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安监局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意见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二〇一四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二〇一四年工作意见
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监局的帮助指导下,在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成员单位和有关企业的大力配合、支持下,全州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开展解放思想
大讨论为契机,紧紧围绕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重点,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落实,坚持按照“三强化、三严格”(即强化全社会安全意识,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职责,严格管理,严格执法,严格责任追究)的要求,切实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着力把“深化、巩固、完善、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了应急救援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建立和完善,杜绝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整治工作取得了成效。现将一年来全州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二oo八年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2014年是“十一五”计划的第三年,抓好全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也是实现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隐患治理年”的重要保障。因此,我州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紧紧围绕州委、州政府发展工业经济这个目标,突出重点、深化整治、确保安全。坚持做到整治工作与加大社会宣传、营造气氛相结合;整治工作与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相结合;整治工作与促进安全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相结合;整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相结合;整治工作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把加大依法监管和教育培训作为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工作的力度,打击无证、非法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奠定了基础。其主要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州、县各级政府和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责任部门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并把抓好危化品专项整治工作纳入了重要的议事日程,认真按照国家和省、州的统一安排和部署,切实强化领导, 州安委办专门制定下发了全州2014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分解、落实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做到“统一领导,部门配合,各负其职,各司其责”,各县市、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整治工作意见,采取分期、分阶段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大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联动机制,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整治工作目标和任务要求,认真履职、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和提升整治工作的效果,为有效预防和减少、控制重特大事故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领导重视,依法整治。州安委会在每季度召开的安委会成员单位领导会议上,都坚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纳入会议议程,专门听取汇报,研究和解决在整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主要工作:一是认真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二是州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李红卫副州长和州安监局段晋槐局长都要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要通过吸取事故教训,不断总结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三是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全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营造社会气氛
为进一步强化全州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我局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省、州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大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气氛,广泛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贡献。主要抓了几项工作:一是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墙报和印制小册子广泛宣传、学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全州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不断增强社会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和遵章守法的意识;二是在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中,都把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专业知识、注意事项、事故案例等编印成宣传单向社会发放,2014年全州共发放25000份;三是加大危险化学品事故
案例的宣传和警示教育,进一步增强企业对强化安全生产防范工作的落实;四是把预防危险化学品的知识深入到学校、农村、企业,为有效预防和杜绝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基础。
(三)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
1、我局领导对开展危险化学品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工作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
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办关于在中央企业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指导意见。严格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及时下发了《关于印发**州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大政办电〔2014〕68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大安[2014]7号),为促进和指导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2、为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实施,我局于 5月29日和9月14日分别专门召开州安委会成员单位会议。会上,李红卫副州长全面安排部署了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段晋槐局长就怎样抓实云南省安委会9月12日召开的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部署会议精神和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巩固及“回头看”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求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提高对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强化部门配合,确保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回头看”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二是认真抓好企业自查自检工作,严格按照省、州安委会化工企业大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突出重点,依法依规,采取分阶段、分行业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工作的力度;三是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隐患自查的督促指导,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回头看”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死角”。同时,州政府李红卫副州长和杨毅平副秘书长、段晋槐局长针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亲自率领有关部门深入县市和企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为促进隐患排查治理和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顺利实施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3、强化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是实现依法监管的重要保障。为认真抓好全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登记工作的贯彻落实,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和云南省安监局《关于做好2014年度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的通知》(云安监管[2014]33号)的要求,我局于3月19日和11月26日分别召开全州12县市安监局分管副局长和相关业务人员参加的工作会议。会上,段局长传达了全省安监局长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了全州登记工作的有关事项,并对开展登记工作提出了要求:一是各县市安监局要高度重视登记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要强化领导,登记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强化审核审查,确保数据全面、真实;二是狠抓责任落实,严格按照登记工作的要求,深入辖区内相关生产经营单位,督促指导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认真做好登记工作,确保全州35户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按时按质完成了申请登记工作。
4、强化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工作,严格市场准入,不断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一是我局领导切实强化对全州已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单位进行跟踪、督促、检查,防止出现企业安全管理工作滑坡;二是严格按照省安监局《关于强化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大对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换证工作的宣传和指导,为推进依法行政奠定了基础;三是严格把关,强化源头管理,坚持做到换证与促进企业强化安全管理和促进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紧密结合起来,坚持标准,依法依规,严格市场准入,对存在安全隐患整改不落实的和企业未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未提取安全费用的一律不予换证;四是认真抓好企业申办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现场审查工作,特别是对企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我局领导都要亲自带领州危险化学品专家组和科室人员,深入企业实地检查,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的要求进行“三同时”审查、验收,对审查不合格的单位和经整改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一律不得办理生产经营许可证。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我局对8户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23户经营企业完成了审查和转报省局发证工作,对14户农药经营企业颁发了危险化学品(乙种)经营许可证,对全州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共发放第三类生产企业备案证明8户、第二类经营企业备案证明9户、第三类经营企业备案证明19户。
5、认真抓好三项制度安全监管的工作落实。为进一步强化我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推进我州的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创新,有效遏制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领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严格按照省局《云南省安监局关于在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行业推行安全监管工作三项制度的通知》(试行)(云安监管[2014] 125号)文件的要求,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段局长于7月2日专门召开会议研究,确定**市、祥云县、鹤庆县和巍山县为州级重点监控县市;确定中石化**石油分公司、**州中青石化、中石油滇西销售公司、中石化**物流配送中心(凤仪、振戎油库)等4户企业为危险化学品挂钩联系企业,确定**州供销社烟花爆竹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为烟花爆竹挂钩联系企业,确定**州汇国民用爆破器材化工产品专营有限责任公司为民用爆炸物品挂钩联系企业;并于7月10日召开会议,由段晋槐局长亲自与挂钩联系企业签订了《安全生产工作承诺书》。
6、认真抓好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我局认真按照省安委会9月12日在昆明召开的全省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部署会议要求,我局领导亲自听取汇报,专门召开会议,认真研究落实工作,段晋槐局长在会上提出:一是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相结合,要严格按照省政府叶燎原副秘书长、段丽元局长、龙宇辉副局长的讲话精神和安排部署,结合我州实际,要及时制订出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实施方案;二是成立由段局长任组长的化工企业大检查领导小组,检查工作分为:宣传学习、部署阶段,企业自查自检阶段,州安委办督查阶段,整改阶段;三是检查工作要把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及剧毒化学品作为这次检查工作的重点;四是要认真吸取危险化学品事故教训,认真查找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隐患和薄弱环节;五是强化与经济、消防、环保、公安、交通、交警等部门的协调,形成统一领导、齐抓共管。到2014年12月31日止,全州共检查生产企业28户、经营企业229户、储存企业4户、使用单位100户、运输企业2户,累计出动检查车辆600辆次,出动检查人员2014人次,发现安全隐患663条,已整改落实590条,限期整改73条,隐患整改率为88.99%。
7、认真抓好重大节假日安全生产大检查。我局领导对抓好重大节假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高度重视,切实强化领导,特别是把做好元旦、春节、五一节、民族节、奥运会、残奥会、漾濞核桃节、十一国庆节和州庆期间安全生产防范工作和责任落实作为重中之重。一是严格按照州委、州政府和省安监局的统一安排,州安委办、州安监局都要组织有关部门由段晋槐局长、何笠原副局长和农业局、交警支队、州经委、州建设局等部门领导带队,深入各县市、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二是加大对重点单位、重点行业、重点建设工程、重要设施的督促检查;三是加大对重大危险源单位的监控,强化人防、技防、犬防措施的落实;四是坚持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狠抓值班值守和通讯畅通,确保万无一失。
8、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的紧急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及省安委办《印发云南省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联席会议纪要的通知》要求,我局领导结合危货运输车辆发生翻车、泄露等事故教训,及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对全州危货运输进行全面检查工作,州安监局在段局长和何笠原副局长的带领下,组织有关部门对危货运输企业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一是企业贯彻学习省、州人民政府《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车辆专项整治工作文件的通知》的落实情况;二是企业危货运输车辆安装gps卫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三是危货运输驾驶员、押运员的学习和培训记录;四是企业对危货运输车辆例保检查和罐体检验检测情况。在检查中要求企业要以吸取事故教训为契机,做到举一反三,强化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主体责任,充分发挥gps卫星监控系统的功能,预防和杜绝一般事故和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9、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调研工作。根据省安监局的安排,我局于10月22日召开会议,及时安排部署全州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情况调研工作,要求各县市要提高认识,强化领导,精心组织,确保调研工作按时完成,同时将16张调查表及时下发各县市安监局,要求认真填报,严格把关,确保质量。通过州县安监局认真调研,我局于10月28日将调研报告和16张调查表格汇总后按时上报省局。
(四)认真抓好辖区内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管工作
1、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为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我局严格省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防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事故的紧急通知》(云安监管[2014]18号)、《关于强化安全生产领域危险货物和重要设施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监管[2014]94号)、省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云安明电[2014]3号)、省安委办《关于切实强化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和开展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文件的紧急通知》(云安办[2014]47号)、《关于强化当前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云安办明电[2014]20号)和《关于认真落实秦光荣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强化当前化工企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云安办明电[2014]28号)的要求,坚持“突出重点、先易后难、严格执法、强化监管”的工作办法,严格按照省、州的统一安排,统一思想,明确任务,确保整治工作依法依规。
2、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州安委会办公室、州安监局先后将省的文件和传真电报转发各县市和企业,要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强化对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分步实施,强化安全生产检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进一步提高对危险化学品危害性、危险性的认识,认真抓好辖区内从事生产硫酸、乙炔、酒精、松香和经营石油、液化气及使用液氯、液氨、硫酸和氰化钠等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管工作,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抓好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严格“五查”: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落实到位,企业内部是否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取得安全资格证书;是否建立了危险化学品生产、购买、贮存、运输、使用各环节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并严格落实。二查购买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特别是剧毒化学品手续是否齐全。三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是否执行到位。检查危险化学品出入库检查登记、剧毒化学品管理“五双”制度的执行情况。四查危险化学品现场安全管理是否到位,生产、储存装置和仓库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是否有超量贮存;对性质相抵触的危险化学品是否分库贮存;是否按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驾驶员和押运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使用专用运输工具运输剧毒化学品。五查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建立、演练和可操作性。对查出的隐患督促企业限期整改,确保在安全的前提下组织生产,为确保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安全生产做出积极的努力。
(六)强化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为切实强化全州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州安委会把强化和提高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作为强化监管工作基础建设的重中之重,采取分县市、分期、分专业、分批培训的办法,参训人员来自机关、医院、学校、石油、建筑、农业、运输等生产经营单位,每期培训时间为7天,培训的内容:一是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二是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专业知识和事故案例分析及防范措施,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通过培训,提高了参学人员的法律和专业知识,强化了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重要性的认识。经过严格考试,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资格证书。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州共培训厂长、经理250人,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292人,烟花爆竹从业人员1904人,电工1584人。
二、主要成效
(一)强化领导,统一思想,是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的保证。
(二)部门配合,分工合作,是做好整治工作的基础。
(三)落实责任,强化防范,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
(四)严格行政许可,依法依规,促进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的落实,提升了企业安全管理工作和安全生产防范措施的落实。
(五)依靠科技,增加投入,改善作业环境,是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重要支撑作用。
(六)强化培训,提高素质,是杜绝“三违”,提升遵章守法的保障。
三、二〇一四年工作意见
(一)2014年全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学习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这个总体目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防范事故”活动,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扎实抓好全州创建安全管理示范乡镇和示范企业的“深化、巩固、完善、提高”的工作。一是要认真抓好国务院安委办《关于进一步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落实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云南省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题责任规定的通知》和《关于推行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意见》的宣传、贯彻和落实;二是要紧紧围绕狠抓安全生产控制指标这个重点,强化对危险化学品的日常监督管理,强化基础工作,强化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突出行业重点、依靠科技进步、深化整治攻坚、强化源头治本、促进安全监管工作、监管手段、监管措施的创新;三是强化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提升处置突发事故的发生的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的安全生产,创造一个安全、和谐、健康的社会气氛。
(二)强化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要继续深化、巩固化工企业安全大检查工作为契机,扎实抓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回头看”。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行业管理部门要强化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坚持以排查事故隐患为重点,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为目的,确保生产安全,防止事故发生。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要严格进行检查,对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要依法给予打击。同时,对安全隐患经整顿后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坚决予以关闭;特别是要强化认真开展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的专项检查,预防危险化学品运输环节发生事故。特别是重点强化学校、医院等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并研究制定具体的管理和防范措施。
(三)认真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督促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要紧紧围绕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的创建,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在创建工作中要坚持四个结合:一是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与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纳入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二是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与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把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每个操作岗位、每个工种、每个从业人员头上;三是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与职工培训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企业实现“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四是将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活动与实现企业安全生产目标有机结合起来;促使企业建立一套科学、系统、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
(四)继续加大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监管工作,发挥综合监管与行业管理部门的作用,突出重点,强化源头管理,建立对重大危险源联控机制,堵塞监管漏洞,依靠技术进步,督促、指导企业强化危货运输的车辆安装gps全球卫星定位仪安全监控的功能作用,不断强化对危货运输车辆的安全监控,预防和控制危货运输车辆超装超载;同时,要加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的活动,建立市场准入,提高门槛,强化对新建、改建、扩建在建项目“三同时”审查工作,强化对重大危险源责任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抓好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充实完善,并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实地演练工作,提高应急救援反应能力和处置突发事故的能力。
(五)要督促指导辖区内生产企业,对所生产的产品必须编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安全标签的工作,抓好对生产、储存单位涉及的危险化学品进行登记。严禁经营没有“一书一签”的危险化学品,并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执行“一书一签”制度的情况,要加大督促检查的力度。
第二篇:厦门市2014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意见
厦门市2014年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及2014年工作意见
2014年,我市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委会的统一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各区和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互相配合,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突出重点、落实责任,严查共管,认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促进了我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现对2014年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2014年工作意见。论文联盟编辑。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4年12月底,我市有564家经营企业持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其中(甲种)企业139家,(乙种)企业425家;39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28家(运输车辆721辆)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95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按要求分别取得了购买凭证、准购证和公路运输通行证。
2014年专项整治期间,我市危险化学品整治成员单位共出动检查人员10000多人(次),检查单位4000多家(次),填发隐患整改通知书1125份,督促整改隐患4700多条;对66家违法企业处以罚款79.84129万元,责令停产停业整顿企业14家,关闭企业305家,取缔无证企业246家。
2014年的专项整治过程中,各有关单位共发放宣传材料10万多份,出墙报、黑板报、简报900多期,通过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宣传和曝光报道280多篇(次),组织培训企业管理人员和企业一线作业人员12014多人(次)。
二、主要工作情况
(一)各级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研究部署整治工作
一是市委市政府领导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省委常委、市委书记何立峰于2月11日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议,市长刘赐贵于2月6日召开市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要求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作为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之一,抓实抓好。春节及“五一”、“国庆”黄金周期间,市委、市政府领导分别带队,对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进行安全检查。市委市政府领导还多次到市安监局调研、检查指导工作,市委副书记黄杰成,市委常委、秘书长徐模,市委常委、副市长詹沧洲多次到市安监局调研、指导工作。调研中,相关领导多次强调应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防范事故发生。
二是各区政府领导及有关市直部门领导认真部署安全整治工作。各区政府都成立了由分管副区长任组长的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还经常带队深入企业检查。如市委常委、海沧区委书记钟兴国、海沧区区长林国耀、海沧区分管安全生产的区长白国华等在重要节假日都带队对各街道、社区、企业检查指导工作,白国华副区长还经常对有关企业进行暗访,发现问题督促企业及时整改到位;市直各部门也把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作为创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环节,给予高度重视,成立专项整治小组。如市公安局成立了梁吉友副局长为组长,治安支队、消防支队、交警支队、禁毒支队等单位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针对我市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使用情况,专题研究,制定整治工作行动方案,要求各分局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市安全监管局主要领导经常组织带队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并不时对有关企业进行抽查,特别是在重大节庆日期间,每次都带队检查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发现问题依法责令企业限期整改。
(二)强化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
危险化学品广泛地应用于工业生产和群众生活当中,但一些单位和个人对其的危害性和安全隐患及事故应急处置知识并不十分了解,提高企业员工和广大群众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认识,一直是安全整治的重要环节,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各监管部门通过电影、电视、电台、报纸、网络、手机等信息传播介质,采取媒体宣传、领导宣讲、培训教育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知识。市安监局在厦门电视台、厦门广播电台、广播电视报等分别开设《安全生产你我他》、《闽南通“安全生产”》、《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等固定专题,定期宣传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及时曝光政府监管部门查处违规企业、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活动情况,曝光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企业;翔安区多次召开企业座谈会,通过座谈、沟通教育,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变被动讲安全为积极讲安全。市交警支队联合安监、治安等部门通过张贴、悬挂交通安全标语、举办咨询活动、印发卡片、摆放展板、发放光盘等方式在外来人口集散地、火车站、轮渡、长途客车站等场所处强化宣传;深入全市5家专业运输企业及69家销售、使用单位开展交通安全宣传,现场解读危险、剧毒化学品运输涉及的法律法规,取得了较好的教育效果。
二是通过事故案例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如:2014年10月21日,莆田市飞达鞋面加工作坊发生了一起37人死亡,19人受伤的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后,全市上下各部门召开紧急会议,通报事故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各区也纷纷召开辖区危险化学品企业负责人会议剖析事故、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9月9日位于同安城南工业区的厦门忠利艺品有限公司喷漆车间爆燃事故造成一人死亡4人受伤事故后,区安监部门与消防部门立即召开全区相关企业负责人事故分析现场会,进行防范事故、提高安全意识的教育。
三是采取举办安全培训的形式,提高业务素质和安全管理意识。市安监局针对我市部分镇(街道)一些安监站人员刚刚从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情况,及时组织他们进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安全生产执法专题培训;市、区两级行政执法局邀请专家分别就燃气法规及安全常识对有关执法人员进行培训,深化了他们对有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提高了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各区、各部门采取举办培训班,派出人员深入一线讲解危险化学品基本知识等方式,努力增强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提高从业人员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水平。各级安监部门在举办培训班的同时积极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国家安科中心等安全培训机构举办的高层次安全管理培训班,委托省培训机构在厦门举办危险化学品管理人员培训班。
2014年专项整治期间有2360名危险化学品企业管理人员和现场操作人员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资格证书。其中新培训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422人,复审452人;新培训危险化学品岗位操作人员1108名,复审人员378名;公安部门严格监督落实剧毒化学品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上岗率达到100%;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真督促企业严格执行100%持证上岗制度,组织对押运员进行培训,并对各企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驾驶员持证上岗率达100%。年内全市召开事故现场会4次,危险化学品隐患点评会2次,受教育人员2014多人。
(三)依法开展安全整治,严格规范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
1、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监管。在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的安全监管中,市、区安全监管部门,把好准入关,一是严格审批程序。按照安全评价—区安监审核—市安监业务处复核—市安监局分管领导组织相关人员集体讨论、审批—市执法支队发证后现场复查五级把关机制,对申请企业严格把关。二是提高准入门槛。市安监局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要求,制定下发了《关于强化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监督管理和简化行政许可手续的通知》,规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居民楼(含商住楼)底下不能开办危险化学品零售店面;申请办理危险化学品贸易的企业必须在厦门市境内自有或租赁符合要求且经省、市安监部门认可的合格仓库。三是加大执法查处力度。年内各级安监部门出动执
法检查人员6985人次,检查企业2435家(次),发出责令整改通知书489份,对59家违法企业依法进行了经济处罚,对12家企业责令停产停业处理,取缔84家经营企业。
2、强化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根据省政府《福建省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部署,市交通委、交警支队、安全监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采取强有力措施,重点抓了以下工作:一是做好基础工作。交警支队注重强化源头管理,工作人员深入调研我市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的行车线路,并将调研结果及时发布通报,方便各大队有针对性的根据辖区运输线路实际情况开展巡查。交通委运管处督促企业建立健全以企业法人代表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目标责任制管理体制,按照安全责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的原则,与安全管理人员、车技管理人员、驾驶员、押运员等岗位人员签定2014年度安全生产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二是严格审批、审核制度。交警部门高度重视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审批和发放工作,年内共审批核发通行证461张,其中跨省67张、跨市159张、跨区232张,单车运输气态、液态剧毒化学品超过5吨数83张。运管部门严格审核危货运输车辆停车场地,杜绝安全隐患。经全面审核企业停车场地相关资料以及实地现场勘察后,现已全部审验合格。三是加大检查力度。安全监管部门多次联合组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专项检查,督促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及管理记录、及时办理《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等证照。交警部门加大路面检查力度,年内共查处运载危险物品时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22起,查处运载危险物品未经批准的15起,运载危险物品时未悬挂警示标志的13起,运载危险物品时不按规定的时间、线路、速度行驶的4起。市运管处出动检查人员98人次,全面检查了28家危货运输企业的运输安全生产情况,发现企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车辆档案管理普遍强化,但有14部危货运输车辆承运人责任险逾期,经责令整改,现已全部整改到位。
3、落实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监管:环保部门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转移审批和联办单制,年内受理了30多家危险废物转移申请,对每起转移申请,执法人员均深入现场检查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及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况,对存在的问题下达限期整改要求;同时还加大力度查处危险废物转移处置违法行为。组织对厦门绿洲环保公司等13家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问题进行调查,对厦门绿洲环保公司作出了在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前,不得从事除医疗废物外的一切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决定;对其它12家工业企业非法转移危险废物作出相应处罚,监督其依法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4、严格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公安、安监等部门认真开展剧毒化学品专项整治,严格行政许可,严格依法查处违法行为,严防剧毒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一是各级公安、安监部门召开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管理会议19次,通过会议宣传安全管理法律法规,部署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事项。二是各级公安部门严格执行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准购证使用和公路运输通行证申请、审批发证制度,规范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秩序。安监部门对于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甲种)的剧毒品经营企业严格把关,扶优汰差,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地防止事故发生;三是各级公安、安监部门经常组织剧毒化学品经营企业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责令企业限期整改。专项整治中,我市各级治安管理部门对全市辖区内95家剧毒化学品从业单位的销售、购买、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进行反复检查,发现隐患19处,下达整改指令书19份,已整改17处,行政罚款5家3.7万元,及时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规范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
5、规范爆竹安全监管:由于我市大部分区域实行禁放炮,实现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市场退出,严格批发、零售经营企业监管,严格把好源头关。工作中,公安、安监等部门密切配合,在春节、元宵和其他重要节日期间由公安部门牵头安监、工商等部门对集市等场所进行联合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经营行为。坚持做到在烟花爆竹安全监管职能转变过渡期间工作不脱节,市场规范、安全有序。2014年9月接到《福建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烟
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文件后,按照文件的规定,我市成立了以分管副市长为组长,公安牵头,安监、工商、交通、质监、检验检疫等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了以公安、安监、工商、交通、质监、检验检疫派员参加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烟办”),办公室设在公安局,现已开展工作。各区也相应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烟办”成立后,公安部门积极抓,安监、工商、交通等部门密切配合,积极开展企业摸底和有关从业人员培训工作,为规范烟花爆竹经营行政许可,论文联盟整理提升安全监管水平打下坚实基础。
6、加大“黑气”专项整治力度:非法充装销售瓶装液化气(简称“黑气”)是多年来困扰我市燃气安全管理的难题,年内市政园林局、行政执法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联合行动,加大对“黑气”专项整治的力度,取得较好成效。一是各部门协同配合,做好整治基础工作。经过协调,在今年的整治中,明确了燃气管理和行政执法各自的责任,建立强化日常管理制度,完善执法过程每个环节各方协作的具体办法,理顺了关系,形成了新的执法协作机制。二是严厉打击违法经营、销售、运输“黑气”的行为。市行政执法局、市政园林局、安全监管局、交通委、交警采取设卡拦截,积极出击等形式,多次联合行动,共同打击“黑气”经营、销售违法行为。据不完全统计,年内全市共查获“黑气”2200多瓶,取缔无证经营“黑气”户约160家。同时有关部门还发挥广大群众的监督作用,对举报人员予以奖励,对制假窝点给予毁灭性打击,有效遏制了“黑气”泛滥的势头。三是市政和行政执法部门联手,集中时间和力量实施对燃气管道案件的专门查处,共发现涉及管道燃气方面的违法行为83起,消除了事故隐患。
第三篇:安监局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xxx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人民政府、有关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为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巩固安全生产“三项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切实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不断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x安监发?2014?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为主线,以安全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推动企业安全标准化为目标,突出重点,强化监管,狠抓源头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行为,努力建立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强化政府监管,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促进危险化学品企业的安全基础管理;严肃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制度;扎实推进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管理;不断规范企业安全生产、经营行为;全面开 1
展企业安全标准化工作;逐步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1、搞好危险化学品企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定期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工作,坚持岗前培训、班组培训。特别要抓好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每季度至少应组织一次事故应急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救灾能力。
2、狠抓危险化学品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季度应组织一次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要熟悉生产经营企业基本情况,掌握企业数量、规模、危险化学品种类及分布,并建立安全监管档案。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率应达到100%,重大危险隐患治理率达95%以上。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重大危险源的普查和登记工作。
3、认真履行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要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国家总局36号令)《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国家总局8号令)和《xxx省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细则(暂行)》(x局[2014]xx
号)文件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属地监管原则,全面排查,凡未经审批擅自建设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建设项目,一经发现,应严肃查处。县级审核项目应邀请市级安监部门参加,逐步建立省、市、县联审机制。
4、严把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市场准入关,积极开展网上申报工作。从今年元月份起,省安监局办理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实施网上申报。要充分做好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网上申报宣传培训工作,督促企业及时进行网上申报。按照有关规定要求,严把资料审查关和生产经营现场审查关,对不符合安全生产、经营条件的企业坚决不予上报许可;对不按规定要求申办或换发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要严肃查处,必要时依法提请县人民政府实施关闭。
5、积极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的一项有效措施,根据省局统一要求,我市今年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必须完成在50%以上。要制定达标计划,及早安排布署,积极做好宣传、培训、推广和申报达标工作,顺利完成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任务。
6、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安监局应会同规划、公安、商务、环保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无证非法生产经营、非法建设行为要依法
从严从重查处;对存在重大危险隐患或拒不改正违法行为的,要提请同级人民政府坚决关闭取缔。
四、工作步骤
1、安排布署阶段(4月14日—4月20日)。制定切合实际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任务、责任、时限。
2、全面整治阶段(4月21日—8月31日)。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和建设行为,安全生产经营许可证申报、建设项目“三同时”、安全标准化等各项整治工作,按照方案要求有序完成,并形成总结材料于9月1日前,上报县安监局。
3、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10月30日)。迎接市安监局验收。
第四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 整治工作取得的成效
1、进一步摸清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品的分布情况。
2、查清楚了学校化学实验室的安全隐患。
3、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取得了新进展,学校派出了一定的危险隐患。
4、通过整治逐步建立健全并落实了安全管理制度,消除了事故隐患,健全了防范措施,有效遏制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事故。
二、 整治工作的主要做法
1、广泛宣传,积极发动。为开展好危险化学品的整治工作,学校进行了化学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对学校安全知识进行了大力度的普查。
2、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学校成立了安全普查的领导小组,并制定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实施意见。
3、摸清底数,分类指导。对自查中查出的每一处安全隐患要登记记录,对自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提出具体整改办法。要制订相应的应急预案,对事故隐患强化监控。学校要强化对整改落实情况的检查和督促,明确相关的责任人,层层签订责任状。
4、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隐患。
5、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
三、 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
1、整治的深度、力度和广度要再强化;
2、少数实验室存在安全隐患;
四、 下一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1、进一步深入、细致地开展好涉及单位的调查摸底工作,弄清学校安全现状和存在的问题,建立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档案和数据库;
3、强化危化品单位法人及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使其知法懂法、提高技能,并对以上人员实行安全资格管理,同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编制应急预案的培训,提高学校事故应急救援能力。
4、依法整治,综合治理。
5、加大危险化学品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严肃责任追究,搞好警示教育,推进危化品整治工作的深入开展。
6、完善全学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体制和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西辛庄九年制学校
第五篇: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2014年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总结
2014年4月1日至4月30日,为了进一步强化我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强化拆迁过程中的安全监管,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现状,区安监局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这次专项整治工作,规范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的安全条件,打击取缔了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提高了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水平和事故应急处理能力,强化了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消除了各类事故隐患。专项整治工作中明确职责、积极协调、精心组织、依法监管,取得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阶段性成效,保持了我区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
一、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1、统一思想,强化领导
为了这次专项整治工作,区安监局制定、下发了《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大兴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各属地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
导,强化责任落实,对检查内容、检查时间、人员安排以及职责分工等做了统一部署,进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顺利、有效的开展打下了坚实基础。
2、领导重视,依法整治
区安监局在召开的局领导班子会议上,坚持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整治工作纳入会议议程,听取汇报,研究和解决在整治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区安监局李延国局长对抓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统一安排和部署,要求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不断总结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认真开展危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的警示教育,做到举一反三,严防和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真正把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做好,为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持社会稳定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广泛营造社会气氛
为进一步强化全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我局坚持以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为契机,加大危险化学品(本站隆重推荐好范 文网WWW.HAOwORd.COM)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群众宣传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鼓励群众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社会气氛,广泛提高全社会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生
产整治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升安全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为杜绝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做出了贡献。
(三)强化执法,全力监管
1、 加大检查力度,规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检查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192家,出动执法检查车次48次,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下达责令改正指令书.28份,强制措施决定书6份,发现安全隐患476条,已整改落实418条。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求负责人立即整改,对于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则要求其限期整改。通过全面、细致的整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及时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规范其生产经营活动。
2、 及时查处举报,消除安全隐患
为及时消除隐患,保障群众权益,我局加大了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投诉举报的查处力度。4月1日至30日,我局共受理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举报3起,已查处3起,对已查处的举报都已通过网络举报平台进行了回复。
(四)摸清底数,做好台帐
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摸底、排查,建立了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的信息台帐,对每日检查情况进行客观、详实的记录,认真分析执法数据信息,进而有针对性的开展下一阶段执法检查工作。
二、存在不足
我局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工作虽取得一定成效,但问题还存在不少,如:①对从业人员教育培训不到位;②危险化学品储存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③安全标志缺少;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还未完全担负起来,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意识、法律意识还有待强化;⑤企业日常对危化品的管理工作存在许多不规范的地方,一些单位获取了《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放松了企业自身的安全管理工作等问题。
三、工作建议以及下一阶段重点
要严格贯彻落实《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力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单位。要建立健全各企业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以企业自查自纠自除隐患为重点,继续开展危化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危化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经营行为,避免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
在此次大检查的基础上,今后我们将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一步加大对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的力度。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完善企业基础管理,强化企业规范管理,对重大危险源实行动态管理,严格监控,加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力度,避免各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的发生。为促进我区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好转,建设和谐大兴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大兴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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