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资源、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承包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点
3、建筑面积
4、结构类型:框架结构(2-5层)
5、工程造价:约5000万(最终以实际结算为准)
二、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标准合格
三、开竣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承包形式及范围
1、承包形式:包工包料,施工总承包。
2、承包范围:本学校建设范围内未完成的所有项目。
具体分类如下:
a) 、科技楼,实研楼,办公楼,职工培训楼,门卫等项目里的外架子门窗安装:水电暖安装等所有装饰装潢工程
b)、学生公寓楼,食堂、车间、锅炉房,塑胶操场等未完成的所有项目。
c)、场地道理、绿化、新建学校范围内上下水及所有新建附属工程。
五、结算依据
1、科技楼,实研楼,办公楼,职工培训楼,门卫执行2014年修缮定额。
2、其余项目土建工程执行2014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14年补充价目表;安装工程执行2014年《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14年补充价目表;装饰工程执行1999年《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潢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计表》及2014年补充价目表。
3、附属工程执行2014年《全国统一建筑市政工程基础定额江苏省估价表》及2014年补充价目表。
4、施工前对已做项目的清理,以实际发生签证为结算依据进入直接费。
5、主车间原完成的独立基础作为拆除食堂、学生公寓楼的拆除清理费用。
6、取费按2014年国家有关规定取费。
7、人工费执行现行施工同期江苏省的有关规定进入直接费进行决算
8、施工中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以设计变更图或变更通知为依据经甲方签证后据实计算,随同进度款进行支付,一并进入直接费结算。
六、材料设备结算及采购方式
1、主材(钢筋,水泥,木材)由甲方提供供货商按实际价格加5%采管费进入直接费结算。
2、商品砼按实际市场价格加外加剂,泵送费由甲方签证后进入直接费结算。
3、砂、石、砖等地方材以市场实际价格甲方签证价格加5%采管费进入直接费进行结算。
4、其他材料及设备价格执行施工同期《江苏工程造价管理(材料信息价)》的价格,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没有的由甲乙双方按市场价确定。
施工中出现的新材料和新工艺无定额子目的按相近定额子目(或材料)套用,无相近定额子目套用的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综合单价进入项目直接费。。
6、甲方不得对乙方总包工程内的项目进行指定性分包.否则视为违约[乙方认可的除外]
六、合同价款的支付
1、本工程无预付备料款
2、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2.1、食堂二层结顶甲方支付合同预约价款的3%
2.2、以后按工程月进度付款,乙方每月25日前报甲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甲方在次月5日前审核完毕并支付按上月完成工程量的90%工程进度款。
3、工程竣工结算
工程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付至工程总价的97%,竣工结算后除去3%的保修金外,其余款在十日内一次付清。竣工结算时间按施工合同通用条款相关规定执行。
4、保修金的返还
保修金在满一年后十日内一次付清,屋面等防水工程的质量保修金由乙方继续承担。
七、履约保证金
乙方在取得本工程中标通知书且正式合同签字生效后15天内,乙方需一次性打入甲方帐号伍拾万元履约保征金[甲方不得移用此款],在乙方施工至食堂项目二层结构结顶时一次性返还乙方。
八、违约、索赔
1、违约责任。
根据本协议约定,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支付因其违约导致乙方增加的经济支出和从应付之日起计算的应支付款项的利息等,利息按同期贷款利率双倍计算,支付因其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的所有经济损失),并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协议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行为,每延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千分之一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其违约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乙方按照工期约定,每提前完工一天,甲方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一对乙方进行奖励。
因一方违约造成合同无法按期、完全履行,违约方除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需继续履行合同,除非双方协商一致终止此协议或因客观原因造成本协议不能实际履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全部合同,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索赔
(1)、本工程若因甲方手续未完善,行政机关书面责令停工造成乙方停工的,由甲方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
(2)、如甲方付款不及时或应付款不足,其延后时间累计超过一个月视为甲方违约,单次违约每延后一天按未付工程款的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无力支付应付款时,乙方有权停止施工,但因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4)、乙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30天内,向甲方发出要求索赔的通知;
(5)、甲方接到乙方书面索赔通知后30天内予以审核,如甲方在30天内未予答复,应视为该项索赔已经生效。
九、其他事项
1、本工程的所有款项必须汇入乙方指定帐号,其他形式的经济往来,乙方概不认可。
2、其它未尽事宜,双方通过协商另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同款事项,本合同条款与补充合同约定有矛盾时,以补充合同为准。
3、甲乙双方若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协议各方均可向该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4、本协议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证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方: 鹿邑涡之阳府邸 (以下简称发包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承包方)
为了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照执行。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鹿邑涡之阳府邸
2、工程地点:
3、施工工期:放线后开始挖土当日起计算工期,至合同约定全部工作完成止共天;其中正负零以下天,正负零以上标准层每层天,屋面层天,大清包总工期为 。(注:总承包合同工期为 日历天。开工日期:2014年 月 日,竣工日期:20 年 月 日)
4、质量要求:符合施工图纸设计及规范要求,保证达到基础、主体合同结构 标准。
5、安全目标:根据安全文明施工有关标准规定施工,按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要求组织施工队伍。
二、承包方式: 主体劳务大清包
三、工程承包内容:
1、鹿邑涡之阳府邸施工图所包含的土方开挖和回填工程、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全部施工内容(其中不包括:外墙外保温、防水工程)。所有用于以上施工内容的人工由承包方负责。其中基础结构和主体结构砼构件必须达到合格的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及图纸会审纪要所示内容、设计变更、工作联系单、工程会议纪要、施工组织措施所包括的工作内容。
3、配合其它承包方进行的预埋件、预留洞口及封堵。
4、按规范规定应考虑的施工脚手架、安全围栏,安全通道,工程周边或空间安全防护脚手架;“四口”、“五临边”防护工作,施工现场的安全标志的设立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主体工程施工完毕后,承包人须将外墙防护架留下待工程结束时,经发包人同意后承包人方可将外墙防护架拆除(实际情况由发承包双方协调处理)。
5、分项工程完成后及每道工序施工后的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清理并按指定地点堆放(外运由发包人负责),承包人负责整个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必须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卫生,同时承包人应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工作。
6、发包方现场合理工作指令。
7、全部土方开挖及土方回填工作均由承包人承担。
8、包含因雨、雪造成的施工现场积水的排除。
9、人防防护门、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均由发包人负责。
四、承包范围及内内容
1、发包方供应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钢材、混凝土、砂、石、砖、砌块、人防门、遇水膨胀止水条、止水钢板、地下室侧墙防水保护层),包机械设备(塔吊、垂直运输设备、钢筋、木工、混凝土工所用全部机械、混凝土输送泵、施工电梯与主楼连接防护门、电梯井防护设施等),管理费。用于本工程的小型材料及周转材料均在承包范围内。(如:对拉丝、植筋胶、塔吊预埋件、电焊条、铁丝、铁钉、扎丝、钢锯条、麻线、扫帚、草袋、海绵、胶带、线锤、照明灯管、冲击钻头、棉纱头、机油、纱布、螺钉、钢丝、防水胶布、绝缘胶带、破布、防锈漆、麻绳、长短自攻丝、生胶带、报纸、黄胶带、pvc胶水、砂轮片、金刚片、螺帽、施工规范规定的措施用料,其他低值易耗品等承包方承包范围内所需的小型材料等)。
2、承包方包周转材料(模板、木方、钢管、扣件等)、包小型材料(除主材、地材)、包工期、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完场清、包限额领料及消耗、包常用工具等。
五、施工工期
1、本工程开工至竣工时间;按发包方审批的网络计划为准。天数为日历 天(发包原因造成的经书面签认后工期顺延,同时,发包方承担相关费用)。
2、按制定的阶段性工期或分部分项如摸板安拆、钢筋成型绑扎、混凝土浇筑和文明施工等工期、当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指令时间(非承包原因除外)内按质按期限完成时,。承包方施工过程中,当一个流水施工段(层)的摸板拆除后,承包方必须在3天内将该施工段建筑材料或建筑垃圾清理归堆完毕,并将建筑垃圾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
3、为确保工期,承包方必须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并将名单、职务、岗位等书面报发包方一份。如果承包方不能满足工程的施工需要造成的工期延误、质量下降,发包方将在不受理延长工期和停工损失的前提下责令承包方停止整顿。若整顿后无明显效果,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直至将承包方清退出场,由此发生的实际损失费用,承包方无条件承担。
4、遇到下列情况之一者,经发包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做调整:①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等);②不可抗力(下雨、下雪、地震、台风、沙尘暴等);③发包方同意顺延工期的其他情况,承包方在上述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内容向发包方提出报告,发包方据以确认答复后,工期予以延误。
六、工期、质量、安全与验收
1、如因发包方因图纸变更、材料不到位造成工程未影响工期,工期相应顺延,发包方应给予承包方合理的补偿(机械、管理人员费用)。
2、如因承包方劳动力、质量等人为因素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停工、窝工,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同时发包方保留索赔的权利。
3、如该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的,发承包双方各自承担自己的人员及财产损失,不承担对方的人员及财产损失。
4、工程质量标准:基础分部、主体分部按均为合格 (以质检部门评定的等级为准)。
5、承包方在施工期间应认真按照施工图纸、施工规范、验收标准、设计要求以及发包方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施工,随时接受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的检查,并为检查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照发包方代表及委派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的要求进行返工返修,对于返工返修的项目,承包方无条件的进行,由此所引起的经济支付由承包方承担(不属于承包方责任的由责任方承担)。
6、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应有上级质量监督部门协调解决。
7、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合同条款约定的中间验收部分,承包方自检后,在隐蔽和中间验收24小时前通知发包方代表及监理参加。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承包方在限定时间内返修,再次验收直到合格为止。
8、当主体工程施工至一定阶段,一般装饰(含砌筑)工程施工开始前,必须由发包方、监理、承包方共同对已完成主体工程按规范进行主体结构验收工作,若超出规范允许的偏差,承包方必须在发包方指令时间内及时修整完成,如逾期未完成或不执行,发包方有权进行相应责令整改措施。
9、工程质量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验收24小时后,发包方代表、监理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承包方不能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10、发包方就指派现场工程师及管理人员对承包方违反发包方所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有权对承包方相关人员在相应时间内做出责令整改。
11、工程完工后,承包方应按国家和本省(市)工程竣工的有关规定,向发包方提出工程验收申请。发包方在收到承包方竣工验收报告后2天内组织业主、设计、质检站及地方主管部门验收,承包方应负责完成本合同承包范围内质检站或地方主观部门在验收过程中提出的各项整改,并承担整改费用(承包方原因造成)。
七、工程款支付、单价及结算方式
1、结算:发包方对承包方实行市场价承包。承包的责任主体是合同签订的当事人,承包方当事人必须保证工人工资的按时支付,必须保证施工期间工人的各项安全防护和福利待遇符合要求。
2、结算单价:按建筑面积每平方元结算,此价格包括承包方用于本工程的全部工人工资、劳动保护、相关福利、应得利润、材料、临时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用房、工人宿舍、场地硬化)、等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范围。建筑面积的计算办法:按《河南省现行定额的计算规则(2014年版)》为准计算。本工程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总价为: 元,结算时以审核后的实际建筑面积计算为准。
本工程承包范围内不出现计时工,如属承包范围之外无法施行计件承包,或者发包方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按计时计算(计时工以现场项目经理的签字为准),结算时按 元/工日。
承包方最终结算时凭正规预算书报送到发包方相应职能部门,经甲方预算人员核对项目经理审核后生效。
3、实际结算:超过设计图纸以外的建筑面积,应国家相应的人工费用进行补偿。
4、付款办法:以审核后的建筑面积及已完工程量为依据,分如下阶段进度付款。其中:进场先预付生活费5—10万。基础完成支付总价的15%。主体单层5日内支付总价的70%。主体结构6层封顶后5日内支付,按总工程款 80% 支付;主体结构全部封顶且出屋顶部分(楼梯间等屋顶以上构件)完工后 10日内 支付至总价的 90% 支付;竣工验收后15日内支付至总价的100%。
5、因承包方原因造成业主对发包方的罚款由承包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的各项罚款,应在同期进度款中计算扣除。
6、本工程进度款支付均以银行转账方式支付,概不支付现金。承包方开具相应票。据
八、双方责任
1、发包方责任
1)发包方负责监督承包方管理人员对进场操作人员进行场前的安全、质量、法律、法规等知识教育,负责施工组织、技术、质量、安全等方面管理的交底,负责现场甲方所供材料的协调。
2)负责组织图纸会审,工程验收提供施工图纸及有关施工方面的技术参数.
3)负责供应工程主要材料、协调地方的公共关系。
4)协调承包方办理地方有关暂住治安等手续。
5)施工及生活用水负责接入生活区及施工现场内,施工用电总配电箱接至施工现场。给水总阀门及总配电箱后的水管、电线箱均由发包方负责。临时用电需达到市安检站要求,达到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保护,承包方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接入。
6)督促承包方全面履行本合同,指导、监督、检查承包方对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工作,承包方应给予积极配合和支持,对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发包方提出限期整改,并督促完善为止,因上述因素给发包方造成损失者,承发包方协调处理。
7)因发包方原因造成返工经书面签认后,补偿相应人工费。
8)发包方负责向承包方下达施工生产、作业计划。检查和监督承包方的施工进度和施工质量。
9)发包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技术资料汇总、质量、安全监督和检查;负责工程的竣工验收。
10)发包方承担施工用水电费,无故浪费由承包方自理。生活区用电费用承包方自理。
2、承包方责任:
1)对发包方供应的材料发包方负责验收、检测、实验,并有合格的复试合格报告,为建立健全材料计划管理,发包方须设专职材料负责人一名进场时由承包方办理委托书,以便统一负责材料计划和办理领(退)料手续。造成实际工期延误和经济损失均由发包方自行承担。
2)现场施工时,尤其在浇捣混凝土时,承包方在现场除有专业班组负责人外还必须有跟班总负责人,以便现场总协调管理。
3)施工过程中的测量放线工作、标高控制工作、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文明管理等均由承包人负责,且必须满足发包方的要求。
九、合同的解除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
1、 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的。
2、 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或不履行合同的。
3、 承包方不服从发包方正确的管理和安排,不能保证施工安全、质量、施工进度无视施工纪律的。
4、 承包方严重违反发包方的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
5、 承包方无视安全操作规定、安全防护不到位,存在较大安全隐患,拒不整改者。
具有下列之一的,承包方可解除合同
1、 发包方不履行合同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侵犯承包方合法权益的。
2、 发包方无视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防护措施,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恶劣和生活住宿无法保证,严重危害乙方人员人身安全和健康的。
以上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时,必须提前七天通知对方。
十、安全文明施工
1、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规程及有关资格证,包括:
☆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 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许可证
☆ 危险设备、危险作业操作管理规定
2、承包方对所负责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管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3、由发包方提供的材料应保证材料质量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在接收前应认真验收核对,确认无误后在验收单上签字。如在使用过程中因材料质量原因导致事故发生,均有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和费用。
4、承包方进场后,应及时建立安全保证体系,明确安全主管人员,并接受发包方的管理和监督。
5、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存在的“三违”作业情况进行处罚,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不管承包方是否签字,罚款必须全额从工程款中扣除。
7、发包方有权组织、监督承包方落实的防护措施,开展安全达标活动。要做到防护的严密化、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
8、承包方所有进入现场人员劳保用品要佩带齐全,实行强制性佩带,不佩带者,发包方有权给予处罚。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持证上岗。
9、承包方如在施工中发生伤亡事故,要按“四不放过”原则严肃处理,并有责任方承担费用。
10、承包方必须建立班前五分钟安全交底、检查等安全活动制度,并按时填写安全活动记录。
11、承包方应按国家及省市安全条例规定组织施工,防止一切安全事故发生,因承包方原因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有承包方承担费用,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及费用。
12、承包方对所负责的施工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负全过程管理责任。
13、全生产、文明施工按发包方与业主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合同》执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各项配合达不到发包方要求的,必须立即停工纠正至合格。
14、安全防护细则:
1、临边防护:认真做好四口中、五临边的护护工作,电梯井门均采用50*50角钢丝网焊接膨胀法螺栓固定,电梯井道每2层铺设水平安全网一道,每4层做一次硬性防护;公共楼间需要要求搭设防护栏杆,高度不低于0.9m;施工电梯口需安装外开关,保证每层能够安全关闭;施工通道口需按要求搭设安全通道,并悬挂安全警示标志;阳台、窗洞口均需搭设防护栏杆两道,第一道距地30cm,第二道距地110cm,并刷黄黑相间油漆。
2、外架搭设要求,外脚手架钢管均需油漆,立杆间距不大于1.5m,水平杆间距不大于1.8m,剪力撑按《外脚手架搭设本规范》设置,防护网均需采用阻燃、密目网型(如市安检站有指定要求或定点采购者需购买指定产品);水平防护网需桉要求每3层设置一道;如用悬挑外架均需用16#工字钢或槽钢悬挑;每四层(或10米)外架需做一次硬性防护,均需满铺竹耙或荆耙一道。
3、钢筋厂地需按要求分类堆放,并按要求悬挂标示牌。
4、施工机械设备、搭吊、施工电梯均需桉要求悬挂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操作警示标志。
5、施工塔吊及施工电梯需有专业操作司机操作,并持证上岗。并建立机械定期检修台账。
6、施工现场需保持整洁有序每天专人打扫、清理,垃圾堆放至垃圾池。
十一、约定的其它事项
1、在施工区域内,如发生寻衅滋事、打架、斗殴、盗窃等恶性意外事件,承发包双方应积极协调处理。事态严重违法则移交公安部门处理(发包方应尽力保障承包方的权益)。
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工程施工需要引起的工程设计变更及工程量的增减,以发包方给承包方的书面通知及说明为准。
3、如果施工中承包方不配合发包方管理人员管理,发包方有权要求停工。
4、现场生活用各类燃料及生活区临时用电路线安装均由承包方自行承担解决。承包方生活区用电挂表计量,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5、承包方针对本项目需委派专职管理人员:
施工队长一名,姓名:工作职责:。
水电班组组长,姓名:工作职责:。
钢筋班组组长,姓名:工作职责:。
木工班组组长,姓名:工作职责:。
泥工班组组长,姓名:工作职责:。
以上项目管理人员不准随意更换,每周工地办公不少于5天,发包方办公室签到。项目未竣工前,未经发包方项目经理同意不准私自调离以上管理人员。
6、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施工连续停工15天以内发包方不承担任何费用,超过15天发包方承担超出天数的小型机械、管理人员生活成本费用的50%
十三、附则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认盖章后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后失效。
2、本合同未尽事意,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3、本合同一式三份,发包人二份承包人一份。
发包方代表: 承包方代表:
日期: 2014年 月 日 日期:2014年 月 日
开户行:
账 号:
第三篇: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协议
农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施工承包协议
甲方:蓬安县相如镇藤茨沟村村委会(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蓬安县石梁乡何国权(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县下达本村的人饮工程项目承包给乙方,双方达成一致的权利义务如下:
一. 甲方的权利义务
1.负责占地、青苗赔偿,做好群众作,不人为阻扰乙方施工, 为乙方创造良好的施工条件;
2.根据需要,组织受益农户进行管道沟、水井、清水池等工程土石方开挖,组织受益农户进行所需材料的二次转运,农户在开挖、转运材料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与乙方无关;
3.农户室内管材、管件、安装费用由各用户负责;
4.协调填报工程验收报的相关数据、报表。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
1.按规划、设计和技术要求进行施工,保证工程质量,按时按量完成建设任务,经验收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2.全额垫资工程建设所需资金,不得拖欠民工工资;
3.负责室外管道安装,即安装到各农户的屋檐处,以滴水为界;
4.在施工过程中必须做到安全第一,在衬砌和管道安装过程中出现的任何安全事故均与甲方无关。
三、工期:两个半月,于2014年12月31日完成,如遇特殊情况 1
可延长工期。
四、工程结算:乙方以县人饮办编制该村工程量及验收结算全工程价款,甲方协助乙方搞好工程结算。
五、此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后生效,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
2年月日
第四篇: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三)
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安全生产协议(三)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保障施工现场职工的人身安全不受伤害,国家财产避免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国务院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和国家建设部及上海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包、分包和施工现场管理的有关行政法规,双方就保证本工程施工达成安全生产的目的特签定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承包内容:场地平整、土方搬运、拆除素砼地坪、拆除钢砼停车场、拆除圈梁、拆除空心楼板、拆除砖墙、拆除砖基础、拆除素砼基础、拔除电线杆、建筑垃圾清理等一切工作。
承包方式(范围):见施工合同。
二、工期
开工日期:见施工合同。
竣工日期:见施工合同。
三、安全生产
1、承包方必须具有符合《建筑法》规定的建设工程承包资质,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单位。
2、承包方必须熟悉并能严格执行《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基本标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各项规定。能够积极参加有关促进安全生产的各项活动。
3、承包方必须学习、掌握,并执行现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定,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方式,并无条件接受发
包方对承包方安全资质的审查和进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落实情况的监督。
四、违约
1、承包方达不到约定条件的,发包方一经发现,可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和补充完善,直到符合约定条件。
2、因承包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件的,由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和经济支出。
五、争议
当发、承包双方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六、本协议在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发包方:(盖章)上海华辰通达物流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承包方:(盖章)上海浦东江镇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第五篇:建设工程水电内部班组施工承包协议
建设工程水电内部班组施工承包协议 发包方:合肥市九洲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强化管理,抓好经济核算,树立企业形象,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将安徽同赢锂动力配套产业园建设一期水电安装工程委托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责任,确保工程质量按时竣工,双方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守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安徽同赢锂动力配套产业园建设一期工程水电安装工程及所有消防预埋 工程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巢湖经济开发区台商工业园内 合同工期:按九洲公司与安徽同赢锂动力科技有限公司所签的合同 质量标准:优良
建筑面积:一期65000㎡二期
合同金额:暂定
协议签订地点:
二、 承包内容及方式
1、 承包范围:所有甲方总承包的土建面积施工图内的所有水电、消防预埋,施
工图变更后的工程量另行计算
2、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不指定材料品牌,但必须保证材料质量合格)
三、 保证金的收交办法
1、 乙方现行缴纳10万元作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2、 甲方在乙方完成至二层顶砼浇筑完毕后,退回合同履约保证金50%,主体结
构齐退回余下的50%保证金。
四、 甲方工作
1、 甲方组建与工程相应的项目管理班子,指导、督促乙方强化工程施工管理,
建设、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按时报送生产、经营各项报表、资料,负责免
费提供施工水源、电源。
2、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全面管理,主要有: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防
护、计量检测、文明施工、工程资料、职工生活等。随时检测、处理施工
过程中的各种问题,提出整改意见,限期落实整改意见,组织验收。组织
乙方有关人员参加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提供地下管线等。
3、 组织审定乙方编制的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案,每月统计报表。
4、 向乙方提供与工程相关的施工蓝图一套用于施工。
5、 配合乙方解决与其他专业的工程交叉施工问题、协调各专业之间的接口关
系和矛盾。
6、 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检验工程的实物质量,并
审核竣工文件。
7、 甲方免费提供乙方临时宿舍两间、办公室一间。
五、 乙方工作
1、 组织编制水电安装工程施工方案报甲方审核,按照审核好的施工方案做好
各项准备工作,及时组织队伍进场。严格按审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工
程施工。
2、 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及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和施工规范、规程及有关技术要
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按照规范、规程组织施工生产,并按标准和
规范自检工程质量。
3、 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作业进度计划表、材料验收报告、隐蔽工程验收通知
等及相关技术资料。
4、 按照施工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及地方相关规定,做好安全防护工作,接受
甲方和政府管理部门的安全监督管理检查,负责安全施工,杜绝重大伤亡
事故的发生。
5、 服从甲方项目经理的统一领导和安排及统一指挥。
6、 系统验收时,乙方必须参加,配合工程的交工验收,做好竣工的交接工作,
达到验收合格通过。
六、 质量与安全
1、 乙方应按照设计图纸及现行的与工程承包范围内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
施工工艺、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2、 竣工验收按国家标准执行,经甲方初验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后填写竣工报
告。
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规定,严格按照合肥市建筑施工现场管
理标准和安全施工方案组织施工。
4、 乙方在施工中要强化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管理工作,服从甲方监督管理和
检查,严格执行甲方对环境、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方面的有关规定确保
安全生产。
5、 责任事故:乙方全权自负安全责任及刑事责任。
七、 工程变更
1、 甲方或监理发出工程变更指令,乙方收到变更通知后应立即执行,不得拒
绝。但(乙方收到变更前产生的工作量和费用由甲方承担)
2、 乙方收到书面指令后三天内向甲方提交由于工程变更而发生的工程量增减
和是否影响工期报告,经甲方审核批准后调整工程价款和工期。
八、 材料采购及材料验收
1、 材料、设备采购由乙方提供采购计划,甲方、乙方共同确认材料的型号、
数量、质量,乙方负责采购,甲方签字确认。
2、 施工材料的价格确认,按照市场月信息价及建设单位认定的采购价进入当
时的工程分阶段结算。
3、 如遇政策性调整时,应按实时政策及时调整。
九、 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
1、 工程结算方式:按照安徽省水电安装标书和大合同定额扳倒算,含税(税
前包括向发包方让利、及甲方让利的一切费用)乙方总共下浮让利23%点。
2、 工程款支付与总承包合同同步结算,(附总承包合同作为本合同的附件,工
程款按总合同建设方支付总包方的条款执行)
十、违约责任
1、甲方为按约定核实乙方完成的工程量或未按约定支付劳务作业工程款及尾款
时,按同期建设银行贷款利息向乙方支付拖欠劳务工程款的利息,逾期工程款
与利息一并支付乙方。
2、由于监理、甲方不能及时给出变更指令、确认、批准或应有甲方负责的工程
没有及时做好而导致乙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书面向甲方出具索赔相关手续,甲
方收到应七日内给予办理。
3、由甲方和其他分包造成工期延误及不可抗拒的条件因素乙方不承担违约责
任,拖延的工期顺延。
4、因乙方不能按时约定工期完成承包内容或影响甲方关键工序工期计划的,每
延误一日,应向甲方支付500元违约金。
5、乙方由于劳动力不足,不能保证正常施工,也不采取得力措施进行整改的甲
方有权 派人突击抢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
6、乙方各班组负责人有事离开工地现场应向甲方代表和其他管理人员请假,特
殊情况应向项目部电话请假,按时回岗。
7、任何一方违约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负责。
8、双方确认,均已充分了解本合同时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任何被隐瞒
或被欺诈的可能和情形。本合同内容除非双方确认,涂改(或单方面修改)无
效。
9、质量保修金按总价的5%扣留,按相关文件退还。
10、经双方协商,乙方的决算做资料费由甲方承担,甲方的现场电工由乙方承
担不收取费用。
十一、相关事宜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根据情况另签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
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签订时,乙方签字人必须出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保证金缴纳后生效,至工程验收合格账务结清、
债权债务予以结清后失效。
4、 本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双方签字即生效,合同内容履行完合同
自行解除。
甲方(章):乙方(章):甲方代表: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乙方代表: 地址: 电话: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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