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市股份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超市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申请运营甲方旗下校园风网上超市及相关业务等,达成本合同条款如下:
第一条:合作目的
1、互惠互利,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实现共赢;
2、凝聚人气,共同发展校园消费市场;
3、提升校园风品牌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塑造品牌美誉度,扩大市场范围。
第二条:合作内容
1、甲方授权乙方在 市 高校 内进行校园风网上超市的独家运营,并经甲方允许可以使用甲方提供的商业名称、商标、服务标准以及相关宣传品等;
2、乙方在区域内享有独家经营权并享受校园风区域保护政策及优先加盟当地其他高校的政策。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 合同生效三天内,甲方负责为乙方开通分站,并规定统一网站后台使用权限,按照乙方的需求保证网站前台后台的正常运行,并做好相关的技术工作;
2、 甲方提供全国联盟站统一的基于网络的绩效管理办公系统;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运营管理等各方面提出修改意见;
4、 如乙方运营出现长期亏损,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60天),未按照甲方指示解决问题即不能正常运营的情况下,甲方在该区域内将有权另选合作伙伴,同时扣除乙方交纳的网络服务费并取消乙方的资格及所享受的权利;
5、 甲方有权保留对网站系统的修改权和解释权,如网站程序出现问题,造成网上超市不能正常经营,甲方须在接到信息反馈后24小时内解决该问题。
第四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乙方获准在授权范围内享有甲方网站系统的使用权及网上超市经营权,并独
自享有本地校园风网络广告业务的所有收入。
2、 乙方在自主运营,自负盈亏的前提下,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甲方的
各项规章制度,如违反,责任乙方自负;
3、 乙方应按时出席甲方召开的网络会议和接受甲方的各项工作的网络培训;
4、 乙方在网上超市运营中要严格规范操作程序,所有的商品销售一律在电脑系统
中完成;如违返规程操作或误漏等,后果由乙方自负;
5、 乙方不得擅自将区域运营权转让他人,并不得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源经营其他与校园风网上超市无关的商业活动,否则甲方有权取消乙方运营资格;
6、 乙方不得有如擅自披露公司运营秘密等违反公司忠实义务的行为;
7、 乙方经甲方授权后,可以自行生产校园风品牌的产品,并有权利面向全国校园风其他分站供货。
第五条: 保证金与运营费结算标准及支付方式
1、 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天内,乙方需按照每个学校 1000元/年 的网络服务费向甲方支付,首期需交纳 。
2、 乙方向甲方支付本地校园风网上超市销售额的1%作为运营管理费;每季度初 日内乙方将上季度营业额的1%向甲方支付。
3、 若乙方运营成绩良好,并要求开通当地其他高校的网上超市,甲方需在网络服务费和运营管理费上给予乙方八折以下的优惠,具体根据实际情况以补充协议的方式确定。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签订后,如果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损失程度向对方进行经济赔偿;
2、 一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合同的其它条款可以继续履行。
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或解除
1、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时,双方应于30日内通报对方,可以提前终止合同,双方免于责任及赔偿;
2、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解除合同,并提前通知对方结清双方的债权债务。
3、 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另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对方终止合同和利益关系(未造成损失的),如有损失,由不作为方承担责任;
4、 任何形式的终止合同,甲方均不再退还乙方交纳的网络服务费。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执行期间,遇有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时,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有效期为 1 年。
甲方: 乙方:
授权委托人: 授权委托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超市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合伙从事“神木县浩宇超市,”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双方同意信守:
第一条:合伙宗旨:共同合作,合法经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二条:合伙名称:神木县浩宇超市 经营地址:神木县东兴街南段
第三条:合伙经营项目和范围:烟酒副食、日用百货、预包装食品零售。
第四条:合伙期限暂定五年,自本合伙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合伙期限届满,经各合伙人协商一致可以续展延长经营期限,也可以根据市场情况提前终止合伙经营。提前终止合伙或者延长合伙经营应须提前六个月取得各合伙人的一致意见,在期满前办理完毕有关手续。
第五条: 出资金额、方式期限。
1、 神木县浩宇超市总投资肆佰万元(¥4000000.00元)。
2、 甲方以现金方式出资叁佰贰拾万元(¥320xx00.00),占总投资总额的80%。
3、 乙方以现金方式出资捌拾万元(¥800000.00)。乙占投资总额的20%。
4、 合伙人的出资,于 年 月 日以前交齐。
5、 本合伙出资甲方占投资总额的80%,乙方占投资总额的20%,作为确定盈余分配和债务承担的基础。
6、 合伙期间各合伙人的出资为共有财产,不得随意请求分割,合伙终止后,各合伙人的出资仍为个人所有,届时予以返还。
第六条:合伙人的分工、权利与义务。
1、 甲、乙协商一致共同推举甲方作为合伙负责人,全面负责合伙业务的日常经营与管理。客户协调,业务开拓等事宜,并享有每月1500元的工资待遇。
2、 乙方享有对财物账日的监管权利,对于涉及财务,账目以及借款、还款、日常投资等资金使用事项在超过1000元额度(500元以下的应各自记账、留存凭证、定期对账),应须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方可进行。
第七条: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合伙各方共同经营、共同合作,共担风险,共负盈亏。
1、 盈余分配,扣除店里的水、电、暖气、租金、职工工资、税金等日常经营费用,剩余的按双方的投资比例分配,平均分配预支每月5日前结算上一月的账目,进行盈余分配。
2、 债务承担,合伙债务先以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由各合伙人按投资比例分担,任何一方对外偿还后,另一方应当按比例在10日内向对方清偿自己应负担的部分。
第八条:违约责任:
1、 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上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2、 合伙人违反本协议导致合伙损失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
赔偿责任。
第九条: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在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第十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其同协商,如协商不成,可在刑事法院处理。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一份,本合同经双方合伙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伙人甲方签字: 年 月 日
合伙人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超市股份合作协议书 篇3
甲方: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桥头镇桥光大道1号二楼
邮编:523523
传真:0769-81028500
联系人:温志宇
联系电话:(0)
乙方: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五山科技广场a座216
邮编:510641
传真:020-87590710-811
联系人: 董绍勇 李亚成
联系电话: 020-87590710-806 (0)(0)
甲乙双方为更好的开拓市场和占有市场,以及为用户带来更多的优惠和方便,本着“友好合作、优势互补、共进双赢”之原则,经认真协商,就业务合作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章 合作事项及内容
1、 合作内容:甲乙双方整合各自企业资源,乙方为甲方提供 10 万 张(大写:_壹拾 万_张)面值 30 元(含 100 分钟免费通话时长)的“多方通电话卡”以礼品的形式作为活动之用。甲方根据其营业时间,在人人乐超市向购物顾客赠送乙方的多方通电话卡
2、 合作期限: 20xx 年 03 月 15日到 20xx 年 05 月 15 日。合作期为 60 天。此次合作期满后,根据双方合作情况及市场反应,双方可就此协议之内容优先达成长期合作协议。
3、 该“多方通充值卡”以礼品的形式作为活动之用,所赠送的免费通话时长在充值后两个连续的自然月内赠送,充值成功后当月赠送 15元(50分钟通话时长) ,次月赠送 15元(50分钟通话时长) 。
第二章 甲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须对甲乙双方合作内容,在甲方营业范围内进行市场宣传,其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广播、服务台简介等等。
2、 甲方须统计派发数量及卡段数据以表格形式整理后反馈予乙方,方便乙方对市场进行有效调查。
3、 甲方承诺甲方顾客单次购物满 5元 (30元) 以上才将“多方通电话卡”免费赠送给顾客。不
得将多方通电话卡单独作为商业买卖使用。
4、 在这次活动过程中,甲方须对“多方通电话卡”数量进行监控,必须将分货地址及相关数量以表格形
式反馈予乙方,合作卡如在合作过程中没能按期派发完毕,甲方需为乙方继续派发,直到派送完毕为止(延续派发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5、 甲方须对问及电话卡的顾客做简单的简介与使用说明。对此所产生的客服问题需转移给乙方进行服务。
6、 甲方有义务收集甲方顾客对“多方通电话卡”的意见与建议,并及时反馈给乙方。
7、 甲方只负责对“多方通”电话卡的派发工作,所有费用由乙方支出,甲方不付任何费用
第三章 乙方权利和义务
1、 乙方作为“多方通电话卡”的权属方,负责“多方通电话卡”的印刷、制作、技术支持,同时提供7*14
小时客户服务,客服热线:8009992258 。
2、 乙方不迟于 20xx年 月 日将卡运送到 甲方指定仓库地点 。
3、 乙方须保证“多方通电话卡”的正常使用,及“多方通”系统的正常运行。
4、 乙方产品资费标准:长途:0.3元/分钟/方;市话:按当地市话标准;仅政企用户收取月功能费10元,
家庭及个人无需收取,所有费用由电信收取。
5、 乙方有权向甲方了解“多方通电话卡”顾客反应情况,及市场反应情况。
6、 乙方供给甲方的多方通电话卡如因印刷质量问题而不能正常使用,所引起用户投诉等问题由乙方客服
受理解决。
7、 乙方须对 “多方通充值体验卡”负责,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第四章 商业保密条款
1. 商业秘密:任何一方公开或未公开的任何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行业信息、产品计划、
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资料、财务信息等,以及非专利技术、设计、程序、技术数据、制作办法、资讯来源等,均构成该方的商业秘密。
2. 保密:双方对在本协议下知悉的另一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义务,任何一方在任何时候均不得
向第三方披露另一方的商业秘密,非经另一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违反本条规定的,应全额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直接和间接损失。 3. 本协议终止后,双方仍然负有本条下的保密义务。
第五章 违约责任
1、 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或严重违反本协议,造成该业务无法经营或无法达到协议规定的
经营目的,视作违约方单方终止协议,另一方除有权向违约的一方索赔外,并有权按协议规定通过法律程序终止协议。如双方同意继续合作,违约方仍应赔偿非违约方的经济损失。
2、 由于一方或双方的过错,造成本协议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时,双方应协议解决。
3、 不可抗力:在合作期间,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或其他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
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协议的履行直接被影响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十五天内提供事故的详细情况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按照事故对协议的履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六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有效期内如一方要求中止协议,须提前向另一
方提出解除本协议的书面通知,如果对方同意解除协议,则协议在对方在书面通知上签字后自动废止。 2、经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协议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任何变更
事宜,均需书面文件。
3、本协议及其附件为中文本,共 贰 份原件,均具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壹 份为凭。
4、本协议内容做出的任何修改和补充应为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后成为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 5、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东莞市天杰超市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华工信元通信技术有限公司
(公章) (公章)
授权签字: 授权签字: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签署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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