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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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模板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土地厂房转让合同: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___________,位于___________,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___________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___________元)。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剩余款项分别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转让之厂房无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查封,不存在权属争议;如转让之厂房业已抵押给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让方无法取得厂房的,则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转让款外,需要另行赔偿乙方转让款金额30%的违约金,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厂房转让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如果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无条件配合。

  3、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该厂房转让后,如遇到将来厂房拆迁等情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代表:_____________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2

  转让方(甲方):_____________

  受让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权属的工业用地、厂房等转让与乙方及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厂房土地转让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工业用地及厂房产权基本情况

  本协议转让的工业用地原属于,位于,土地权属性质为集体,用途为工业,土地面积约为平方米。

  二、转让范围及价款

  1、双方一致同意,甲方向乙方转让上述土地(第一条中列明)和地上所有建筑。

  2、土地使用权和厂房建筑物及设备转让共计_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

  三、转让款的支付方式

  1、本转让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定后,乙方应首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金额大写元),剩余款项分别于年月日前支付;

  2、转让款由甲方开具收据。

  四、违约责任

  1、甲方承诺转让之厂房无抵押,未被法院等司法部门进行查封,不存在权属争议;如转让之厂房业已抵押给他人或被法院查封等造成受让方无法取得厂房的,则甲方除退还乙方已支付转让款外,需要另行赔偿乙方转让款金额30%的违约金,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本厂房转让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共同去村委会等相关机构办理相应备案手续。如果将来可以办理产权证等需要甲方配合的,甲方也需无条件配合。

  2、甲方中途悔约,甲方应在悔约之日起天内将首付款返还与乙方,另给付乙方相当于首付款数额的违约金。

  五、争议管辖

  如本协议书在甲乙双方履行中产生分歧,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标的物的交付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甲方该标的交付给乙方使用(在不损坏原有物品的基础上)。

  七、该厂房转让后,如遇到将来厂房拆迁等情形所获得的拆迁补偿款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

  八、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3

  甲方(卖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

  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 层______,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⑵.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 层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⑶本厂房座落为:______ 区(县)______ 栋______层_____ ,建筑面积 _________平方米; ⑷.上述标的物建筑面积合计________平方米。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4

  甲方(卖方):

  注册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资质证书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买方):

  地址: 邮编: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厂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厂房的项目名称及土地状况

  本厂房项目暂定名: ,土地使用权为出让方式取得,并依法进行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证书号为 ,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用途为 工业用地、 ,使用年限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乙方所购厂房的基本情况

  1.乙方所购厂房座落。

  ⑴.本厂房座落为: 区(县)

  ⑵. 本厂房座落为: 区(县)

  ⑶. 本厂房座落为: 区(县)

  2. 本厂房户型图见本合同附件一。

  第三条 购房价款

  1.总成交金额为 元整(大写:元整)。

  2.单价

  第四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⑴. 乙方在签定本合同 日内支付总成交金额的 %即 元; ⑵. 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2.分期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符合甲乙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时,乙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⑷.甲方向产权登记中心提交办理乙方所购房屋权属证书 日前,乙方付款致总价款的 %;

  ⑸.余款在甲方领取乙方产权证后5日内结算并给付。

  3.贷款付款:

  ⑴.签订合同后三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⑵. 前,乙方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 %即 元;

  ⑶.余款乙方向银行贷款支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在房屋交付时,房屋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以有资质的房屋测绘机构实测面积为准,如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有差异的,按建筑面积结算差价。

  第六条 交房期限及交付条件

  1.属现售厂房的,甲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2.非现房销售的,甲方应当在 年 月 日前,将取得竣工验收备案登记的厂房交付乙方使用。

  3.甲方承诺与该厂房正常使用直接关联的下列基础设施按以下日期达到使用条件:

  ⑴.于 年 月 日前通水;

  ⑵.于 年 月 日前通电。

  4.建筑材料、设备安装标准说明

  ⑴.外墙: ;⑵.内墙: ;⑶.顶棚: ;⑷.地面: ;⑸. 门窗: ;⑹.卫生间: ;⑺.电梯: ;⑻. 水: ;⑼.电: 。

  第七条 甲方关于房屋产权状况的承诺。

  甲方保证销售的厂房没有产权纠纷和债权债务纠纷。保证本厂房没有销售给除乙方以外的其他人,保证该厂房没有司法查封或其他受到限制交易的情况。

  第八条 关于办理产权登记的约定

  1.甲方在工业厂房交付后 日内,将为乙方办理产权证的所有资料递交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中心。

  2.甲方为乙方办理产权证,乙方应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①向甲方工作人员出具委托办证的授权委托书,②将乙方应承担的税费等提前10日交付给甲方,③签署产权登记机构规定格式的买卖合同,④提供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身份证等资料,⑤其他协助。

  第九条 本厂房买卖所产生的规费和税费应由甲乙双方按规定各自承担。

  第十条 乙方在使用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本厂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设计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规定者外,乙方在使用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享用与本商品房有关联的公共部分和设施,并按占地和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甲方不得擅自改变本项目按照规划批准建设的公共建筑和共有设施的用途。

  第十一条 在签订本合同时,甲方向乙方出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乙方应详细阅读有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和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的全部内容。乙方同意,因该物业管理区域尚未成立业主大会,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应接受甲方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服务和管理,并遵守业主临时管理规约。物业服务费为 元/平方米•月。

  第十二条 电费(含分摊的电费),按 元/度计收,遇电价上调除外。

  第十三条 合同担保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支付的总价款的 %作为定金,作为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担保。

  2.乙方不与甲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解除本协议的,定金不予返还。

  3. 有下列情况之一,致使乙方不能取得房屋产权,乙方拒绝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的,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已支付的定金:

  ⑴.在签订本协议前、后,甲方将该房屋抵押、租赁的;

  ⑵.在签订本协议前,甲方知晓该房屋被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权利,未告知乙方的;

  ⑶.签订本合同前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买卖合同。

  4. 在签订本协议后,由司法机关、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等限制该房屋权利的,致使乙方不能取得该房屋产权,甲乙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的,甲方退还乙方支付的款项,并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支付乙方利息。

  5.甲乙方双方签订产权登记中心规定格式的房屋买卖合同,其内容以本合同约定为准,本合同未约定的,以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为准。

  第十四条 其他

  1.本合同不向房屋所在地土地房屋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合同登记备案及预告登记。

  2. 乙方保证使用该厂房符合环保要求。

  3、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诚信、互利互惠、友好、谦让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厂房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甲方、乙方各执 份。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5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规定,甲方就 厂房土地转让事宜,按照“平等、自愿、合法”的原则,签订该厂房土地产权转让合同。

  一、转让厂房土地的情况:

  房屋所有权证号码:土地使用权证号码:房地产座落: 市 区 街(路) 号 建筑面积: 平方米,转让面积: 平方米 占地面积: 平方米,房屋用途:工业厂房 房屋权利来源:土地使用权来源:划拨、出让

  二、房地产转让包括土地使用权和房产所有权的转让,该产权必须清晰、无纠纷。

  三、双方申报成交价款为人民币: 仟 佰 拾 万 仟 佰 拾元整。

  四、本合同经双方同意盖章,并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有效。

  五、双方议定付款及房屋交付办法:合同签订,经房地产交易部门审查批准后,乙方付甲方定金元整。

  六、本合同签订生效后,双方应认真履行,如甲方中途后悔不卖,须以定金的两倍赔偿乙方,如乙方后悔不买,则定金归甲方所有。

  七、甲、乙双方应遵守国家房产政策、法规,并按规定交纳税费。

  八、本合同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可另行协议,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章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地产交易部门存档一份。

  十、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纠纷,可选择如下方式解决纠纷: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了发展水果生产,增强农民经营果园的责任心,满足城乡人民生活和对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体和个人的经济收入,根据中央(83)、(84)、一号文件精神,经村民大会认真讨论和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承包果园的地点和数量

  甲方将座落在_________的果园_________亩承包给乙方,其中: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树_________株;_________。土地及果树所有权归甲方,乙方只有经营管理权和承包受益权。在合同期内,乙方家庭成员有承包继承权,但不得买卖和出租。

  第二条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为_________年,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止。

  第三条 承包费、交费时间及办法

  乙方在承包期内,自_______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费_______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费人民币_________元,_________。承包费均以现金上缴,甲方收费后开出收据。交费时间均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阳历)以前。

  第四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共为乙方提供贷款_________元,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拨给乙方上级分配的化肥指标_________公斤,农药指标_________公斤,_________。

  2.甲方提供果园内守护房_________间(如果有此条件),供给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执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经营权。

  第五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必须强化对果园的管理,及时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虫害,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负。

  2.强化果树生长期内的修枝抚育,整形修剪、冬天涂白,保持良好的树势树形,以延长果树的结果期。果树修枝材归乙方。

  3.乙方有果园的自主经营权,有水果销售权。如果承包期间国家有派购水果任务,乙方必须优先满足国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间,乙方应强化守护,日夜有专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损坏、糟蹋果树的人或畜,由甲方协助处理,损坏或糟蹋一株果树,罚款_________元,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个水果,罚款_________元,由甲方协助处理,罚款收入归乙方。

  6.在承包期内,果园范围内的空隙地,乙方新种植的果树,结果收益甲乙双方按_________∶_____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满后,由甲方一次付给乙方新种果树年产价值的_________倍(或付给_________元)。

  7.乙方对果树喷洒药物,应提前通知周围群众,以防发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届满,乙方应全部还清贷款并将果园、房屋、工具等物资如数交还甲方。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规定提供贷款和化肥、农药_________指标,不提供看护果园的房屋(如果有此条款)和工具,应向乙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护不善,果树被偷砍或损害一株,应向甲方偿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费,每俞期_________天,应向甲方偿付欠交款_________%的违约金,并限期_________月内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权收回果园另包。

  5.乙方喷洒药物不按农药使用规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负责。

  6.合同期届满,乙方如丢失、损坏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应据实赔偿。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损耗,乙方不负责任。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间,果园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致使当年水果减产和绝收,可免交当年承包费;如造成减产,由双方协商,据实递减乙方的承包费。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树损害,乙方不负责任。

  第八条 其它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终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发生变更,不得变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承包,应重新签订承包合同。合同期满后甲方如重新发包,在同等承包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包的权利。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交_________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

  受让 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见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政府: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 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 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第五章期限届满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比例尺1:使用说明:

  一、《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包括合同正文和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

  二、本合同的出让人为有权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三、合同第四条土地用途按《城镇地籍调查规程》规定的土地二级分类填写,属于综合用地的,应注明各类具体用途及其所占的面积比例。

  四、合同第五条中的土地条件按照双方实际约定选择和填写。属于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选择第三款;属于待开发建设的用地,应根据出让人承诺交地时的土地开发程度选择第一款或第二款,出让人承诺交付土地时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一款,未完成拆迁和场地平整的,选择第二款,并注明地上待拆迁的建筑物和其他地上物面积等状况。基础设施条件按双方约定填写“七通”、“三通”等,并具体说明基础设施内容,如“通路、通电、通水”等。

  五、合同第九条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方式的规定中,双方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一次性付清的,选择第一款,分期支付的,选择第二款。六、合同第二十条中,属于房屋开发的,选择第一款;属于土地成片开发的,选择第二款。七、合同第四十条关于合同生效的规定中,宗地出让方案业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一款规定生效;宗地出让方案未经有权人民政府批准的,按照第二款规定生效。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第六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九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三十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____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第七章违约责任第三十一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___‰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土地,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二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合同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___‰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三十三条受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进行开发建设,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满一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向受让人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以下的土地闲置费;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出让人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但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第三十四条出让人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合同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受让人有权要求出让人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赔偿延误履行而给受让人造成的直接损失。第八章通知和说明

  第三十五条本合同要求或允许的通知和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实际收到时起生效。

  第三十六条当事人变更通知、通讯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的,应在变更后15日内,将新的地址或开户银行、帐号通知另一方。因当事人一方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过错方承担责任。第三十七条在缔结本合同时,出让人有义务解答受让人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第九章适用法律及争议解决.

  第三十八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三十九条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本条第___款规定的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合同依照本条第___款之规定生效。

  (一)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业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项下宗地出让方案尚需经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本合同自_________人民政府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___份。

  第四十二条本合同和附件共___页,以中文书写为准。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的金额、面积等项应当同时以大、小写表示,大小写数额应当一致,不一致的,以大写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于___年___月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_________省(自治区、直辖市)_________市(县)签订。第四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章):

  受让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报:

  电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邮政编码: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8

  土地转让协议书

  甲方:?乙方:?丙方:

  经各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__________,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折__________亩)。宗地四至及界址点座标详见附件国有?土地使用证。

  2、现该地块的用途为住宅、工业、综合和商业用地。

  二、转让方式

  1、甲方保证通过土地挂牌形式把该地块转让给乙方,并确保该地块的容积率大于等于__________,绿化率不少于__________%,土地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且已办好土地挂牌手续并在本条第四款规定的抵押登记手续办妥后___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个工作日内支付。

  4、为保证前款第一期地价款的及时支付,丙方同意提供两宗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担保,抵押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详见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和成国用(?)字第__________号),抵押担保的范围与?甲方承担的责任的范围相同。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订后______天内到当地土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限至?乙方取得机投镇________亩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之日止。

  5、该项目由乙方_____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项目开发结束并经审计后,项目净利润率超过_______%的,超过部分净利润乙方同意与甲方五五分成。

  三、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公开挂牌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四、其他

  1、在挂牌出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两份。

  甲方(盖章):

  代表:

  乙方(盖章):

  代表:

  丙方(盖章):

  代表:

  年?月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9

  转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受让人: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鉴于本合同甲方为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之合法拥有者,并同意转让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现甲乙双方就甲方向乙方转让本合同所指地块土地使用权事宜,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1.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_________市房地产转让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市房地产管理法》、《____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及其它有关规定,参照国内和_________市各____区的通行惯例,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用于乙方兴办_________。    

  1.2 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土地使用权转让及与土地使用权转让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规章及_________与土地管理部门签订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

  2.双办法律地位及有关文件    

  2.1 甲方系经国家批准成立,负责_________土地开发和经营管理的经济实体,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2 乙方系经_________国政府批准成立,从事生产经营_________的经济实体,具有_________国法人资格。    

  2.3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甲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2.4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资审批部门签发的项目批准证书(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乙方营业执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复印件)。

  3.甲方的确认与保证    

  3.1 甲方确认并保证,甲方有权转让本合同所定地块,并具有与乙方签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确认并保证,在乙方实际获得本合同所定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之前未设置任何抵押、债权或债务,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权益。

  4.场地位置和面积    

  4.1 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号地块内的部分土地使用权,作为乙方的工业建设用地。该场地面积共计约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为准),其地理位置详见《场地位置示意图》。

  5.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5.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为自乙方申领的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载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自乙方领取该场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日起,前款所述场地的土地使用权归乙方所有,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5.2 在转让期限内,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权。

  6.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和付款方式    

  6.1 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刀,_________平方米合计为_________美刀(d_________)。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总额最终以土地管理部门勘测定界的面积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单价的乘积为准,并实行多退少补。    

  6.2 本合同双方签字后,乙方须按下述时间要求付清前条规定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      本合同双方签字日后_________天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刀(d_________);本合同签字日后____日内,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付清余额_________%,计_________美刀(d_________);乙方应将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银行帐号:_________。

  7.场地交接    

  7.1 甲方应于乙方按本合同第

  6.2条规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____日内,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付乙方使用。场地交接时,甲、乙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应在场地交接单上签字,以示场地交接完毕。    

  7.2 甲方应于场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进行场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书面通知所载日期进行场地交接,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视作乙方认可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备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的全部条件后,由乙方向有关土地主管部门申办土地使用权证,甲方将积极协助乙方领取土地使用权证,并向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办理登记手续。

  8.场地基础设施、条件    

  8.1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电、供水、电讯、煤气设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8.2 本合同所称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口的含义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点;      

  (2)经专业管线单位确认的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埸地周边的其他基础设施管线的接入点。    

  8.3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为将按该地块的平均自然标高经过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构筑物、无地下公用设施的_________用地。    

  8.4 乙方项目建成投产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管线和道路。乙方在受让地块内建设施工时,场地应具备供水、供电、进出道路及场地平整之条件,同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好有关临时用电、用水、电话接入使用的申请和批准手续,从接口引进红线内的工程费用和容量费用由乙方承担。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设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需要向有关部门办理各类手续的,由甲方负责。    

  8.5 基础设施管线接口以下(包括与接口的衔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设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使用供电、供水、电讯、煤气、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设施,应向有关公用事业单位申请办理,甲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贴费(增容费、初装费)、接装费及所需器材和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8.6 乙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进行建设时,不得损坏该场地周边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类公用基础设施。乙方建设造成该类设施损坏的,应负责恢复原样,并承担全部费用及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7 未经权利人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开挖、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临时占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须得到政府主管部门或有关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8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内的边缘地带铺设热网管线,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体实施方案甲方应与乙方协商。

  9.其它权利和义务    

  9.1 乙方必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总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须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转让期限内,乙方对依据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权的土地,有权连同建筑物依法自行处置,包括转让、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实的发生,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及_________市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办理,并不得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上述事实发生时,乙方须将有关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备案。因上述事实的发生而产生的土地使用权后继者、受让者,都是本合同所规定的乙方权利和义务的承受人。    

  9.3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边界以外的公共卫生、绿化养护、市政养护等事项由园区管理机构承担,乙方应按_________区市政市容管理机构公布的有关规定向甲方交纳管理费。该管理费应为合理之费用。    

  9.4 凡涉及土地使用权转让、再转让、继承、出租和抵押及有关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变更等的所有经济合同、契约、凭证等必须进行登记的文件,均应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登记。    

  9.5 转让期限内,乙方应按规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地使用金。    

  9.6 在本协议土地使用权转让更名过户过程中,涉及到政府主管部门及政府部门指定的机构应收取的各种税费,均由甲方承担,如按规定应由甲乙双方分担的,亦由甲方以乙方名义支付,乙方应承担的部分,已由乙方以转让价款方式体现在支付给甲方的价款中。    

  9.7 在土地使用权的转让登记以前,有关该地块产权瑕疵所引起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自房地产登记机关核准转让登记之日起,有关该地块的风险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9.8 甲方为取得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及项目开发权所需支付的一切款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回填绿化费)、债务、责任,由甲方承担,不因本协议的生效及转让登记手续的办理而转让。

  10.续期与合同终止    

  10.1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申请续期。乙方申请续期的,应符合下列各项条件:      

  (1)续期的书面申请至迟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年送达甲方;      

  (2)投资审批部门同意乙方延长经营期限的批准文件于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前_________个月送达甲方。    

  10.2 乙方提出续期申请后,甲方在转让期限届满前不得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租用或使用权转让事宜对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约束力的承诺。    

  10.3 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不续期的,乙方应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完整地交还给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该场地的,乙方应按当时的价格继续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费用。    

  10.4 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期满后,乙方欲继续使用合同所定场地而甲方届时不拥有该场地的土地使用权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续期。转让期满后,乙方不续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着物的处置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1

  1.违约责任    1

  1.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甲乙双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构成违约: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

  7.1条规定的时间提供场地的;      

  (2)乙方对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使用和处置与出让合同、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及本合同的有关规定相抵触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10.3条规定将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交还甲方的;      

  (4)双方违反本合同其它条款的(逾期付款不适用本条款,按照1

  1.4、1

  1.5条处理)。    1

  1.2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发生上述违约事项的,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日计算,办法如下:      

  (1)日违约金为_________美刀;      

  (2)违约天数=自违约事实发生之日起至纠正之日止日历天数;      

  (3)违约金金额=日违约金违约天数。    1

  1.3 违约造成的另一方经济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违约方还应支付超过违约金部分的赔偿金。赔偿金由双方根据经济损失的程度据实计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双方共同委托具有专业权威的第三方核定。    1

  1.4 违约金、赔偿金至迟应于明确违约责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内偿付;违约事实于偿付当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续的,违约方应继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违约行为终止。    1

  1.5 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应视为逾期付款,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额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滞纳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违约金、赔偿金。    1

  1.6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1

  1.4条规定每逾期____日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外,若出现下述情况,同时应以下列方式承担责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过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但本款前述情况发生时,经乙方书面要求,甲方书面同意可给予乙方宽限期,宽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____日起计_________个月,宽限期内,乙方仍应根据本合同第1

  1.4条之规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产生的滞纳金。      

  (2)宽限期内,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权单方面终止本合同,并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详见本条第

  (3)款)。      

  (3)本条第

  (1)、

  (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金具体办法为:甲方将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扣除合同总额的30%及本合同规定的滞纳金、违约金后余额退还;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究违约赔偿。    1

  1.7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

  9.1条之规定的期限完成建设工程量的,乙方可至迟在建设期限届满之日前_________个月,向甲方提出延建书面申请,且延期不得超过________年。除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迟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释以中华人民共和国颁布的法律为准),自

  9.1条规定的建设期限届满之日起,超出_________个月以内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个月不到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不到________年的,罚以本合同转让金总额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无偿收回该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以及地块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着物。    1

  1.8 违约事实发生后,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继续履行本合同。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无论违约方是否已实际支付了违约金或和赔偿金,违约方均应继续履行本合同。1

  2.不可抗力    1

  2.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通知另一方,并应在_________天内,提供不可抗力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地的公证机构出具。双方可按不可抗力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1

  2.2 前款所称自然灾害仅指严重水灾、火灾、台风以及地震等自然现象引起的灾害。1

  3.适用法律及争 议的解决    1

  3.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

  3.2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选择下列方式第_________种方式进行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

  4.保密  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一经查实,披露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1

  5.以往协议  本合同的效力超过甲乙双方以往就本合同第

  4.1条所定场地的土地使用权转让事宜或与其相关的事宜所达成的协议,上述协议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1

  6.其它    1

  6.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达成书面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对本合同进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双方仍应按本合同规定的内容履行。补充协议经双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    1

  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补充协议)经双办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办理公证手续后生效,公证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1

  6.3 本合同生效后,国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对本合同有追溯力的,双方应及时修订本合同,以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1

  6.4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区建设单位规划、建筑管理公约;      

  (2)场地位置示意图;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图;      

  (4)_________区市政基础设施使用和保护管理办法。      

  (5)出让合同(复印件)。    1

  6.5 乙方可以自由决定以美刀或人民币支付本合同

  6.1条所定土地使用权转让金,该支付的土地使用权转让金由乙方汇入甲方指定的银行。人民币兑美刀的汇率,按付款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美刀的卖出与买入价的中间价计算。若付款当日无交易,则以付款前上一个交易日的中间价计算。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其它费用的,与前款同。    1

  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书写,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两种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释、理解或不符时,以中文本为准。    1

  6.7 本合同双方用电报、电传和传真发送通知时,凡涉及各方权利、义务的,应自用上述方式发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随之以书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双方的通讯地址即为甲、乙双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双方改变其通讯地址的,应于改变之日起_________天内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

  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证处及_________市房地产登记处各执_________份。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编码: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返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0

  甲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为了发展__________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__________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__________,南临__________,西临__________,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__________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__________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__________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__________国土资源局签订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__________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给予的赔偿和各项补偿费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之间对此行为所产生的后果互不补偿。

  第八条:甲方应协同乙方并向乙方提交有关办理土地使用权证所需要的法律文件,bànzhèng费用由__________方支付。

  第九条: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经土地主管部门登记bàn zhèng后生效。协议成立后,任何一方不得违约,否则,违约方支付守约方违约金__________万元。

  第十条:甲方关于该宗土地同意被征用的有关会议纪要和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纪录以及村民的签字件作为该协议的附件,应在签订本协议时向乙方提交,以上文件可以是复制件,但是呢,甲方应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第十一条:未尽事宜,双方可以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__镇政府一份,土地管理部门一份,五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1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

  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地块(面积: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经营权有偿出让给乙方,由乙方永久性使用,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拥有原甲方对该地块的所有权益。

  二、转让价格及支付方式: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每平方米 元人民币,合计 元人民币,大写。转让金于合同签订时采用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完毕。

  三、生效条件及其他条款: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画押后生效,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一致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每份合同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2

  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就本宗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标的

  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 镇 村 社 亩土地(详情见下表)流转给乙方从事 生产经营。

  转包土地详细情况

  二、流转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本合同期限不得超过 年 月 日。

  三、土地流转价款的支付

  1、流转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按每亩稻田斤稻谷计算产量,田坎计入田的面积内。

  2、支付方式与时间:将此产量按当年9月20日至30日之间的______平均价折合现金于

  四、双方约定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在签订合同后应报土地发包方备案,并按期将合同标的物移交给乙方经营使用,转让或互换须报发包方变更原土地承包合同和承包经营权证书。

  2、甲方有权按期收取流转费用,并承担作为原土地承包方应履行的相应义务。

  3、乙方应按期交纳土地流转费用,并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合法经营,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不得荒芜土地。

  4、甲乙双方不得未经对方同意将土地转租给第三方。

  五、其他约定

  1、在流转经营期间,如国家支持农业生产的政策性补助由甲方享受。仅限种粮直补,如遇由乙方原因取消直补,由乙方按当年标准补给甲方。

  2、流转经营期间,如遇开发征地,征地补偿由甲方享受,种养殖及设施补偿由乙方享受。

  3、本合同到期后,甲方如需继续流转,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4、本宗流转合同属(转让、转包、出租、互换、入股)合同,双方协商是(否)请乡镇农村土地管理机构进行鉴证。

  5、合同到期后,土地归还及地面附着物和相关设施的处理:由双方协商是否拆除不利于耕种的设施。

  六、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

  1、如违约,应由违约方支付给未违约方10000元/亩违约金,并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

  2、如双方发生争议,可请求村组干部或乡镇农村土地管理机构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及 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3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土地使用权,出让土地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地下资源、埋藏物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属于土地使用权出让范围。

  第二章出让土地的交付与出让金的缴纳

  第三条出让人出让给受让人的宗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宗地编号为__________,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出让土地面积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宗地的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出让方同意在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应达到本条第___款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达到场地平整和周围基础设施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周围基础设施达到___通,即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但场地尚未拆迁和平整,建筑物和基础地上物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现状土地条件。

  第六条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_________________,自出让方向受让方实际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年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第七条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为每平方米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元);总额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后___日内,受让人须向出让人缴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____元)作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____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___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第__期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元(小写______元),付款时间:___年___月___日之前。

  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的,受让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相应的利息。

  第三章土地开发建设与利用

  第十条本合同签订后___日内,当事人双方应依附件《出让宗地界址图》所标示座标实地验明各界址点界桩。受让人应妥善保护土地界桩,不得擅自改动,界桩遭受破坏或移动时,受让人应立即向出让人提出书面报告,申请复界测量,恢复界桩。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新建建筑物的,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体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附属建筑物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容积率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密度___________________;

  建筑限高___________________;

  绿地比例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土地利用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条受让人同意在本合同项下宗地范围内一并修建下列工程,并在建成后无偿移交给______: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受让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之前动工建设。

  不能按期开工建设的,应提前30日向出让人提出延建申请,但延建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受让宗地内进行建设时,有关用水、用气、污水及其他设施同宗地外主管线、用电变电站接口和引入工程应按有关规定办理。

  受让人同意政府为公用事业需要而敷设的各种管道与管线进出、通过、穿越受让宗地。

  第十五条受让人在按本合同约定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之日起30日内,应持本合同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按规定向出让人申请办理土地登记,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

  出让人应在受理土地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为受让人办理出让土地使用权登记,颁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六条受让人必须依法合理利用土地,其在受让宗地上的一切活动,不得损害或者破坏周围环境或设施,使国家或他人遭受损失的,受让人应负责赔偿。

  第十七条在出让期限内,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利用土地,需要改变本合同规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条件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批准手续,并向出让人申请,取得出让人同意,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相应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办理土地变更登记。

  第十八条政府保留对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城市规划调整权,原土地利用规划如有修改,该宗地已有的建筑物不受影响,但在使用期限内该宗地建筑物、附着物改建、翻建、重建或期限届满申请续期时,必须按届时有效的规划执行。

  第十九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价值和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价格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四章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第二十条受让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已经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出让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但首次转让(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剩余年期土地使用权时,应当经出让人认定符合下列第__款规定之条件:

  (一)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二)按照本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形成工业用地或其他建设用地条件。

  第二十一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抵押,转让、抵押双方应当签订书面转让、抵押合同;土地使用权出租期限超过六个月的,出租人和承租人也应当签订书面出租合同。

  土地使用权的转让、抵押及出租合同,不得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合同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转让,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随之转移,转让后,其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为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经使用年限后的剩余年限。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出租后,本合同和登记文件中载明的权利、义务仍由受让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随之转让、出租、抵押;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土地使用权随之转让、出租、抵押。

  第二十四条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的,转让、出租、抵押双方应在相应的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持本合同和相应的转让、出租、抵押合同及《国有土地使用证》,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土地登记。

  第五章期限届满第二十五条本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向出让人提交续期申请书,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本合同项下土地的,出让人应当予以批准。

  出让人同意续期的,受让人应当依法办理有偿用地手续,与出让人重新签订土地有偿使用合同,支付土地有偿使用费。

  第二十六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没有提出续期申请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本合同第二十五条规定未获批准的,受让人应当交回《国有土地使用证》,出让人代表国家收回土地使用权,并依照规定办理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

  第二十七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未申请续期的,本合同项下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受让人应当保持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正常使用功能,不得人为破坏,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失去正常使用功能的,出让人可要求受让人移动或拆除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恢复场地平整。

  第二十八条土地出让期限届满,受让人提出续期申请而出让人根据本合同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没有批准续期的,土地使用权由出让人代表国家无偿收回,但对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出让人应当根据收回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的残余价值给予受让人相应补偿。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4

  甲方(出让方):。

  负 责 人:

  乙方(受让方):

  为了规范山林流转行为,维护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健康快速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流转山林的概况

  1、林权证号:

  2、四至界畔(以林权证为准):

  3、流转物: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

  4、流转山林总面积:

  二、流转期限及起止时间

  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到 年 月 日止。

  三、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价款:流转总价款(山林流转的一切费用)共计人民币33万元(大写:叁拾叁万元整)。

  2、支付方式: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其全部流转费。

  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流转费。

  (2)有权在本合同期满后收回流转山林经营权。

  2、义务

  (1)确认上述流转山林的产权清晰,没有山界不明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发现原来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积极协助、配合乙方解决与本组村民及周边环境所发生的边界争议,并维护乙方对其山林的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其流转合同。

  (3)不得干涉乙方对其山林的自主经营权,不得毁损山林内的竹木和到该山林中采集竹木和竹笋,不得将牛、羊等牲畜牵进山林中放牧。不得使用该山林中的树木。本组村民除编制其生活用具在经乙方允许的情况下,方可使用少量的白竹外,甲方均不得赠与、出售和使用其山林中的竹木。

  (4)负责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林木采伐手续和营造山林规划、并大力支持山林的防火及病虫害防治等工作。

  (5)对其流转费自行分配,因内部的分配问题所产生的纠纷由甲方自行解决,与乙方无关。

  (6)在流转期内,因乙方生产经营需要新修或扩建公路,甲方必须予以积极配合、并为乙方提供土地和做好协调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山林和林地及林地之上的白竹、松树、杉树、柏树、杂树等附着物(流转物)的使用、收益和对该山林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竹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经营,将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转山林和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赔偿和补偿。

  2、义务

  (1)维持流转山林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闲置荒芜。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地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

  (3)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流转合同期满,乙方向甲方交还山林时不能有天窗的现象出现,必须保留竹长 米以上,树木直径不得小于 cm。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根据乙方生产经营的需要,双方持原有林权证书和本流转合同,共同到原办证单位作林权变更登记。

  3、其他:

  五、违约责任及其他约定事项

  1、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违约方除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外、还应当赔偿守约方的一切损失。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办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其他约定事项:

  5、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负责人:

  甲方村民代表:

  年月日

厂房土地转让合同 篇15

  转让方:(三人) (简称甲方)

  受让方:(二人) (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标的物: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敦煌市转渠口镇盐茶村二组的承包地(面积: 四址界限: )的承包经营权转让与乙方从事生产经营。

  二、转让期限: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期限为一次性长期。国家二轮土地承包期限届至后如果不进行调整为永久长期,如果进行调整按照调整后的期限顺延。

  三、转让价格:转让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让金为 元人民币。包括甲方承包经营该地块时对该地块的改良投入资金。

  四、转让金的给付方式及给付时间: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乙方一次性以现金方式给付。甲方收到转让金时须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

  五、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交付时间及方式:本合同生效后五日内甲方将所转让的土地交付于乙方。

  六、用途:乙方转让土地后有权自主经营,从事农业、林业、养殖业、修建临时房屋、圈舍等,乙方不得干涉。

  七、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必须经发包方同意,并由甲方办理有关手续,在发包方及村民小组处备案登记,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终止与发包方的承包关系,乙方与发包方确立新的承包关系。

  八、特别约定:本合同生效后,由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权利、义务都由乙方承担和享有。涉及村、镇、企业、国家等对该土地进行征用、征收、拆迁等,所给付的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均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任何关

  九、违约责任:本合同是甲、乙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严守恪行。如果违约,违约方给付守约方违约金人民币伍万元,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时还应当赔偿损失。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十一、本合同须经双方签字、发包方同意并经发包方及村民小组登记备案后生效。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发包方壹份,村民小组壹分。

  (此页无正文)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甲方签字: 身份证号:

  甲方住址: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

  乙方住址:

  发包方代表(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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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房土地转让合同(精选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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