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合同(通用3篇)
房地产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篇1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所开发建设的房地产项目进行代理销售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项目的基本情况
1、甲方所开发的项目位于通化市镇_号;
2、该项目为甲方开发建设的住宅、门市及车库,为结构,共计层,其中住宅套,门市套,车库套;
3、该项目占地面积为平方米,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住宅为平方米,门市平方米,车库平方米;
4、该项目的开工日期是年月日,竣工日期是年月日。
第二条:合作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对其所开发建设的项目进行独家代理销售,甲方不得再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为保证乙方有效地进行项目的销售代理工作,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该项目的详细资料,并保证其真实性,具体包括:
1、甲方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银行帐户;
2、提供政府有关部门对开发建设该项目批准的各类证照复印件,包括《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销(预)售许可证》等;
3、提供销售代理项目所需的相关资料,包括项目的基础数据、外形图、平面图、地理位置图、配套设施情况、交房标准及其他可向客户承诺的资料。
以上文件和资料,甲方应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七日内向乙方交付。
(二)甲方负责销售卖场(售楼中心)的装修及水、电、暖、通讯、宽带等设施的供给;
(三)售楼处内办公耗材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负责办理交楼的各项事宜,包括办理质检合格证书、面积测绘以及产权登记进户等;
(五)甲方在遵从销售第一的原则基础上,和乙方协商具体的价格策略,并配合乙方制定其他有利于销售的各项方案;
(六)甲方负责办理银行、税务、工商、城管及各媒体等部门和单位的关系,为乙方创造宽松的经营环境;
(七)为促进该项目在通化地区的销售,应进行必要的广告宣传和促销活动,由乙方制定、设计相应的实施方案,报与甲方审核后执行,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甲方应及时按本合同中的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销售佣金;
(九)甲方须保守乙方的商业机密,不得泄露;
(十)甲方应保证委托乙方代理销售的房源产权明晰,销售合法。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市场销售单价,制定后的单价必须保证合同均价;
(二)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资料向客户推荐或承诺;
(三)乙方负责对该项目进行整体包装及制定各种销售策略;
(四)乙方有权根据市场情况或其他因素调整推广策略;
(五)凡关于该项目的设计与说明、方案均归乙方所有,在双方合作期间,甲方有权使用;
(六)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间或双方合作终止后,不得泄漏甲方的商业机密,不得将该机密超越合同范围使用;
(七)乙方负责销售人员的招聘、任职、解聘、工资、奖金等。
第五条:销售均价
(一)住宅:元/㎡;
(二)门市:元/㎡;
(三)车库:元/㎡。
第六条:销售佣金的支付
(一)佣金标准: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销售为有偿服务,即向乙方支付销售佣金,佣金为每套住宅(门市、车库)销售总价的3%;
(二)佣金的支付:
销售佣金实行“每星期结算一次”的原则。购房客户交齐规定的款项并签定购房合同后,视为该房屋已由乙方销售完毕,即可结算销售佣金。每个星期一为佣金结算日,由乙方计算此前乙方所得之销售佣金,报与甲方后于当日全额支付给乙方(佣金的结算标准详见本合同第六条第一款);
(三)若遇特殊情况,甲方为购房客户打折,则乙方按实际销售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四)如发展团购客户,则乙方按团购的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五)如甲方将该项目的部分房屋顶帐,则乙方按顶帐实际总价的3%提取销售佣金;
(六)如由于工程质量、延期交工等甲方原因造成客户退房,则乙方佣金照常提取;如因乙方原因导致客户退房,乙方不提取销售佣金,若此套佣金已经提取,则应退还甲方;
第七条:关于溢价及溢价部份的分配
(一)销售单价超过均价以上为溢价部份;
(二)溢价部份由甲乙双方共同分配,甲方享有60%,乙方享有其余的40%。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宜
(一)甲方应在本合同签定三十日内,将销售卖场(售楼中心)、样板房装修、布置完毕,由乙方按设计标准验收合格,以便乙方能够顺利开展销售工作。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各类证照、项目资料应真实可靠,如因此产生任何纠纷,责任均由甲方承担。
(三)在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另行委托其他公司、个人或自行销售,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选择即时停止销售工作,并由甲方向乙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
(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做好本合同的保密工作,防止因此给销售工作带来不利的影响。
(五)甲方应按本合同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佣金,若不能按时支付,每迟付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日5%的滞纳金,同时乙方有权选择停止销售工作,并通过法律程序追讨佣金。
(六)乙方不得虚假宣传欺骗客户,只能在甲方认可的材料范围内进行宣传和承诺,若因此产生的任何纠纷,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甲方有权对乙方的销售工作予以监督,但不得影响乙方的正常工作。
第九条:本合同的合作期限及终止
(一)甲方委托乙方进行代理销售工作的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逾期合同终止,如需继续合作,则另行签定代理销售合同;
(二)合作期间,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不得无故单方面终止合同,否则视为提起终止合同一方违约,违约方须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0万元人民币。如确有重大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应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得到同意后方可解除本合同。
(三)对本合同的修改和变动,必须经甲、乙双方协商并签定有效的书面补充协议后方可生效。
第十条:凡发生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加以解决,通过协商不能解决的,应提交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有关的诉讼程序,败诉方应根据法律文书履行义务。
第十一条:本合同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加以解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年月乙方:法定代表人:代理人:年月
日日
房地产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篇2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编码:
电话:
邮箱:
根据《_____》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本合同。
一、代理销售产品
1、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产品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该产品的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型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技术性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代理权限及代理条件
1、权限
2、代理条件
乙方是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或组织,依法对自己的财产实行_____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乙方应依法经营。
三、独家代理期限
四、独家代理区域
乙方独家代理销售区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运输、运输费用
一般情况下,甲方负责运输,并承担运输费用。甲方应按照乙方的指示,保质保量地安全及时地将产品运输至指定地点,交付接收人。
六、产能保证
甲方应当根据乙方的销售数量预测,备足存货、确保产能,保证乙方随时能够预订产品,不影响乙方的销售工作和客户的生产用货。具体预测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七、供应价格及零售价格
1、甲方给予乙方的供货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该价格不包含产品运达乙方指定地点的运费、装卸费、_____费和相应的增值税。
2、乙方同意依照甲方的建议零售价格销售产品。
3、甲方有权提前30日书面通知乙方调整产品供应价格和零售价格。
八、知识产权
九、客户服务
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供货、质保、售后服务等服务,如发生任何异议或投诉等,甲方应当负责处理,乙方配合解决问题。
十、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对由于以下原因而导致不能或暂时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协议义务的,不负责任:自然灾害、政府采购或禁令以及其他任何双方在签约时不能预料、无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尽快地将发生的事件通知对方,并附上证明材料。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所交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和其他要求,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2、如甲方提供的产品有样式或者材料明显变更,则乙方可将此订单货物全数退货,并由甲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营业损失及商誉损失。
3、如甲方擅自提前解除合同的,应承担乙方前期成本和费用、预期利益等损失。
4、甲方承担违约责任时,应当同时承担乙方_____、诉讼费、公证费、担保费、差旅费等维权费用。
十二、诚实信用条款
甲乙双方应当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履行本合同,保证不侵害对方合法权益。如有未尽事宜或者分歧、纠纷,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可以签署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文件送达
十四、争议处理
如双方不能协商处理纠纷的,则可以交由_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审理。
十五、生效条款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房地产项目独家代理销售合同 篇3
甲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营业执照号:
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 镇商贸城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委托乙方独家代理销售位于 市 县 镇的 农贸市场,甲方除乙方外不得另行委托其他人对该房产进行销售,如有其他人销售该房产,则销售的房源均属于乙方业绩,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
二、甲、乙双方约定甲方支付给乙方的代理费用为销售总额的3%。
三、双方约定销售平均底价暂定为 元/平方米,乙方销售价格若高出此价格,则高出部分房价甲、乙双方各得50%,如遇市场行情下滑需下调此销售均价的,则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调整销售底价,双方签字确认后生效。
四、乙方可根据市场行情在平均底价 元/平方米的基础上上浮房价,如乙方出售的房价高于 元/平方米,则双方视为溢价部分,甲、乙双方约定溢价部分由甲、乙双方各得50%。
五、结算方式:佣金和溢价部分甲方按套支付给乙方,即乙方每销售一套房子,可在购房款中将约定的购房总价的3%的佣金和溢价部分的50%的款项扣除后,将剩余款项交于甲方财务记账。
六、营销支持:甲方需在乙方进场前支付10万元的营销启动资金给乙方,作为甲方宣传所用的广告费用及外拓费用。
七、在销售过程中所产生的宣传广告费用、外拓费用及售楼处包装办公用品费用由甲方负责支付,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费用及销售经理费用由乙方负责支付,如乙方连续两个月未销售房产,则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撤场。
八、如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佣金及溢价奖励,或乙方未按双方约定销售房产,均视为违约,则违约方除需赔偿另一方损失外,还需向另乙方支付3万元的违约金。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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