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本站 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无偿献血有待强化和完善 》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全国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办法》实施以来,对安全保障医疗临床用血的需要,促进精神文明建设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越来越多的问题随之而来,导致血液供需矛盾日渐突出,特别在医疗资源集中的地区现状更不容乐观,普遍存在着总量较低、结构失衡、意愿不强的窘况。主要原因是:部分民众对无偿献血缺乏正确认识,认为献血会对人体造成生理性伤害;或是担忧采血器材不洁净,可能传染疾病;或是对无偿献血与高昂用血费用之间是否存在牟利现象,及血液的处置去向心有疑虑,或是对无偿献血后的免费用血程序繁琐,甚至是报销所获不敷支出的情况有意见;或是对单纯给予的的精神鼓励不认同等等,都造成了献血热情的下滑,甚至是意愿的打击,不利于正确导向的培育和形成,不利于临床用血的保障和储备。面对临床用血需求和实际工作难点,无偿献血都有必要进一步强化和完善。
为此,建议:
一要强化无偿献血宣传引导力度。将血液知识及无偿献血观念纳入健康教育中,组织婴儿园及中小学生观察献血过程或参观捐血中心,通过“小手拉大手”使得献血观念深入人心;利用融媒体多形式、多层面地宣传无偿献血的安全性、法定性、公益性,积极宣扬典型,营造无偿献血光荣的社会气氛。、
二要公开采供血信息提高公信力。健全血液采集、处理和去向的流程及其成本收益等信息公开制度,做到每袋血液都可追溯源头,保障公民的知情权、监督权,消除公众误解和坊间非议;各地中心血站每月定时向社会各界开放,现场参观血液采集、检验、制备、储存等流程,提高采供血系统公信力。
三要适当调整无偿献血门槛限制。在高效对接并统计录入异地、军地无偿献血量的基础上,巩固和壮大自愿献血者队伍,将二次献血间隔从6个月缩短至4-5个月;考虑现行医疗条件的提高和寿命普遍延长的实际,将提倡的18周岁至55周岁的健康公民自愿献血调整到17周岁至60周岁,进一步充实固定采血点和献血屋的配置,提供更加优质的无偿献血服务。
四要完善提高无偿献血表彰奖励。完善无偿献血奉献奖以次数评定的简单提法,改为综合献血次数和总量评定,进一步激励机关单位和各类社会团体参与热情;明确物质奖励办法,负责组织献血工作的机构积极申报、及时发放无偿献血奖获者的荣誉证书,以市为单位每年度举办一次集体表彰仪式。
五要建立健全无偿献血制度保障。强化稀有血型志愿者的资源共享,建立快速有效的跨区域调拨机制,强化医疗机构的采血用血监管,完善无偿献血应急预案;借势市级人大的地方立法权,广泛征求意见并着手起草无偿献血条例,进一步发挥潜在的社会正能量,引导树立良好社会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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