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党建示范点及具体实施方案中共高密市豪迈学校党支部关于创建“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 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积极探索新时代加强学校党建工作的新模式,按照市委组发[2021]62号《中共高密市委组织部关于2021年度基层党建示范点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思想为指导,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党建示范点创建是从我校自身的优势出发,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组织力,不断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引导教师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开展丰富的适宜于绝大多数党员师生参与的主题实践活动,具有一定的普遍性,能长期坚持与保留,具有延续性;同时围绕党建促进学校教育教学中心工作,并充分考虑学校党支部实际及学校人文氛围和各种设施,着眼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终身受益的素质。工作内容上牢固树立“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的观念,加强师德建设,把握德育在素质教育中的“灵魂”地位,创新学校德育工作方法,优化学校德育工作途径,尊重学生的个性发展,培育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不断增强学生的公民意识、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充分发挥学校、家庭、社区“三位一体”的育人功能。努力创设良好的学校德育环境,加强德育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德育工作水平,增强德育工作的主动性和实效性。学校支部为认真开展“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的党建品牌创建工作,特制定此方案。
二、示范点目标内涵 整合教育资源。
创建特色活动,让党员、师生沐浴在德育的阳光下,打造“立德树人”的教育品牌,遵循“美德成就幸福人生”的美好校训。这样的整合,有利于促进学生主动将所受的思想品德教育、所学知识技能得到不断的巩固与拓展,实践能力不断提高,与学校教育形成合力。经过学校党支部反复讨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拟创建“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学校党建示范点。
争当红烛先锋:党员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主力军,是榜样示范带动作用的典范。新的时代,新的要求,每一名党员教师都应以“红烛精神”为指引,以教育方针为准绳,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敢于担当、敢于超越、敢于奉献、成为师德建设的示范者,学生成长的引路者。以“红烛精神”加强自我约束能力,让“烛心”旺起来。高度的自我约束能力是教师队伍师德师风建设的固本之举,要严格按照师德师风建设要求,不断提高党员教师自身修养,恪守职业道德,坚持为人师表,加强自我防范,维护教师队伍的良好形象,做到言行一致,表里如一,以自重、自省、自励来要求自己,从而提高党员教师的思想觉悟、党性修养和师德水平。以“红烛精神”强化自我专业水平,让“烛光”亮起来。党员教师要充分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强化专业素养,提高理论知识水平和知识层次,达到视野有宽度,知识有厚度的境界,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转变和提升教学理念,学校要在激励、动态性评价和展示平台中让党员教师充分分享成果,带动教师队伍乃至整个学校的发展。以“红烛精神”提升自我奉献意识,让“烛火”暖起来。奉献就要实干,学校看教师,教师看党员,党员教师就是育人先锋的主力军。党员教师唯有兢兢业业工作,以崇高的理想和敬业爱岗的精神,培养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强烈的事业心、时代感和责任感立足本职,用崇高理想去温暖学生的成长之路,做到对学生负责、对家长负责、对学校负责,把个人的智慧和力量统一到教书育人这个中心任务上来。为者常成,行者常至。党员教师要以实际行动来守护初心和使命,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来努力争做新时代深受学生爱戴和欢迎的新型教师,优秀教师。以自身的光和热来点燃周边教师和学生的激情与梦想,让“红烛精神”在党员教师身上不断传承。 践行立德树人:“建设教育强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工程,必须把教育事业放在优先位置。”习近平总书记铿锵宣示,为新时代教育发展标定航向。教育乃治国之本,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意大利诗人但丁曾说过:“一个知识不健全的人可以用道德去弥补,而一个道德不健全的人却难于用知识去弥补。”因此,德行的培养是教育工作开展的先手旗,需要我们不忘初心,立德树人,在加强品德修养上下功夫,教育和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踏踏实实修好品德,成为有大爱、大德、大情怀的人。
三、基本原则
1.坚持与时俱进。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积极探索党建示范点创建的新内容、新形势和新方法,创造新经验,总结新成果,体现新要求,使学校党建文化充满生机与活力。
2.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营造关心人、尊重人、理解人、培养人的文化氛围,让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的智慧和能量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每个党员成为党建成果的实践者和受益者。3.坚持价值引领。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学校党建全过程、体现到各方面,通过教育引导、舆论宣传、文化熏陶、实践养成、制度保障等,使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化为精神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
4.坚持贴近实际。贴近学校,促进党建示范点创建与党员教育、教职员工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教育、学生思想品德教育、校园文化建设共融互通。结合学校特点,将党建示范点创建与学校各项工作有机结合,提升党建文化建设效能。
四、创建品牌过程
学校支部“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按照高密市教育局机关党委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分期推进,具体部署如下:
(一)品牌确立申报阶段(2021年6月底前):学校党支部充分总结学校党建工作的优秀做法,考虑当前学校党建工作的具体需求,通过召开党支委会、党员大会等,研究学校党建示范点工作目标;初步目标形成后,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建议,最终形成学校党建示范点目标。
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部署方案制定。充分发挥领导小组集体智慧,形成集体意见,明确具体推进要求。方案制定后,以党小组为单位传达实施方案,填写《高密市基层党建工作项目申报表》,上报区教育局机关党委。
(二)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7月底前):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发动广大党员教师积极投入到党建示范点创建活动中来。让全体党员进一步“明确目标,分解责任,落实创建措施”,建立创建制度和保障措施,形成规范、科学的工作运行机制。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0年8月—2021年6月): 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有重点的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机制。一是制定和完善相关制度。主要制度包括《创建“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党建示范点实施方案》、《党员先锋岗示范岗评选活动方案》、《党员先锋指数考评办法》等,根据形势变化和要求,对现有党建工作制度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廉政建设、师德师风建设等进行系统梳理和立、改、废进程,进一步为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提供制度支撑。
二是是调整完善基层党组织关系。按照学校党支部班子、党小组成员等模式,将所有党员编入相应党小组,做好组织准备,严格落实工作任务。
三是党建示范点创建与教育教学工作统筹兼顾。学校党建品牌创建服务于教育教学,要在积极构建教学评价多元化、德育途径多样化、常规管理规范化、课堂教改常态化的办学特色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要在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党员进社区等活动有机结合。
2、明确目标、落实任务。主要包括以下主要工作任务: 一是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契机,重点突出思想政治建设。积极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切实把学习成果体现在对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绝对忠诚上,体现在忠于职守的使命担当上,不断推动学校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二是以提升党员战斗力为目标,加强教师队伍建设。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健全师德建设长效机制,推动师德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创新师德教育,完善师德规范,引导广大教师争做“四有”好教师,全心全意做学生锤炼品格、学习知识、创新思维、奉献祖国的引路人。坚决杜绝学校和在职教师从事有偿补课、收受家长礼品礼金行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提升师德建设实效。表彰先进,大力宣传优秀教师先进事迹,树立师德先进典型。
三是以基层党组织标准化建设为着力点,全面夯实党建工作基础。全面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党内生活制度,全力打造党内组织生活新常态,确保党的组织生活经常、认真、严肃;把解决党员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积极探索党员教育管理、党内组织生活、发挥服务作用、工作运行机制、基本工作保障等方面党组织标准化建设,提升基层党组织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四是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切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用党章党纪严格规范党员从教行为;继续开展廉洁教育、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推动形成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认真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强化党员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和检查,引导党员教师知“红线”、守“底线”,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加强对教育部《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行为规定》、《教师“六不准”规定》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督查,强化对违规违纪人员问责追究,着力促进党员干部作风明显好转。
五是深入开展“支部书记述职”和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重点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推动学校党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实,指导各党小组探索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严格按照《党章》要求,重点从政治思想、遵纪守法、组织生活和发挥作用等四个方面,对党员教师进行评议。同时,通过召开党外群众座谈会,开展党外评议,积极听取党外干部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七一”前夕,以庆祝建党100周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区委、区教育局党委安排,开展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并举办先模党员报告会,做好宣传工作。
六是加强对群团及安全、宣传等工作的领导。进一步健全教职工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共谋学校发展大计。积极开展有益于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关心特困教职工生活,开展向退休老教师送温暖活动。抓好共青团工作,加强团组织建设,重视学生团员、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不断深化青年志愿者行动。抓紧抓好安全工作,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观念。统筹谋划校园文化宣传工作,加强宣传阵地建设,拓宽宣传渠道,提升宣传工作层次和水平 3、实现阶段性目标,做好中期评估工作。
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创建目标内涵、重点工作要求、责任分工时限,进行中期检查、自我评估、阶段总结。
一是党支部按照工作要求进行自查,并由支部书记向教育局机关党委进行汇报。
二是教育局机关党委组织有关人员对学校党建示范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三是教育局机关党委根据实地检查、支部自查、小组评估等情况,梳理工作情况、明确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思路。
4、查找问题,整改提升。
针对中期评估情况,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反思不足之处和薄弱环节,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效果,提升工作水平。
一是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工作分析会,通报中期评估情况,部署阶段整改任务,明确整改责任人、时限等。党支部存在的问题,支部书记负总责,党小组、各部门存在的问题,相关责任人负责,党员存在的问题,党员个人负责,形成层级责任体系。
二是党支部根据工作实际,召开党员会议,安排整改任务。
三是学校党建示范点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跟踪督导,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四)申报评审(2021年6月底前)
一是根据区委党建示范点评估标准,撰写学校党建示范点创建情况自查报告和工作概述表。
二是及时做好学校党支部“争当红烛先锋,践行立德树人”党建示范点的申报评审,按要求做好创建材料、档案的准备,迎接区委组织部的实地检验、验收。
创建工作保障 1.成立组织机构。学校党支部成立党建示范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示范点创建的总体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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