制度费用支付压力日益增大
(三)应对人口老龄化养老医疗服务的对策
人口的快速老龄化和高龄化必将引发带来的老年人照顾和护理需求,未来不可能仅依赖传统的由家庭子女照料老人的方式,针对未来的养老模式,卫生将构建和完善相应的医疗和护理服务。一是居家养老模式。在城市,依托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全面、系统、规范的社区医疗卫生服务。居民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社区设立社区卫生服务站,1~3万人口或以上的社区建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社区为范围,以家庭为单位,以个人健康为中心提供连续的老年人预防、保健、护理、医疗、康复和健康教育等居家医疗、保健服务,推广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建立家庭医生负责制,降低住院率,减轻社会和家庭的经济负担。二是集中养老模式。对有条件设置的指导其配置医务室。对条件不够无法设置的纳入社区医疗服务网络,并制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养老机构提供医疗服务的的内容和形式,规范医疗行为,将其对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老年人的满意度纳入考核范围。三是专业机构养老模式。在专业养老机构内配置医护人员,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予以一定的补贴,鼓励医护人员到养老机构中工作。充分利用我市现有的医疗资源,积极探索一级医院转型为专业养老机构,加入养老服务事业中。
二、 关于医疗卫生和保障问题
(一)我市医疗卫生基本情况
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共有各级各类医疗机构488家。其中综合医院7家,专科医院6家,结核病防治所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家,乡镇卫生院19家,乡镇卫生院分院6家,门诊部12家,诊所175家,村卫生室258家;全市医疗机构中三级综合医院1家,二级综合医院4家,一级综合医院2家,二级中医院1家,二级专科医院 1家,一级妇幼保健院1家;全市医疗机构床位数2,589张,其中综合医院1,491张,社区卫生服务中心70张,中医院85张,妇幼保健院226张,专科医院207张,结核病防治所4张,乡镇卫生院348张,每千人口拥有病床数为4.17张;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有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共3,462人,副高以上职称257人,占专业技术人员8.2%,每千人口拥有执业医师2.61人,每千人口拥有注册护士2.42人;全市医院有CT(数码计算机X射线断层扫描技术)7台、MRI(磁共振)1台、DSA(数字减影血管造影X线机)1台、LA(医用数码直线加速器)1台;2012年全市医疗机构年门诊250.98万人次(医院门诊86.47万人次),实际开放总床位76.35万张,实际占用总床日数56.59万张,病床使用率74.12%(医院病床使用率90.36%,综合性医院为94.21%),出院者平均住院日9.5天。
(二)我市新农合基本情况
2012年全市新农合参合农民人数为330,811人,筹资标准人均290元,共筹集基金9,593.5万元,全市受益农民261,323人次,受益率为78.99%,为参合农民报销医药费用11688.51万元,全市政策范围内的补偿比达到了76.07%,比上年增加了5.27%。全年达到万元以上补偿1,543人,最高支付限额达到8万元,是上年我市农民人均年收入的10倍以上;2013年全市参合农民332,806人,每人筹资标准350元,总基金11,648.2万元。扩大保障范围,在23种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水平基础上,扩大到40个病种纳入重大疾病保障范围,有20种提高了补偿比例,增加了10个百分点。建立新农合大病补充保险。从新农合基金中每人提取50元用于为参合农民购买大病商业保险,新农合补偿后个人自付总额超过5000元的,由商业保险报销50%,并分段递增,最高可报销80%,额度不封顶。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卫生资源总量不足,综合及专科医疗资源紧张。无论从目前还是从未来人口及城市规划发展趋势看,梅河口市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医疗资源比较紧张,不能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从医疗机构床位使用率看,乡卫生院尽管床位不多,但平均使用率仅30%左右,多数乡卫生院床位使用率在30%以下,而市及主要综合医院床位使用率接近甚至超过100%,床位紧张现象严重。梅河口市65岁以上的5.72万人,占9.2%,步入老龄化城市,这预示着未来对心脑血管、呼吸、消化、神经及老年病等专科需求越来越大,这些专科的疾病现已排在梅河口医疗系统门诊就诊疾病排序的前列,而目前梅河口市内综合、专科医院脑神经和心血管等专科与满足需求尚有差距。二是卫生专业人才相对短缺,人才梯队建设不完善。二级以上医疗机构缺少副高级以上职称学科带头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缺少全科医师、中医和中西医结合等专业人才,导致医疗技术水平发展不均衡。三是各医疗机构综合实力差距较大,无法在城乡提供统一标准的高质量便民服务。四是卫生信息化建设非常滞后,严重影响现代化、数字化卫生机构的发展。五是医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不完善,医务工作者的积极性有待进一步发挥,公立医院改革任重道远。六是新农合保障制度、筹资水平有限,补偿方案设计不科学,加之新农合患者就医流向和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导致新农合透支风险加大。
(四)对策和措施
1. 健全和完善我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增设社区医疗卫生机构。新增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家,在光明街道、福民街道各增设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新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12家,每个社区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建筑面积需达到150平方米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所在的社区不设服务站。鼓励、支持社会承办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政府购买公共卫生服务。建议我市借鉴其他市县的先进经验,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做为1万人以上规模小区的配套设施,必须由开发商无偿提供。二是增设5家专科医院。专科医院的设置以弥补我市公立医疗机构薄弱专科为原则。计划新增设传染病、康复、老年病等专科医院5家,其中传染病医院1家,由政府举办,床位50张;新增设的专科医院需达到二级以上规模,与同类别医院之间距离(可行)不得小于1000米。三是调整医疗机构布局。按照我市中等城市的发展规划,增设急救中心1家,由政府举办。将市中医院调整到光明街道向阳社区,进行异地新建,填补我市医疗空白点。四是引进社会资本。鼓励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发展我市医疗事业。
2. 提升我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一是增强我市各医疗机构发展实力。巩固提升市中心医院的三级甲等医院水平,实现市友谊医院、妇幼保健院和中医院晋升为二级甲等医院的发展目标。推动 “名医、名科、名院” 创建活动,做大做强特色医疗,打造区域卫生品牌,实现医疗机构提档晋级,增强医疗卫生服务综合实力,努力将我市打造成为技术先进、特色鲜明、功能完善、服务一流的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二是增加医务人员数量及床位数。按照我市实际床位使用情况,以及医疗卫生发展的需要,以每千人口床位数4.3张标准,到2015年全市按照69万人口计算,新增床位数722张,全市总床位数达到2,967张,基本符合规划发展的需要。到2015年,全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医师数达到2.37人,全市新增医师257人,全市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达到1,725人,其中全科医师90人,中医师207人。到2015年,我市平均每千人口拥有护士数达到3.26人,全市新增护士872人,全市注册护士总数达到2,249人。
3. 强化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引进、培养人才,建立一支结构合理,业务水平较高的医疗技术人才队伍。强化人才梯队建设,建立人才分层次培养机制,选派业务骨干到上级医院进修,选拔适宜人才进行岗位培训。
4. 推进信息化建设。建立区域卫生信息平台,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将基本药物配送、居民健康管理、基本医疗服务等服务功能涵盖其中,有效实现卫生信息资源的互通共享。
5. 积极推进付费方式改革。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实行总额预付和单病种付费,规范诊疗行为,有效降低医疗费用。将新农合定点延伸到村卫生室,在村卫生室推广使用基本药物,扩大医改受益人群;对低收入困难群体和弱势群体实施商业保险制度,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让群众看得起病。
三、 关于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问题
(一)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基本情况
1. 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情况。我市已建立健全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妇幼保健、应急救治、采供血、卫生监督、精神卫生等专业公共卫生服务网络,并完善了城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提高了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在我市初步形成了网络健全、功能完善、责任落实、保障有力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
2. 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情况。2012年全市共建立居民数码健康档案474,181份,建档率为76.68%(全省62.50%);启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培养158名健康生活方式指导员,开展健康教育讲座273次,发放健康教育资料20万份;强化妇女、儿童和老年人保健服务,系统管理孕产妇4,579人,连续两年未发生孕产妇死亡;管理0-6岁儿童33,062人,新生儿筛查率达98%,婴婴儿死亡率下降到6.8‰;对辖区60岁以上老年人进行健康管理,规范管理高血压患者36,055人,糖尿病患者9,804人,重性精神病患者1,639人;强化农村妇女乳腺癌、宫颈癌筛查,共筛查7,551人,发现乳腺癌2例、宫颈癌8例;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补助3,359人,发放救助资金100.7万元,补助率达到100%。全年无甲类传染病报告,乙类传染病发病率明显下降,其中:手足口病149例,较去年同期下降62.34%,流行性出血热、艾滋病等传染病得到有效控制,新发涂阳肺结核222人,治愈204人,传染病网络直报覆盖率达100%。
(二)我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公共卫生和基层医疗机构资源配置也不尽合理,投入也不足,城区5个街道只有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远不能满足未来城市发展的需要及国家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要求,城区的社区卫生服务站数量也严重不足,从居民现实需求及城市规划发展角度看,都需要强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二是公共卫生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队伍素质、应急能力、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补偿水平不高,要实现均等化还有很多困难。疾控人员队伍处于整体年龄偏高、学历较低、20-29岁年龄段年青人力断档的状态。三是公共卫生工作中还存在薄弱环节,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存在不小的差距,广大群众的卫生知识仍然贫乏。
(三)对策和措施
1. 进一步完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以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市妇幼保健院等为主体,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枢纽、以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为基础、以健康管理为中心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一是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建设。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能力建设,提高对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预警能力、检验检测技术保障能力和对基层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技术指导能力。二是强化市妇幼保健院的建设。重点发展妇幼保健品牌,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妇女儿童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全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对基层妇幼保健工作的指导和培训,完善妇幼保健网络,建立和完善妇幼保健工作管理制度和规范。三是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建设。自2009年新医改实施以来,我市已经完成3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0家乡镇卫生院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卫生局继续实施新一轮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资1,996万元改扩建6家乡镇卫生院,改扩建业务用房面积9,720㎡,新增床位105张,通过加快硬件建设,持续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2. 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一是明确政府举办公共卫生的职责,逐步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二是强化培训,不断提高公共卫生服务能力,扩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面,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服务的目标;三是落实工作责任制,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建立以工作数量、工作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三方面为主要评价指标的考核体系,提高公共卫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四是强化宣传动员,提高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与率,保证公共卫生项目顺利实施。
3. 认真落实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做好重大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切实强化对艾滋病、结核病、乙型肝炎、丙型肝炎等重点传染病的防控。做好计划免疫工作,严格执行国家免疫规划政策,继续做好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常规免疫。做好慢病管理工作,强化对慢性病高危人群的筛查和社区规范化管理,提高高血压、糖尿病患者的规范化管理率。大力开展健康教育,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网络,利用各种媒体强化健康、医药卫生知识传播,形成全民参与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气氛,努力提高广大群众健康意识和保健能力。#####
4.强化公共卫生人员队伍建设。配备公共卫生人员,充实全市各级各类公共卫生人员队伍,疾病预防控制、妇幼保健、卫生监督人员应具备与业务岗位相应的专业学历,数量根据区域人群业务工作所需确定,人员配置逐步到位。依法实施准入,改善人员结构,形成专业分布合理、人才梯队健全、年龄结构优化的公共卫生人才队伍。
梅河口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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