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档案管理制度 篇1
为强化公司档案业务管理,进一步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证档案的系统性与完整性,完善档案借阅手续,使公司档案管理达到规范化、合理化、标准化,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1.档案管理的范围
本公司所有需要归档的文件资料,包括:对公司在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包括行政事务、企业管理、劳动人事、培训教育、安全管理、后勤服务、外事工作等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在生产经营管理上形成的经营决策、计划工作、统计工作、物资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生产调度、设备工装(模具)管理、能源管理等方面有保存价值的原始材料。
2.档案的管理部门
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档案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工作。对公司各类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和归档。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配备专(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进室前的收集、整理和保管工作。各部门的档案管理人员应按照明确的归档时间和归档范围,定期向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档案,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文件资料,原件移交档案室,使用部门留存复印件。
接收档案必须认真验收,并办理交接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使档案更好地为公司各项工作服务。
3.档案的分类
在切实遵循《中国档案分类法》前提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将所涉及的档案划分为十大类:(A)行政管理、(B)人事管理、(C)财会档案、(D)生产经营管理、(E)技术质量安全管理、(F)基建档案、(G)外来文件、(H)声像档案、(I)实物档案、(J)其他档案。 财会档案是公司财务工作过程中形成的凭证、帐簿、报表等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实物档案是公司各类活动中形成的如模型、样品、赠品、证书、奖杯奖旗等实物。 以上十类档案中,每一大类档案内容也要根据需要及实际情况分成若干小类进行管理。
4.归档要求
4.1归档的文件材料要完整、系统、准确。
4.2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是原件。如是传真件等不易保存的文件材料,应留复印件,并将复印件与原件一起存档,并加以说明。
4.3存档的文件、材料应按照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并按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科学分类、立卷和编目编号。
4.4档案名称的填写要注意内容准确,文字简练通顺,结构完整,必须揭示卷内文件的内容和成份,并区分保管期限。卷内文件应按问题或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地排列,按顺序编号,填写“卷内目录”。目录各项必须填写清楚(一律使用用黑色中性笔填写),字迹工整、清晰,装订整齐。
4.5档案盒(袋)内文件的排列:档案袋内文件应区分不同情况进行排列,密不可分的文件依序排列在一起,即章程、批文在前,计划、总结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案件材料中结论性材料在前,依据性材料在后。其它文件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或形成时间先后排列。
4.6文件归档份数:一般归档1份,重要的和经常使用的文件归档2份或3份。对无保存价值和重份文件,需要办理销毁手续。
4.7归档时间:部门或责任人应于相关工作结束后立即(最迟一周内)将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整理立卷,向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归档。
5.档案的查阅和借阅
5.1查阅档案应填写档案查阅登记表,写明查阅时间、查阅内容、查阅目的等。有关人员应在档案室内查阅档案资料,阅后及时归还。
5.2查阅档案资料时一般不得对其进行复制。确有特殊情况必须复制的,应填写档案资料复制申请单,经所在部门经理签署意见后方可复制。
5.3原则上本公司内部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都可以借阅,但必须由所在部门出具借阅申请并由部门经理签名认可。借出档案时应注意档案的密级要求以及借阅人的相关权限。借阅档案时应做到以下几点:
5.3.1借阅者不得自拿、自取、自放档案,严禁擅自打开档案柜翻阅查找;
5.3.2按规定办理登记手续,定期归还,确因工作需要不能按时返还的,需办理续借手续,否则按管理规定停止借阅;
5.3.3要爱护档案,不得丢失,并注意保密,不得擅自转借他人;
5.3.4所借档案不得随意折叠和拆散,严禁对档案随意更改、涂写;
5.3.5借出和归还档案时,应办理清点手续,由档案管理员和借阅者当面核对清楚;
5.3.6档案如有丢失、损坏或泄密,要立即追究当事人责任;
5.3.7调离本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清理移交档案文件后方可办理调离手续。
6.档案的移交
档案移交必须办理移交手续,填写移交清单,经移交人签字,接收方核对签收。
7.档案的保管
要做好档案的防火、防虫、防盗、防尘、防阳光直射“五防”工作。档案柜所在办公室严禁吸烟。档案管理人员要定期对档案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不易继续保存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复制;对于已破损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予以修复。为做好档案的提供和利用工作,所有文件资料均应按照其分类组卷,并按照其性质分为短期、长期、永久三类分别保管。
档案管理人员要做好档案资料的保密工作,档案管理部门除外,其他各部门人员不得查阅与自己工作内容无关的档案资料。
8.档案的销毁
公司对各类档案每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对超过保管期并经鉴定无保留价值的档案做出销毁处理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销毁
公文管理制度
1.为规范机关及项目部文印管理,提高文印质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2.文印工作必须坚持“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公司综合事务部为本公司文印管理职能部门,主管公司公文处理工作,各部、室、项目办及各项目部负责本部室各自的公文处理工作。
3.公司公文必须由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收发、分办、传递、督办、缮印、用印、立卷、归档和销毁。
4.公司行文程序规定如下:
根据文件性质和内容,由相关职能部门承办拟稿,部门负责人核稿签字,如多部门联合行文,必须由联合行文的部门会签后送公司综合事务部审稿。属行政序列文件须经行政领导签发,公司综合事务部统一编排字号和登记后,并打印出来。相关职能部门原拟稿人校对后,再缮印、用印和封发,文件底稿(附带二张正文)加盖公章后由档案室存档。
5.各类公文的拟稿、修改和签字必须使用钢笔,不准使用元珠笔和铅笔。经修改后的底稿,如果稿面较乱,必须由拟 稿人或承办部门清稿后交付签发和打印。
6.上行文的呈办,下行文的执行、检查,均由拟文部门负责。
7.公司设立档案室,统管各类文件。实行文件立卷归档制度。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并及时地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标引、立卷、存档。
8.凡公司和各项目部在各项工作中办理完毕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均应及时交档案室统一归档。
9.严格履行文件阅办手续。凡需借阅、传阅文件,均须及时签字、登记。档案管理人员须敦促限期归还。
10.外单位人员需查阅本公司公文案卷,必须持简介信。查阅一般性公文案卷,由综合事务部部长审批;查阅重要公文和重要资料须经公司总经理审批。
11.归档公文和资料的复印或复制,必须经分管领导审批,并要在档案管理人员的监督下完成复印或复制工作。
12.严格保密制度,严守国家机密。凡属机密文件,承办部门或个人不得擅自带出分散保存,一律交档案室集中保管。密级文件未经上级批准,不允许复制。根据上级机关的要求和安排,文秘人员应按时上交标密文件。
13.有关公文的具体处理办法,按《公文处理办法》执行。
文档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强化公司的档案管理,安全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特制diy度如下:
1.1档案管理包括公司所有的文档、技术、设备、财务和人事等文本、图表和声像等不同形式的资料。
1.2本公司所有职工有保护义务。
2.行文条例
2.1公司行文由发文部门拟办后呈部门负责人核稿,一般情况下报总经理签发,最后送至综合事务部打印发文。
2.2公司收发各类文件,根据文件性质(以文头为准),报总经理批示办理,并及时做好文件的登记、归档工作。
2.3公司领导不在时由指定的负责人负责各类行政性文件的签发、批示。
3.管理
3.1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形成的各种材料应及时移交至本部门,集中管理,个人不得据为己有。
3.2各部门的工程技术资料一般按年定期汇总移交至综合事务部管理,综合事务部根据文件资料性质,定期汇总存档。
3.3公司举办重大活动应通知档案管理人员参加,收集活动中的材料,集中管理。
3.4财务资料由财务人员按规定管理。
3.5各种资料应建立数码文档,实行数码化档案管理。
3.6销毁档案必须经过总经理认可,才可以销毁。禁止管理人员擅自销毁。
3.7禁止个人将公司档案及复印件送他人或出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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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公司对保密档案,落实专人妥善保管。
3.9综合事务部应严格按档案性质、类别、保存年限来处理(销毁)档案,意见先报公司总经理。
4.责任
有下列行为者,将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和国家法规,给予责任行为人行政、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解聘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4.1擅自涂改档案。
4.2未按规定办理档案登记,擅自拿走档案。
4.3未按规定向他人提供档案。
4.4损毁、丢失属于公司所有的档案。
4.5档案管理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失。
档案管理制度 篇2
安全文件和档案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3.职责
3.1. 安全档案文件由公司行政管理部对安全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2. 公司行政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管理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
4.内容
4.1.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4.1.1.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
4.1.2. 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4.1.3. 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领导指示材料等。
4.1.4. 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4.1.5. 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4.1.6. 供应商、承包商相关材料。
4.1.7. 安全设施检测、校验报告、记录等。
4.1.8. 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
4.2. 归档流程
4.2.1. 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档案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4.2.2. 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案时间永久、长期和短期等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4.2.3. 公司在每年2月底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2.4. 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填写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4.2.5. 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4.3. 档案保管
4.3.1. 档案应入柜上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4.3.2. 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4. 档案借阅
4.4.1. 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借阅手续,借阅当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4.4.2. 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4.4.3. 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4.5. 档案保密制度
4.5.1. 档案管理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有关保密的规定,严格执行公司保密制度;
4.5.2.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借工作之便,私自将秘密档案带出库房或给无关人员查阅;
4.5.3. 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和私人信件中泄漏公司机密;
4.5.4. 入库档案,应妥善保管,定期核对。外借档案,及时催还;
4.5.5. 外单位利用档案必须凭单位简介信,并经领导批准方可进行;
4.5.6. 严禁向废品收购单位出卖档案文件资料,销毁档案必须严格遵守鉴定销毁制度;
4.5.7. 提供利用档案,要严格执行借阅制度,注意保密;
4.5.8. 进入档案室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入内。
4.6. 档案保存年限
文书档案的保管期限定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一般分为30年、10年。
4.7. 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公司行政管理部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5.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档案管理制度 篇3
行政事业单位正处于深化改革、管理转型的关键时期,对干部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行政事业单位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在事业单位改革与发展中作为一项全局性、战略性的重要工作,具有不可替代的地位和作用。应广大学员要求,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和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定于20__年9月、10月分别在长春市、成都市举办“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培训旨在通过系统的理论学习,针对性的课堂讨论,提升干部的职业素养、知识水平和管理能力,切实强化行政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培训班由北京中建启航教育咨询有限公司承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机关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的改革措施1.中共中央办公厅《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政策宣贯解读2.人事档案的归档要求、调转及手续、信息化建设3.人事档案管理内容及审核要求、人事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范围的规定和分类方案4.干部人事档案人事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流动人员档案管理办法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1.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难点及对策2.行政事业单位基础性与奖励性绩效工资方案的设计技巧3.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组织实施办法与步骤4.一般职工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5.职能部门和业务部门绩效指标客观量化设计及案例6.部门和岗位工作量平衡办法及案例分析7.一般职工绩效考评组织实施难点与对策8.绩效考评结果评价办法9.绩效考评结果反馈面谈艺术10.行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操作方案设计实操11.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方案设计技术
(三)行政事业单位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1.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分配改革走向及特殊激励政策2.行政事业单位年薪制工资分配方案设计3.行政事业单位协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4.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工资分配方案设计5.行政事业单位科技成果转化提成分配方案设计6.行政事业单位特设岗、创新岗及流动岗薪酬方案设计7.兼职兼薪离岗创业特殊薪酬激励规定与管理8.行政事业单位实施特殊薪酬激励政策的配套管理
(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方案设计1.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系列文件解读2.事业单位管理岗位等级设置、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设置、工勤技能岗位等级设置、特设岗位设置3.事业单位的不同类别岗位的结构比例4.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办法与动态调整5.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中存在的特殊问题(如最高等级设置、双肩挑、一级岗位设置等)及解决方案6.岗位设置与绩效量化考核、绩效工资分配相互衔接的操作办法7.事业单位岗位设置与管理的案例分析
(五)行政事业单位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1.《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解读2.行政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3.行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4.行政事业单位干部选拔与全员聘用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5.行政事业单位用工选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6.行政事业单位绩效考核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7.行政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8.行政事业单位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9.行政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相关法律法规与风险防范
二、主讲专家届时拟邀请相关政策部门专家授课;结合典型案例和实例分析、经验交流等方式进行;培训结束后,统一颁发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培训中心“机关事业单位内部绩效工资分配与绩效考核、特殊薪酬激励政策及方案设计暨岗位设置专题研修班”结业证书。
三、培训对象各级行政事业单位主管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教育、科技、卫生、文化体育、新闻广电、住建、交通、财政、国土、税务、司法、编办、城管、规划、房产、公安、水利、环保、市场监督管理、粮食、农牧业、林业、水利等行政事业单位领导、科研院所、行业协(学)会等相关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相关人员。
四、培训费用培训费2800元/人。(含专家费、场地费、资料费、午餐费等)住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五、培训时间及地点20__年09月19日-23日 长春市20__年10月23日-27日 成都市
六、报名办法
档案管理制度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公司档案管理工作,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档案是指过去和现在的企业各级部门及员工从事生产、经营、企业管理、公关宣传等活动中所直接形成的对企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账册、凭证、报表、技术资料、电脑盘片、声像、胶卷、荣誉实物、证件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 重要原始档案遵循“双人双控,共同管理”原则,由总经办统一管理。
第二章 档案归档
第四条 归档范围
(一)
(二) 通用管理:证书、部门职责、岗位职责、手册、注册申报资料等。 工程基建:设计文件、图纸、会议记录、招投标文件、造价、工程管理 (变更、进度控制、质量控制)、工程验收、工程报批资料等。
(三) 合同:原辅料采购、设备采购、工程基建、技术转移、委托合同、设计 合同、其他合同。
(四) 设备档案:公用系统、物料、仓库等辅助设备;生产部设备、工程部设 备、QC部设备等。
(五)
(六) 员工培训:培训计划、总结、内部培训记录、外部培训报告等。 计量:化测类、力质类、温湿度类、压力类、热工类、长度类、计时类、 流量类等,设备内部校验记录归于设备档案中。
(七) 产品档案:产品批件、包装设计、技术转移资料、产品工艺规程及空白 批记录、质量标准、留样观察和产品稳定性试验资料、产品质量回顾、变更情况、产品药检所检验报告(含送检或抽检)、产品重大质量事故资料等。
(八)
(九)
(十) 检验办法:原料、辅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成品、包装材料等。 (十一) 记录:除批记录以外的所有记录。包括辅助记录、出入库单、销毁记录、 盘存表、温湿度记录、物料请验单等;
(十二) 批记录:批生产记录、批检验记录、批监控记录、批包装记录等。 (十三) 标准操作规程。
(十四) 验证文件:验证主计划、厂房及公用系统、生产设备验证、QC设备验证、 工程部设备验证、办法验证、工艺验证、清洁验证等。
(十五) 行政类文件:
行政法规性文件。包括上级颁发、需要企业执行的,或由企业发行的各种标 准、规章规程等;
各类公文。本企业对外的正式发文与相关机构来往的批复;
各类证照、证书。包括章程、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土地证、房产证、商标注册证书、企业和产品获得的各类荣誉牌匾和证书等; 人事任命、劳动纠纷等;
各类固定资产资料。包括车辆所有原始证照、办公设备、仪器设备说明书、 保修卡等;
所有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件;
在企业文化建设和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声像光碟 等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五条 归档时间
(一) 各类证照、批件、商标、合同、协议等原始文件和加盖公章的文件复印 件须于文件产生的24小时(一个工作日)内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二) 设备档案、产品档案、质量标准、检验办法、标准操作规程随时产生随 时归档;
(三) 员工培训类资料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 归档手续;
(四) 计量类资料按半年归档,于每年5月25日之后6月5日之前、11月25 日之后1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五) 供应商档案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日之后2月5日之前将上一年的
资料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六) (七) 手续; (八)
验证文件随时产生随时归档,验证主计划按年度归档,于每年1月25 记录文件。辅助记录半年归档一次,其他记录每年归档一次;
批记录文件按月归档,于每月25日之后次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
日之后2月5日之前到档案室办理归档手续; (九) (十)
其他文件每周一集中归档一次。
未按要求及时归档而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并根据情节
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条 归档份数 (一) (二)
原件全部归档,并注明份数、出处。
使用频繁的档案,各使用部门应复印留存自用。
第七条 归档要求 (一) (二) (三) (四)
由档案室和各部门指派一名专人负责归档事宜。 对已经破损或模糊的文件必须先修复再归档。 文件必须通过系统整理后再归档。
文件须经归档部门主管或部门以上领导签字确认后方可归档。
第八条 归档手续
各类文件归档时,归档部门应填写《文件归档单》一式二份,由归档部门负责人和总经办负责人审批,归档部门和档案室各留存一份,以备查考。由档案员填写《文件归档登记薄》,归档人和档案员共同签字确认。
第三章 档案的收集与整理
第九条 档案的收集 (一)
由各部门指派专人,每周一对其本部门需要归档的文件进行收集,并进行分类、排列、编目后移交档案室。
(二) 由档案管理人员定期到各部门对零散的文件进行收集,再进行系统的、
全面的整理。 (三)
收集时要保证档案的质量。如不完整,需进行进一步的收集,对收集不全的档案,要做好记录。
第十条 档案的整理
(一) (二)
档案采用按类别分类的方式,做到层次分明,便于保管和利用。 档案严格按照分类、排列、组卷、编目的整理步骤进行系统、全面的整理,并做数码目录方便日后检索。档案编号由英文字母及阿拉伯数字组成,具体说明如下:
7、8、9位代表流水号001~999。、6位为档案柜号。 、4位为二级分类的编号。 、2位为一级分类的英文缩写。
第四章 档案建档
第十一条 分类梳理
归档的资料,由档案员分类、编号,于文件归档的当天入库,并建立《档案明细台账》。 第十二条 档案专用章
所有归档的复印件及归档原件产生的复印件,每页纸加盖蓝色档案专用章,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视同原件使用,档案专用章置于档案室,由档案员保管。 第十三条 档案编号章
档案盒中每份档案右上角加盖红色编号章,编号手写,档案编号章置于档案 室,由档案员保管,对已归档编号档案做出的任何调整须登记备查。 第十四条 检索目录
所有归档文件,由档案员建立对应关系的数码版检索目录,并定期核对。
第十五条 数码备份
重要资料的原件须通过扫描等方式建立数码备份,各归档资料如有数码版的也应一并建档备份。
第五章 档案使用和归还
第十六条 档案使用 (一)
文件复印: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复印登记薄》,一般性文件经部门负责人批准,重要文件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由档案员复印、提供。
(二)
借出已加盖档案专用章的复印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十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十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
(三)
借阅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阅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于档案室指定的地点查阅,不得带离档案室,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
(四)
借出原始文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最长不超过五个工作日,重要文件及特殊情况同时报分管副总批准,总经办会签;五个工作日后仍未归还的,由档案员跟催或办理重新借出手续;原件借出后不再归还的,须经分管副总、总经理批准,总经办会签,档案室保留复印件备查;
(五)外单位借出档案时,由使用人填写《档案借出登记薄》,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
(六)
按规定审批,由当事人和档案员在相应登记薄上登记并签字确认方可使用档案;违者一经发现,对档案员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档案归还 (一)
档案使用者应爱护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不得擅自涂改、勾画、剪裁、抽取、拆散或损毁。借出的各类档案文件在归还时,经检查无误后,应在《档案借出登记薄》登记,并由使用人和档案员分别签字确认。
(二)
发生损坏、丢失的,对使用人处以200-1000元/人/件的罚款;造成损失
的,由使用人全部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三)档案归还时内容发生变更的,使用人应及时知会档案员进行更新,以保持档案的准确性。
第十八条 档案保管与检查
(一)
公司各类应归档文件应集中于档案室管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保存,更不得擅自销毁或据为己有,造成损失的,由当事人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二)
每月底,总经办负责人将对档案室的资料进行抽查;每三个月与档案员共同对档案室的所有资料进行一次彻查,并填写《档案清查记录》。
(三)
档案管理应账实相符。档案损毁或丢失的,由档案员全额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相应处理。
第六章 档案保管期限和销毁
第二十条 档案的销毁 (一)
对需要进行销毁处理的档案,由档案室填写《档案销毁申请表》,并制作
《档案销毁清册》,包括:本单位和卷宗的简短的历史情况、销毁档案所属年代、保管期限及其数量和详细内容、鉴定的情况和销毁的理由等内容的书面报告,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和总经理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销毁。
(二)
由档案员进行档案销毁,QA和档案归档部门各指派一人进行监销,档案
销毁须协同保卫部门共同处理。
(三)
档案销毁时档案员要在销毁清册上“销毁情况”一栏注明“已销毁”字
样和日期,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字确认。
档案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
为规范安全管理体系文件的管理,对包括职业健康安全在内的管理体系运行中使用的各类文件实施有效控制,以确保各过程、环节/场所使用的文件具有统一性、完整性、正确性和有效性,与体系运行相关的部门均使用有效的现行版本文件,防止误用作废文件。
对安全记录档案进行有效控制,以证实符合规定要求,为安全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提供客观证据,在必要时实现可追溯性。
2范围
本程序包含了文件的编写、审批、发放、使用、更改及作废等子过程。规定了各过程负责人的职责,适用于各过程管理体系文件的控制。
本程序包括记录的填写、收集、保管、处置等子过程。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综合管理体系运行中形成的所有记录的控制。
3职责
3.1各过程管理部门职责:
3.1.1负责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3.1.2负责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3.1.3负责过程管理文件的(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组织编制。
3.1.4负责严格执行过程管理文件的规定,并按规定的表格做好相应的记录。
3.1.5负责文件更改内容等。
3.2生产部职责:
3.2.1负责管理手册的编制。
3.2.2负责体系的认证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
3.3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各过程文件的编制、评审和批准。
3.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记录的建立与管理。
4程序内容
4.1确定文件种类
4.1.1为便于文件管理,根据不同的管理方式将综合管理体系文件分为外来文件、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4.1.2外来文件:外来文件系指国家、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和标准(见法律法规的识别与评价程序);上级部门下发的通知、要求、规定和办法;相关方的期望和要求。
4.1.3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a.方针、目标和指标;
b.实现方针、目标和指标的策划;
c.控制各业务过程的程序、规定、指导书、表格。
4.1.4资料和记录
相关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a.各类分析/评价/统计数据(如OSHA 统计分析数据);
b.特种设备(如压力容器等)及其附件的安全技术监察(检测)资料; c.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SE 预评价报告、设计方案和图纸、HSE专篇、竣工验收报告及相关审查结论和批复意见;
d.各类检查、教育培训、演习及其他活动记录;
e.专项风险评价、环境因素识别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f.化学危险品安全标签、安全技术说明书、储存、使用防护指南;
g.危化品应建立一栏三卡(职业危害公告栏、毒物周知卡、安全操作卡、异常工况处置卡)
h.设施的设计、运行技术资料;
i.供应商和承包商档案;
j.作业许可证等;
k.其他资料。
4.2提出文件的编制和修改需求
4.2.1公司所有人员都有提出编制和修改文件的权利,但是呢必须向过程负责人提出申请。
4.2.2过程负责人确定所管理的过程的文件需求。
4.3指定编写人
4.3.1如需要编制或修改,对所需的文件进行策划并安排专人编写。
4.3.2管理手册由生产部负责编制;部门各过程管理类文件(管理过程的程序、规定、表格)由过程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
4.4进行编写
4.4.1按照体系文件编写的格式要求进行文件编写。文件格式基本内容:
a.目的:明确编制本文件要达到的目的
b.范围:本文件使用的范围,包括活动范围、职能范围和管理范围
c.定义:需要对使用人解释的术语或词汇
d.职责:本文件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包括本文件的责任部门
e.程序/规定内容:针对各项活动提出具体的要求、职责、时限
f.相关文件:编制本文件所依据的文件或引用的文件
g.相关记录:本文件涉及到的文件、表格和记录
h.修改记录:本文件每次修改的主要概要的记录
i.文件概要/流程:规定类文件的概要及程序文件的流程图
4.4.2文件的编号按如下要求:
记录编号
文件层别号
文件类别(AQ)
公司代号JP
其中:序号为阿拉伯数字,如:01,02,03 „„„等;
文件类别为:管理手册用01标识,程序文件用02标识,公司级管理性制度用03标识,部门自有的安全管理制度用部门拼音首字母组合标识,如生产部用QG标识。
例子:
文件编号:JP-AQ-0201《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程序》
表格编号:编号JPL-AQ-0201/01(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其中01表示对应程序的第一张记录。
所有文件(包括表格)必须有版本标识,如有文件更新,版本随之更新。
4.5评审和审批
4.5.1文件评审。文件由编制人在文件原件编制人栏中签字,交部门主管审核同意,再送交
相关部门主管审阅会签(由部门主管确定会签部门的数量),并由4.5.2文件批准人应对文件进行仔细审核后,如果同意在批准栏签字;如果不同意将文件返回文件编写人(或部门),待修改完毕后再批准。
4.5.3文件审批权限。
a.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总目标、管理手册、管理评审计划及报告、最高管理层职责、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职责由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b.过程管理文件(程序、规定、制度、表格)由过程负责部门主管审核,安全生产负责人批准。
c.技术类工艺操作规程、工艺指标等、产品标准由技质部主管审批。 d.各部门内部适用的文件由本部门负责人批准。
4.6发放控制
4.6.1生产部发布综合管理体系文件, 建立外发文件清单,该清单内容包括:文件名称、编号、版本、发放日期、数量、发至、接收人等。该文件清单在修改、增加/删减文件过程中应保持最新状态。。
4.6.2各过程负责人将所编写的文件经授权批准人批准后,将书面文件及数码版文件一同送交生产部,生产部保存文件原件。
4.6.3各部门需建立《文件控制清单》,在发布/修改文件的同时,文件与文件清单保持一致。
4.7使用控制
4.7.1生产部组织负责更新管理体系有关文件,保证体系文件始终保持最新有效状态;每季度备份一次数码版文件。
4.7.2管理体系相关的文件必须妥善保存;各部门负责保管本部门相关文件;不得在文件上乱涂画改,不准私自外借,确保文件的清晰、易于识别和检索。
4.8文件更新
4.8.1文件更改时,由过程管理部门持原批准人批准的文件(原件一份、数码一份)、填写《文件更改通知单》,到办公室登记备案后。同时更新《文件控制清单》,
生产部保存批准的文件原件。同时各部门下发的综合管理体系受控书面文件应立即回收并更新,填写《文件与回收记录》,防止作废文件非预期使用。
4.8.2当文件在实施过程中因组织结构、产品、工作流程、法律法规、标准等发生变化时,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组织对文件进行评审。如果需要进行修改,由原文件编写单位负责提出
文件更改申请后组织对文件进行编写并按原文件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批。
4.9安全记录管理
4.9.1建立记录清单
安环部制订安全记录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内容包括:记录名称、保管人、收集办法、保存年限、索引、介质、处置、类别等。
4.9.2安全记录的使用
按规定的项目填写,所有记录应及时、真实,字迹整洁、清楚,不得随意涂改,不能使用铅笔填写。
4.9.3收 集
定期对安全记录进行收集并整理记录,放到指定的地点保存或交档案室存档。
4.9.4储存、保护
4.9.4.1记录可以是纸质或数码媒体,对于数码媒体形式的记录,必须保证所保存的记录不被非记录人员或计算机病毒干扰,应留有备份。
4.9.4.2记录保存要做到防潮、防火、防蛀虫鼠害、防止丢失、防磁等,同时还要做好标识。
4.9.4.3保存期限依据“安全记录台帐”中保存的期限规定。
4.9.5处 置
记录保存人按照“安全记录台帐”中规定的处置要求在保存期满后进行处置,包括销毁或归档。
5相关文件
无
6相关记录
AQ-0202/01文件控制清单
AQ-0202/02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AQ-0202/03文件更改通知单 AQ-0202/04安全记录台帐 AQ-0202/05评审记录
档案管理制度 篇6
近日,国家档案局局长李明华签署国家档案局第十三号令,公布《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__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的颁布实施,是国家档案局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规定》是以中办、国办《关于强化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机关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制定的。全文共7章70条,第一章“总则”,明确了《规定》制定的目的和依据,机关档案定义,机关档案工作的意义、体制和管理原则;第二章“机构和人员”,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机构、人员的要求,确定了机关档案工作的基本任务;第三章“基础设施”,明确了机关应设置的各类档案用房及基础设施设备要求;第四章“管理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的门类和管理要求,提出了档案从形成到移交整个管理流程的各项要求;第五章“信息化建设”,明确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管理要求,对传统载体档案数字化和数码档案的管理做出了详细规定;第六章“奖励与处罚”,明确了应予奖惩的各类情形;第七章“附则”,对解释权、施行日期等加以规定。
《规定》具有3个显著特点。一是普适性。将适用范围确定为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照执行。《规定》对机关档案管理工作提出的要求,充分考虑了不同层级机关客观条件的差异,特别对县级或档案形成数量较少的机关明确了基本要求。二是实用性。《规定》梳理借鉴数十个机关档案工作参照的标准规范,对机关档案门类划分,档案形成收集、整理归档、保管保护、鉴定销毁、开发利用、统计移交等做出详细规定,具备较强的实用性和操作性。三是创新性。《规定》特别关注近年来机关档案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了新形势下机关档案工作的任务和要求,明确了机关档案工作监督指导的原则和方式,提出了建立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和工作网络,确定了档案工作各类业务用房需求,强化了机关档案信息化工作等,为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依据。
国家档案局希望各地区各部门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国家档案局将继续组织宣贯活动,不断强化监督指导,采取有效措施引导提升各地区各部门机关档案管理水平。
档案管理制度 篇7
为进一步强化档案管理工作,夯实档案工作基础,切实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现制定管理办法如下:
本办法适用于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副科级以下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的档案管理工作,实行单位一把手负责制,选配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的专门工作人员(以下简称人事干部)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接交和利用工作,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
档案工作应遵循五大原则,即党管干部、党管人才,依规依法、全面从严,分级负责、集中管理,真实准确、完整规范,方便利用、安全保密。
各单位人事干部主要负责本单位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移交和保管保密工作,负责本单位档案的查(借)阅等档案利用工作,负责接交的档案材料真实准确,完整规范,坚决杜绝非专职人员办理档案相关事宜。
一、档案内容
档案材料主要涉及干部职工工作及学习过程中形成的供组织考察的各类资料,包括十大类:一是履历类材料,二是自传和思想类材料,三是考核鉴定,四是学历学位、职称、论文、培训,五是政审、审计类,六是党、团材料,七是表彰奖励材料,八是处分材料,九是工资、任免、招工、入伍、考察、职级并行、出国(境)审批,十是报到(派谴)证、计生材料。
二、档案管理
档案管理包括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整理和接交。
收集档案材料时应确保收集材料属归档范围,确保收集材料填写规范、真实完整。具体要求:①档案材料应当为原件;②档案材料载体使用国际标准A4型(长297毫米,宽210毫米)公文用纸,用黑色的中性笔填写(或打印);③属成套材料的,必须头尾完整。
经鉴别,符合归档范围的材料自材料形成之日起一个月内按要求履行移交手续送交档案室。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未及时移交的档案材料,档案室不再接收。
三、档案利用
档案利用主要包括查(借)阅、复制和摘录等。严禁拍摄复印档案内容,因工作需要取证的,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复印。
查(借)阅档案一般要求2名以上共产党员按程序申请,
由档案室根据规定,确定是否提供和提供啥材料。严禁个人查(借)阅本人及其直系亲属的档案。档案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由借阅单位履行审批手续,限期归还,不得转借。
查档(含复制、摘录)程序:查阅单位填写《查阅档案审批表》,经单位和主管单位负责人同意后,报档案室分管领导审批,人事干部持本人二代身份证及审批后的《查阅档案审批表》到档案室办理。不得凭借调查证明材料简介信查档。
临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__年7月11日
档案管理制度 篇8
一、目的
为更有效的对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保管,有效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材料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材料,特制定本制度。
二、归档范围
全体员工之个人档案(入职档案、培训档案、绩效管理档案、离 职档案)、统计资料、劳动工资、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协议、 合同、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三、档案管理员的职责
由行政部专人负责保管人事档案,收集、鉴别和整理档案材料, 保证公司及各部门的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使用方便。
四、档案管理内容
(一)员工入职档案:
1)个人简历;2) 员工入职登记表3)应聘人员登记表;4) 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表;5)笔试结果报告;6)身份证复印件7)学历学位、资格证书复印件材料8)离职证明;9)试用期员工跟踪表; 10)试用期考核表;11)各类合同及协议;12)员工异动履历表.
(二)员工培训档案:
1)培训通知;2)培训签到表;3)培训总结报告(或考评 结果);4)派出培训审批表;5)员工外派培训合同6)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 ;7)员工培训统计表。
(三)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的档案资料按月归整。
(四)员工离岗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五、人事档案管理相关规定
(一)基础管理
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 理规范。
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应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 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或解聘处理。
3、人事档案按入司时间分类存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 进行整理,并及时登录于《在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 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目录》(附件二),并在档案袋上 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袋进行编号。人事档案 原则上为永久保存。
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档案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状况变动等),应 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交人事部归案,原件当场查验。
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 在其报到一个月内立档。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造册 登记。
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等形成的材料要及 时收集、整理立卷、保持档案的完整。立卷归档的材料必 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 料须经组织审查盖章或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字后归档。
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 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技术人员保留至该员工离岗8 年止)。
8、人力资源部档案管理人员根据气候的不同变化,经常注 意档案的通风、温度、清洁、防火、防盗、防潮、防晒、 防蛀。
9、档案应分类编号后存放,编签号应与员工编号统一,防 止重名重姓员工材料入档交叉,制检索目录,以便查找。
10、要不断研究和改进档案的管理办法和技术,逐步实现档 案管理的科学化。
(二)档案的查、借阅
1、公司档案分为保密级与非保密级两个级别,保密级档案 禁止调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准外借;非保密级档各部门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 批表》(附件三),并经人事行政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跨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 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人事档案,特殊情况下经人事行政 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3、公司级领导、人事行政部可直接通过档案管理员办理借 阅手续。
4、所有经批准后借阅出的人事档案需于借阅的三天之内归 还(特殊情况可延长期限),对借阅后到期未还者、归还破 损、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5、外单位来公司查阅档案时,必须持盖有公章的单位简介 信,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6、档案管理人员应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 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四)。
(三)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1、严禁涂改、圈划、抽取、撤换和损坏档案材料; 2、不得擅自复制(拍摄)档案内容,如因工作需要从档案中 取证必须事先经人事行政部经理同意。
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轻重, 予以惩处。
4、原则上不允许员工自带档案流动,确有需要,由档案发 出方做好封口,接收方接受档案时须注意检查档案封口是否完整。
六、档案的销毁
(一)公司任何个人或部门非经允许不得销毁公司档案资料。
(二)当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档案管理员填写《公司档案 资料销毁审批表》交人事行政部经理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三)凡属于密级的档案资料必须由总经理批准方可销毁;一般 的档案资料,由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批准后方可销毁。
(四)经批准销毁的公司档案,档案管理员须认真核对,将批准 的《公司档案资料销毁审批表》和将要销毁的档案资料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五)在销毁公司档案资料时,必须由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办公室主任指定专人监督销毁。
七、制定、修订、废除与颁布实施
本办法经核准后,由行政部公告实施;修订或废止亦同。
行政部
20xx年4月22日
档案管理制度 篇9
一、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管理制度,建立学生个人健康卡,对学生定朝进行健康检查,对所获数据归类整理,随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或者提供学生身体素质方面的情况或资料。
二、开展卫生常识教育,搞好卫生宣传,向师生简介卫生保健、除害灭病等方面知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三、定期开展常见病、多发病、传染病的调查与预防工作。做好学生生长发育、营养等方面的调查与统计工作。
四、抓好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对师生小伤小病,能及时处理和治疗。协助领导做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五、建立教职工健康档案,掌握教职工的身体健康情况,指导教职工防病治病。及时为新调进教职工办理医疗卡。
六、负责督促学生清扫教室和清洁区,检查环境卫生情况,开展卫生评比工作。强化对学生饮食卫生和运动卫生的监控,经常巡视学生眼保健操情况。
七、管理好学生。要及时上报,并做好造册登记工作,疗理师生伤病应认真写好病历,对支出药品要认真作好记载。
档案管理制度 篇10
为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近日,全国人大机关重新修订了《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并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杨振武批准同意,印发机关各单位、各部门施行。
《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的颁布施行是国家档案局在新形势下推动机关档案工作的一项重大举措,是进一步依法强化机关档案科学规范管理的一个重要抓手。《机关档案管理规定》具有很好的普适性、实用性和创新性,为机关档案工作转型升级提供了重要依据。全国人大机关以学习贯彻落实《机关档案管理规定》为契机,深入开展档案法治宣传教育,以规范档案管理工作流程为目标,贯彻落实依法依规治档的本质要求,将标准化、精细化、流程化作为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进一步完善档案管理体制机制。
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秘书局高度重视,及时召开座谈会组织机关兼职档案员进行学习讨论。档案处认真学习领会《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结合全国人大机关档案工作的实际情况,启动《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在修订工作中,档案处坚持强化宣传、集思广益,广泛征集修订意见。通过举办档案工作学习班、召开座谈会、印发征求意见稿等形式,使机关32家立档单位和各单位、各部门兼职档案员广泛参与到这次修订工作中。征求意见稿经历了“三上三下”的修改过程,充分吸收了国家档案局档案馆(室)业务指导司机关档案业务指导处的意见。这次修订工作共对现行办法进行了42处修改,新增条款15条,对19条条款作出重大调整,保证新修订的《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适应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机关档案管理工作需要。
修订工作同时坚持统筹协调、与时俱进,积极创新机关档案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新修订的《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首次明确了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牵头的机关档案工作协调机制,协调处理全国人大机关档案工作重大事务和重要事项,要求机关各立档单位建立以主要负责同志、分管档案工作领导、专职或兼职档案员、业务人员组成的4级档案工作机制,为机关档案工作的明确责任、分级管理、齐抓共管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按照新时代机关档案工作信息化要求,针对全国人大机关数字档案室建设情况,结合《机关档案管理规定》的精神,《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全国人大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部署,保证全国人大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有规可循、安全规范。
这次修订的《全国人大机关档案管理办法》完整覆盖机关档案收集、整理、保管、鉴定、利用、编研等各个工作环节,明确要求档案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具有较强的规范性、针对性和实用性,对做好新时代全国人大机关档案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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