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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精选20篇)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精选20篇)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示范文本)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没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仪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他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人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冈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厂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他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

  乙方承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

  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

  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

  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

  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3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gf-20__-2503)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 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 附则

  第一章 总则

  101为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 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 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 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 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 点: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 ,国 籍:_________。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 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 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_________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 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__(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 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 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 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 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 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 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 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万到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 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对不 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____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 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办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4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5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_________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__________(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__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___市(县)人民政府_________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和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号: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职务:_________?,国籍:_________?。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月___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_________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_________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_________(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万到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_________万到_________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1901?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6

  第一章 总 则

  101 为规范 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 (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 年 月 日在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 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 省(自治区) 市(县)人民政府 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和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 ,注册号: ,法定代表人: ,职务: ,国籍: 。

  103 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高效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 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 [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 [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有偿服务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不作为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 [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 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 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 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 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03 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 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 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 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 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 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 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 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 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 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 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 (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 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有偿服务,收取合理费用。

  702 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 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 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 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收费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 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 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 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 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 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 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 供热价格

  1001 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 供热安全

  1101 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 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 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 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 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 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 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 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己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 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 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 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 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 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 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 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 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 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 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 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 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 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 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违纪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 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收费、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 法律责任

  1801 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 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 。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 万到 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 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 协议的变更

  1901 协议的变更

  除非经过甲、乙双方就协议内容的变动协商并书面达成一致,否则任何情况都不构成本协议的变更。甲、乙双方可以采取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或书面协议的方式修改本协议。

  1902 协议执行中的修改

  下列情况出现时,甲、乙双方应当在情况发生或将要发生的60日内完成协议的修改:

  (1)出现新型可替代供热之能源;

  (2)供热工程施工或技术运营条件发生重大变化;

  (3)有关供热事业的法律或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4)导致供热价格波动超过30%以上的情况发生。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20__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0__ 不可抗力事件

  构成不可抗力的行为、事件或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所述行为、事件或情况:

  (1)火灾、水灾、干旱、爆炸、闪电、暴雨、台风、龙卷风、地震、地陷、地面下沉、疫情或其他天灾;

  (2)战争(无论是否宣战)、暴乱、封锁、叛乱、公敌行动、入侵、禁运、贸易制裁、破坏或恐怖行动等严重威胁;

  (3)其他不可抗力事件。

  20__ 对不可抗力免责的限制

  以下各项事件不构成不可抗力:

  (1)因正常损耗、未适当维护设备或零部件存货不足而引起的设备故障或损坏;

  (2)个别用户缺乏资金支付应付款项,除非发生全市所有有效支付方式失效的情况;

  (3)仅仅导致履约不经济的任何行为、事件或情况。

  20__ 提出不可抗力一方的义务

  提出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当:

  (1)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24小时)通知另一方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2)尽早(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48小时)通知另一方,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以及预计的持续期间,除非不可抗力事件或情况导致通知无法发出;

  (3)在任何时候采取合理的行动,以避免或尽量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4)在任何时候告知另一方不可抗力事件的进展及其预计结束日期;

  (5)通知另一方能够部分或全面恢复履行其义务的日期。

  20__ 不可抗力免责

  一方出现不可抗力且尽到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时,无须对其延误或未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第二十一章 争议的解决

  2101 协议争议的协商

  因本协议的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而产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予以解决。协商应当在争议发生的60日内举行。60日内未能就争议解决达成一致的,视为协商失败,甲、乙任何一方均可以循本协议规定的其他途径解决争议。

  2102 仲裁或提起诉讼

  若甲乙双方不能根据第2101条规定解决争议,可依照法律通过仲裁途径解决;或者将该争议按照法律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法律对此类争议的解决方式做出明确结论时,依其结论处理。

  第二十二章 附则

  2201 协议文本

  本协议连同附件均用中文书写。正本贰份由甲方、乙方各执壹份,副本 份仍由上述各方各执 份。

  2202 协议签订

  甲方、乙方签订本协议之代表均应在已经获得签订授权的情况下签订本协议,并在此前各方均已完成各自内部批准本协议之程序。

  2203 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的补充协议以及附件是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204协议适用的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对其进行解释。

  2205 协议附件

  截止本协议签订日,本协议所附附件如下:

  附件一:供热企业应具备的条件

  附件二: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附件四:乙方与用户的供用热合同样本

  附件五:供热技术规范和标准

  附件六:供热安全管理标准

  附件七:供热特许经营中期评估办法及标准

  附件八:供热事故应急预案

  附件九:特许经营期限期满乙方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

  附件十:甲方签约授权证明

  附件十一:乙方签约授权证明

  双方各自授权代表于 年 月 日签订本协议,以兹为证。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公章) (公章)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7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示范文本?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第十章?供热价格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第二十章?不可抗力

  第二十一章?争议的解决

  第二十二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101?为规范城市、地区集中供热特许经营活动,保障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和公共安全,根据建设部《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和(地办法规名称),由协议双方按照法定程序于年?月日在中国省(自治区)?市(县)签订本协议。

  102?协议双方分别为:经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授权(注:该授权可以通过以下两种形式,1、该人民政府发布规范性文件;2、该人民政府就本协议事项签发授权书),中国省(自治区)市(县)人民政府局(委)(以下简称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和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点:,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职务:,国籍:。

  103?特许经营原则

  甲、乙双方签订并付诸履行本协议,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遵守中国的法律;

  (2)公开、公平、公正;

  (3)符合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

  (4)有利于保障供热安全和_____节能;

  (5)有利于促进城镇供热行业的健康发展。

  第二章?定义与解释

  本协议中下列名词或术语的含义遵从本章的定义或解释。

  201?[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为本协议之目的,不包括_____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_____地区。

  202?[法律]指所有适用的中国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司法解释及其它有法律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

  203?[供热]向热用户供应热能。

  204?[供热系统]由热源通过热网向热用户供应热能系统的总称。

  205?[集中供热]从一个或多个热源通过热网向城市、镇或某些区域热用户供热。

  206?[热力管网]由热源向热用户输送和分配供热介质的管线系统。

  207?[管道业务]在本协议规定的范围内,依照本协议价格机制制定的价格向使用者提供的管道热力及相关_____的经营业务。

  208?[违约]指本协议签约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而且这种违约不能归咎于另一方违反本协议的作为或_____或不可抗力等。

  209?[特许经营权]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为特许经营供热业务专营权,即在其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特许经营权受让方独自占有该项业务的经营权利。

  210?[户内共用管道热力设施]用户楼前引入管、楼内立管、水平管及阀门等热力设施。

  211?[用户自用管道热力设施]自户内共用热力管道引入到用户室内的热力管道、阀门、计量表等设施。

  212?[热力紧急事件]涉及供热采暖需要紧急采取应急措施的事件,包括爆炸、泄漏以及管道热力设施紧急利用等。

  213?[履约保函]指为保证协议的正常履行,由金融机构通过保函形式向乙方提取的履约保证金,分为建设期履约保函,运营与维护保函,移交保函。

  214?日、月、季度、年:均指公历的日、月、季度和年。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授予、期限及履约担保

  301?特许经营权授予

  甲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授予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限和规定地域内,独家享有供热业务的经营权利(以下简称“特许经营权”)。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放特许经营权证书,并以适当方式公示。

  302?特许经营期限

  本协议之特许经营权有效期限为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03?特许经营履约担保

  1、乙方应在签订协议前十五日内向甲方提供双方能接受的信誉良好的金融机构出具的履约保函,以保证乙方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履约保函分作建设期保函、运营维护保函和移交保函,移交保函可并入运营维护保函。

  2、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如拒绝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支付违约金或不及时实施事故处理,甲方可以提取履约担保作为违约金或用于事故处理,但不能挪作他用。

  3、履约担保金额共元,其中建设期履约担保金额元、运营维护履约担保金额元、移交履约担保金额元。(履约担保金额根据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规定区域内用户数、用热量和用热性质等具体情况由协议双方商定)

  4、凡用于乙方违约金及事故处理等费用支出的部分履约担保金额,乙方须于事项处理后的10日内向甲方补齐履约担保金额。

  第四章?特许经营权范围与实施

  401?特许经营权地域

  甲方根据本协议确定授予乙方对下列地域的供热享有特许经营权。

  1、描述

  2、附图

  (附件三: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图示)

  402?特许经营权范围

  本协议规定之特许经营权的范围为在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乙方对该地域供热进行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移交,乙方不得擅自拓展特许经营权地域范围。

  403?特许经营权的实施

  在特许经营期间,甲方不得将本项目特许经营权授予第三者或无故终止特许经营权,不得无故减少乙方特许经营权范围或妨碍特许经营权的实施,但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和撤销的情况除外。

  在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将特许经营权及相关权益进行出租、抵押或质押给任何第三方。

  第五章?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与经营权

  501?供热设施的所有权依照相关法律确定权属。

  502?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经营权和维修权由乙方拥有。

  第六章?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与建设用地

  601?供热设施的建设投资

  在本协议规定的特许经营期限和地域范围内供热设施建设投资权利和义务属于乙方,投资和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划、计划和技术规范的要求。

  602?供热设施的建设用地

  甲方应在本协议生效后,以(视供热设施建设具体情况而定)形式向乙方提供供热设施建设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无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变更该土地用途或将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和抵押。

  第七章?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更新及征用、征收、补偿

  701?供热设施的管理、维修及更新

  乙方对住宅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最终用户散热设备;对非住宅的供热设施的管理应当到建筑物、厂区院墙(无院墙的为单位建筑物墙)外的入户阀门井(含阀门井)。供、用热双方另有协议的除外。

  乙方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承担法定的供热设施管理、维修及更新的责任。

  由于热用户原因需要对供热设施进行维修、更新的,乙方可以实行_____,收取合理费用。

  702?供热设施征用及征收

  甲方出于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依法征用或征收供热设施,乙方应予配合,并获得甲方给予的本章703条规定的补偿。

  703?征用或收回的补偿

  甲方征用或征收乙方特许经营的供热设施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给予补偿。

  第八章?公共用地、道路及其他公用设施的占用

  801?政府部门的批准及占用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需占用公共用地、城市道路及其公共设施时,应按规定报经有关部门批准,甲方应当协调其各相关部门给予必要协助和配合。占用结束后,乙方应当将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依照有关_____标准承担相关的占用费用。

  802?用户配合及甲方协助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在供热设施的管理、维护和建设中,乙方需要进入居民用户室内或居民拥有土地使用权的范围内作业的,事先应与该用户协商。乙方在作业结束后应对所占用或动用的设施恢复原状。对用户不给予配合而使乙方无法或严重影响乙方向公众提供管道供热正常服务的,甲方应依法给予乙方必要协助。

  第九章?影响用户用热工程、事故的报告与通知

  901?影响用户用热工程报告

  乙方进行供热设施维护或改造工程应当在非供热运行期,并应当在当地供热期开始前完成。如果可能影响到用户用热,则应当将工程简况、施工历时、可能受影响的程度及区域等情况向相关用户和社会公众公示通报,重要影响工程应报告供热管理部门。

  902?影响用户用热的事故分类

  事故分类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903?事故报告与通知

  乙方应当在事故发生后,立即报告供热管理部门,重大事故应告知用户,预告事故可能造成的影响及处理的情况。

  904?应急预案

  乙方应制定供热事故应急预案,并报供热管理部门备案,将对用户可能受到的影响降到最低。

  905?事故影响赔偿

  由乙方责任造成的重大事故对用户造成影响的,乙方应按事故影响程度对用户进行赔偿。

  第十章?供热价格

  1001?供热价格制定和调整

  供热采暖价格由甲方所在城市人民政府统一定价,其价格制定和调整须根据相关法律和国家政策组织制定并批准。乙方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十一章?供热安全

  1101?安全责任

  1、乙方须严格遵守有关供热安全的法律及国家政策,供热生产、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安全、服务标准应当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标准。乙方对特许经营区域内的供热安全负责,甲方负有对乙方履行安全责任的监管责任。

  2、乙方应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稳定供应、运行和服务,防止事故发生;要建立抢修、抢险、救灾应急预案和相应的组织、指挥、设备等保障体系,并保证在出现重大意外事故时其保障体系能够正常启动。

  3、发生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各种应急措施进行补救,尽量减少事故对用户的影响,同时,乙方必须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4、乙方要强化安全巡检,消除安全隐患,对危及热力设施安全的情况应及时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同时应进行宣传、解释、劝阻和书面告知违反规定的单位或个人进行整改;对逾期不改的,及时向甲方报告,甲方接到乙方报告后,应及时协调相关部门予以查处。

  5、乙方应采用必要的手段,监测管道供热工况,保持工况稳定,及时应对发生的紧急事故。

  6、乙方应严格执行有关建设工程开工报建前对地下管网进行核查的规定,并对认为有必要的建设项目实行管道供热设施现场监护,对野蛮施工危及管道供热设施安全的,要加以劝阻,劝阻不听的应及时向供热管理部门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报告,予以查处。

  7、乙方应开展各种形式的供热安全宣传活动,以提高公众对供热设施的保护意识和节能意识,强化对用户采暖的指导,解答用户的采暖咨询,发放用户采暖手册。

  1102?供热设施安全预防

  乙方应严格遵循运行、维护和抢修安全技术规程,对供热设施的状况及性能进行定期巡视、保养和检修,按期进行设备大修和更新改造,对运行15年以上的供热设施要进行质量安全评估,评估、检测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出具评估、检测报告,并报告甲方。

  乙方在发现属于用户的供热设施存有严重安全隐患时,乙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1103?因安全原因的停热

  乙方可以在其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对属于用户产权的供热设施进行查验,对认定不符合安全规定、违章安装管道设施或用户拒绝接受查验的,乙方经供热主管部门同意,可以在安全隐患被排除前停止向该用户供热。

  1104?应急与临时接管

  乙方应完善供热设施资料图档和设施信息化管理系统,?建立应急抢修抢险预案,设立供热设施应急抢修队伍和用户维修服务网点,提供24小时紧急热线服务和紧急抢修抢险。

  甲、乙双方均应建立供热应急预案(见附件九),对乙方在冬天供热运行期间因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甲方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出现下列现象时,甲方也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1、公共利益需要;

  2、非因乙方原因,致使乙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义务情况;

  3、任何发生本协议终止的情况。

  第十二章?特许经营协议的终止

  1201?特许经营协议期限届满的终止

  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时,特许经营协议自动终止。

  1202?特许经营的提前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特许经营协议可以提前终止:

  1、双方一致同意提前终止;

  2、因不可抗力发生后180天其后果仍未消除,致使双方或任何一方无法履行本协议情况的;

  3、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提前终止特许经营协议:

  (1)乙方擅自转让、出租特许经营权的;

  (2)乙方擅自将所经营的财产进行处置或者抵押的;

  (3)乙方因管理不善,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严重影响社会公众采暖的;

  (4)乙方擅自停止供热,擅自提前结束供热,严重影响社会公众利益,责令其改正而拒不执行的;

  (5)因乙方责任,造成大面积采暖用户室内温度不能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供热管理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

  (6)因乙方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止供热,无法再继续正常供热或拒绝为热用户供热,已危及社会公众利益的;

  (7)乙方擅自停业、歇业或中止本协议,严重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8)乙方严重违法违规经营,影响正常供热的;

  (9)因设备等原因造成停热事故,乙方未能迅速采取有效措施恢复供热,,并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10)乙方在本协议下发生的其他重大违约行为,经甲方通知天内,仍未补救的;

  (11)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2)乙方有其他法律禁止的行为。

  4、因特许经营协议任意一方认为有必要时,经甲、乙双方协商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并签订提前终止协议。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时,按照争议解决机制解决,终止前任意一方都有义务继续履行本协议的义务不得擅自提前终止本协议。

  第十三章?特许经营期限期满的移交

  1301?在特许经营期限期满1年之前,由甲乙双方成立移交委员会;研究制定移交方案和计划,并应在终止日前180日内完成谈判,签订相关协议。

  1302?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不再享有供热特许经营权的,乙方应将全部所有或使用的,以及正在建设的供热资产移交给甲方,但供热设施、设备备件以外的乙方用于经营或建设的动产除外;乙方在移交时必须保证移交后一年内正常运行的资产和备件,(移交资产的程序和标准见附件九)并出具移交保函。

  乙方因自行投资形成自有产权移交及补偿问题按照终止补偿规定。

  第十四章?特许经营权终止后的资产处置

  1401?资产处置谈判

  正常终止资产处置按照移交的规定;发生提前终止的情况,双方应对资产处置进行谈判,提前终止资产处置谈判应区分政府征用或征收、不可抗力、乙方违约、甲方违约等不同情况。

  1402?不予补偿

  乙方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乙方股东(大)会做出决议明确表示在余下的特许经营期内不再履行本协议,并在30日内再次确认的;

  2、乙方未履行移交责任的;

  3、乙方移交的项目资产和设施存在重大瑕疵,致使甲方不能使用;

  4、有本协议第二十二章禁止之行为。

  1403?特许经营权终止日的确定

  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依照下列各情况而定:

  1、特许经营权因特许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日为特许经营期限届满日;

  2、特许经营权因本协议第十六章规定的特许经营权终止情况的出现而终止的,该情况发生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3、因本协议解除而引起特许经营权终止的,引起协议解除的情况发生日或者做出解除协议的决定日为特许经营权终止日。

  第十五章?供热质量和服务

  1501?供热质量

  乙方应当建立供热质量保证体系和相应设施,确保向用户所供应的供热质量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和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1502?供热服务

  乙方应当根据用户的实际需要向用户提供业务热线、营业接待、定期抄表、室温检测、设施安装检修等综合服务,并确保能够达到附件二所规定的标准。

  第十六章?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601?甲方权利

  1、对乙方实施特许经营的行为实施监管;

  2、受理用户对乙方的供热投诉;

  3、依据本协议约定对乙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4、对乙方的供热五年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提出意见和建议,并监督实施;

  5、监督抽查乙方供热、安全运行和服务的质量,定期组织专家进行中期评估(评估办法和标准见附件七);

  6、会同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和调整、监管供热价格;

  7、核查乙方的特许经营报告、财务报告;

  8、甲方享有紧急处置权。甲方对乙方在冬天供热期间拒绝供热或不能保证供热质量,且直接影响到居民正常采暖,给社会造成恶劣影响的行为,可以采取临时应急接管措施;

  9、法律规定的其它监管权利。

  1602?甲方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后办理交付乙方特许经营的手续;

  2、维护特许经营权的完整、专营和独占性;

  3、维护特许经营范围内城镇供热市场秩序;

  4、为乙方的特许经营提供必须的政策支持;

  5、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十七章?乙方的权利义务及承诺

  1701?乙方权利

  1、对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业务享有独家经营的权利;

  2、拥有在特许经营有效期限和区域范围内的供热投资、发展权;

  3、依据本协议规定的价格机制,向用户收取规定的供热供应费及相关服务费;

  4、经有关部门批准,占用公共用地或城市道路维护供热管网的权利;

  5、对拒缴、欠缴应向乙方缴纳的费用的供热用户依法追缴的权利;

  6、对用热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标准或存在安全隐患的用户暂停供热服务的权利;

  7、对严重违反供、用热协议的用户有依法举报的权利;

  8、特许经营期限届满后,乙方重新参与特许经营权竞争的,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权;

  9、法律及本协议规定的其他权利。

  1702乙方义务和禁止行为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负有下列义务:

  1、接受甲方的监管及社会公众的监督;

  2、非经甲方批准,乙方不得自行决定或促使自身停热、解散、歇业;

  3、非经甲方批准及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乙方必须保证特许经营区域内供热生产和运行正常,禁止擅自停热或降低供热质量,发生故障时应快速抢修,直至恢复安全运行;

  4、按照国家、省、市、行业及有关标准和乙方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运行管理;

  5、按照乙方承诺供热质量和服务标准向用户提供供热相关服务;

  6、根据供热规划和市场需要,乙方应提高供热保障能力,扩建供热管网,积极发展用户,不断满足用户对供热的新需求;

  7、乙方应执行当地政府供热资源整合规划和环境治理的计划,积极配合完成资源整合和环保的任务;

  8、特许经营期间,乙方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不得放弃、变换、扩大、缩小、分包、承包、委托、出租、抵押供热主业;

  9、经甲方批准,对于乙方从事的特许经营业务衍生出来的相关业务,乙方可通过委托、发包等方式将其交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社会第三方经营,但属于特许经营范畴的业务不得委托或发包给社会第三方经营。

  特许经营期间,乙方不得实施以下行为:

  1、违规、违法经营的;

  2、未按要求履行本协议,供热供应、运行和服务质量不符合标准,并未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进行限期整改的;

  3、未经政府及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的;

  4、未经甲方批准,擅自停热、停业、歇业或终止本协议,影响到社会公共利益和安全的;

  5、发生重大供热质量、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企业法人有重大违规_____行为的;

  6、不按城市规划投资、建设供热设施,经供热管理部门限期改正但拒不改正的;

  7、在特许经营期限内滥用特许经营权,违背市场原则,以不正当竞争的手段垄断封闭供热建筑设计、施工、设备采购市场,进行关联交易,损害公众利益并造成不良影响,经有关主管部门劝阻拒绝改正的;

  8、拒绝接受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9、不履行特许经营协议义务,违反申请特许经营权时所承诺的;

  10、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1703?乙方承诺

  1、供热服务承诺

  乙方保证善意地、适当地行使本协议授予乙方的供热特许经营权,尽最大限度地为市民、企业及其他供热用户提供公平、优质、普遍的供应与服务;并遵循城市发展规划、环保规划及城镇供热专项规划,投资建设新的供热设施,满足社会对供热利用的新需求。

  2、合理价格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一切应当采取的措施,严格控制成本,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促使供热价格合理、公平、公开,并使之获得供热用户的理解和支持。

  3、降低供热成本承诺

  乙方保证完善内部管理,严格控制成本,开发和应用先进技术,采用新型能源,不断地降低供热成本。

  4、提高环境保护质量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的一切经营和供热服务中,充分考虑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

  5、开展公益服务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面向广大市民及供热用户开展供热公益活动,宣传供热知识及相关能源知识,促进供热在人们生活、生产中的合理应用。

  6、提高供热信息化水平承诺

  乙方承诺在特许经营期间不断提高企业信息化水平,对供热设施的图纸资料、供热管理资料、用户基本信息及其他与供热经营服务有关的信息进行收集、归类和整理,建立和完善供热服务信息管理系统。

  乙方承诺建立_____、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并纳入供热管理部门的网络,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乙方承诺建立并完善其互联网站,以便向社会公众用户提供网上供热开户申请、用热咨询、安全说明、热费查询、受理投诉等综合信息服务。

  第十八章?法律责任

  1801?甲办法律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第403条规定,对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构成妨碍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2、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不将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交付乙方使用或擅自处置其投资建设的供热设施的,应当及时改正,并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3、甲方违反本协议有关规定,在征用过程中或本协议终止后,拒不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的,应当及时按照协议的约定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活期存款利率向乙方支付逾期支付补偿的利息;

  4、甲方违反有关价格法规及本协议定价、调价程序,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及时按照有关规定补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5、甲方基于对获得特许经营者的监管的权力采用非正当行为对乙方实施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撤销特许经营权,经法定程序(如行政复议、法院判决等)证明其行为错误时,应当改正其行为,并赔偿乙方因此受到的经济损失。

  1802乙办法律责任

  1、乙方对任何法律的违反,均适用所违反法律的处罚规定;

  2、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擅自处置供热设施的,应当恢复原状,如无法恢复原状的,应当重新投资建设相应的供热设施,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3、乙方违反本协议第702条的规定,拒不接受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时,应当服从甲方的依法征用或征收,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擅自解散或歇业的,应当及时恢复营业,并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对擅自停热负有责任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恢复供热,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6、乙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未经甲方批准,擅自转让、出租、抵押或变更特许经营权,擅自改变主业的,应当及时纠正并恢复主业,应向甲方或供热管理部门支付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7、乙方违反本协议第1702条规定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8、乙方违背本协议承诺的义务时,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9、乙方违反或降低本协议及附件规定的技术、质量、安全、服务等标准向用户供热、提供维修服务和供热设施运行管理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0、甲方可根据供热用户的投诉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用户投诉的情况属实,并确属乙方的责任的,甲方可根据事态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1、乙方未履行本协议的及时报告义务的,应当及时改正。甲方可酌情要求乙方支付万到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

  12、甲方可以采用扣除保函的形式扣除违约金。

  1803?不中断协议履行

  除非本协议终止,针对本协议的任何违约责任的追究及责任承担,均不影响本协议之继续履行。

  第十九章?协议的变更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8

  1、合同双方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登记注册地:法定代表人:职务:特许企业性质:经营地址: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万元。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办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办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9

  国 家 邮 政 局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二〇一一年二月

  (示范文本)

  使用说明

  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依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85号)、《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__ 年第4号)、《快递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__ 年第12号)以及《快递服务》邮政行业标准制订,供当事人签约使用或参考。

  2.本合同中的空白行,供双方当事人填写,以对本合同条款进行选择和补充约定。合同签订生效后,被选择的条款和补充约定的内容视为双方同意的内容。

  3.双方关于快递服务操作规程有具体约定的,作为本合同附件,附在合同正文之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快递行业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人(加盟授权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数码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人(加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数码邮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人与被特许人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友好协商,签订本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1.特许人(加盟授权方)具备的条件

  1.1 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并有权在第3.1条规定的地域范围内从事快递业务的企业法人。

  1.2 特许人拥有___________快递特许经营权,包括注册商标___________(名称及权属证书号)、企业标志__________(名称、图形)、专利 ___________(专利号)、专有技术___________(名称及权属证书号)、经营模式等经营资源。

  1.3 特许人在中国境内拥有至少2家从事快递服务1年以上的直营店或者由其子公司、控股公司建立的快递服务直营店。

  2.被特许人(加盟方)具备的条件

  2.1 被特许人系依法设立、取得快递业务经营许可证的企业法人。

  2.2 被特许人具备从事快递服务的经营场所,该经营场所的地址_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营业面积______平方米。被特许人应当及时向特许人提供经营场所的权属证明。

  2.3 被特许人至少拥有熟悉快递服务业务的员工___________名。

  2.4 被特许人至少配备供快递服务使用的电话_____部(号码附后);手机____部(号码附后);如遇号码变更,被特许人应及时通知特许人。

  2.5 被特许人拥有不低于人民币_____万元的注册资金。

  2.6 被特许人拥有从事快递服务的机动车_______部(车牌号附后)。

  2.7 被特许人拥有与特许人快递服务计算机信息系统网络接入的设施设备。

  3.特许经营权的授予

  3.1在___________(区域或四至)地域范围内,特许人将拥有的:注册商标权;企业标记权;专利权;其他权利___________在内的特许经营权授予被特许人独占性使用。被特许人可以在快件揽收与派送、员工制服、经营场所装潢装饰、广告宣传及推广、___________等方面使用特许人已授予的特许经营权。

  3.2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得改变特许人所授予的特许经营权的相关内容,不得扩大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范围。

  3.3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将有关特许经营权的权属证明及其他资料交付被特许人。

  4.合同期限

  4.1 本特许经营合同有效期自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

  4.2 任何一方提出在合同期间解除合同的,应当至少提前_____日用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终止。

  5.特许经营费

  被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生效后____日内,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特许人一次性支付特许经营费人民币___元;

  (2)被特许人按定期于每年____月分期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____元。

  (3)其他方式

  6.履约保证金

  双方就履约保证金的约定,具体内容见附件1。

  7.特许人的义务

  7.1 特许人应当向被特许人提供以下_________特许经营产品及服务,并保证其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没有品质或权利上的瑕疵:

  (1)完整的企业识别及管理系统(硬件及软件);

  (2)统一的经营模式、快递网络使用指导及员工培训;

  (3)充足、连续、保证质量的物料供应;

  (4)统一的店面装潢、人员着装及设备采购;

  (5)统一的广告宣传及促销支持;

  (6)异地快件的运输、中转(含仓储)及派送服务;

  (7)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2 特许人应当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日内,向被特许人提供有关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店面装潢形式、人员着装标准、网络接入方式等有关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营手册),该书面资料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为特许人承诺的一部分。

  7.3 本合同有效期内,特许人应当对被特许人或其指定的人员提供不少于____次或____次/年的统一培训。

  7.4 特许人在特许经营过程中,应当及时向被特许人披露有关特许经营权的重大变化、所涉及的诉讼或仲裁及其他可能对被特许人有重大影响的信息。

  7.5 特许人应当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15日内,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被特许人的义务

  8.1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收费标准对外开展业务,不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

  8.2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费用结算标准,按________(日/月/年)与特许人以及特许人的其他被特许人进行费用结算。

  8.3 被特许人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应当使用由特许人或特许人指定的供应商供应的详情单、封套等物料;未经特许人同意,不使用其他来源的物料。

  8.4 被特许人遇股东、经营场所、注册资本等发生变更,遭遇重大债权债务纠纷,或发生与快递经营有关的其他事项的变更,应当及时告知特许人。

  8.5 在合同期间以及合同终止后________(年/月)内,被特许人及其雇员应当保守其所掌握的特许人的商业秘密;未经特许人同意,不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该商业秘密。

  8.6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将特许人授予的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

  8.7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不使用自己的品牌从事快递服务,也不同时代理其他快递服务公司的快件派送业务,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8.8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订立的服务标准揽收和派送快件。被特许人应当接受特许人对其服务质量进行的检查,对违反特许人服务标准的行为,应当予以改正。

  8.9 被特许人应当按照特许人要求的时间、形式保存快递详情单等原始资料,并定期向特许人报送各种报表。

  9.广告宣传

  9.1 特许人对其品牌形象进行推广和宣传,可以向被特许人收取广告费,双方约定广告费的收取标准、数额及交付方式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2 被特许人可以发布与其快递服务有关的宣传广告,可能涉及特许人的知识产权、经营理念、商业秘密等内容时,应当经过特许人审查同意后方可发布。

  10.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0.1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

  10.2 被特许人可以在本合同订立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提出无条件解除合同的请求。

  10.3特许人未按照约定向被特许人交付特许经营的权属证明、特许经营体系资料等相关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特许人仍未交付或提供,导致被特许人无法从事快递服务业务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4特许人的特许经营体系存在瑕疵,导致被特许人无法继续从事快递服务活动的,被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特许人解除合同。

  10.5 被特许人无法达到特许人有关服务质量标准的要求,经督促后____日内仍无明显改善,已经或可能影响特许人的整体运营形象的,特许人有权书面通知被特许人解除合同。

  10.6 被特许人未按合同约定交付本合同项下的各种费用,经特许人书面催告后____日内仍未交付的,特许人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1.违约责任

  11.1 被特许人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揽收快件,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2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擅自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对特许人及特许人的其他直营店、被特许人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3 被特许人未经特许人同意,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特许人的商业秘密,给特许人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4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擅自将特许经营权转让给第三方,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5 未经特许人同意,被特许人以自有品牌从事快递服务,或者代理其他同类公司快递业务的,应当向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6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经营指导、业务培训与协助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7 特许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被特许人提供特许经营体系的书面资料,经被特许人书面催告后在____日内仍未履行的,应当向被特许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

  11.8 特许人提供的知识产权、物料及其他特许经营产品存在瑕疵,对被特许人的经营活动造成损失的,应当对损失予以赔偿。

  11.9 任何一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对方进行信息披露,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对对方的损失予以赔偿。

  12.争议解决方式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也可向有关部门或行业协会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13.其他

  本合同一式____份,双方各持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

  附件1:

  1.被特许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日内,向特许人缴纳履约保证金____元。

  2.被特许人应当在银行开设专门账户(账户号:____________)存放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只能用作以下用途:

  3.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方式(程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双方对履约保证金的使用有争议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证金少于_______时,被特许人应当在收到特许人书面通知后________日内补足。

  6.履约保证金的归还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履约保证金未能足额按时归还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的用途使用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0

  甲方(特许人):____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楼

  联系电话:

  代表人: 公司注册号:

  乙方(被特许人):

  住所: 联系电话: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附:身份证复印件一张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经过充分好友协商,签订特许经营合同如下,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定义

  除非合同条款另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使用的字词与表述的含义如下:

  "特许经营体系",是指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其特征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专利、专有技术、产品经营模式、服务标准、门店装修、装潢设计、.专业设备等。

  "加盟店",是指乙方在认同并遵守特许经营体系的基础上,获得甲方授权而设立的从事特许经营活动的经营实体,包括但不限于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公司等。加盟店作为独立的法律主体进行经营活动,独立核算、自负责任、自担风险、自负盈亏。

  "特许标识",是指与特许经营体系相关的识别符号,包括但不限于商标,商号,招牌(店铺标志),特有的外部与内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等),制服,广告等。"特许产品",是指由乙方在甲方备案代购、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及甲方供应且使用甲方商标的果品及衍生产品。

  "商标",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登记注册的商标。

  "专利",是指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登记的发明、使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经营手册",是指由甲方制定的指导乙方开业和经营的加盟店经营的各类书面操作资料,一般包括《加盟手册》、《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管理手册》。

  "特许区域",是指甲方授予乙方特许经营权的区域。

  "特许权使用费",是指因乙方使用甲方的商标(包括服务商标)、商号、产品经营模式等经营体系而由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品牌使用费的总称,但不包括加盟费和日常管理费。

  "本合同约定使用货币"为人民币。

  第二条 特许经营授权

  一、甲方拥有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经营范围:水果销售,甲方依照本合同的约定,授予乙方____________水果销售服务特许经营权。

  二、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经营权性质:(在选择项内打"√")

  □ 单店特许

  ■ 区域特许

  ■ 复合区域特许

  三、乙方获准行使的特许经营权在特许区域内:在选择项内打("√")

  □ 具有独占性

  ■ 不具有独占性

  第三条 特许区域与营业地

  一、乙方获准行使特权经营权的区域为:中国 市 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原则上以其店铺为中心方圆600米以内为特许区域,对于乙方所属区域商圈内,不再授予他人同样的权利,是否属同一商圈或商圈间有无竞争关系由甲方认定。在本合同履行期内,如果乙方加盟营业后需要搬迁重新选址,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调查后认为迁入地址与该商圈内已有的____________店铺距离上已有600米或两个店铺之间不构成竞争关系,由甲方出具书面确认书,乙方方可进去新的地址开店营业。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二、乙方仅有权在前款所述的特许区域内按照____________特许经营体系开设销售特许产品或提供服务的加盟店。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设立的加盟店与乙方共同享有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并与乙方共同承担本合同项下的义务。

  三、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变更其加盟店的营业地,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并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如果乙方转让门店,在同等条件下,甲方享有优先受让权或经甲方同意后转给第三方,甲方将收取受让方 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辅导费用,____________其他加盟商作为受让方的可以免除该辅导费。

  第四条 期限

  一、本合同期限为 年,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可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协商提前终止或续期。

  二、乙方申请对本合同延期的,应至少在合同期限届满前提前 2 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的,与乙方签订延期合同;乙方享有该店的优先续约权。

  第五条 特许经营费用

  一、加盟费

  乙方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加盟(续约)费人民币 ,该笔款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支付。一旦合同签定,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退还加盟费。

  二、特许商品配送费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被特许的加盟店的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供货以及配送;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采购商品总金额的 ____% 作为商品提点费(不包含运输费)。

  三、保证金

  1.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内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作为保证金,以确保本合同的完全正当履行。

  2.遇乙方拖欠本合同项下的特许经营费用、违约金及其他费用的情形,甲方可从保证金

  直接扣除,不足部分,仍有权要求乙方继续偿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7

  日内补足保证金并缴足欠款,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特许经营权,没收品牌使用保证金。

  。

  3.本合同期满后,甲方收取的保证金在乙方无欠款、无违约、无违规的情况下,凭甲方所开据的收据无息全额退还给乙方。

  4.乙方有义务保持门店持续经营,如因乙方拖欠水电费、租金、员工工资、税费等导致加盟店在合同有效期内被查封或停止经营,给甲方品牌形象带来损害,则视为乙方违约,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保证金不予退回。

  四、其他约定的费用

  1.服务管理费:服务管理费是门店管理服务部用于门店服务指导、后勤支持等的基本管理费用。乙方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月5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当月基本服务费,标准为____________0元 /月 。

  2.门店信息系统管理费--乙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承担;

  3.统一促销活动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4.广告营销基金费用--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5.招聘培训经费--乙方按统一比例承担;

  6. 乙方每日应保证预存 元在甲方的指定购货账户里,用以保证每日的购货以及相关费用,如由于乙方的预存购货费用不足而导致门店或者总部所产生的一切问题,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

  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上述任何款项后,均应开据收款凭证给乙方。

  第六条 知识产权的授予与使用

  一、 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许可乙方使用以下知识产权;

  商标识别:

  图片1 图片2

  商标名称:________________、abcd ____________(用招牌字)

  甲方特有的对________门店销售服务起到为美化和识别作用的装潢,包含装饰设计方案及实际形成的装修风格。

  二、乙方应按照甲方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在加盟店内悬挂、张贴甲方授权使用的特许标识。

  三、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约定规范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办法扩大商标或特许标识的使用范围,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与其他商标、商号或标识组合使用。

  四、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使用或申请注册与甲方商标或特许标识近似、变形或淡化的商标标识。

  五、特许标识或商标的所有权和著作权归甲方所有,本合同终止后,甲方有权无条件收回,且无须对乙方做出补偿。

  六、乙方除为加盟店特许经营目的之外,不得为其他任何目的的使用特许标识,也不得在本合同终止后继续使用商标或特许标识。

  七、乙方不得将与甲方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文字注册为企业的字号或域名,并通过该域名进行相关商品交易的数码商务,容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的。

  八、如乙方门店形象过于陈旧影响到特许品牌形象或涉及到甲方统一对招牌等特许标识进行更新整改,在收到甲方限期整改通知书后,乙方应完全了解其属必要而无条件配合整改,所产生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九、如乙方门店因经营严重亏损或其它意外原因停业或关闭,超过三个月不再重新开业或另选地址开业,本合同自动解除。特殊情况应经过公司备案和书面同意方可延长期限,乙方门店停业或关闭后未经公司书面同意不能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义务,否则合同自动解除。

  十、在合同期内,乙方如有意外情况不能继续管理经营门店,为了保证乙方门店的正常开门营业,根据国家相关性法律法规,乙方可出示委托书指定其法定直系亲属或其他人员托管经营,但所有后果和法律责任概与甲方无关。

  第二章 加盟店的开业

  第一条 商号的使用

  甲方原则上不允许乙方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如果乙方已将____________商标用作加盟店商号使用,必须在本合同解除后当天停止使用____________商标并注销营业执照等商号,否则以违约论处,每迟延一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_______0元。

  第二条 加盟店的经营资格

  乙方须保证加盟店符合法律、法规关于经营资格的强制性或禁止性要求,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消防许可证》、《食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许可证照,并具有经营特许经营体系项下经营活动的合法资格。

  第三条 加盟店的开业指导

  甲方应对乙方目标市场的考察调研、加盟店的选址、营业地的装修布置、人员的聘用等门店筹备工作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指导。

  第四条 加盟店的员工招聘和开业培训

  一、鉴于双方为各自独立之权利实体,双方除按本合同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之外,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雇佣、承包、或代理等关系(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后的补充协议除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培训员工,但甲方与乙方加盟店的员工无任何劳资关系,其对国家职能部门或第三方衍生的各种法律关系包括债权债务、安全、防火、卫生、计生等,概与甲方无关。乙方在劳动用工过程中,应当遵循国家颁布的各项劳动法规政策。

  二、在新加盟店开业前一个月,乙方负责招聘员工,并交给甲方统一培训;或应乙方要求,甲方可代乙方招聘员工,但以人才市场供求现状和难易度而定。在新店开业时可由甲方派一名带店店长和熟手收银员到新加盟店有偿服务,并一帮一培训新员工,具体操作方案双方另行协商。

  三、在加盟店开业前,甲方应对乙方或其制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进行培训,通过考核后上岗,乙方应予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五条 特许经营体系的提供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乙方提供代表特许经营体系象征的书面资料,包括经营模式以及相关管理资料、门店样式、门面布局方案以及《店铺经营管理手册》、《____________管理手册》等。

  第六条 加盟店开业的条件

  加盟店开业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加盟店已取得《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关许可证照;合法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甲方不承担乙方任何税费和经营相关的一切责任及费用;

  二、加盟店的装修风格应符合甲方统一连锁经营的要求,营业地建筑物的装修经甲方统一设计装修,并由甲乙双方验收合格;装潢物品等特许标识今后如需增补或更换,费用乙方承担并由甲方按成本价提供。

  三、加盟店主要设备由甲方统一选购及指定供应商进行维护;加盟店必须安装公司指定收银信息系统以便统一进行销售数据管理,费用由加盟店自行承担。

  四、乙方已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开业前的所有义务;

  五、加盟店符合《经营手册》统一形象规定的其他标准。

  第三章 加盟店的统一运营

  第一条 、乙方认可并同意承认和遵守甲方特许经营体系有关标准和统一性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在加盟店的运营过程中,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和《经营手册》的规定的统一运营标准,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作任何变更;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章 消费者投诉的处理

  第一条 、乙方应当遵守甲方统一制定的服务和质量保证承诺,自觉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并在加盟店内设置并公布监督电话;严禁乙方加盟店提前收取顾客资金办理储值卡消费行为,一经查实则即可取消加盟资格,所产生的任何责任和后果由乙方自行负责。

  第二条、 乙方对消费者的投诉应当正确和勤勉地对待,对造成消费者权益损害的,须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章 监督、培训与指导

  第一条 、为确保特许经营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第二条、 乙方应当保持完整与准确的交易记录,按甲方的统一要求正确使用信息管理系统。

  第三条、 甲方应当在不影响乙方正常营业的前提下,定期或不定期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辅导、检查、监督和考核,甲方认为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纠正;甲方认为不合格人员,可要求乙方辞退。乙方应当遵循甲方或其委派的督导员在特许经营过程中的建议和指导。

  第四条、 甲方有权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审核乙方的交易记录、汇集资料、纳税记录等文件。

  第五条 、乙方加盟店应遵守良心经营的商业道德,共同维护特许经营体系下的连锁经营品牌信誉和正常的经营秩序,不得以次充好。不得缺斤少两、不得假冒果品名称欺骗顾客。如乙方及其加盟店有上述违规行为,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并根据情节决定解除合同、没收保证金或移交工商管理部门做相关处理。

  第六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每年应对乙方或其指定的承担加盟店管理职责的人员提供不少于四次的统一培训。乙方应予以必要的配合与协助、

  第七条、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应持续对乙方提供开展特许经营所必须的营销、服务或技术上的指导,并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六章 广告宣传与促销

  第一条 、甲方发布广告宣传、向乙方提供促销支持,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 、甲方在每次推出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之前,应将有关活动资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与活动前作出适当准备。

  第三条、 乙方可自行策划并实施针对特许区域市场特点的广告宣传或促销推广活动,但必须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并在甲方指导下进行。

  第七章 信息披露与商业秘密保护

  第一条 、乙方确认已经按照《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于签约前仔细研究过合同文本,并知悉甲方的基本经营信息。乙方应当如实向甲方提供证明其经营能力的资料,并在特许经营过程中依法向甲方披露经营信息。

  第二条 、商业秘密的保护

  乙方及加盟店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指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一、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及终止后,乙方及其雇员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否则乙方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乙方承诺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指定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并与解除秘密的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三、双方如未签订本合同或本合同未生效,不论原因怎样,双方承诺对对方披露的所有信息承担保密义务,双方也可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八章 商品的提供、配送和销售

  第一条、 本章商品是指在加盟店销售的____________及甲方许可的部分边缘产品和衍生产品。

  第二条 、为保证特许经营的品质,乙方加盟店所有商品必须由甲方统一配送。

  第三条、 如乙方不按照双方约定,擅自另选供应商或销售不符合甲方规定的商品类别、产品定位和质量标准的产品,经甲方查实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四条 、乙方销售的产品应当遵循甲方的定价原则:根据商圈指导定价、特许产品统一定价或最高限价。如乙方违反上述定价原则,被甲方查实一次,即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次。

  第九章 违约责任

  第一条、 甲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二条 、乙方逾期支付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款项,应按每天逾期款项的_8_‰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_30_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全额扣除保证金。

  第三条 、乙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除本合同项下的任何义务,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__15___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第四条、 如由于乙方的过错对第三方造成侵权或其他经济损失,则乙方应当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如甲方先行对外偿付的,则可向乙方进行追偿。

  第五条、 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终止后的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履行义务,并有权要求其赔偿造成的所有损失。

  第十章 合同的解除

  第一条、 甲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乙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甲方应在接到通知后 15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乙方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甲方时生效:

  一、丧失商标使用权。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履行加盟店开业前及经营过程中的培训、技术指导义务致使乙方受严重损失的;

  三、因管理问题引起大量投诉并被主要媒体曝光,品牌形象和价值及企业商誉到严重损害的;

  四、只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二条、 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其更正,乙方应在接到通知 15 日内更正,逾期未更正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单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的决定在通知到达时乙方时生效;

  一、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期限未符合开业条件或未开业;

  二、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擅自销售或提供非特许产品或服务;

  四、拒绝参加甲方组织的初始的后续的培训;

  五、因管理和服务问题严重影响甲方品牌形象或被主要媒体曝光等,严重损害特许经营体系的商誉;

  六、严重违反甲方采购统一管理;

  七、未经甲方事先书面通知擅自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

  八、侵犯(包括但不限于泄密)商业秘密的行为;

  九、故意向甲方陈述不完整的、错误的或误导性的信息;

  十、被指控为刑事犯罪;

  第十一章 合同终止后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同时注销工商、税务登记等相关证照、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二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5 日内返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信息系统使用权或任何复制品;并在停止营业前三十日内发布停业广告,以便消费者等相关人员或单位及时到乙方门店结清债权债务。

  第三条 、除甲方接受外,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7日内撤换营业地所有特许经营体系特有的内外部设计、装修、装饰、颜色配置、布局、家具、设备,或清除前述用品之上的商标、特许标识及其他与特许经营体系有关的任何标识。乙方应于合同终止后七日内撤除带有甲方标识的门面招牌,如乙方拒不拆除的,甲方经催告后有权拆除,并由乙方承担拆除费用。乙方违反上述义务的,每延迟一日支付违约金________00元。

  第四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终止之日起 7 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所有应付费用。

  第五条、 乙方履行完毕上述四条所属的义务,是退还保证金的前提条件

  第十二章 不可抗力

  第一条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且自身无过错造成的部分或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将不视为违约,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如对方任由损失扩大,应负有赔偿责任。

  第二条、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快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事件发生的合理时间内,提交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以及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证明。

  第十三章 其他约定

  第一条、 本合同部分条款的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及本合同的效力。

  第二条 、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基于业务运作之需要所制定的相关制度、书面文件及其他补充条款或协议,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其效力等同于本合同;本合同之附件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联系信息与送达

  双方同意可以通过以下联系方式向对方送达与本合同及约定承办事宜有关的文件,有关甲方和乙方的联系信息如下:

  甲方: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商贸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区____________街道____________大厦____________室 地址:

  电话:                                       电话:

  第四条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

  第五条 、如果产生有关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释、终止的争议,甲方与乙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 ________市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第六条 、本合同的附件(如有)、从合同(如有)、《经营手册》(如有)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特许人)盖章: 乙方(被特许人):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专卖特许经营合同书

  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1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1

  1、合同双方

  特许者:Q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被特许者: (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 

  地 址:                    邮政编码: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 乙方自愿申请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 (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特许企业性质:

  经营地址:

  邮政编码: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 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 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 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 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 是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 

  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Q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 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Q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 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商标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办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 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办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保险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 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 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 

  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 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 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 

  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苏州仲裁委员会会仲裁。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 年,自20__年6月1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2

  甲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利共赢,团结合作的精神,经友好协商,就共同经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宜达成如下合伙协议:

  第一条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积累的经营管理经验和人脉关系,共同经营,使合伙人通过合法的手段,创造劳动成果,分享经济利益

  第二条合伙组织名称、合伙经营项目

  合伙组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

  合伙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合伙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止。

  第四条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分配

  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条工资、盈余分配与债务承担

  1、奖金分配:合伙组织经营期间,各合伙人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随着合伙经营的深入,利润可观后,年底将发放奖金,奖金数额根据收入现状和个人贡献经合伙人会议决定。

  2、盈余分配:除去经营成本、日常开支、工资、奖金、需缴纳的税费等的收入为净利润,即合伙创收盈余,此为合伙分配的重点,将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分配。

  3.、债务承担:如在合伙经营过程中有债务产生,合伙债务先由合伙财产偿还,合伙财产不足清偿时,以各合伙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为依据,按比例承担。

  第六条除名退伙、出资的转让

  (一)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1)个人丧失偿债能力;

  (2)未履行出资义务;

  (3)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合伙组织造成经济损失;

  (4)执行合伙组织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5)合伙人有违反本协议第九条之规定的行为。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合伙人退伙后,即视为放弃其在该合伙组织中占有的财产份额,并不再参与本年度合伙组织利润盈余分配,其他合伙人即自动拥有该财产份额,但不免除其因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的损失。

  (二)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转让

  合伙期间,未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不得随意转让其在合伙组织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如经其他合伙人书面同意该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转让,第三人应按新入伙对待。合伙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让合伙组织财产份额的,经修改合伙协议即成为合伙组织的合伙人。

  第七条合伙人会议、合伙负责人及合伙事务执行

  (一)合伙人会议制度

  1、召集:合伙人会议由合伙事务执行人____召集和主持,合伙负责人可根据情况需要决定召开合伙人会议;

  2、时间:一般情况下每月一次,具体召开时间由合伙负责人根据情况决定;

  3、表决权:每个合伙人在合伙人会议中均享有表决权,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重大事项决定应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一般事项决定由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二分之一以上的合伙人同意即可;

  4、重大事项:须经合伙人会议中占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三分之二以上的合伙人同意方可通过的重大事项是指:

  (1)推举合伙事务执行人;

  (2)增加、减少经营种类,调整、转换经营项目,扩展业务;

  (3)对各合伙人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4)决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财务收支计划

  (5)决定合伙组织的经营价格和工资、奖金、福利制度

  (6)其它

  5、其它工作会议:

  (1)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主管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2)合伙事务执行人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各合伙人及合伙组织全体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3)业务经理每月主持召开一次有下属职员参加的工作会议。

  (二)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为合伙事务执行人,其权限为:

  1、召集主持合伙人会议,对合伙组织的重大事项(如扩展业务、调整、转换经营项目等)享有最后的决定权

  2、对外开展业务,订立合同;

  3、对其他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根据合伙人会议决定任免和调整其职务和负责事项;

  4、根据合伙事务执行人的提名任免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并决定其所应享有的报酬;

  5、根据合伙组织的盈利情况和合伙事务执行人的个人表现,有权对合伙事务执行人占有的合伙组织财产份额和利润分配做出适当调整。

  (三)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内部行政事务的负责人,负责合伙组织的内部经营和管理。其权限为:

  1、组织实施合伙人会议;

  2、对合伙组织经营进行全面日常管理;

  3、制定合伙组织的内部管理制度;

  4、拟定合伙组织的内部机构设置方案和奖惩激励制度;

  5、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合伙组织的业务经理;

  6、审核现金收付凭证和及日常财务开支情况;

  7、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四)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______担任合伙组织的财务、后勤负责人,并协助其他合伙人参与合伙组织的日常经营和管理。

  1、对合伙事务执行人负责,主持合伙组织的日常财务、后勤等工作;

  2、制定合伙组织的财务制度,编制合伙组织的财务收支计划,检查监督财务制度的执行,并及时向其他合伙人通报财务计划执行情况;

  3、督促合伙组织相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合理使用资金,对合伙组织的年度经营成本和利润进行预测,并形成预测报告,供合伙人会议决策参考;

  4、拟定财务机构设置方案及财务收银人员的的岗位职责;

  5、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对相关资料(如人事资料、文件、凭证、账薄、报表)进行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或存档;

  6、拟订合伙组织经营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制度,管理营业发票;

  7、管理合伙组织现金流动及与银行的存兑资金往来,及时核对,保证账目清楚、账实相符;

  8、合伙人会议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

  (一)合伙人的权利:

  1、参加合伙人会议,并对合伙事务的执行进行监督;

  2、合伙人享有合伙利益的分配权;

  3、合伙人分配合伙利益应以其占有合伙组织财产份额比例或者按本协议的约定进行,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

  4、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意,合伙人有退伙的权利。

  (二)合伙人的义务:

  1、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维护合伙组织财产的统一;

  2、分担合伙经营损失的债务;

  3、为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九条禁止行为

  (一)未经本合伙协议或合伙人会议授权,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组织名义进行业务活动,私自进行业务获得利益归全体合伙人,造成的损失由该合伙人个人全额进行赔偿;

  (二)禁止合伙人参与经营与本合伙项目相似或有竞争的业务,如违反规定经营,应向本合伙组织支付前两年内经营所得利润最高月份利润(或平均利润)12倍的违约金;

  (三)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如有违反,交易所得利益归合伙组织所有,给合伙组织造成的损失应该双倍赔偿;

  (四)合伙人不得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书面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争议解决方式

  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应先共同协商,如协商不成,提交长沙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二条其他

  (一)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本协议一份四页,各合伙人各执一份;

  (三)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盖章后生效。

  全体合伙人签章处: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

  签约时间:____年___月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设立加盟店,并获得总部给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实现特许经营的经营效益。

  第二条?特许经营项目

  总部许可加盟店实施的特许经营项目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根据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成功经验,建立起以______________(品牌)为代表的特许经营系统,并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实施。

  第三条?特许经营关系

  总部与加盟店基于本合同产生的法律关系是一种合作关系,加盟店作为_____的民事主体对外开展经营活动,执行本合同。加盟店应当遵守法律的要求,_____对外承担民事责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规定之外,加盟店不是总部的代理人或业务代表。加盟店不得以总部的名义缔结合同,或约定其他义务,或作出任何承诺与保证,使总部对第三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是订立和执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则。

  在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总部和加盟店应当自觉遵守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分歧与矛盾,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是实现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径。

  第二章?加盟商与加盟店

  第五条?加盟商

  加盟商为个人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_岁至_____岁之间;

  (二)文化程度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业的从业经验;

  (四)无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记录;

  (五)无破产史及_________记录;

  (六)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个人(家庭)财产;

  (七)有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八)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为企业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万元以上至_____万元以下;

  (三)公司净资产为_____万元以上;

  (四)公司拥有_____万元的自有资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项的要求;

  (六)认同本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加盟店

  加盟店应当注册为_________,并以其名义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选址应当进行商圈调查和评估,并符合规定的条件,其营业面积应当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间,与其他加盟店之间的直线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规定进行装修,经总部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总部统一设计(制作)的招牌,费用______承担

  第三章?特许经营权

  第七条?许可的权利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使用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按照本合同规定,设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称特许经营权是总部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商业要素,包括总部所拥有的_____、商号、专利、著作权、商业秘密、经营敲门等,其中:

  (一)_____是指总部注册的________________产品(服务)_____,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

  (二)商号是指总部企业名称中的字号_________,登记号为_________,登记机关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专利是指总部拥有的________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专利号________,专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权是指总部创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权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业秘密是指总部拥有的经营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敲门和专有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手册》,制造_________的技术,以及_________;

  (六)经营敲门是指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办法,包括产品配方、加工工艺、营销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使用方式

  总部许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使用总部特许经营权:

  (一)将加盟商现有门店改建为(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资设立(非)法人资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资设立有限公司类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销特许经营的产品。

  第九条?许可形式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形式为独占许可(或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总部承诺并保证:

  (一)不许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与特许经营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许区域内使用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三)不向特许区域内的任何第三人销售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任何产品(服务)。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在特许区域范围内,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许经营权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观情况变化时,如果总部有充分的理由认为在加盟店现有区域增设加盟店而不至于对加盟店的业务造成实质性影响时,总部有权在本合同规定的加盟店区域内设立新的加盟店,但与加盟店的距离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优先权;

  (二)以特许店之外的其他商业形式(批发、邮购、直销……)分销特许经营范围内的产品(服务);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营业场所

  总部许可加盟商设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号建筑物______层,面积_______平方米,产权系________拥有。

  加盟商租赁该房屋的《房屋租赁合同》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须经总部审查同意,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

  第十二条?特许区域

  加盟店的特许区域,是指以加盟店为中心半径_________米的市场范围,在该区域内,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规定的独占许可权。

  第四章?合同期限与续约

  第十三条?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为最后一个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满足续约条件的要求,则本合同可以延长_________年,依此类推。

  第十四条?续约条件

  在本合同期限届满时,加盟店应当满足下列续约条件:

  (一)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义务,没有发生过重大违约行为;

  (二)已经向总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项;

  (三)签署放弃可针对总部提起诉讼和_____的文件;

  (四)同意向总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续约费;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续约文本

  续约时签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续约时总部制定的适用于特许经营系统的标准合同文本,但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为蓝本,不得对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内容进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对有关特许费用和广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续约条件,特许区域等事项作出修改;

  (三)对违约行为的处罚标准不得高于本合同规定的标准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许经营手册

  第十六条?经营手册

  总部向加盟商出借总部制定的详细载明加盟店操作规则的《特许店经营手册》(简称经营手册),经营手册系特许经营系统所通用。

  在签订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经充分地审阅了经营手册,同意将经营手册内容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条?经营手册的更新

  经营手册更新的内容,限于手册所规定的范围内,不得通过更新经营手册而使加盟店承担与本合同相抵触的或不合理的义务。

  第十八条?经营手册的变通

  根据加盟店的实际情况,经总部书面批准,可对经营手册在加盟店的执行作出适当变通。加盟店可以提出进行变通的要求和理由,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是加盟店具体情况差异性的客观要求,如社会背景、人文风俗、传统习惯、消费需求等;

  (二)实施变通中所包含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均归属于总部所有。

  第十九条?经营手册的执行

  加盟店应严格遵照经营手册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经营手册的规定或以_____的方式消极执行经营手册。

  总部有权监督、检查加盟店执行《特许店经营手册》,对违反《特许店经营手册》的行为,有义务采取措施予以纠正,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经营手册的归属

  经营手册的所有权属于总部所有,在本合同终止时及经营手册更新时,加盟店应当向总部交回经营手册,并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留存经营手册的文本。

  经营手册由加盟店统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营业场所内由加盟店经理及_________人员查阅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员公开。

  第六章?培训

  第二十一条?初始培训

  总部应当对加盟店人员进行为期_________天的培训,参加培训的人员及培训课程见附件。培训的地点、时间由总部具体安排。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选派参加培训的人员,并将参加培训人员的情况报总部审核批准,总部有权否决加盟店提出的培训人选。

  初始培训的内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选址、开业、运行、管理、经营及促销;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后续培训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加盟店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加盟店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加盟店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简介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条?员工的培训

  对加盟店普通员工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由加盟店负责。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员工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四条?培训的考核

  加盟店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本合同终止执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五条?培训费用

  根据本合同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加盟店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加盟店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由总部向加盟店统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条?前期支持

  从加盟店筹建开始至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加盟店的选址与装修;

  (二)加盟店的筹备、开业与营运;

  (三)加盟店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加盟店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七条?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加盟商提供与加盟店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等方面的支持。

  总部_________部门具体负责对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职责包括下列事项:

  (一)指定专人负责,快速有效地为加盟店提供辅导与支持;

  (二)提供与加盟店市场有关的信息;

  (三)组织加盟店参加的定期工作会议及临时工作会议;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检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进意见;

  (五)及时提出应对突发性事件的应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条?工作指令

  总部有权不时向加盟店发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加盟店应当遵照总部工作指令行事。

  总部关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实施办法。

  总部工作指令限于与加盟店经营、管理、技术及公共关系方面的事项,不得与本合同相抵触或变相增加加盟店的义务。

  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和加盟店区域内的风俗习惯,加盟店有权暂停执行,但应当及时向总部提出不予执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据。经总部审查不成立的,加盟店应当执行。

  因总部的工作指令违反法律规定而导致加盟店受到处罚的,总部应当承担责任。

  第二十九条?服务

  除本合同规定的总部对加盟店的支持外,总部可以为加盟店提供因其营销、财务、法律等问题所需要的专业咨询及其他服务。

  第三十条?费用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支持时,总部派出人员的差旅费由_________负担。

  总部为加盟店提供服务时,按照规定的_____标准向加盟店收取服务费用。

  第八章?设备与物品

  第三十一条?统一配置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的要求,统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设备与物品,以满足特许经营系统统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设备、物品的种类及具体要求详见经营手册。

  第三十二条?专用设备与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专用设备与物品(附清单),由加盟店向总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过其他途径租用或采购。

  加盟店向总部支付租赁费用的付款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

  租赁费用的价格不高于市场同类设备或物品的市场销售价格,无参照价格的,不超过总部采购或制造专用设备与物品成本价的__%总部应向加盟店说明租赁费用的构成情况。

  在本合同终止时,加盟店应当将专用设备与物品返还总部。

  第三十三条?使用与维修

  租赁的专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负责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专用设备与物品毁损、灭失的,由加盟承担_________责任。使用期间的维修责任由总部负责。

  第三十四条?_____

  因加盟店不按规定履行投保义务,致使专用设备与物品受到损失而不能获得_____赔偿的,加盟店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三十五条?通用设备与物品

  通用设备与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购,并符合总部规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总部有权责令其更换。

  由总部向加盟店供应的通用设备与物品,其价格按照_________价格执行。

  第三十六条?采购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向总部推荐的供应商采购设备与物品,不得向未经总部审查认定的供应商采购。

  加盟店向供应商购买设备与物品,总部不得从供应商处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十七条?质量标准

  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均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标准及经营手册的规定。

  总部向加盟店供应(出租)的设备与物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总部应当承担修理或更换的责任,因此造成人身、财产损害的,总部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设备与物品的质量问题,由供应商承担质量责任。在指定供应商时有过错的,由总部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九章?供应与销售

  第三十八条?产品目录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的范围,由总部统一规定,定期发布产品销售目录。未经总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销售产品目录以外的产品。

  第三十九条?配送中心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为,一律视为总部的行为,由总部对加盟商承担全部责任。

  第四十条?配送与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配送中心统一配送,不得通过其他途径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向总部审查合格的供应商采购,不得向其他供应商采购。

  产品目录范围内的_________类产品,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等要求自行采购。

  第四十一条?供应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总部批准的供应商进行交易时,应当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应商采购产品的,应事先书面向总部提出申请,说明理由,在征得总部书面同意后方可执行。

  第四十二条?供应商资格审查制

  总部对供应商实行“供应商资格审查制”,定期发布批准的供应商及产品目录。

  总部对申请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按照总部规定的_____标准收取审查、检验费用。

  第四十三条?销售返利

  供应商按照产品的销售量(额)给予总部的销售返利,应当按照加盟店的销售量(额)予以分配。

  总部在每年3月,将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总部推荐的供应商支付的销售返利金额及分配情况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总部分配销售返利的通知前终止特许经营合同的,将丧失销售返利的分配权。

  第四十四条?退货、换货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五条?产品质量标准

  加盟店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的标明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条?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加盟店供应的产品,总部、加盟店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总部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条?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条?销售价格

  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并报请总部批准后,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九条?销售指标

  加盟店在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连续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销售指标的,总部有权终止其营业。

  第五十条?货款的结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除另有规定外,其货款结算办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办法按照总部与供应商达成的协议执行。

  第五十一条?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统一安装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加盟店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五十二条?产品配送的规则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加盟店对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_____与品牌

  第五十三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总部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四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将_____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_____与品牌;

  (五)《_____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五十五条?合同备案

  在签署本合同附件——《_____许可使用协议》后3个月内,总部将报_____局备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门存查。如因总部延迟备案或加盟店延迟报送而导致的全部责任,由总部或加盟店分别承担。

  第五十六条?宣传

  总部和加盟店均有义务持续不断地宣传_____与品牌。

  _____与品牌的年度宣传计划由总部制定。总部应向加盟店提供宣传所需的手册、招贴画、纪念品等资料,并由总部(广告基金)负担其费用。

  加盟店应当执行总部制定的_____与品牌的宣传计划,实施总部要求的宣传工作,在本区域内宣传_____和品牌,维护_____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条?_____与品牌的变更

  因总部违反_____法的规定取得许可使用_____的注册而被_____局裁定撤销注册的,无论总部以任何_____取代许可使用的_____,除加盟店明确表示同意之外,有权解除本合同,总部应当向加盟店返还_________费用,并赔偿_________损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不得(或可以)启用新的_____以代替许可使用的_____,但总部在原许可使用_____的基础上对_____进行的合理改动且不致引起公众对_____识别性造成重大影响的不在此限。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号、标志的变更,不影响本合同的履行。

  无论因任何原因而导致_____与品牌的变更,因此产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费用由总部负担。

  第五十八条?招牌及有关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内部标牌等,由总部统一制作,出借给加盟店使用,费用由_________负担。

  包含总部_____与品牌形象的包装袋(纸、盒、箱)及_________,由总部统一制作,销售给加盟店使用,价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执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总部规定的设计要求制作,费用自负。

  第十一章?商业秘密

  第五十九条?使用许可

  总部许可加盟店在特许区域内以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形式使用总部商业秘密的权利。

  商业秘密的许可使用,除双方签署的合同附件——《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另有规定之外,按照本章规定执行。

  第六十条?商业秘密的范围

  本合同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总部许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视为总部的商业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证明有关信息不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条件。

  第六十一条?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加盟店使用的总部的商业秘密作出下列限制与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经营的目的;

  (二)限于总部规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商业秘密;

  (三)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业秘密;

  (四)《商业秘密许可使用协议》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第六十二条?保密义务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终止后,加盟店及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有关人员,均负有保守总部商业秘密的义务。

  加盟店应当按照规定,对总部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与知悉总部商业秘密的人员,按照总部的规定与其签订保密协议或让其签署保密承诺书,使该等人员承担保密义务。保密协议或承诺书使用总部统一制定的文本,并报总部存档备案。

  除非商业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业秘密人员的过错而为公众所知悉,否则不得免除其保密义务。

  加盟店及其员工违反保密义务,泄露总部商业秘密,给总部及总部造成损害的,应当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十三条?权利回授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4

  甲方(特许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 (被特许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根据《民法典》、《商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甲、乙

  双方协商,就甲方授权乙方推广甲方业务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一、特许经营授权许可的内容、范围、地域

  1.甲方授权乙方推广甲方补发及相关业务,并允许其使用甲方名称及其相关的标志、市场营销模式、策略、操作程序、管理等。

  2.甲方授权乙方在范围内有独家特许经营权,乙方可在该地区内开设特许网点,从事经营活动。

  3.甲方承诺在合同有效期内不在范围内发展其他加盟店。

  二、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甲方的权利

  1.为确保特许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

  2.对违反特许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特许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㈡甲方的义务

  1.经营手册。

  甲方将向乙方提供一分秘密经营手册(包括机密价格表、行业解决方案、营销策略、模式、操作程序等)的副本,该手册只供乙方本人秘密使用,手册的内容不向雇员或其他人透露。甲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会向乙方提供对该手册的改进或变动资料,其方式采取增补方式,或者业务通讯方式,或者年度大会方式,视情况而定。作出改动后,乙方将遵照执行。

  2.产品的提供

  a.甲方应根据乙方需要及时提供乙方所需合格产品。

  b.甲方负责对乙方人员的业务指导及售后服务培训。

  3.总部培训

  甲方将为乙方安排一次开办前的总部培训,地点在甲方总部。该培训工作一旦此

  特许协议签署后立即着手进行,是强制性的安排,此活动必须在乙方正式开展经营活动之前完成。乙方将负责到甲方总部去的路费和食宿费。

  4.后续培训

  甲方在其权利范围内有选择地向乙方或其雇员提供随时的附加的培训方案。参加

  这样的培训可以是强制的。培训费(包括指导和资料费)由甲方承担。培训期间的其他费用,包括膳宿费、工资和旅差费等,由乙方承担。甲方还可以通过咨询的方式提供培训,方式可以多样。

  5.甲方将负责乙方的业务监管工作,包括合同的签订、市场营销策略的制定、

  行业解决方案的提供、产品的提供、产品的维修、技术支撑、市场管理等工作。对于乙方具体的销售渠道和销售价格,甲方原则上不进行干预,以确保乙方的区域独家营销权。

  6.甲方委托乙方举办大型市场促销活动及有关的宣传广告的费用,由甲方负担。

  三、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㈠乙方的权利

  1.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利,甲方不得干预。

  2.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经营技术和商业秘密。

  3.乙方有权获得甲方提供的培训和指导。

  ㈡乙方的义务

  1.乙方应按照营运手册的规定,严格执行甲方的营销政策、渠道管理政策、客户管理政策,积极自觉地维护和规范补发及相关业务市畅

  2.义务维护特许体系的名誉和统一形象。

  3.乙方有义务接受甲方的指导和监督。

  4.乙方每月须完成定额。

  四、对乙方的培训和指导

  1.在乙方开业前,甲方应进行一次开业前的教育和培训,并指导乙方做好开店准备工作。

  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在业务指导中,甲方有义务帮助乙方解决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五、各种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加盟金 元人民币;特许权使用费元人民币。

  2. 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预付货款元人民币,用完后再续。

  六、保密条款和限制竞争条款

  ㈠乙方应将营销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他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除了正常商业经营管理之需要,未经甲方事先同意,乙方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他方式泄露给他人。乙方承诺在整个合同有效期内和合同期满后二年内,不将其所知悉的任何保密的知识、经营办法等向其他个人、组织、公司等透露。

  ㈡乙方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以及合同有效期届满后二年内,乙方不从事与甲方业务有竞争性的经营活动,无论这种活动是作为顾问、业主、雇员、股票持有者或其他方式进行的。

  七、特许加盟店的转让

  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将加盟店转让给他人。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八、合同的期限、延期、变更、终止

  ㈠期限:本协议的期限自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年内有效,前提是乙方不断按照本协议的条款进行经营。

  ㈡延期:如果乙方充分、完全地执行本协议规定的各项条款和履行其各项义务,则本协议可由乙方延长期限,在延长期批准之前,乙方应遵守如下各项条件:

  1.乙方向甲方提交申请延长期限的书面通告,此通知应在原协议届满前90-180天内提出;

  2.乙方履行特许协议的现行形式(包括各项条款和补充条款);

  3.乙方对甲方及其实体所负各项义务都已清偿,并已使甲方合理地认为满意;

  4.乙方完全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包括所有必须承担的费用或其他义务,同时是一个有声望的被特许人。

  ㈢变更:任一方均可提前30天向对方书面要求变更本协议有关条款或增加其他条款,但需另一方在30天内书面同意,变更或补充条款方有效。否则,执行原协议条款内容。

  ㈣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序;

  c.乙方财产的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2.协议终止

  任一方欲提前终止本协议,应提前90天向对方提出书面申请,双方应在清理全部债权、债务及其其他有关事项后终止本协议。

  九、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10~100万元违约金。

  2.同时,甲方在下列情况下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或与其他商标组合使用;

  b.使用除甲方以外其他方的发片等补发、织发、驳发产品,自制仿造产品。

  c.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在被特许范围外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d.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e.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十、争议解决办法

  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均可到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该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一、专门用语的定义

  1. 补发

  2.驳发

  3.接发

  4.疗发

  5.护发

  6. 市场营销模式

  7. 营销策略

  十二、其他

  1.本协议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5

  甲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本协议是在乙方对甲方企业、产品认真考察、独立判别经营的合理性、可行性,依照“自愿、平等、公开、互惠互利、”的原则,甲乙双方承诺详细阅读并理解本合作协议各项条款及有能力认真履行的基础上签订。

  1、本协议期限:本协议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乙方自愿加盟“原生态茶庄”,乙方申请确认代____区域在  乙方的直营店为 家,地址确认为 省 市 县(区) 街 号,经营面积为 平方。专营“凤冈锌硒茶”,且乙方必须在经营销售过程中保证“原生态茶庄”“凤冈锌硒茶”品牌体系、品质认证体系及联系电话、地址信息的完整性与一致性。

  3、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认真阅读及领会甲方相关代理商的现行及更改的产品体系、管理制度、价格及物流等信息并能积极配合执行,共同维护品牌的整体利益及发展。乙方在经营活动不得有损甲方利益行为,如有违规行为,甲方有权提出警告直至终止合作关系,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有乙方承担。

  4、首次加盟进货额:为满足相____区域的渠道、终端产品的供应量及代理的合理库存量,达到较高的见货率及铺市率,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必须同日缴纳首批进货额 元,甲方方可向乙方发货。

  5、销售打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________元, 先打款后发货的原则。乙方连续一个季度或________年中五个月不能完成每月最低保底进货打款任务,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

  6、市场建设任务:在签订本协议开始计算第三个月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开始每季度最低市场客户任务为:

  a、特许加盟专卖店为________家,

  b、特约渠道商为________家,

  c、终端客户开发数为________家。

  7、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按代理价供应给乙方产品(详见代理价格表),代理价为乙方自提价(离岸价),甲方可代办运输,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因物价上涨出台新价格时,乙方享受相应的代理商供货价。特价产品不计销售任务,不计折扣,不计任何形式的奖励。

  8、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方向乙方提供系列产品,保证所提供的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品级与实物相符,乙方应按照甲方随货出库单验收产品。若存在数量、质量、金额问题,乙方必须在收到产品时12个小时提出书面异议,经甲方确认后予以补发或更换。若乙方在约定时间内不提出异议,则视为合格。

  9、由于茶叶制品的特殊性,受物流、仓储、温度等条件的制约,甲方发给乙方的产品,三个月内可退可调换(退、换货产品必须保证包装完整,赠品齐全。退、换货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超出期限一律不退货。乙方订单发货,一律不退货。不接受换货挂账即换货的同时必须进货且金额等于或大于换货金额。换货产品只享受一次换货。

  10、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对乙方销售业绩的鼓励,参照年度代理商奖励政策执行。  

  1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必须保证合法经营、证照齐全、自负盈亏。甲乙双方属于合作关系,乙方不得对外宣称是甲方的下属单位、承包经营单位等等。  

  1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应同甲方做好“原生态茶庄”品牌相关的市场维护,乙方保证不得销售、宣传仿冒、伪劣、过期、变质的产品,乙方不得以低于进货价的方式恶意赢取客户以至于扰乱市场。  

  13、在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不得在指定区域销售、陈列、宣传其它品牌的茶叶及衍生品。乙方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严禁将本协议的全部或部分权利以各种形式转让或赠送给第三方。  

  14、甲方不承担乙方因保管不善、销售过期产品、非正规渠道进货、自行组合组装产品等消费者索赔、质监部门罚款等相关责任。  

  15、甲方为更好的服务各级代理商和销售商,甲方有权将乙方所辖的各类型客户要求乙方规范管理并有权将乙方管理不善的加盟店和渠道店交由能胜任的代理商管理及总部直管。乙方在自身条件无法满足品牌营运发展的情况下,必须服从甲方市场经营管理。  

  16、在本协议到期或失效后,乙方不再继续销售“凤冈锌硒茶”品牌系列指定产品,乙方库存产品甲方不以任何形式回收。乙方特价处理产品时应撕掉品牌标识并取得甲方同意。  

  17、乙方必须保证不得向第三方散布、泄露关于甲方的经营模式、价格体系、盈利体系等商业机密。  

  18、本协议在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续签合作协议。  

  19、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首先友好协商,多次协商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向合同签订地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0、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1、双方可另行商榷后签订协议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6

  1.合同双方

  特许者: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2.特许方式和内容

  2.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2.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_____、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它的核心内容是_____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2.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

  3.特许经营权益费及保证金

  3.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万元。

  3.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

  万元保证金。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3.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___________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___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3.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

  4.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4.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4.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4.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Q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4.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5.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___个),并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5.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5.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5.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5.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___公司标志。

  5.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6.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6.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6.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6.3乙方应按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7.甲方派出人员

  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8._____使用

  8.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_____”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_____和/或任何同该_____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8.2甲方是注册_____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_____使用许可合同》。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8.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_____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办法扩大_____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_____的申请。

  8.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_____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9.保密

  9.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9.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办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10._____

  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_____合同应报甲方备案,_____费由乙方承担。

  11.违约与处罚

  11.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_____万元以上的违约金。

  11.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金:

  a.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_____的使用范围。或与其它_____组合使用;

  b.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_____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c.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_____相似或变形的_____;

  d.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_____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e.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f.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g.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12.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2.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a.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b.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c.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d.乙方解散。

  12.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a.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b.乙方擅自;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c.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12.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13.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3.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13.2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_____、招牌和资料等;

  13.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_____、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_____、商名和标志)。

  14.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___________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15.争议的解决

  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员会会_____。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16.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止。

  17.附则

  17.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1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17.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7.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7

  特许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注册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被特许者: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为明确双方在特许经营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特许方式和内容

  1、乙方自愿申请加盟________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后,乙方开办特许企业。

  特许企业名称:(以下简称特许企业)

  登记注册地: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特许企业性质:_____________

  经营地址: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许经营权并提供管理体系。

  3、管理体系即有价值的专用的商名、商标、建筑风格、培训体系、财务体系、和专有技术。

  它的核心内容是商标及其经营管理标准和技术质量标准。

  4、特许企业的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特许经营权益费及

  1、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特许经营加盟费________万元。

  2、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按特许企业总营业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3、本合同订立前,乙方须向甲方缴纳________万元保证金。

  合同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退还乙方。

  若乙拖延缴纳特许经营权使用费,甲方有权用保证金充抵。

  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须在________日内将保证金补足。

  若乙方不能按期补足保证金,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不再退还保证金。

  4、乙方须在本合同订立后是内将特许经营加盟费和保证金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5、自特许企业开业之日起,乙方应在每月结束后的________日内,将该月的特许经营权使用费汇至甲方指定账户。

  6、甲方账户所在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提供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证明材料。

  2、为特许企业提供技术骨干人员上岗前的专业培训,并定期进行再培训。

  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内提供《特许经营管理手册》(简称《手册》)。

  手册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或特许企业不得扩大使用。

  4、有权向特许企业指定配送________公司专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5、有权以各种形式随时对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商品质量进行检查、督导、鉴定和考核。

  在业务指导中,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管理和技术问题。

  6、有权检查和审核特许企业经营活动的财务状况。

  四、乙方及特许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办理开办特许企业所需的一切手续及特许企业经营所需流动资金。

  为特许企业落实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的经营场所(餐位设计不得少于________个),并扫甲方要求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改造,使其达到甲方验收标准,具备特许企业的开业经营条件。

  2、乙方在特许企业开业前派送其有关人员接受“________公司培训中心”的培训和考核。

  在得到甲方的培训证书后方可上岗。

  3、乙或特许企业发生重大变动时,如更换法定代表人、增减注册资金,必须在________日内通知甲方;

  特许企业改变经营场所或经营范围,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4、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按甲方的《手册》内容及有关规定进行特许经营管理。

  5、乙方不得在特许企业之外使用特许权,不得将特许权转让或许可他人使用。

  6、乙方应按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宣传活动,并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的产品和服务中使用________公司标志。

  7、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生产、销售和使用甲方竞争对手的产品和服务,必须销售和使用由甲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或由甲方指定或同意的第三方生产的符合甲方标准的产品和服务。

  五、特许企业的管理与财务核算制度

  1、特许企业应执行甲方《手册》规定的管理制度、规范标准。

  2、特许企业应执行国家制定的餐饮服务业财务会计制度和甲方有关特许企业的统一记帐方式。

  3、乙方应按________月将特许企业所有经营项目的总营业收入及真实的财务报表于次月________日前报甲方予以备案,乙方不得少报、虚报、漏报。

  六、甲方派出人员甲方根据需要向乙方派出经理管理、专业技术人员________名,派出人员的权利义务关系由甲乙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七、商标使用

  1、仅在合同中,下列词语的定义如下所述:

  “商标”指甲方注册登记的各项商标和或任何同该商标有关的其他标识或特殊标记。

  2、甲方是注册商标合法所有人(以下简称商村),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___月内,乙方应与甲方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乙方应保证特许企业遵守特许经营权的有关规定。

  3、乙方及特许企业由于自身经营管理责任,发生服务质量、产品(商品)质量问题,致使甲方商标信誉受到损害时,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4、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和办法扩大商标的使用范围,不得以任何方式制作和使用与本合同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标识,不得以任何方式和名义在其他国家、地区提出注册该商标的申请。

  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在特许企业以外使用甲方商标专用商品,或进行有损于甲方名义的任何活动。

  八、保密

  1、乙方及特许企业应将《手册》及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准的其它资料所含内容列为机密,并使其处于保密状态。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及特许企业不得复制、记录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给他人。

  2、乙方及特许企业承诺在整个合同期内和合同期满后________年内,不将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识、经营办法等为了其他人、组织、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九、保险乙方应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为特许企业的财产及雇员投保,保险合同应报甲方备案,保险费由乙方承担。

  十、违约与处罚

  1、合同一经签订,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违约,如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根据造成损失的程度支付万元以上的。

  2、乙方或特许企业违反合同规定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及:

  (1)未经甲方允许擅自扩大许可商标的使用范围。

  或与其它商标组合使用;

  (2)未经甲方允许将许可商标再许可他人或转让,出借、转卖他人制作或使用;

  (3)自行制作或使用与许可商标相似或变形的商标;

  (4)降低特许企业的服务质量或产品(商品)质量,发生被舆论工具曝光批评或消费者严重投诉等情况;

  (5)特许企业不按合同规定支付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6)不接受甲方依据管理体系规定进行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

  (7)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权利义务主体。

  十一、本合同的解除与终止

  1、本合同在下列条件下自动终止:

  (1)乙方或特许企业遭受严重亏损而无力或不可能继续经营;

  (2)乙方或特许企业破产、无偿还能力或开始清算程度;

  (3)乙方财产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强制执行;

  (4)乙方解散。

  2、甲方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资产转让他人或处于分立、合并状态;

  (2)乙方擅自;

  转让特许企业,或擅自改变特许企业经营场址或经营范围;

  (3)乙方或特许企业不遵守《手册》内容或特许体系程序规范;

  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续特许经营的,应在本合同期满之日前________月,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延续的,应续签合同;

  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请的,合同期满之日即自行终止。

  十二、合同解除或终止后双方的责任

  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满终止后,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支付所有应付给甲方的费用,同时注销特许企业的工商登记;

  2、乙方应在________日内归还甲方商业技术秘密资料;

  归还带有甲方商业标志、商标、招牌和资料等;

  3、自本合同解除或终止之日起,乙方应立即停止特许企业的业务活动和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停止使用甲方商标、商名、标志(包括与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标、商名和标志)。

  十三、不可抗力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天灾、火灾、水为、战争、政府行动、意外事件或非双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预见的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全部履行时,甲方或乙方应在日内,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另一方。

  由于本款原因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双方负责。

  十四、争议的解决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意见分歧,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申请委员会会仲裁。

  该裁决为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十五、合同期限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止。

  十六、附则

  1、乙方承诺特许企业成立后,受本合同约束,遵循本合同中有关乙方和特许企业权利义务的规定。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另立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_____________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8

  特许经营加盟协议书

  加字第    号

  甲方〈特许方〉:荆州*碧圣茗茶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特许加盟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一、总则

  1、甲乙双方依照我国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本着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将拥有“碧圣”商标及所代理和“金荣”系列商品、经营模式、经营理念等以特许经营加盟协议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

  二、协议宗旨

  1、只有在签订本协议书后,乙方才能获得甲方授权许可,按协议规定的地域、期限使用“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等,按甲方经营模式,经营理念开展经营活动;

  2、本协议规定,甲乙双方存在受本协议书约束而形成的购销关系,乙方享有本协议经营“碧圣”商标及所代理和“金荣”系列商品带来的所有收益及自行承担所有风险;

  3、本协议明确规定,乙方不得以“荆州*碧圣茗茶”及其相关的代理人、合伙人或受雇人的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4、乙方任何形式的广告宣传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于不利于甲方的广告宣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并追究其法律责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受许特许经营(加盟)需具备条件

  1、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的“碧圣”字号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

  2、乙方需在    省    市    县(区)按甲方要求对加盟店以统一标准进行布置装修,共    平方米的经营场所,装修费用自理;

  3、乙方必须在本协议规定的期限及地域销售由甲方提供的系列商品,不得销售任何非甲方系列产品,如发现一次,扣除保证金人民币     元。

  四、甲乙双方权利与义务

  1、在本协议生效期内,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加盟店予以监督和指导,并对乙方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培训费由乙方自理;

  2、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确认的“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并允许用于本协议期限内,本区域加盟店的装修布置及广告宣传,其费用由乙方自理,另乙方需向甲方支付招牌费人民币     元,区域广告费人民币      元;

  3、乙方使用甲方商标名称,每年需向甲方支付名称使用费人民币      元,并向甲方支付保证金人民币      元,2、3项合计人民币      元,以上费用由乙方在签约后   日一次性交付,保证金在本协议自然终止后   日内,由甲方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所支付其他费用不予退还;

  4、甲方所拥有的“碧圣”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均受法律保护,乙方不得在特许经营区域外使用与甲方名称相似的店名、商标标识、文字、图案,加盟店不得擅自转让,抵押或变更地址;

  5、乙方开业所需商品,在付清货款后,由甲方负责提供,配货清单需甲乙双方在交验后签字盖章确认;

  6、乙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对所需商品,应提前三十天向甲方提出下月的月度订货计划书,甲方在收到货款后即按计划供货。货款、运费、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货后,应书面通知甲方,如发现货物与订货计划书不符,可在收到货物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否则将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该货物;

  7、乙方必须严格执行甲方规定的市场零售价格,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涨价或降价,甲方提供的全部价格均为出厂价格且不含增值税;

  8、由甲方提供的货物原则上不予调换,乙方认为确须调换,应书面申请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调换;

  9、乙方有协助甲方打击假冒“碧圣”商标及其代理和“金荣”商品的义务;

  10、合同签订后,乙方逾期交纳保证或名称使用费等费用,则应向甲方赔付违约金人民币壹万元整。

  五、协议期限,继签和终止

  1、本协议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协议到期前30天内向任何一方提出延长协议的书面申请,经双方同意可继签协议;

  3、本协议到期后,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再同意继签协议,本协议自然终止;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如乙方违反本协议条款,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协议,一切费用及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追究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5、本协议自然终止或解除,乙方必须结清与甲方的财务往来,乙方不再拥有本协议授的任何权利,乙方必须无条件立即撤除并归还甲方的“碧圣”商标标识、图案、资料等及其他用品,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本协议终止后,乙方原有的商品限三个月时间自行处理,三个月后乙方不得再销售甲方商品。

  六、其他

  1、在乙方所在省内,甲方有权按市场需求和区域设立其他加盟商和总代理商,委托总代理商的供货、调货及服务行为视同为甲方行为;

  2、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广告宣传资料不依据作为本合同的相关事项或条款补充,仅仅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非对乙方经营事业的获利承诺;

  3、未经事宜,经双方协商解决;

  4、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电话:              电话:

  日期:              身份证号码:

  日期: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19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宗旨

  签署本合同,旨在使分部获得总部开发的经营(制造/销售)_________的特许经营权的使用权,以及总部给予的的支持,

  ·特许加盟合同 ·商场超市加盟合同 ·加油站加盟合同书 ·酒类专卖店加盟合同

  在特许经营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对分部进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训,不断提高特许经营系统的经营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总结基础上组织一次培训研讨会;

  (二)在更新经营手册、计算机软件系统升级、调整经营策略及其他涉及特许经营系统的变革措施实施前进行培训;

  (三)应分部的要求组织相关培训,具体事宜由总部与分部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分部提供由总部编辑的有关特许经营系统的信息简报(内部资料),以保证对相关问题的解释准确无误,并简介总部和网络成员的经验;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一条 加盟店的培训

  对区域内加盟店经理的初始培训由总部负责,后续培训及对其他人员的培训由分部负责。

  分部应当按照总部规定的培训要求及考核标准对加盟店进行培训与考核。

  第二十二条 培训的考核

  参加培训的人员,应当通过规定的考核。所有人员必须参加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加盟店经理不能通过初始培训,应当终止与其签订的《特许经营合同》,其交纳的加盟费不予返还(或在扣除培训费后予以返还)。

  第二十三条 培训费用

  根据本规定由总部组织的培训,其费用由总部负担,但参加培训人员的差旅费自负。

  分部要求总部举行的培训,全部费用由分部负担。培训费的标准,由总部制定,差旅费另行计算,按总部向分部统一收取。

  第六章 支持

  第二十四条 前期支持

  在分部开始建立至试营店正常营运时,总部应当在下列几个方面提供系统的辅导与支持:

  (一)分部及配送中心的建立与营运;

  (二)试营店的选址、开业与营运;

  (三)特许经营系统在本区域内的改造与发展;

  (四)_________。

  总部应当向分部派出经验丰富的管理、技术及_________人员负责前期辅导与支持,时间为_________个月,并应根据需要不时派出有关专业人员提供辅导与支持。

  第二十五条 持续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总部应当持续不断地向分部提供与特许经营系统有关的经营、管理、技术及公

  第四十二条 退货、换货

  由总部(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应当按照规定对产品的质量进行检验,因产品质量及包装不符合质量标准的,或者产品的保质期已经超过规定标准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换货或退货。

  第四十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

  特许经营系统销售的产品(服务),执行总部规定的质量标准。总部对产品质量没有具体规定的,按照法律规定执行,

  总部或总部指定的供应商向分部供应的限期使用的产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产品标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四条 产品质量责任

  根据本合同向分部供应的产品,总部、分部及供应商依照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修理、更换、退货、赔偿等法律责任。

  由供应商向分部供应产品时,如总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供应商的产品质量责任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一)供应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二)产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规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五条 产品配送价格

  配送中心向分部(加盟店)统一配送产品的价格,按照成本价格加管理费的办法确定,但管理费最多不得超过成本价格的_________%。成本价格由进项价格、进项税、包装费、运费及_________构成。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按照总部与供应商确定的价格执行。总部除按照本合同规定向供应商收取资格审查费和销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应商收取其他费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六条 销售价格

  分部(加盟店)应当按照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销售产品(服务)。分部(加盟店)不得擅自调整总部规定的产品销售价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费用等方式变相加价。

  如果总部建议(规定)的零售价格不符合本地区市场情况,分部(加盟店)需调整销售价格时,应当向总部报告。总部应当根据系统的统一性要求和分部(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市场情况综合考虑,作出调整价格的决定。

  第四十七条 货款的结算

  由总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办法为_________。

  由供应商向分部(加盟店)配送的产品,其货款结算办法为_________。

  第四十八条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

  分部(特许店)应当按照总部统一设计安装的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对产品的供应、库存、销售、结算实行计算机信息管理。

  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所包括的内容,视为经营手册的组成部分,分部及加盟均应严格遵照执行。

  第四十九条 产品配送的规则

  总部在向分部(加盟店)配送产品过程中,应当执行下列规则:

  (一)分部(加盟店)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和有关产品配送的规定,通过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生成产品配送计划,总部(配送中心)将根据该计划实行配送;

  (二)总部(配送中心)不得违反配送计划强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进行配送。

  (三)分部(加盟店)对总部配送的产品,可以在收货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内要求退货;

  (四)因产品超过保质期发生的损失由_________承担;

  (五)_________。

  第九章 商标与品牌

  第五十条 使用许可

  总部将其拥有的_________商标、_________商号和_________标志许可分部使用,分部在特许区域内享有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或普通许可)的权利。

  第五十一条 限制与保留

  总部对许可分部使用的商标与品牌的权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特许经营系统及为特许经营的目的;

  (二)未经总部同意,分部不得将商标与品牌作为其商号或商号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以方式制造(销售)_________产品;

  (四)由总部或总部许可的第三人,在特许区域内举办的展会、比赛或公益活动使用商标与品牌;

  (五)《商标许可使用协议》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与保留。

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 篇20

  特许人: 连锁酒店特许经营加盟合同 合同编号:

  受许人: (身份证号:)(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提出申请,就乙方自愿加盟经营___一事,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共谋发展的宗旨,经认真商讨,达成共识。

  第一条 独立的当事者

  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许授权书》,乙方在开业前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办理好合法经营的手续。乙方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行承担经营中一切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二条 商标的使用承诺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区(县) 号 层(面积 平方米)开设加盟店,使用___字号、标识及招牌。对外名称为:___ 分店(以下简称加盟店)。

  第三条 使用范围和使用办法

  1、乙方承认经营模式、商标资产属于甲方所有,为甲方连锁统一的营业象征,受法律保护。

  2、乙方仅在 省 市 区(县) 号 层(面积平方米)使用___X字号、标识、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统资产。

  3、___ 店必须按照甲方规定的标准统一形象,统一标识,统一对外宣传,统一管理,统一配送,达到装修风格、硬件配置、员工着装、管理体制、营销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进而维护企业品牌的形象及声誉。

  第四条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追加建店的特许经营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关费用。

  第五条 甲方对乙方的具体支持及技术援助

  1、甲方对乙方的营建支持为:

  (1)选址规划

  (2)平面布置图

  (3)设备方案

  (4)装修方案

  (5)采购方案

  2、甲方对乙方的营运支持为:

  (1)可行性分析

  (2)盈亏平衡分析

  (3)营业业绩评估

  (4)营运问题诊断

  (5)成本控制分析

  (6)营业额预估

  3、甲方对乙方的培训支持为:

  (1)管理人员训练

  (2)员工训练评估

  (3)业务技能提升

  (4)前台技术培训

  4、甲方对乙方的企划支持为:

  (1)开业企划方案

  (2)开业促销方案

  (3)节假日促销方案

  (4)广告样张

  (5)公益活动方案

  5、甲方对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册支持为:

  (1)经营管理手册

  (2)财务手册

  (3)工程手册

  (4)营销手册

  (5)服务手册

  6、甲方对乙方的物配支持为:

  (1)低质易耗品配送

  (2)企业文化装饰配送

  (3)服装配送

  (4)物品配送(详见《___X必配物资清单》)

  7、乙方于开业前必须派出人员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研修,分别是:店长一名,领班或主管两名,财务经理一名,以获得经营加盟店必需的知识和技术。(详见《加盟店培训须知》)。

  8、甲方派出店面执行督导经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银______人。于开业前30天到达加盟店,总督导时间为__天。乙方承担支持人员往返差旅费(火车硬卧)及食宿费用。

  9、加盟店有义务参加定期经营会议和临时经营会议,甲方应提前通知。

  10、加盟店开业后,如总部有研修指示,乙方应按指示派遣职工参加进修提升,差旅费自理,并向甲方支付进修所需的相关费用。

  11、合同期内,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导人员检查加盟店的经营情况。

  12、甲方新开发的酒店管理系统及会员系统资产应及时传授给加盟店使用,以达到资源共享。

  第六条 加盟店开发的相关事项

  1、为维护总部形象的统一性,通过集中采购降低成本,获得利润,乙方同意从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须购买所需的设备、家私、服装、床上用品、荣誉牌、装饰等物品,具体项目见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本合同第二十条。

  2、除必须在甲方购买的物品外,在不影响甲方统一形象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当地就近购置其它物品。

  3、确认第六条所列各项购买资金及运杂费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若加盟店订货,应将货款提前汇到甲方账户,否则甲方不予发货。

  4、开业后,甲方收到货款后开始组织采购,并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交发运。否则甲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专属订购物资根据生产日期提前20天订货)

  5、甲方应将发货清单及收据随车托运或在货物发运后以传真形式送达乙方。

  第七条 销售价格的设定

  乙方按总部推荐的商品进货,就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销售。如甲方建议的销售价格与加盟店当地消费水平不符,甲方根据公司形象的统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处地区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价格建议。

  第八条 加盟金与标准

  品牌使用按先收费后使用的原则执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币元(大写:)。加盟金一经收取,无论是合同期满或者中途解约,还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还。

  第九条 加盟权益金

  为保障对乙方的后续支持和服务,乙方在合同期内应每 向甲方交纳加盟权益金人民币 元(大写: )并汇入甲方指定帐号。第一次交纳的时间为年 月 日,以次类推。

  第十条 加盟保证金

  1、作为合同签订后甲方与乙方之间发生债务及乙方忠实地执行合同的担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 )。

  2、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若有违反本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补充协议之行为,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数额充抵。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内予以追补足额,在合同期内,始终保持保证金的数额达到本合同规定之数额。如乙方不能足额追补,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3、乙方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执行及不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没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证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营业标识三个月后归还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证金。

  4、乙方无违反协议之行为,合同期满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图片标识,并归还甲方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资料、各类合同原件、VI光盘、荣誉铜牌等一个月后,甲方退还乙方全部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十一条 物资款及营运费用

  1、乙方在甲方订购的各项物资费用必须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甲方方能给乙方备货、发货。

  2、甲方向乙方提供营运服务前,乙方应提前支付由此产生的差旅、工资等其它费用到甲方指定的账户上。

  3、以上费用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

  第十二条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权经营时限为五年,从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三个月,乙方欲继续从事___X加盟经营,应提前使用挂号信、特快专递等形式书面通知甲方。书面通知以函件上邮戳时间为准。

  3、本合同期限届满前两个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书面申请,则视为乙方放弃续约的权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知乙方。

  第十三条 广告宣传及促销分担金

  1、加盟店要进行宣传、促销、展示等活动,应事先向总部说明活动内容和进行办法,并把宣传样稿和方案传给总部审批。

  2、甲方要计划和实施以维护总部加盟商全体利益为目的的宣传、广告等促销活动,乙方应给予积极支持与配合。

  3、广告宣传费用按“谁受益,谁分担”的原则进行分摊,乙方于促销活动前付清广告宣传分担金。

  第十四条 拖欠损失金

  乙方未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甲方规定的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或其它债务时,应按相应数额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损失金,直至付清为止。

  第十五条 乙方的保密义务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给乙方提供的经营管理(酒管、会员)资产秘密。

  2、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项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条款及价底。

  4、乙方的保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条 甲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条规定地点直径三公里区域内将特许经营权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违约,应支付违约金五万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装修工程预算,甲方应予以协助,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甲方对加盟店前期筹备督导,后续支持,往返差旅费、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七条 乙方的其它权利和义务

  1、乙方设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称应与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许授权书》中的表述一致。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或事后追认,乙方不得擅自变更经营地址或经营场所规模。

  3、未经甲方签发区域授权合同,乙方不具有区域代理权。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规定地点外另行开设“___X”即构成侵权行为,甲方将追究乙办法律责任。

  4、乙方负有在本地区内打击或配合总部打击假冒“___X”品牌及侵犯“A家”商标专用权行为的义务。

  5、双方联手打击前述违法行为时,乙方只负责甲方人员在当地的食宿费,产生的其它费用(如诉讼费等)由双方均摊。如获赔偿,甲乙双方按照4:6的比例进行分配。

  6、乙方为适应当地消费者的需要,对甲方专有技术进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经营项目,应提前书面报告甲方,经甲方同意后实施。否则乙方应支付违约金一万元。

  7、合同期内,乙方若需转让加盟店,应与第三方一同到总部变更合同。

  第十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对本合同条款提出变更,应将变更理由、变更事项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对方。对方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十日内就是否同意变更作书面回复。若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回复,则视为同意变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终止

  (1)合同期限届满;

  (2)双方协商一致;

  (3)经法院判决解除;

  (4)加盟店自行停止营业30天以上而未报公司备案记录;

  (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为,甲方以书面形式劝告终止或改正其行为仍无改善时,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罚款(伍万元以内)处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许加盟经营资格同时撤消。

  a、拖欠应交权益金、广告宣传分担金及其它债务;

  b、不接受本合同规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统一制作物品;

  c、其它违约行为或不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

  阅江A家连锁酒店总部版权所有,任何人或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复制、转载或摘编本合同所有内容,违者我司常年法律顾问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阅江A家连锁酒店特许加盟专用

  d、未得甲方书面同意私自出让营业权;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经营秘密,或让他人使用甲方的机密文件或电脑软件等;

  f、严重损害总部的形象及名誉、信誉。

  第十九条 确认事项

  在签订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详细说明加盟店开展经营事业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内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实:在甲方说明中所展示的各种资料只是说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对加盟店经营事业绝对成功的承诺。

  第二十条 合同生效

  签定本合同以后,乙方应及时或按商定时间将本合同第八、九、十条的款项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帐号后,本合同生效。费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财务确认款项到帐为准。

  第二十一条 其它约定事项

  1、根据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甲方按成本加运费的原则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资,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___物资必配清单》进行定购。

  2、加盟店招牌及广告宣传应有“全国加盟电话: ”字样。 第二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代表:代表:

  电话: 电话:

  传真:传真:

  地址:地址:

  邮编:邮编: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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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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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名称: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协议(精选2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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