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站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基层人大代表反映:机关借调现象应予以规范》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上级机关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之风有愈演愈烈之势,为此,六安市人大代表、裕安区顺河镇人大主席杨克俊反映:上级部门从基层乡镇借调工作人员有诸多弊端,至少有以下三个方面的不利影响,具体表现如下:
一、造成基层“失血”,影响工作开展。上级机关、部门往往象征性的发一个函、走个程序、打个招呼,人说借就借走了,乡镇不敢或不好意思拒绝,哑巴吃黄连有苦难言。而被借走的人员往往是乡镇各个部门的业务骨干,这些业务基本上是“一个萝卜一个坑”的,因此造成乡镇工作极为被动。为了弥补空缺,不得不安排一个人干几个人的活。由于业务人员工作长期超负荷运转,客观上造成乡镇留不住人,年轻人一心想着考走“脱离苦海”;另一方面也造成乡镇业务与人事关系错配,容易引起单位内部工作不协调、人员不团结。
二、两头处于边缘,影响个人发展。借调人员由于离开了原单位,评优评先、提拔重用等自然与他们无缘了。而借入单位也因为其人事权在原单位,“好事”当然也不会考虑他们。由此造成他们在原单位和借入单位都成了“边缘人物”,除了当老黄牛,啥都得不到,严重影响了个人发展。
对于大多数“非关系户”而言,要想留在上级单位,希望是很渺茫的,最后大都折腾一年半载甚至三年五年后,结果是借而不调,从哪儿来回哪儿去。更有甚者,一些乡镇的中层干部被借调数年后回来,不仅丢了帽子,而且没了岗位,成了“多余的人”和“借调”这种不负责任行为的牺牲品。
三、助长官僚主义,影响机关作风。被借调人员由于在借入单位“低人一等”,脏活累活苦活都是他们的。“借调”作为一种特殊的机关工作人员流动方式,原本是为了解决单位人手不足或专业人才缺乏问题,但是呢由于借调单位在实际操作中的随意现象,“不借白不借,借了也白借”,直接催生上级借调机关的“官本位”思想与官僚主义作风:本来自己就能干的事,给借调人员干,自己当“甩手老板”;本来可以放权的事,由于有了借调人员人手“充足”了,仍然抓着不放,致使机关职能转变不到位。
鉴于以上诸多不利影响,借调现象亟待予以规范。为此,杨克俊代表建议:
(一)借人单位若人手长期不够,完全可以增加编制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而如果是阶段性人手不够,可以采取向社会组织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来解决,没有必要进行人员借调。
(二)政府机关、上级单位在人员编制和职能划分方面需要进一步细化 和优化。对于非必要而长期占用基层借调人员的,编制部门应予以清查。此外,与其频繁借调基层人员,不如考虑建立完善对口单位上下级人员之间的定期进修、学习的双向交流机制。
(三)完善制度建设,加大制度的执行力来纠正上级借调机关的官僚主义作风,同时注重培育与发展社会组织,科学合理地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向基层放权,多渠道解决上级行政事务过多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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