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工作方案
(讨论稿)
为进一步提升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水平,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根据中央、省委、市委的部署安排和相关会议精神,按照今年我县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重点任务的要求,现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以推进文明乡风建设为目标,进一步在广大农村提倡和树立起婚事新办、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的社会新风,通过规范管理服务,着力提高群众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引导广大村民群众更新婚丧观念,规范婚丧行为,遏制不良风气,破除婚丧陋习,建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为建设“”提供强大的精神力量和丰润的道德滋养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始终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共建共享,牢牢把握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这一根本,强化思想道德建设、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培育社会文明新风、提升文明程度,使乡风民风美起来、好起来。
--坚持服务大局。把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与县委、县政府的工作大局结合起来,推进生态创建,弘扬生态文化,坚持生态惠民,坚持文明卫生联创,大力提升精神文明在推进生态建设和卫生整治中的作用。
--坚持统筹推进。加快凝聚工作合力,整合各单位力量,完善提升“党委统一领导、党政群齐抓共管、文明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工作机制,扎实有效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有序开展。
--坚持创新发展。秉承客观、科学、礼敬、有效的态度,坚持抓实规定动作与鼓励探索创新相结合,鼓励各单位以创新载体和方式为抓手,在结合实际的基础上探索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好做法、好经验,努力推动形成百花齐放、务实有效、各具特色的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新格局。
三、目 标内容
(一)建立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要以破除封建迷信和陈规陋习现象为目标,以扎实推动农村移风易俗活动深入开展为抓手,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并依托工作领导小组,建立起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联席会会议制度。在日常运转上,联席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工作例会,将整理出的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收集的意见建议、提出的下步工作思路纳入联席会议程,并落实好相关重点任务,确保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达到有合力、有目标、有措施、有落实的“四有”目标。
(二)成立农村红白理事会。要以行政村为单位,加快农村红白理事会建设。
1.在机构设置上。原则上以行政村为划分,建立起统一的常设议事机构——红白理事会。规模较大、人口较多的村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自然村为单位,成立红白理事会。红白理事会为村民自治组织,利用现有的村级活动场所依法有序开展工作。
2.在人员构成上。红白理事会成员人数为5-7人,为便于决议,总人数应为单数,基层干部所占比例不超过三分之一。理事会设名誉理事长1名,由乡镇挂点领导担任;设理事长1名,原则上由村党组织书记担任;理事会成员5-7人(含理事长),由在群众中威信高的老党员、老干部及村民代表担任。理事会理事原则上由村“两委”或村民代表会议提名,公示7天后,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
3.在议事内容上。坚持广泛协商,注重合法有效,红白理事会的议事范围为农村婚丧嫁娶等相关事项,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议事内容拓展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4.在议事制度上。按照“一季度一期定时议、重要问题随时议”的原则,红白理事会建立常态化议事制度,定期讨论红白喜事操办和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相关问题。
(三)建立文明结对帮扶制度。要按照领导挂片(点)、部门包村的办法,开展文明结对帮扶。原则上,县、乡领导干部和县直相关单位一把手均要定点联系至少一个村,通过凝聚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工作有序开展。在帮扶结对的方式上,可参照“四进四联四帮”挂点帮扶的安排,不打乱顺序,协调开展工作。各帮扶结对领导和单位均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认真做好走访记录,准确掌握实际情况,确保文明帮扶结对工作取得实效。
(四)完善制定村规民约。要按照协调融合、融入生产生活的要求,将移风易俗的倡议内容融入到村规民约中。各乡(镇)要在立足实际的基础上,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同时在各行政村的醒目位置、农村宗祠、村级宣传栏进行张贴悬挂,以村规民约的提倡推动作用,使移风易俗的新理念、新风尚在潜移默化中根植于农民群众的内心深处,使村规民约成为新的道德规范,成为摒弃陈规陋习的有效载体。
(五)建立宣传阵地。要以村级活动场所、农家书屋、村级宣传栏等为载体,将移风易俗的制度、标语等进行张贴展示。同时,以《倡议书》、宣传单等形式,在各级新闻媒体和广大农村广泛宣传移风易俗活动的重要意义;要结合文化“三下乡”活动,编排创造出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并在广大农村进行演出,从正面宣传教育群众,引导农村形成新风俗、新风尚。
(六)表彰先进典型。要结合道德模范评选、星级文明户评选、文明家庭评选等表彰活动,将推动移风易俗与提倡孝老爱亲、尊老爱幼等传统美德相结合起来,将在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正面典型人物优先纳入到表彰范畴,通过榜样的带动示范作用,形成引领效应,进一步推动形成良好社会风气。
(七)开展专项整治。开展丧葬用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严肃查处殡葬用品店违规经营、占道经营和无证照经营行为。大力整治农村黄赌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等突出问题。同时,强化丧葬活动管理,依法治理违规土葬、乱埋乱葬、超标准建墓立碑等行为。对办理丧事活动中宣扬封建迷信、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污染环境的行为,坚决予以打击,严厉查处婚丧活动中的低俗表演行为。积极推进殡葬法制化建设,规范殡葬行为和殡葬行业秩序。
(八)完善考评办法。各乡(镇)要在参照《**县推动移风易俗工作考核办法》(详见附件)的基础上,制定本地考核办法并纳入年底目标考评体系中。在考核方式上,坚持重心向下,每半年依据考核办法对各行政村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上报县文明办。对连续2次在考核中排位在后三位的行政村,各乡镇要给予督促并限期整改。
(九)开展主题志愿服务。把推动移风易俗内容纳入今年志愿服务的工作计划,组织各级志愿服务协会在传统节日及其他重要时间节点开展志愿服务活动,以发放宣传单、义务宣讲等多种形式,在农村开展移风易俗教育。
四、推进步骤
推动移风易俗是今年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要坚持常抓不懈。在推进方式上,要坚持重心向下,把工作向基层、向群众身边延伸,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见到实效。
(一)调查摸底阶段(2024年3月15日前)
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开展好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收集资料、摸清底数,切实做到“底数清、信息准”,要认真组织填写好《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详见附件),并做好归类整理。
(二)部署发动阶段(2024年3月底前)
各乡(镇)要参照本方案的内容,结合今年我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要点的要求,有针对性制定本地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总体方案,同时成立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领导小组联席会制度和制定文明结对帮扶表。实施方案重点明确推进移风易俗工作的具体内容、具体措施、具体抓手,切实做到思路清、措施实、责任明。
(三)具体实施阶段(2024年4月—5月)
各乡(镇)要紧紧围绕“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的工作总要求,深入推进工作落实,特别是对照目标内容中的9项工作要求,逐一做好细化落实。4月10日之前,各乡(镇)要实现农村红白理事会成立“全覆盖”,并制定标准化的村规民约和村级红白理事会章程,同时,将《农村红白理事会情况登记表》和《农村红白理事会建立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工作台帐汇总上报至县文明办;5月30日之前,全县各行政村要实现有宣传气氛、有工作台帐、有会议记录、有考评办法、有具体成效的“五有”目标。
(四)检查验收阶段(2024年6月-7月)
6月中旬左右,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将联合相关单位,对全县各乡(镇)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对工作开展情况较好的,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拖沓的,提出批评并督促其改正。
(五)总结表彰阶段(2024年8月-9月)
总结在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好的做法,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实现新提升。同时,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的先进工作者,予以表彰。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工作的重要意义,要站在全面建成“四个**”的战略高度,担当起历史责任,把提倡文明乡风作为2024年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要坚持高位推动,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合力抓,从上至下传导良性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
(二)注重协调融合。要把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更多更好融入到生产生活各方面。要发挥好党员干部的示范作用。农村党员干部要带头宣传提倡移风易俗,带头文明节俭办婚丧事,带头节地生态安葬,带头文明低碳祭扫;要发挥好广大乡贤的榜样作用。积极发挥好农村各类新乡贤的带动作用,发挥好乡贤文化根植本土的地域优势,通过乡贤提倡树立文明新理念,形成新风俗;要发挥好村规民约的引领作用。要把推动移风易俗重点内容写入到村规民约、家风家训、行业协会章程中,利用有效手段形成工作合力。
(三)强化宣传教育。要强化对农村精神文明新风尚的宣传,充分利用多种形式,宣传科学文化知识,树立夫妻和睦、孝老爱亲、厚养薄葬的家庭观念和现代文明殡葬理念,使广大群众自觉摒弃不符合时代发展要求的陈规陋习。各新闻媒体要制定宣传方案,加大对移风易俗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舆论气氛,要积极报道各地移风易俗工作的动态和进展,对移风易俗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要加大报道力度,进一步营造出良好的舆论气氛。同时,要发挥社会舆论的促进作用。以“党委政府提倡、村民群众自愿”为原则,发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推动移风易俗工作顺利开展。
(四)建立工作台帐。各地各单位要加快建立起推进农村移风易俗进展的工作台账。要在工作中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及时总结经验,扎实有效推动工作进展。4月10日之前,各乡(镇)将工作台账和进展情况报县文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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