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结合当前工作需要,本站 的会员“晴空羽灵”为你整理了这篇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范文,希望能给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参考借鉴作用。
【正文】
2024年9月21日,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南城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各位委员对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提出了审议意见,要求强化审计成果的运用,明确问题整改主体责任,落实整改结果。县人大财经委专门印发《关于开展2024年度县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城人财发〔2024〕3号),向各有关部门、单位下发了整改督办清单。县政府要求各单位依照整改督办方案,明确时间、措施、责任、将问题整改到位。为强化问题整改力度,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小明同志亲自带队到财政局、卫健委、教体局、职业中专、上唐镇、株良镇等单位听取整改情况汇报,并就整改落实情况提出了相关要求。县审计 局依据《江西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强化审计工作监督的决定》的精神,强化对各部门、单位问题整改的跟踪指导、监督。
各相关部门对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剖析,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并补充、修订、完善了有关规定、制度等,整改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整改情况汇报如下:
一、整改的总体情况
截至2024年11月底,有关部门和单位通过上缴国库、追回资金、归还欠款、调整账目、加快资金拨付、停止款项支付、建立完善制度等,整改问题金额43212.26万元,制定完善有关规章制度8项。当年整改涉及的17个单位28个问题,已整改17个单位27个问题,整改率96.43%,其他1个问题还在整改中,上年度整改未完成的问题1个。
二、已整改的具体情况
(一)县本级决算草案和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够完整的问题。县财政局要求,各单位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时,要严格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将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上年结转资金、非本级财政拨款收入、其他收入等全部纳入部门预算,提高年初预算完整性和到位率。并特别要求,对可落实到部门的中央、省、市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财政部门将第一时间通知相关主管部门,及时足额列入部门预算,以缩小部门预决算差距。
2.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存17994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针对此问题,县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工程结算及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4年10月25日,已支付债券资金 14556.56万元,对尚未支付的3437.35万元债券资金,县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或资金拨付,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3.应缴未缴预算收入13925.56万元问题。县财政局已将非税收入全部缴入国库。
4.滞留财政资金238.17万元问题。县财政局2024年6月将滞留财政资金238.17万元全部上缴了国库。
5.利息收入152.05万元未缴入国库问题。县财政局在审计提出该问题后已将152.05万元上缴国库。
6.外经账户资金核算不规范问题。县财政局外经账户偿还利息费结余43.58万元,加上借入外债资金结存1.82万元,合计结余45万元,减去财政垫付转贷承诺费3.6万元,至2024年5月该账户实际结存41.8万元,审计提出该问题后县财政局于2024年5月28日将资金全部调入国库,用于归还今后日元贷款本息。
7.社保基金未执行优惠利率问题。县财政局与中国农业银行南城县支行进行核算,于2024年6月追缴了少计利息15.8万元入库。
8.交通事故救助资金及账户管理不到位问题。交通事故救助资金2024年底余额460.16万元,加2024年一季度利息1.62万元,减2024年3月10日支付交通事故救助5.11万元,实际结存456.67万元,该笔款项已全部转入财政局开设的代管资金账户中核算。
针对上述问题的整改,县财政局高度重视,制定了《南城县本级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办法》、《南城县财政存量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城府办发〔2024〕4号)规定,要求各预算单位及各业务股室遵照执行。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县水利局在2024年的预算编制中,将把上年度的结余结转资金及上级提前下达的水利项目资金编入当年的资金预算计划,以提高年度预算的真实完整性。
2.关于违规改变专项资金性质的问题。县水利局收回的水利资金53.51万元分别为:麻姑山龙门桥水库款6万元、万坊月型水库工程款37.51万元、万坊南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0万元。2024年10月12日已将龙门桥水库款6万元调整列入山塘水库整治专户,月型水库工程款37.51万元调整列入小(2)水库除险加固专户,南坑水土保持项目资金10万元已完成支付。
3.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县融媒体中心已于2024年10月12日将坐收坐支的专题制作费10万元上交至县财政局非税专用帐户。县工信局破产清算小组账户累计结余86.62万元已由县财政收回。
(三)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预算收支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职业中专由专人负责,于9月16日将租金10万元、10月21日将租金4.02万元足额存入财政专户。
2.关于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洪门镇政府将全镇所有移民情况重新核实,已收回错拨资金1.83万元缴入扶贫专户(追回1.14万元,外出务工人员应追缴的违规资金0.63万元同村委会先行垫付,另有0.06万元追缴对象为已故单身独户人员无法追回)。
3.关于建昌镇36.48万元存量资金未及时清理问题。该批款项36.48万元,涉及到以前年度的征地补偿款及自定义补贴结余资金,已于2024年12月7日上缴县财政。
4.关于资产管理方面的问题。县职业中专与市教体局计财科联系,取得此套设备的发票复印件并登记固定资产310.78万元;原县人防办组织有关人员对单位的固定资产进行核实,对漏记的资产共计1642.17万元已补登入账;县卫健委对本级及各乡镇卫生院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建立固定资产台帐,将未登记的固定资产574.90万元已全部补登入帐。
针对上述问题,县职业中专、原人防办、县卫健委分别制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强化固定资产管理,做好固定资产收货、验货和出入库管理,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清查,建立报废固定资产审批制度,由专人负责管理固定资产,做到帐、卡、物相符。
(四)扶贫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1.关于扶贫资产不明晰,且未达到帮扶效果问题。万坊镇邓家边村、上湖村已分别与合作社签订资产租赁合同,并明确了交租金的具体时间。
2.扶贫项目多计工程款问题。上唐镇政府于2024年7月21日将多支付1.39万元缴入扶贫专户、株良镇政府于2024年8月31日将多支付工程款2.04万元缴入扶贫专户。
3.违规申报产业扶贫奖补资金43.18万元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对2024年、2024年产业扶贫合作社申报项目资金进行全面摸排,共有22个产业扶贫合作社违规申报,现整改情况如下:(一)南城县建昌白莲种植专业合作社、南城县麻岭下金谷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等16个合作社已按照带动贫困户收益不低于奖补金额的40%补发务工工资或分红;(二)南城县西坑天泉溪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南城县文泉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拿出1万元、2.9万元为贫困户解决房屋维修、修路等;(三)南城好达连心生态农业专业合作社、南城县亿联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南城县富联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南城县鄢氏种养殖专业合作社分别拿出0.7万元、1.95万元、1.95万元、1万元用于解决本村贫困户房屋维修、贫困户务工工资发放。针对此项问题,县农业农村局还完善并出台了新的《南城县农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4.政府扶贫贴息借款60万元挪用于非扶贫项目问题。建昌镇政府于2024年9月28日收回敖某借款60万元入帐。
5.多计产业扶贫信贷通财政贴息0.91万元问题。建昌、天井源等8个乡镇财政所已将多付利息收回并上交至县扶贫办。
(五)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部分建设项目管理不严格,超预算现象严重问题。株良镇、上唐镇、教体局都及时召开会议,对现有项目管理情况进行认真梳理,仔细分析项目建设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查找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明确整改方向,举一反三,强化对各类项目的监督管理,并分别制定了《株良镇农村工程建设管理办法》(株府发〔2024〕70号)、《上唐镇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办法》(上府发〔2024〕118号)、《南城县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建设管理规定(修订)》(城教校建字〔2024〕93号),成立建设工程管理领导小组、公共资源交易管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专门负责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和质量管理验收工作,明确项目建设管理要严格把关,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并切实强化项目建设管理中的监督执纪问责。
三、正在整改中的问题
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一些问题,由于体制机制改革、客观实际情况及历史遗留等原因一时难以整改到位;有些问题需要一定的时间才能完全整改到位。主要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结存17994万元未及时使用的问题。县政府督促业主单位加快施工进度,加快工程结算及资金拨付进度,截止2024年10月底已拨付债券资金14556.56万元,未拨付资金3437.44万元。县财政局将进一步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加快项目实施或资金拨付,切实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
四、上年度未整改完成问题
1.关于未按规定收取担保费的问题。南城县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对欠交担保费的6家企业进行了登记,分析各企业的目前状况,并作出清收计划安排。2024年10月已收回1家企业的担保费2.56万元,还有5家企业担保费15.2万元未清收,其中:3家企业已被法院拍卖资不抵债、1家企业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已停产、1家企业已倒闭,下一步县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将根据企业实际情况予以清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县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中央、省、市、县审计委员会要求,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自觉接受县人大监督,以更强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巩固和深化整改效果,推动有关部门将落实整改与建章立制、完善内部治理相结合,夯实管理基础,提升管控水平,为推进我县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伟大胜利,贡献审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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