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水政监察办公室年个人工作总结
水政监察办公室年个人工作总结
2014年,在领导的关心下,在同事们的帮助下,我个人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履行职责,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始终保持良好的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现将一年来的思想动态和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勤于学习,提高自身素质。
学习是与时俱进、搞好工作的基矗作为一名干部,其素质怎样,关键是要看其政治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以及新知识的掌握和运用程度。在工作中,我能坚持政治学习,凡单位统一组织的政治学习,我都积极参加并发表个人意见,自己还在业余时间组织了一些政治资料进行学习,坚持每月写一篇结合实际较紧的学习心得。在强化政治学习的同时,我还认真学习业务知识,不断从书本和杂志中获取新的会计知识,使自己的会计业务水平更加娴熟。
二、勤于工作,履行职责。
一年来,我能服从领导安排,围绕自己分管的各项工作,认真履行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能依照财务会计准则、制度,按时按要求按规范搞好财务核算,做到了帐表、帐帐、帐证、帐实相符;协助做好非防洪工程审批收费工作,认真拟定收费协议,全年协议收费13万元;负责办公室机关日常事务,包括值班安排、来客接待、文字材料把关,确保了水政办公室的整体形象;严格把关水利部执法证、省人民政府执法证的办证工作,没有出现一处纰漏;协助抓好水法宣传,参与了几起水事违法案件的处理工作,确保了堤防安全。
三、勤于节俭,保持廉洁。
我能按照一个共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约束自己的言行,进行自我教育,自我提高;能严格依照《湖北省汉江河道管理局干部廉洁自律十不准》要求自己,不中饱私囊,不以权谋私,不强要索取,保持了一个共产党员的良好形象。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虽然做了一些工作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思想上有一定的依赖性,工作上有一定的畏难性等。今后不管在啥岗位,我相信有领导的关心、同事们的帮助,我会不断强化学习,不断克服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增强自己的工作能力。
述职至此,谢谢大家!
第二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按照2014年水政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在上级水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水政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全年水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滩地管理和水政执法,查处水事案件上也有新突破,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局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为使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小组,并将各自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从领导、组织、人员三方面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健全各项制度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主管领导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二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很好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三、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一)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3月22日,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当天悬挂横幅三副、张贴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一台,接受群众咨询达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治黄60余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真切感受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黄河水利事业,对于改善黄河流域民生,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意义。
(二)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出动宣传车辆一台、横幅1条。12月4日,主管水政的副局长、水政科长及水政人员冒着严寒,将法制宣传标语张贴于县城、沿黄各乡、镇、村的主要街道,在张贴标语的同时对围观群众进行普法教育,散发水法规宣传册500份。对滩区人民重点宣传破坏防洪工程的危害性以及违反的后果。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三)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四、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一)上年遗留案件:县交通局擅自在310国道北20米处,我局河道管护范围内修建监测站和生活区,发现此活动后,我局水政人员及时介入调查取证,责令其立即停工,补办相关手续,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
(二)上年遗留案件:工程19#坝处排水渠连续数周有不明水流排入河道,接此报告后,县局领导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水政人员沿水流逆向徒步巡查。巡查发现该水流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在施工中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河道排放的施工用水。水政人员多次携带照摄录像设备对其水流排放过程自源头至入河口进行了全程取证,并现场要求立即制止排水,办理相关手续。
(三)3月6日,水政监察人员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在巡查过程中采取巡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乱耕乱种的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和宣传对象,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各种违法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时发现凹里村民在铁桥下乱垦乱占滩地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去年遗留案件: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由我局负责实施,在实施时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满足公路排水及防洪要求。该排水工程于xx年年8月22日通过验收,施工费用由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承担,并负责我局工程范围内的k3+380、k5+650两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接受水利管理部门监督。但是呢费用问题一直迟迟未落实。
(五)上年遗留案件:3-7月份我局积极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由于时间较长及多种历史原因,多年来困扰工程防汛路通行的通讯电杆,特别是工程7-8#坝段通讯杆栽在防汛路中央,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及工程面貌。
(六)2014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案件处理结果(一)对县交通局违法修建超限站违法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并下达了《责任改正通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立案查处后,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的的支持和指导,县局水政人员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2014年新年伊始,终于取得了新的突破超限站同意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此案终结。
(二)对中铁一局违法排水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听证书和处罚决定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虽然对方勉强承认未经许可擅自排水的违法行为,但不愿意接受处罚。2014年1月14日,我局水政人员冒着风雪再次与中铁一局协商。最终,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我局的处理意见,此案终结。
(三)对违法乱占滩地的凹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愿意接受我局管理,5月8日和我局签订滩地管护协议。
(四)对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渠工程,2014年我局水政人员对此与其协商,2014年9月排水渠质保金费用已全部付清。
(五)对长途电信线务局非法架设通讯电杆案件,经过水政人员多次与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 2014年7月15日,长途电信线务局派人移走架设在工程7-8#坝上的2根通讯电杆和影响排水渠修建的1根电杆。保证了道路的畅通,改变了工程面貌。
(六)对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案件,对方已停止违法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二)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三)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我局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我局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在涉及水法以外的法律时不能提供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后要认真学习民法、经济法、物权法等知识,在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时确保游刃有余。
(五)不了解其他单位在水政水资源方面的做法,不能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要尽量走出去,观摩学习其他单位特别是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水政水资源工作的开展。
七、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一)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
(二)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三)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四)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五)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八、2014年水政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成立执法小组,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工程安全。
(二)、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积极利用“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利用“五五普法”时机宣传法制知识。
一年来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
第三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按照2014年水政工作目标任务书要求,在上级水政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在局领导的带领下,经过全体水政人员的共同努力,较好完成全年水政工作的目标任务,在滩地管理和水政执法,查处水事案件上也有新突破,现将一年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强化执法工作的组织领导
根据要求,我局明确了由一名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为使水行政执法工作落到实处,我局成立了专门的执法小组,并将各自任务进行了明确的分工,从领导、组织、人员三方面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
二、健全各项制度
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并将制度装订上墙。水政主管领导每月带队巡查不少二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不少于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登记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很好维护河道持续,保障工程安全。
三、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一)水政工作人员在第十六届“世界水日”和二十一届“中国水周”进行了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3月22日,水政人员在县广场设立水法宣传站,围绕“涉水卫生”和“发展水利、改善民生”为主题,进行水法宣传。当天悬挂横幅三副、张贴标语50张,发放宣传材料5000余份、出动宣传车一台,接受群众咨询达100余人次。通过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了解到人民治黄60余年取得的伟大成就,真切感受到在新的历史时期,发展黄河水利事业,对于改善黄河流域民生,建设小康社会的巨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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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为进一步使干部职工熟练掌握《水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局利用周一、周三学习时间,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了水法、防洪法的相关知识,对重点进行讲解。制作了法制知识的板报,张贴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十七大精神心得体会。
四、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二)上年遗留案件:工程19#坝处排水渠连续数周有不明水流排入河道,接此报告后,县局领导对此情况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水政人员沿水流逆向徒步巡查。巡查发现该水流系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经理部的在施工中未经河道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向河道排放的施工用水。水政人员多次携带照摄录像设备对其水流排放过程自源头至入河口进行了全程取证,并现场要求立即制止排水,办理相关手续。
(三)3月6日,水政监察人员在坚持经常巡查、定期巡查和不定期巡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河道巡查力度。在巡查过程中采取巡查与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把乱耕乱种的区域作为重点巡查和宣传对象,以增强沿河群众的法制意识,提高遵守水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把各种违法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巡查时发现凹里村民在铁桥下乱垦乱占滩地行为,我局水政人员及时制止,责令其办理相关手续。
(四)对去年遗留案件:高速公路k3+380处水毁排水工程的设计、施工由我局负责实施,在实施时要确保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设计标准及满足公路排水及防洪要求。该排水工程于xx年年8月22日通过验收,施工费用由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承担,并负责我局工程范围内的k3+380、k5+650两处排水设施的维修、养护,并接受水利管理部门监督。但是呢费用问题一直迟迟未落实。
(五)上年遗留案件:3-7月份我局积极长途电信线务局的协商,由于时间较长及多种历史原因,多年来困扰工程防汛路通行的通讯电杆,特别是工程7-8#坝段通讯杆栽在防汛路中央,严重影响车辆通行及工程面貌。
(六)2014年8月17日下午,水政人员在防汛、工程巡查中,发现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时,立即进行了阻止,责令其立即停工,办理相关手续。
五、案件处理结果(一)对县交通局违法修建超限站违法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并下达了《责任改正通知书》、《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听证告知书》。案件立案查处后,局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给予了大力的的支持和指导,县局水政人员作了大量细致的工作,2014年新年伊始,终于取得了新的突破超限站同意接受我局的监督与管理,此案终结。
(二)对中铁一局违法排水案件,我局水政人员及时进行了阻止,送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处罚告知书、处罚听证书和处罚决定书。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虽然对方勉强承认未经许可擅自排水的违法行为,但不愿意接受处罚。2014年1月14日,我局水政人员冒着风雪再次与中铁一局协商。最终,对方表示愿意接受我局的处理意见,此案终结。
(三)对违法乱占滩地的凹里村民进行法制宣传教育,最终愿意接受我局管理,5月8日和我局签订滩地管护协议。
(六)对山西运风高速公路集团未经河道主管部门许可,擅自在大桥南端栽设电杆,架设录像监控设备案件,对方已停止违法行为。
六、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水政队伍的物质基础薄弱。基层水政队伍缺乏充足稳定的经费来源,队伍执法装备性能差且长期得不到更新,这很难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活动开展的需要。水事案件主要发生在基层,主要由基层单位处理,但基层执法队伍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通讯、侦查装备。物质基础的薄弱极大的制约了水政队伍的发展,不利于水事案件的查处。
(二)水政制服的不统一,导致在执法过程中着装各式各样,缺乏正规性,导致执法威信的下降。
(三)水政队伍缺乏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水政队伍缺乏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联系机制,信息资源缺乏共享。在我局利益与地方利益发生冲突时,难以及时有效的执法,难以保证我局的合法利益。
(四)法律基础知识不扎实,在涉及水法以外的法律时不能提供较为可行的实施方案。以后要认真学习民法、经济法、物权法等知识,在处理涉及法律方面的事项时确保游刃有余。
(五)不了解其他单位在水政水资源方面的做法,不能借鉴他们的先进经验。要尽量走出去,观摩学习其他单位特别是先进单位的经验和做法,推动我局水政水资源工作的开展。
七、对发现问题的建议
(一)上级领导部门要高度重视水政经费问题,探求水政队伍稳定的经费来源。建议在水行政事业收费中提取水政队伍活动专项经费,专门用于水政队伍办案、执法、改进技术装备,真正实现水政队伍的正规化。
(二)购买发放统一的执法制服。可以采取类似检察院、法院的西服佩戴水政监察徽章。
(三)建立外部联系机制。水政监察部门应该与地方政府、公检法、相关兄弟部门建立必要的联系机制,做好信息通报和信息沟通制度,建立有效的联谊机制,为水行政执法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
(四)改革创新水法的宣传形式。水法宣传是最有效的预防违法行为的方式。只有使水法观念深入人心才能有效的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才能增强沿岸群众同水事违法行为作斗争的勇气,才能更好的保障河务部门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水法宣传形式不仅要采取原来的撒传单、广播等形式,更要创造性的利用网络等形式进行宣传。另一方面,抽象的法律概念不容易引起沿岸百姓的共鸣,宣传应注重以案讲法,将抽象的法律概念具体化,使沿岸百姓认识到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使其认识到违法的严重后果,使法对其产生威慑性,使其因畏惧违法的不利后果而不敢轻触法律。
(五)建立激励机制。随着社会的发展,激励机制已经成为行政管理理论和实践的核心问题之一,在行政管理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尤其对水政队伍来说,由于工作人员作出的义务性行为和承担的义务性工作较多,激励就更具有作用。激励是广罗人才、稳定队伍的需要,是激发水政工作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需要,是推进水政工作创新发展进步的需要。
八、2014年水政工作打算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各项制度
明确分管局长主管水政工作,成立执法小组,保证了水行政执法工作有序、顺利地进行。认真执行《水政监察规范化建设》和《河道管理巡查制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赋予的权力依法对辖区水事违法行为进行查处,保障工程安全。
(二)、大力开展水法宣传
积极利用“世界水日”和 “中国水周”及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工作。利用“五五普法”时机宣传法制知识。
一年来我局的水政工作,在各级领导的亲切关怀和指导下,在有关管理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领导的希望和要求还有一定差距,我局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积极寻找差距和不足,认真学习有关文件精神,团结拼搏,开拓创新,再接再厉,使我
第四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新乡黄河河务局: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河南局、新乡局水政工作要求和局2014年年度目标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工作,2014年的水政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自查验收结束,现将今年的水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工作实绩:(一)、水利立法与水行政管理工
作调研1、为及时清理涉及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杨根有为组长,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李永安为副组长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清理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目前实施的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水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小组注重检查许可项目的设定机关、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事后监督等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并填写“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统计表”将清理结果上报新乡局水政水资源科。2、我局水政监察人员注重对现有水法的掌握,注重对现有水法存在问题的思考,注重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反映基层的需要,以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修订《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时,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指导下,会同局工务科、防汛办公室、工程养护处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延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的时限;沿黄县、乡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义务参加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等10条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3、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努力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王广利、张月清调研总结出了《改进黄河水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文章中作者系统地提出了现有水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欠缺、水政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物质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要由相关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行政立法、建立水政工作人员学习机制、强化水政部门的物质基础建设等解决问题的途径。此调研文章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水政在线上发表。此外长垣局水政工作人员还先后发表了《论怎样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论怎样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等7篇调研文章。(二)、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1、为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根有,副大队长李永安、王广利、王学民。监察员:王万学、崔军民、尚华岚、吴建华、滑庆。2、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是一支由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组成的高素质水政队伍,本科生1人,大专6人,中专2人,共计9人。为保障水政机构的高效运转,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由杨根有副局长、李永安科长统筹全局,王广利、吴建华负责水政工作,王学民、尚华岚负责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其他人根据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3、为保证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我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积极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强化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河南局、新乡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保障每一个人一年有12天的学习时间。特别是今年新乡局在长垣局举办了由长垣局、封丘局、原阳局的水政水资源相关人员参加的为期10天的水事案例模拟听证会。通过模拟案例听证会,一方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强化了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4、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执法办案制度》、《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水政监察装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十项规章制度,用来规范和指导各项水政工作的顺利开展。5、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大力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长垣局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仪表整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6、我局为保障水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黄委没有配置办案器材的情况下,自己购买了照相机、摄像机等必备的办案器材。经过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的不断努力,局水政监察人员在其所属范围内充分发挥了水法规的宣传员,水事违法活动的信息员,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员和所辖范围内水事活动的巡查员作用。(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由王广利副科长负责河道内建设项目申请的审查工作。目前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受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3项:张恼35kv输电路线工程、长垣县城区引黄供水工程、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濮开高速公路新乡段。在审查期间,水政监察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按照管
第五篇:2014年水政工作总结
新乡黄河河务局:
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有关职能部门的密切配合下,长垣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河南局、新乡局水政工作要求和局2014年年度目标任务,在局领导的带领下,通过水政人员的辛勤工作,2014年的水政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已自查验收结束,现将今年的水政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实绩:
(一)、水利立法与水行政管理工作调研
1、为及时清理涉及水行政处罚、水行政许可等内容的规范性文件,我局成立了以主管局长杨根有为组长,水政水资源科科长李永安为副组长的行政许可项目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负责。清理小组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对目前实施的违反行政许可法规定的水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在清理过程中,清理小组注重检查许可项目的设定机关、实施主体、实施程序、事后监督等内容是否符合行政许可法的相关规定,并填写“行政许可项目清理统计表”将清理结果上报新乡局水政水资源科。
2、我局水政监察人员注重对现有水法的掌握,注重对现有水法存在问题的思考,注重对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稿提出自己的建议以反映基层的需要,以保障基层工作的顺利开展。在修订《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时,水政水资源科高度重视,在主管局领导的带领指导下,会同局工务科、防汛办公室、工程养护处研究讨论,听取各方面的意见,提出了延长行政相对人提出复议的时限;沿黄县、乡的地方政府负责组织、动员人民群众,义务参加工程管理和抗洪抢险等10条建议供立法机关参考。
3、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善于学习,善于总结,善于发现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积极努力的寻求解决问题的途径。王广利、张月清调研总结出了《改进黄河水行政执法的几点建议》。文章中作者系统地提出了现有水政工作中存在的法律依据欠缺、水政工作人员素质普遍较低、物质基础薄弱等问题,并提出要由相关上级部门进一步完善水行政立法、建立水政工作人员学习机制、强化水政部门的物质基础建设等解决问题的途径。此调研文章产生了极大影响,先后在中国水利报、水利部水政在线上发表。此外长垣局水政工作人员还先后发表了《论怎样防范黄河水事违法案件》、《论怎样强化水政监察队伍建设》等7篇调研文章。
(二)、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
1、为强化水行政管理职能,我局按照要求成立了长垣黄河河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大队长杨根有,副大队长李永安、王广利、王学民。监察员:王万学、崔军民、尚华岚、吴建华、滑庆。
2、我局水政监察大队是一支由本科生、专科生、中专生组成的高素质水政队伍,本科生1人,大专6人,中专2人,共计9人。为保障水政机构的高效运转,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明确分工,各司其职。由杨根有副局长、李永安科长统筹全局,王广利、吴建华负责水政工作,王学民、尚华岚负责水资源管理与调度工作。其他人根据领导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
3、为保证高素质的水政监察队伍,我局坚持岗前培训制度,经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资格后方可上岗。按照“内强素质、外树形象”的要求,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积极组织水政监察人员强化学习,提高水政监察人员的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工作人员积极参加河南局、新乡局组织的各类学习活动,保障每一个人一年有12天的学习时间。特别是今年新乡局在长垣局举办了由长垣局、封丘局、原阳局的水政水资源相关人员参加的为期10天的水事案例模拟听证会。通过模拟案例听证会,一方面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另一方面强化了与兄弟单位的联系和交流,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结合局实际情况,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制定了《水政监察人员岗位责任制》、《水政监察人员学习培训制度》、《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水政监察人员考核奖惩办法》、《执法办案制度》、《大案要案请示、报告和备案制度》、《水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制度》、《水行政执法统计工作制度》、《水行政执法文书档案管理办法》、《水政监察装备配置及使用管理办法》十项规章制度,用来规范和指导各项水政工作的顺利开展。
5、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大力强化精神文明建设,制定了长垣局水政监察人员行为规范,提高水政工作人员的职业道德素质,保证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仪表整洁,亮证执法,文明执法。
6、我局为保障水政工作的正常开展,在黄委没有配置办案器材的情况下,自己购买了照相机、摄像机等必备的办案器材。
经过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的不断努力,局水政监察人员在其所属范围内充分发挥了水法规的宣传员,水事违法活动的信息员,查处水事违法案件的调查员和所辖范围内水事活动的巡查员作用。
(三)、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由王广利副科长负责河道内建设项目申请的审查工作。目前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受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3项:张恼35kv输电路线工程、长垣县城区引黄供水工程、阿荣旗至深圳国家重点公路濮开高速公路新乡段。在审查期间,水政监察人员严格依法办事,坚持原则,按照管理权限,及时提出初审意见,对手续不完备或设计技术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及时向申请单位提出意见。施工许可证办好以后,及时将许可证和相关材料送达申请单位并向其负责人告知施工以后的注意事项,提前预防危害河道安全、影响防洪安全等事件的发生,做好事前监督预防工作。施工开始后,水政人员定期、不定期的对工程建设进行检查,发现不按照审查同意书和施工许可证组织施工的,要求建设单位立即进行整改。
根据黄委会的要求,将我局管辖范围内沿黄工程资料统计上报。我局上报了长东黄河上行特大桥、长东黄河下行特大桥的设计资料、图纸和照片。为保障上报资料的完整性,我局水政水资源科科长亲上郑州铁路局
、黄委档案馆获取大桥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2、为规范管理,我局成立了河道工程建设项目领导协调小组,由主管局长担任组长,并将负责人的联系电话告知建设单位,以便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阿深高速公路跨越太行堤的辅道工程,是公路与堤防交接技术性较高的关键工程,我局领导和水政监察人员高度重视这一工程的技术问题,多次与新乡黄河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协商。后在省市局领导的大力支持下,最终使高速公路跨越太行堤辅道部分重新进行单例设计(430万元)交给我局施工。达到为建设单位服务同时也保障自身利益不受侵犯的目的,使双方实现双赢。
3、我们的依法办事、我们的服务、我们的高效率赢得了建设单位的尊重。在施工检查期间,建设单位与我们的水政人员密切配合,服从监管,保障了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水政工作人员仍将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效率意识,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的监管工作。
(四)、水法规宣传和普法教育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根据局实际情况,制定了《2014年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该计划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为指导,围绕维持黄河健康生命的终极目标,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制实践相结合,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局干部职工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水政监察人员积极参与局里的各项决策,对涉及法律的事项及时提出自己的意见。为确保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施,局属各单位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责任制,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任务范围内,做到有部署、有步骤、有督促,保证普法宣传工作的有效顺利进行。
根据普法计划要求,水政科工作人员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水法宣传教育活动,面向社会宣传《水法》、《防洪法》、《河南省黄河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知识,提高沿黄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预防和减少水事违法行为的发生。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期间,出动水法规宣传车两部、军乐队、盘鼓队各一支,干部职工参加人数150余人,在县城主要街道和沿堤沿河各乡镇进行广泛宣传,宣传时间持续一周。散发水法规宣传传单15000余份。通过为期一周、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水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受教育人数达40万人次。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还组织干部进行水法规知识考试,参加人数260人,95%的参考人员取得了很好的成绩。我局不仅注重集中性的普法宣传,还注重经常性的普法宣传,利用每星期五下午学习时间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板报宣传法律,提高广大职工的法律意识。
2、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参加研究本单位涉及法律事项时,能依法提出正确意见。对涉及法律的事项,水政工作人员采取事前提意见、事中监督、事后协调的方式积极参与。特别是在工程养护公司竞投标的时候,水政人员参加竞投标的整个工作,随时对工程养护公司在竞投标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意见。
3、我局按照要求制定了永久性宣传标语,如位庄工程管理班的“强化水政监察、强化水政执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破坏防洪工程和设施”、周营上延控导工程班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必须向河务部门申请、团结务实、开拓进娶科学管理、争创一流”。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共设置固定宣传标志17个,各标语都设在堤防和管理班的醒目位置,使之成为堤防上一道亮丽的景色线。
(五)、执法巡查与水事案件查处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认真执行《黄河河道管理巡查制度》。水政监察大队长每月带队巡查一次,水政监察人员每周巡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并对各责任段的巡查登记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近一年水政监察人员在各个工程上巡查72车次,出动人员310人次。堤防、河道、涵闸巡查负责人,对自己负责的责任段每周巡查一次,并认真填写《巡查登记表》。对发生在本责任段的水事违法案件及时向水政水资源科报告,水政监察人员接到报告后及时赶赴现场依法进行处理。我局为强化黄河河道管理工作,及时发现、查处并有效预防违反水法律、法规的行为,根据局实际情况制作了长垣《黄河河道巡查工作网络图》。该图直观、整体、清楚明白地表现出了地理关系和级别关系,并明确表示出了各级负责人、责任人、责任段、职责范围,进一步了增强水政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提高了黄河河道监管水平。
2、为进一步明确我局各科室的职责分工,保障各司其责,水政水资源科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新乡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新黄人劳[2014]36号文)精神,及时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明确长垣黄河河道管理职能的通知》(长黄[2014]30号文),并将文件及时发放给各个科室。
3、我局水政水资源科依法查处各类水事违法案件,现场警告处理36起38人,包括9起水工程案(挖土、毁树等)挽回经济损失0.6万元,12起水土保持案(乱垦乱种)挽回经济损失1.5万元,其他案件15起(堤防及河道工程打尝晒粮、放牧等)。清障25次,清除面积1240亩,清除摊点82处。
4、我局水政监察人员建立执法文书模版,保证执法文书制作的规范和齐全。
5、我局水政监察人员认真执行《水事违法案件快速反应规定》,保证在第一时间到达案发地点。
(六)、行政规费征收
为规范行政规费征收,我局投资20万元,建立了王堤、赵堤堤防管护站、孟岗堤防养护检查站,并根据相关规定办理了收费许可证,做到收费证件齐全。堤防养护补偿费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堤防养护补偿费今年征收5.5万元。为防止违法违规收费现象的发生,水政工作人员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收费站进行检查,以有效的杜绝违法违规现象的发生。
(七)、档案管理与信息交流
1、我局水政水资源科已经全面实现微机管理,有关材料和报表全部存入相关的计算机内并进行了备份,确保工作的快速有效进行。在计算机上设立了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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