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防火检查通报(精选5篇)
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篇1
各村委会:
自3月份以来至今,我乡范围内共发生森林火灾7起,其中发生较大的森林火灾2起,一般森林火灾5起。其中,发生较大森林火灾的村有:
新村村,1起(3月13日下午4时左右,失火人:李科洪,78岁;火灾原因:烧荒)
小洞村,1起(3月24日下午1时左右,失火人:彭未秀,46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发生一般森林火灾的村有:
上洞村,1起(3月25日上午10时左右,失火人:戴大连,42岁;火灾原因:上坟烧纸钱)
小洞村,1起(3月25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曾志海,51岁;失火原因:上坟烧纸钱)
集福村,1起(3月28日下午3时左右,失火人:黄光田,70岁;火灾原因:烧田坎)
快荣村,1起(3月14日下午1时左右)
畔龙村,1起(3月28日上午11时左右,失火人:张春金,58岁;火灾原因:烧荒)
自3月份以来截至今日,尚未接到森林火灾报告的村有:
中源村、塘下村、水江村、沧溪村
从上述火灾统计情况可以看出:
森林火灾集中发生在重点时期(老清明3月24-25日),占火灾次数43%;森林火灾全部发生在重点时段(上午10:00-下午4:00);森林火灾发生的原因,上坟占火灾原因43%,烧荒、烧田坎占火灾原因57%;可见,当前我乡发生的7起森林火灾均系人为野外用火引发。被查处的6名失火人年龄结构,70岁以上的2人,50-60岁的2人,40-50岁的2人,其中妇女1人。
鉴于此,请各村以此为戒,在清明节前后,森林火灾发生高危期间要坚决做到五个“务必”:务必要沉下去,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宣传;务必要切实强化野外火源巡查,严格落实村、组、户防火责任;务必在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主要山场、坟场地段,要有村组干部蹲守;务必对痴、呆、傻、老、少、精神病患者六类人要明确监管责任,严格监管措施;务必要认真落实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到人员不漏岗、不脱岗,一有火情立即出动。
xx区x乡人民政府
20xx年三月二十九日
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篇2
1月24-25日,我市境内发生多起森林火灾,其中较大的有7起(宣州2起、宁国3起、绩溪1起、旌德1起),过火面积千余亩,造成森林资源损失。为严肃纪律,追究责任,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发通知,要求有关县市区启动问责,依法依纪追究直接肇事者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现将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直接肇事者处理情况
1、对宣州区溪口镇四和村森林火灾肇事者柯春林立案调查,依法对肇事者本人和相关监管责任人进行处理。对擅自组织炼山引发孙埠镇张桥村森林火灾的张桥村大孟村民组组长陈永根、小孟村民组组长魏元清立案调查,追究法律责任。
2、对宁国市西津办事处双溪村柳桥组森林火灾肇事者胡忠文、胡剑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宁墩镇南洋村森林火灾肇事者黄云地取保候审(患有严重传染病),并进一步调查处理。
3、对绩溪县长安镇下五都村森林火灾肇事者戴金兵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旌德县旌阳镇板桥村森林火灾肇事者姚明予以刑事拘留,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相关责任人处理情况
(一)宣州区
1、对溪口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宣传教育、防火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和“呆、傻、痴”等人员监管不力,在全区范围通报批评,责成溪口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对孙埠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重视不够,预防不力,野外用火管理不严和组织扑救不及时,在全区范围通报批评,责成孙埠镇党委、政府向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
2、对溪口镇联系村领导、镇人大主席陶维学,溪口镇分管副镇长陈仁龙、林业工作站站长孙彬进行诫勉谈话。对孙埠镇分管副镇长乔能芳给予行政记过处分。对联系村领导、镇党委委员谢英宏,林业工作站站长方书清进行诫勉谈话。
3、责成溪口镇党委、政府对四和村村支部书记俞远峰、村委会主任桂烈森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责成孙埠镇党委、政府对张桥村村支部书记李晓林、村委会主任周学明进行诫勉谈话,并在全镇范围通报批评。
(二)宁国市
1、对宁墩镇分管副镇长汪敏华、中溪镇分管副镇长戴曹君予以通报批评,宁墩镇林业站站长华博渊、中溪镇林业站站长卫平文予以行政警告处分。
2、对西津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倪月琴予以行政警告、免去副主任职务,林业站站长石邵松予以行政记过处分。
3、给予西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陈卫兵、市林业局局长王伟通报批评,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李光轩党内警告处分。
(三)绩溪县
1、对长安镇党委、政府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预防不力,在全县范围内给予通报批评,并向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检查。
2、对长安镇分管副镇长胡念平,包村领导、镇纪委副书记程亚平,林业站站长章学农进行诫勉谈话。
3、责令长安镇党委、政府对下五都村支部书记姚细秀、村委会主任夏继光进行诫勉谈话,并向党委、政府作出深刻检查,同时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批评。
(四)旌德县
1、责成旌阳镇镇长刘明辉作出深刻检查,并通报批评;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旌阳镇分管副镇长叶裕赟给予行政记过处分,林业站站长江华免职。
2、对处置不力而引发森林火灾的板桥村支部书记姚小华予以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方斌进行诫勉谈话、延长党员预备期半年。
xx市森林防火指挥部
年2月24日
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篇3
各乡镇党委、政府,工业园区,芹阳办事处,县级机关各部门:
20xx年春节前后,全县森林火灾事故频发。按照县委、县政府要求,县纪委监察局牵头组织联合调查组,及时对7起受灾面积较大的火灾事故进行了调查,并依照相关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责任追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案件基本情况
此次森林火灾事故责任追究共涉及马金、村头、音坑、大溪边、张湾等5个乡镇7个行政村,追究相关责任人34人。对2名乡镇主要领导分别给予通报批评和诫勉谈话,其中,1名责令其在媒体上公开道歉;对2名县管干部予以免职并给予行政记大过处分;对7名乡镇干部给予党政纪处分(1人党内严重警告,1人行政记过,4人记过,1人警告);对10名乡镇干部予以诫勉谈话;对7名村书记给予党纪处分(1人撤销党内职务,1人党内严重警告,5人党内警告),并对情节较重的6名村书记予以免职;责令6名村主任辞去职务,并对3名党员村主任给予党内警告处分。
二、火灾原因分析
(一)宣传教育不够到位。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各乡镇虽然在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调查过程中,也发现部分涉事乡镇在宣传教育上存在一些明显的缺失和漏洞。如大溪边乡未能正确领会全县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致使全乡各村均未与农户签订森 林防火承诺书;马金镇霞田村497户农户仅291户签订了家庭防火承诺书,其中引发火灾的汪某某也未签订,此外,马金镇政府也未与村里签订森林防火责任书。
(二)火源管控不够到位。春节前后天气持续干燥,加上冬至、春节等传统节日期间,上坟祭祖人群集中,造成了森林火灾事故高发多发,此次查处的7起火灾中有6起起火原因系上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引发,占85.72%,是春节前后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另1起是村民在田间割草吸烟引发。从这些原因来看,森林火灾的防范措施特别是火源管控有待强化。
(三)责任落实不够到位。一是值班巡查不到位。在森林防火重点时期,5个乡镇均存在重点地段、重点区域巡逻值守工作安排不到位和分管领导、林业站站长、片长和驻村干部对村森林防火值班情况督查不到位现象。二是重点人群监控不到位。部分村未严格按照要求排查重点监管对象,落实监护责任。如马金镇霞田村将本应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的汪某某(引发该村森林火灾责任人)遗漏。三是坟墓周边清理不彻底。7个行政村均未对公墓、零星坟墓和老坟墓周边的茅草、芒杆等易燃物进行彻底清理,如音坑乡姚家村“下坞”公墓周边布满芒杆茅草。
三、整改措施和意见
(一)强化领导,切实落实责任。森林消防工作事关国计民生,事关国家东部公园建设大局,各森林消防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认真贯彻落实县森林消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森林消防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严格落实森林消防工作责任制,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确保责任到位、职责清晰、措施落实、指挥畅通。
(二)周密部署,强化宣传教育。森林消防,宣传教育要先行。要广泛开展森林消防宣传教育,深入农村特别是偏远山区,张贴宣传标语,发放宣传手册,提醒老百姓注意用火安全。要通过广播、电视、微博等媒介,及时发布森林火险天气等级预报,大力宣传森林消防法律法规,积极提倡无烟祭祀新风尚,及时曝光违规用火典型案例,努力形成森林消防群防群治新格局。
(三)注重管理,强化火源管控。要切实采取针对性措施,严格禁止违规用火。林区护林队伍要落实护林员定岗定责制度,强化野外巡查,增加巡护频度,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对违规用火行为,执法单位要给予严厉打击;对智障人员、返乡务工人员、假期学生等特殊群体要进行一次全面摸底,确定重点人员并落实专门监护人,严防玩火、弄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的发生。
此次火灾责任追究人数多、涉及广、速度快、力度大,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敲响了警钟,今年清明节全县未发生一起森林火灾,取得了良好的开端。各乡镇要继续从火灾事件中汲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恪尽职守、守土有责,以严格的纪律,务实的作风,全力做好森林防火工作。县纪委监察局将按照失职渎职者不追究不放过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在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工作中不作为,出现失职、渎职等行为的有关领导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并予以公开曝光,确保森林资源安全。
中共x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xx县监察局
年5月13日
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篇4
从7月中旬开始,在区安委会的领导和指导下,全区8个安全生产日常监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分别对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情况
1.建筑施工、石化天然气、地质灾害、非煤矿山安全监管组:8月初,根据副区长洪流工作安排,区政府副县级干部宁资军带领区住建局对还未拆除的2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3组)、3号混凝土站(无名站,湘江村5组)、5号混凝土站(华江站,白沙村2组)、6号混凝土站(昌永站,白沙村1组)进行了整治情况检查,该四个混凝土站现还未拆除,检查组与四个混凝土站负责人逐个进行了谈话,其中2号、3号两家混凝土站同意拆除,但提出了需要适当补偿的要求。
2.烟花爆竹、水上交通安全监管组:7月28日,区委、常务副区长单绪平带队对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东洲渡口等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衡阳市金焰烟花爆竹专营公司烟花仓库存在储水池储水量未达标、灭火器配置不足、仓库内货物不按要求存放等问题,检查组当场下达了《责令整改指令书》,责令其限期整改;颐和隆浏阳烟花经营部、方园烟花爆竹店存在超量储存的行为,责任其店主立即整改;东洲渡口的人员值班情况、客渡船执行签单发航制度、六不发航制度、上船穿(拿)救生衣制度基本落实,但仍有部分时间段存在安全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到位的情况。检查组要求区交通局督促湘江乡政府、东洲村两委责成相关责任人限期整改,以确保全区水上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3.重点工程项目施工安全监管组:28日下午、29日上午,区委、副区长周春华率领区重点办、区住建局、区安监局等部门,对辖区幸福嘉园·黄茶副商业中心、福朋·喜来登、金钟·时代城、三鹰国际·城市综合体、美美世界、中心医院、金色家族等16个在建市级重点工程项目进行了全面督查。周春华区长对项目施工现场发现穿拖鞋施工、不戴安全帽、未执政上岗、安全标志不到位等问题提出了严厉批评,并要求各项目单位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做好高温酷暑期间的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4.食品卫生安全监管组:8月1日上午,区委、组织部长、统战部长孙艳平、副区长江红带队督查辖区食品卫生安全工作,先后抽查白沙洲别宿一格、崇尚百货哈特波波餐厅、感叹号餐厅以及人人乐超市,对个别经营户未及时建立台账、购进食用油未索票证、厨房垃圾桶未遮盖,以及超市面点、熟食未遮挡等问题现场责令整改。
5.校园安全监管组:8月1日,区政府副区长陈泰山带队对辖区内的所有婴儿园进行了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多多婴儿园、体艺婴儿园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婴儿,针对发现的问题,督查组责令这两家婴儿园立即停止使用无校车专用标志的车辆接送婴儿,并要求他们到专门的校车租赁公司租赁,同时,做好接送记录和台账和校车出车前检查,不得超载、超速行驶。
6.社会事务、农业农村安全监管组:近段时间以来,区政府副区长张光耀带队,邀请市执法大队一道开展“瘦肉精”专项整治和甲胺磷专项整治工作,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检查农资企业10余个,有力地净化了农资市场,从源头上控制了违禁农药流入生产领域。
7.交通、消防、公共安全监管组:7月25日上午,区政府副区长、公安雁峰区分局局长陈俊华带队,对雁峰区玻璃瓶罐加油站、香江百货岳屏广场店、森香木业、湘南汽配城、华天大酒店等单位进行了消防安全大检查。在检查中发现东方大酒店存在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率超过50%,自动消防设施不能联动控制,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不能正常运行,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对雁峰区玻璃厂加油站存在的灭火器数量不足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对湘南汽配城存在的擅自停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违法行为当场下发了《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督促该单位整改到位。
8.工商贸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组: 8月上旬,刘浪涛副区长带队对全区的重点工贸企业进行了督查,并召开了安全生产座谈会,听取了企业负责人的情况汇报,并实地查看了企业的生产车间、产品仓库、员工宿舍等重点隐患部位。对在督查过程中暴露出来的安全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同时,要求各街道、乡镇对辖区的工贸企业检查率达100%。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这次安全生产检查活动,各领导小组做了大量工作,也排查和整改了大量安全隐患,但仍然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一是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责任心不强。尽管从上到下对安全生产工作越来越重视,对这次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抓得很紧,但部分基层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存有麻痹思想,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心不强。
二是部分企业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生产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部分管理人员和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心不强,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投入依然不足。
三、下步工作要求
针对上述存在的问题,为继续强化事故防范,全力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安全监管工作,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领导小组要针对大检查大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本着“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对号入座,立即督促整改,要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举一反三,进行认真的自我对照检查,克服畏难情绪,对那些需要重点解决的问题,要落实具体的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防范措施。
(二)严格隐患整改查处。各领导小组要坚持把排查出来的事故隐患整改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实抓好。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逐项登记造册,充实完善辖区或行业事故隐患台帐,确保排查不留死角、不走过场,确实做到高危行业情况清楚、隐患及整改情况清楚、重大危险源及监控情况清楚。同时,要把安全稳定工作作为当前压倒一切的大事来抓,既要严格落实责任制,也要落实问责制,对隐患排查不留情面,隐患不除,决不罢休。对发现隐患未整治,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将严格追究责任。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网络。各领导小组明确一名信息联络员并定期向区安委办(办公室设区安监局、电话:)报送报表及安全生产信息,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年月日
森林防火检查通报 篇5
消防安全检查通报
二0xx年xx月xx日安全部消防监控中心根据宾馆安全委员会的紧急安排先后对经营区域的一、二、三号楼内房务部、餐饮部的消防设施,厨房、仓库、工作间、布草间、办公室以及相关的配电设施和部门区域每日检查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将安全检查情况通报如下:
1、一、二号楼餐饮、客房区(1) 1、2号楼部分疏散标示和安全出口不亮。(未修复原因:零配件买不到,整体购买型号、尺寸不合适无法安装,只能到厂家订做)。(2) 二号楼房务的布草间、工作间、消防设施检查情况较好,巡查记录填写正常。(3) 二号楼冷库后电线胶布裂开,物品杂物堆放混乱,有易燃物堵塞现象,需部门紧急整改。(4) 二号楼三层仓库的灭火器过期需更换。(5) 二号楼餐饮二月份未做每日安全巡查记录。(经询问答复说:记事本用完了,事后忘了)(6) 二号楼酒水库没有关于仓库的管理规定,酒垛间距过窄;工程库物品堆放较乱,应整理归类摆放;食品库垛与垛之间,垛与顶之间的距离较为合理,物品摆放有序。
2、三号楼餐饮区(1) 验货组的灭火器一具欠压,应更换。(2) 二层厨房电源盒没有防护罩,调料库配电箱内路线乱,应报工程维修。(3) 二层布草间电源盒没有防护罩,二月六日至十二日、十四日至二十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4) 三层十六日至十八日没有每日巡查记录,酒水库没有灭火器。(5) 三号会议室使用电热水杯需强化安全意识,应收缴禁用;国际会议中心音响室内的台布、废纸随意丢在地上,应清理注意防火安全。(6) 餐饮楼层包间物品摆放有序,做的较好;厨房的每日检查比较到位,填写的认真仔细。(7) 房务部的废旧报纸及杂物堆放时间过长过多,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需紧急整改。(8) 网络中心电源盒没有防护罩,需上报工程紧急整改。3、三号楼客房区(1) 三号楼安全通道防火门的闭门器部分不能使用需更换。(2) 六层西配电间内堆有垃圾袋和折叠椅需清理归类。(3) 三层西配电间内存放杂物较多,多属易燃物、纸盒和朔料袋,应急柜上有旧灯管,需清理归类存放。(4) 三层商场、一层、六层女卫仓库没有灭火器需配置。(5) 客房的每日检查、抹尘做的较好,也比较认真。4、四号楼宿舍区域(1) 319房住宿员工使用电热锅做方便面,应禁止使用,安全部负责收缴(已经多次发现此类现象并没收其用具,但没有严格的处罚)。(2) 三层杂物间堆积大量的纸箱和废饮料瓶,需紧急整改。。(3) 很多房间的电视机架上堆放着化妆品和纸盒、朔料袋遮挡住电视的散热口,易整改。(4) 306房间在灯架上挂晾衣服,还有的将湿拖布架在灭火器上控水。(5) 大部分房间室内人员多、家具密度大,床下与柜缝间填满了杂物和废品,应提出要求归类整理。(6) 二层男宿舍有卧床抽烟和随手丢烟头的现象。(7) 床头接有插座,室内无人电视开着的现象。(8) 一层制服间外仓库的空调开着,问制服间员工,没有热风为啥还开着?回答说:不知道开关在哪里,一直都是开着的,这也不是我们管的。(说明这个仓库经常处于失控状态)(9) 员工餐厅厨房的电源线紧绷,接口处老化需报工程整改。(10) 电源线从门下穿过接到外面充电动车,线已经老化有裂口,应撤除。(11)员工餐厅厨房抽油烟罩上油渍过多易燃,应及早清理或清洗。(12)小卖部物品多已经将冰箱的散热口堵塞,有安全隐患。
安全部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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