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精选16篇)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
一、本标准及细则适用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评审“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二、本标准分五项(第二部分65条细目),共500分。其中“领导班子和精神文明建设”项80分;“质量管理”项90分;“仓储管理”项170分;“基础管理”项80分;“安全生产”项80分。
三、验收采取逐条检查评分办法,每条得分等于该条基本分乘以系数。
系数分5个等级:按规定内容做得很好的为1.0;较好但尚需改进的为0.8;按规定要求勉强及格的为0.6;刚刚起步的为0.3;没有做到的为0。
四、验收得分率在80%以上(即400分以上);刚起步和没有做到的细目条款在10%以下(即不超过7条),作为管理条件合格。
五、本细则所涉条款在验收评审时一律以原始记录、各类凭证和事实为依据。
六、凡具备以下条件的中药商业企业仓库均可申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药商业企业二级仓库”:
(一)各省(区)市级的先进(等级)仓库(包括四好仓库);
(二)具备独立核算或内部核算(内部银行)、定额管理、经济承包等核算形式之一者;
(三)在申报或考核年度内,无重大质量、伤亡、爆炸、火灾、交通、偷盗丢失等事故和因保管不善造成的重大财产损失(注释附后)。
(四)五项经济指标,其中单位面积储存量、帐货卡相符率、收发货差错率、平均保管损失等四项,必须达到指标的标准。平均保管费用项必须具有月报或季报的原始台帐或汇总报表。
(五)五项管理工作标准(共计24条款),必须有20条以上(含20条)达到标准。
(六)各项申报内容清楚齐全,数据正确,实事求是,无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现象。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2
1.查当月门诊工作:诊疗行为规范,严格执行各项制度(首诊负责制、门诊病历书写制度、处方书写制度、科室交接班制度、转诊制度等),做不到扣2分;门诊日志书写不规范、且与处方符合率低于90%扣2分;处方书写不按照四色处方和特殊药品处方使用、处方项目填写少项、无医师签名,发现一次扣2分;扣2分;传染病漏报、谎报、瞒报扣10分,无传染病登记簿、门诊日志、传染病报告卡、x线室或化验检检结果登记本扣3分;并依法依规进行另外处罚。
2.设有顾客意见箱,公布投诉电话,制定病人投诉处理制度,每发现一次投诉扣2分;每月进行5名群众对医务人员满意度调查问卷,顾客满意度达不到80%以上扣2分;70%扣3分;60%扣5分;50%扣8分;50%以下0分。顾客满意率90%以上加2分,100%加4分.收到一封感谢表扬信加4分,收到一副匾牌加5分
3. 否决性指标考核标准和办法
对当月出现医疗纠纷、差错事故、医德医风败坏的直接责任人实行一票否决,当月无绩效工资。
责任扣除项目:
①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经济和法律责任,当月无绩效工资:⑴依法行医,按章操作,严禁无证行医,无证行医或超出执业范围而引起的一切责任。⑵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因未及时处理、藏匿、丢失、变卖引起的罚款。⑶收款室现金被盗、丢失。⑷中西药房、护办室,药库,后勤仓库等科室所有的药品及生物制剂过期未做报废处理而被罚款。⑸药房应划价准确,误差率不超过规定标准。半年盘存短款超过500元的按两倍赔偿,超过500元的除罚款外,停职待岗。⑹医生错开处方、药房错发药、护理错误注射、输液内有异物、护理脱岗造成单位损失的。
②下列情况之一者当事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及50%经济责任,另扣除50%绩效考核总分值。
⑴因医疗文书、文件、病历、化验、放射、B超、心电报告单;处方、X光胶片、收费登记、验收登记、门诊登记、合医档案等损坏或丢失,造成纠纷或在相关案件中失去证据,其后果由当事人负责。(档案保存期不低于2年)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3
一、药品入库
1.药品入库时认真核对药品的品名、规格、单位、数量、进价、生产企业、有效期等信息,做到票、物相符。如有票、物不相符的情况,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2.药品入库同时,检查有无药品包装污损,药品破损等现象,如有上述问题,药库管理员应拒绝入库并退回相关医药公司。
3.入库药品摆放时,应将效期近的靠前,效期远的靠后。
4.在保证临床用药及时的情况下,尽可能减少药品库存量。
二、药品出库
1.在库药品发放时应遵循“先入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
2.药品出库时,按领药单核发出库药品,同时检查出库药品的质量安全。
3.出库药品运输过程中注意轻拿轻放,避免出现碰撞,损坏药品等现象。
三、药品储存、养护
1.按药品储存的要求,分别储存于常温库、阴凉库、冷藏库、冷冻室、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原料药品库。
2.每天对常温库、阴凉库的温度、湿度进行记录,查看冷藏库,冷冻室的温度。温、湿度不符合要球时要及时采取措施。
3.在库药品实行色标管理,其中①绿色:为合格药品区;②黄色:为待验药品区、退货药品区;③红色:为不合格药品区。分区管理可将需要清退回厂家或医药公司的药品及时分类处理,减少损失,提高药品的合格率。
4.定时巡查特殊药品库、化学危险品库等重点部位,发现问题上报科室主任并及时解决。
四、药品有效期管理
1.每月月末盘点药品库存,核对帐、物相符情况;若有出入,及时查明原因,进行更正。
2.每月清查在库药品的有效期,发现有限期不足三个月的药品,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必要时作退药处理。
3.发现连续三个月以上无出库记录的药品,需列入滞销药品目录,及时通知相关医药公司,作退药处理。
五、药品价格管理
1.按国家物价文件要求严格执行药品进、销价格。
2.按当地物价局的通知要求及时、准确调整药品零售价格。
3.严格执行当地卫生部门的药品统一招标、挂网价格。价格调整同时,盘点药品库存,及时通知相关医药配送公司更正由于调价造成的药品差价。避免由于调价原因对医院造成的损失。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4
各科任教师必须严格执行课堂纪律,上课时必须带教案进教室,圆满完成40分钟课堂教学任务,上课前,科任教师必须提前5分钟到达教室,清点人数,迎接学生。课堂内不准抽烟,讲授课不准坐着,不准串岗闲谈,不准随便进出教室,上课时不得接打电话。非考试科目教师必须认真上好每一堂课。教师进教室严禁穿奇装异服,注意教师的仪容仪表。
上课期间,一律按功课表上课,不许自行调课,凡未经学校领导批准擅自调课者,按旷课论处。非考试科目授课一定要按学科常规进行授课,遵守学校上课制度。
A、教师要严格按学校安排的功课表进行授课,不得随意调课,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拖堂,上课时不得擅自离开教室,不得随意安排学生在操场上自由活动。
B.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做好上课的一切准备,进入教室,督促学生做好充分的课前准备。
C、教师必须携带教案进入教室授课,认真实施拟定的教学计划,做到目标明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重点突出,难点分散,同时要注意处理好教学中预设和生成的关系。
A、 教师要遵循教学规律和学生的年龄特征,精心设计教学的各个环节,讲解要少而精,合理分配教学时间,留足学生独立思考与基本练习的时间,充分相信学生,放手发动学生,培养学生浓厚的学习兴趣,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以发展的眼光看学生,尊重学生的独特体验,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B、 教师要精心设计提问,根据教学内容,有效地利用各种教学手段,创设问题情境,增强教学的直观性,鼓励学生质疑问难,对学生的回答要及时评定 ,肯定优点,指出不足,让学生领略到学习成功的愉悦,提高他们的学习兴趣。
C、 抓住“双基”教学龙头,采用启发式,废除注入式,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使他们在课堂上做到口到、手到、心到,以培养学生的观察、表达、创新等能力。
D、 充分发挥“达标评测”环节的作用,认真组织好课堂的练习与反馈,及时调控,尽量做到当堂达成拟定的目标,练习要有梯度,有层次,适应绝大部分学生,对学困生要有针对性的布置,一般每节课用于练习的时间不少于15分钟。
E、 注重非智力因素的培养,充分发挥兴趣、情感、意志等非智力因素对学生学习的促进作用,要注重学生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使学生好读书、读好书、活读书。教师要努力营造民主、平等、和谐、宽松的教学气氛,面向全体,因材施教,特别是要关注中下学生的学习,让各个层面的学生积极积极地参与学习活动,不得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严禁侮辱、训斥、挖苦、讽刺学生,要结合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做到“教书”与“育人”的有机结合。
G、 教师举止要端庄,言行要文明,精神要饱满。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语言简洁,吐字清楚,不说空话、废话,无特殊情况不得坐着上课。
H、 板书设计合理,工整明了,条理清楚,不写错别字。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5
第一条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xx〕45号)、《南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南政办字〔20xx〕56号)和《南昌县民政局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南民字〔20xx〕95号),结合民政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是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依照法定职责对被抽查对象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工作。
第三条 工作原则。对监管对象实施行政检查,应当遵循依法监管、公开透明、公正合理、廉洁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行政监管合法性、公平性、规范性和简约性,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第四条 工作目标。推进行政检查“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运用信息技术,实现被检查的监管对象和行政检查人员随机产生,检查结果及时利用通报或网上公开形式对外公开。随机抽查事项,在20xx年实行全覆盖。
第五条 制定南昌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随机抽查监管对象名录库,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进行动态管理。对抽查事项所涉及的监管对象作为随机抽查对象,通过摇号的方式从监管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第六条 建立南昌县民政局随机抽查人员名录库。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并根据人员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上级民政部门开展随机抽查时,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从下级民政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调执法检查人员。检查人员与抽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第七条 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根据年度工作安排抽查时间、制定抽查标准,每年进行一至二次抽查。抽查比例不低于辖区内市场主体的5%,原则上,在同一年度内对同一检查对象的抽查次数不超过2次,对被投诉举报较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级高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频次。
第八条 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在每年11月份将下一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局办公室,局办公室将及时报送县政府法制办备案,并在“南昌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
第九条 依据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载明的抽查内容及相关要求,采取现场检查、书面检查等方式进行抽查检查。
第十条 开展检查工作,由持有执法证的执法人员2人以上组成一组一同进行。抽查时,执法人员应当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并记录在案。
第十一条 开展检查,应当制作相应的检查文书,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检查人员开展抽查工作时,现场检查记录和现场照片等证据资料须进行记录备案。检查人员应当在检查工作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检查报告。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实施步骤、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事项。有监督检查职责的科室要及时做好检查档案归档并妥善保管。
第十二条 检查人员应遵守保密守则,按照《保密法》规定程序依法办事。在抽查工作未进行公开之前,检查人员不得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制作、传递、复制相关资料。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涉及抽查信息。被抽查对象名单要严格保密,坚决防止跑风漏气、失密泄密现象发生。
第十三条 检查人员要依照法定程序严格执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从严从快处理,该整改的及时责令整改,该移送的要移送有关部门。
第十四条 对于在检查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检查人员,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纪律处分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对于检查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或不按规定进行整改的检查对象,应当在网上进行通报处理,并依法追究,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6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和安全常识,服从保安公司、镇政府和婴儿园的领导;熟悉工作环境,清楚工作中的安全事项。
2、熟悉保安岗位职责,学习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熟悉并掌握保安工作器械的性能及使用、保养;能熟练使用各类消防设施和各种灭火器材。
3、工作纪律严明,严守工作岗位;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离岗不睡岗,按要求统一着装,态度热情礼貌待人,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准在上岗执勤时饮酒、闲谈、会客及容留无关人员在值班室内逗留。
5、外来闲散人员和车辆未经许可不得放行进入园内;正常办事人员进入要先与婴儿园园方人员联系,并认真查验、登记进入婴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
6、对可疑物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婴儿园。定期检查园内水电路线设施、消防设施,及火灾隐患、建筑隐患等,及时汇报,排除隐患。在突降暴风雨等意外灾害时,及时查看,有效监控。
7、上、放学期间,要提高警惕,持械室外执勤,校园师生要在视线范围以内。
8、靠近校园的精神病人,醉酒、可疑人员要及时劝离或报警处置。
9、在上课期间,婴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园门时,必须经带班老师同意,保安人员方可放行并登记存档备查。
10、时刻掌控校园及其周边设施设备运行情况和治安状况,维护和处理园门口的交通秩序,做到师生进出大门的道路畅通,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强化党内监督,规范县委巡察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安徽省委《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实施办法》、《安庆市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县委实行巡察制度,建立巡察机构,实现巡察全覆盖,确保县委一届任期内对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遍。
第三条 巡察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落实中央、省委巡视工作部署和市委、县委巡察工作安排,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
第四条 巡察工作在县委领导下,坚持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发扬民主、依靠群众的原则。
第五条 巡察工作纳入全县党的建设总体布局,接受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建立县委会定期研究巡察工作、县委“五人小组”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实行县委负主体责任、巡察机构具体组织实施、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等支持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第二章 机构和人员
第六条 县委成立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委负责并报告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委巡察办”),为其日常办事机构。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纪委书记担任,副组长由组织部长担任,成员由县纪委、县委组织部有关负责同志和县委巡察办主任组成。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为组织实施巡察工作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决议、决定;
(二)研究提出巡察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和阶段任务安排;
(三)听取巡察工作汇报;
(四)研究巡察成果的运用,分类处置,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
(五)向县委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六)对巡察组进行管理和监督;
(七)研究处理巡察工作中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八条 县委巡察办的职责:
(一)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情况,传达贯彻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统筹、协调、指导巡察组开展工作;
(三)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四)对县委、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与市委巡察办日常联络,向市委巡察办和县委报送工作规划、工作总结和工作信息等;
(七)办理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县委设立巡察组,承担巡察任务。巡察组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条 巡察组由组长、副组长和有关方面工作人员组成。巡察组实行组长负责制,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
第十一条 建立巡察人才库并实行动态管理。选配熟悉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务、审计、政法等业务或相关领域的优秀专业干部入库。每轮巡察前,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巡察人才库中抽选参加人员。
建立后备干部和年轻干部到巡察机构挂职锻炼机制。
第十二条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理想信念坚定,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政策理论水平;
(二)坚持原则,敢于担当,依法办事,公道正派,清正廉洁;
(三)遵守党的纪律,严守党的秘密;
(四)熟悉党务工作和相关政策法规,具有较强的发现问题、沟通协调、文字综合等能力;
(五)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选配巡察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标准条件,对不适合从事巡察工作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调整。
巡察工作人员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轮岗交流。
巡察工作人员实行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公务回避。
第十四条 巡察组实行组务会制度,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研究决定组内重要事项。
巡察组建立联络员制度,联络员负责与县委巡察办及相关部门的日常联系,沟通协调相关事宜,配合组长、副组长做好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绩效考评机制,切实把发现问题作为衡量巡察机构工作成效的最重要标准,考评结果作为表彰奖惩、提拔使用的重要参考。
第十六条 巡察工作专项经费,由县财政纳入预算,专款专用。
第三章 巡察范围和内容
第十七条 县委巡察组的巡察对象和范围是:
(一)县直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二)县属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三)县属事业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四)乡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五)县委要求巡察的其他对象。
第十八条 巡察组对巡察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线路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县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第十九条 县委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针对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或者巡察整改情况,开展机动灵活的专项巡察。
第四章 工作方式和权限
第二十条 巡察组可以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
(一)听取被巡察单位的工作汇报和有关部门的专题汇报;
(二)与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其他干部群众进行个别谈话;
(三)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等;
(四)抽查核实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情况;
(五)向有关知情人询问情况;
(六)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
(七)召开座谈会;
(八)列席被巡察单位的有关会议;
(九)进行民主评测、问卷调查;
(十)以适当方式到被巡察单位的下属单位、部门了解情况;
(十一)开展专项检查;
(十二)提请有关单位予以协助;
(十三)县委批准的其他方式。
第二十一条 巡察组依靠被巡察单位开展工作,不干预被巡察单位的正常工作,不履行执纪审查的职责。
第二十二条 巡察组应当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巡察工作中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及时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请示报告。
第二十三条 巡察期间,经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巡察组可以将被巡察单位管理的干部涉嫌违纪违法的具体问题线索,移交有关纪检监察组织或者政法机关处理;对群众反映强烈、明显违反规定并能够及时解决的问题,向被巡察单位提出处理建议。
第五章 工作程序
第二十四条 巡察组开展巡察前,应当向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和组织、审计、信访等部门和单位了解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有关情况。
第二十五条 巡察工作开展前,应提前5个工作日公开预告巡察的单位、时间、任务、内容和工作方式,通知被巡察单位按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第二十六条 巡察组进驻被巡察单位后,应当向被巡察单位党组织通报巡察任务,按照规定的工作方式和权限,开展巡察了解工作。
巡察组对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重要问题和线索,可以进行深入了解。
第二十七条 巡察了解工作结束后,巡察组应当形成巡察报告,如实报告了解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并提出处理建议。
对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和其他重大问题,应当形成专题报告,分析原因,提出建议。
第二十八条 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及时听取巡察组的巡察情况汇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报县委决定。
第二十九条 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应当及时听取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情况汇报,研究并决定巡察成果的运用。
县委“五人小组”会议材料应当及时报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第三十条 巡察组应当在县委“五人小组”会议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向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分别反馈相关巡察情况,指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巡察组将巡察的有关情况通报县委和县政府有关领导及相关职能部门。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8
1、团委各部门于活动开展前一至两周到办公室领取《团委活动申请表》和《团委活动总结表》,最迟于活动开展一周前将申请表交回办公室并最迟于活动开展前一周交学团办公室审批。
2、各部门无权开展未经审批的活动(日常活动除外)。
3、如无特殊情况,各部门严格按照审批活动的范围和权限开展活动。如遇特殊情况,活动主要负责人及时将情况报告团委副书记。
4、如遇紧急情况,活动项目的负责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机警地处理活动过程中的突发问题,但事后应将详细情况向学团工作部汇报。
5、活动结束后一周之内,活动的相关部门必须做好活动的总结,将活动总结表交回团委办公室,由团委副书记签署最终意见。并将《总结表》办公室备案。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9
为切实强化我校的安全管理,有效保护师生的人身安全,使安全工作具体化,根据县教育局有关安全教育的文件精神,特制订安全工作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考核以考核分为依据,基本分100分。考核对象为
(A) 任课教师 (B)班主任 (C) 值周管理教师 。
以一年度累计得分90分为优秀,奖金200元;89分---80分为合格,奖金160元;7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在本年度内不列为评优、评先对象。
二、考核内容:
A、任课教师:
1、任课教师要认真参与学校开展的安全教育活动,协助班主任进行安全教育与安全知识的宣讲。如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2、对学生教育做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尊重学生人格,严禁体罚,变相体罚学生。如出现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导致严重后果的扣10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任课教师上课要关注学生的到位情况,要确保学生上课到位,如有缺席应及时与班主任联系。如发现学生没有请假而不上课,在校园内外闲逛,任课教师不知情的扣5分;
4、上课迟到、中途离开或提前下课的扣2分,出现严重后果的扣10分。
5、任课教师在学科教学中要渗透安全教育,如通过学生调查对安全教育意识淡薄的扣2分。
6、要认真组织课堂教育,因管理不善导致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10分;教育学生课间要文明休息,不追逐、不打闹。如发现学生之间互相打闹,应及时制止。发现学生打闹而熟视无睹的扣2分,制止不力扣1分。
7、积极参加学校各项集体活动,任课教师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遵章办事,工作到位。任课教师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5分。
8、按时放学,保证学生按时就餐,按时回家。下午,教师辅导学生,必须护送学生回家。如因此而造成事故的,扣5分。
9、教学楼二楼靠楼道的班的任课教师,在上午第二节课下课时必须在该楼道口值班,保证学生上下楼道的安全。如未到岗到位或迟到者每次扣2分。
10、在学校集体活动中,要协助学校进行学生秩序管理。没有进行管理每次扣1分;因管理不善出现学生伤害事故的扣2分。认真负责学生课间操管理,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未到一次扣5分。
11、在体育课管理中,体育教师要对运动场地、体育器材、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再行使用。体育教师上、下课时必须集合清点学生人数,课中学生必须在体育教师的视线之内。如不集合清点人数、私自离开课堂的扣2分,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扣10分。
12、在体育运动会或各类体育比赛中,体育教师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如出现安全责任事故的扣5分。
13、教师要了解学生的身体素质,如让不适宜参加体育活动的学生参加运动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5分。
B、班主任:
1、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通过主题班会,安卫法课等形式进行安全教育,真正做到安全教育经常化、制度化。及时记录在安全教育记录本上(每周1次以上,安全教育要备课)。安全教育记录不全、未上安卫法课、安全教育工作不细致的或通过学生调查发现安全教育不重视、不能做到教育长效性的扣5分。
3、严格执行学生请假制度。如发现学生未到校也未及时家访的(含电话家访),扣2分; 严格晨检制度,作好晨检记录(学生未到校或有特殊情况的均需记录以备查)。因工作不力或敷衍了事而造成事故的一次扣2分。
4、教育学生认真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如出现被学校公开批评,扣1分;
5、教育学生认真保管学校或自己的财产,如出现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现象的扣2分。损坏公共财产或他人财物的,能积极、及时赔偿的扣1分。
6、班主任要经常巡视本班学生活动状况,发现异常的情况及时制止处理,出现重大事故的及时上报安全办。每月28—30号必须向学校安全办交月报表。如不报或缓报的每次扣1分。
7、严禁学生在校内外玩火、玩电、玩鞭炮、玩管制刀具等其他危险玩具、物品。如出现学生违纪现象扣该班主任2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8、教育学生不在学校周围或其它地摊购买“三无食品”,严防食物中毒。如出现因教育不力而出现事故扣2分。做好在校用餐学生的自带菜管理工作,保证菜柜经常清洁、卫生,菜柜钥匙有专人负责。如因班主任管理不力而出现学生食品中毒事故扣10分。
9、学校各项集体活动(包括升旗和课间操),班主任必须到场,统一行动,服从指挥。要教育、组织好本班学生参加集体活动,做到上下楼道有序,管理到位。如班主任不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10、对班级强化安全管理,杜绝和消除各种安全隐患,下午各班学生及时放学、静校,不能集体补课。
C、值周管理教师:
1、值周管理教师必须按规定时间进行管理。如出现迟到、早退一次扣5分,未到一次扣10分。
2、要在午间、下午勤巡查校园,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如值周教师中午未到岗到位每次扣2分,未巡查而出现安全事故的扣5分。
3、要强化校门口安全管理,帮助门卫维持校门口的秩序,严防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出现因管理不善而导致责任事故的扣5分。
4、值周教师在课间操学生解散时,要在教学楼的各楼道口值班,帮助学生有序上楼,如值周教师未到场每次扣2分,因管理不善出现事故扣10分。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0
为强化我省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xx〕29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内容: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⑴强化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⑴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⑵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⑶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强化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⑴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⑵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⑶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简介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⑸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⑴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⑵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⑴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⑴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⑵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按属地化管理与行政隶属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在省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设区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直属医疗以及负责在设区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负责在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制度,成立由院领导和人事、纪检监察、医务、护理、质控、预防保健等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门为医德考评工作具体经办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医德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考评办法
(一)医疗机构按《江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对医务人员医德评分。评分按“基本要求”、“加分依据”、“扣分依据”计算得分后累加,累计得分高于100分的按满分100分计算,扣分后低于0分的,按0分计算。根据得分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90分,且没有扣分;良好:得分≥80分,且扣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在医德考评中“一票否决”:
1、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被上级有关部门查办或新闻媒体曝光的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
3、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完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当事人;
4、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活动的;
5、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6、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制剂、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
7、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
8、未经患者或其家属同意,对患者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的;
9、非医学需要,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和利用B超等手段对胎儿作性别鉴定的;
10、违反《医师外出会诊管理暂行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11、泄露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
1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接受患者及其亲友的“红包”、物品、宴请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13、通过简介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或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收取回扣或提成的;
14、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接受医疗器械、药品、医用耗材、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人员以各种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提成和其它不正当利益的;或为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人员登记、统计医生处方或为此提供方便的;
15、对医务人员在用药、检验、检查中提供各种形式开单提成的科室负责人和当事人;
16、发生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不服从卫生行政部门调遣的;
17、不服从组织安排,拒绝参加基层卫生帮扶、卫生对口支援、卫生援外工作的;
18、发生医疗事故或者发现传染病疫情,患者涉嫌伤害事件非正常死亡,不按照规定报告的;
19、因与职务行为有关的错误而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及其以上处分的;
20、受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撤职及其以上处分的;
21、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
22、各单位认定的其他行为。
(三)实行日常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由医疗机构各职能科室按照责任分解,强化对医务人员的日常检查,如病历、处方、用药等情况的检查,收集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和表扬奖励等相关资料,为本单位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在年终时对医务人员进行医德考评时,提供考评依据。
(四)各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对医务人员每年进行一次医德考评,按照个人自我评价、科室评价、单位评价程序,最终由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参考个人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结合各职能部门所提供的材料,做出综合医德评价,填写综合评语,确定考评结果。
五、考评结果应用
考评结果要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医务人员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的人选和任职年度考核为“优秀”等级的人员,必须在医德考评等级为“优秀”的人员中产生。医德考评等级确定为一般的人员,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1年。卫生技术人员的年度考核中“德”的分数,按照医德考评的分数进行折算。
医德考评等级确定为较差的人员,其任职年度考核等级直接确定为不称职或不合格,不计算考核年限,当年不得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晋升薪级工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年限必须延迟2年。
执业医师、护士的医德考评结果,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护士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护士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作为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考核周期内,连续两年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或一次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执业医师定期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处理。
各级医疗机构要对医德考评“较差”等级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连续两年被评为“较差”等级的人员,可作缓聘、低聘或解聘处理;有行政职务的医务人员,按干部管理权限,报请有关部门免除其行政职务。
六、考评要求
(一)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要坚持客观、科学、民主、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坚持领导与群众相结合、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医德考评与医务人员的其他考核管理工作相结合的原则,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各设区市卫生局和省直医疗机构要将此项工作与医院管理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分工、落实责任、抓好落实。要有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要根据本方案,结合实际,针对医德医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细化、量化考评内容,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制定本单位具体操作的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报省卫生厅备案。
(三)各级医疗机构要将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每年进行一次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应当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在医德考评制度试行阶段可先使用纸质档案,等条件成熟后开发数码档案,有条件的医院可直接试行数码档案。医德档案由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保管,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将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结果报送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机构(如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四)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医德考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设区市卫生局强化对所辖医疗机构落实医德考评制度工作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总结经验,不断完善,确保医德考评工作取得实效。对工作不力,存在走形式、走过场问题的医疗机构,根据具体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合格、医院等级评价、评审或复审不合格等处罚,并对主要负责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各医疗机构职能科室要根据任务分工,明确责任,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为年终医德考评提供准确、详细、真实的依据,如因职能科室工作人员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年终无法提供本应该提供的日常检查结果和资料或提供虚假检查结果和资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职能科室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经济处罚、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省卫生厅将对各设区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贯彻落实《工作方案》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促进工作落实。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1
一、负责公司日常财务核算,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二、根据公司资金运作情况,合理调配资金,确保公司资金正常运转。
三、搜集公司经营活动情况、资金动态、营业收入和费用开支的资料并进行分析、提出建议,定期向总经理报告。
四、组织各部门编制收支计划,编制公司的月、季、年度营业计划和财务计划,定期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分析。
五、严格财务管理,强化财务监督,督促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
六、负责全公司各项财产的登记、核对、抽查的调拨,按规定计算折旧费用,保证资产的资金来源。
七、参与公司及各部门对外经济合同的签订工作。
八、负责公司现有资产管理工作。
九、原物料进出帐务及成本处理。外协加工料进出帐务处理及成本计算。各产品成本计算及损益决算。预估成本协助作业及差异分析。
十、经营报告资料编制。单元成本、标准成本协助建立。效率奖金核算、年度预算资料汇总。
十一、收入有关单据审核及帐务处理。各项费用支付审核及帐务处理。应收帐款帐务处理。总分类帐、日记帐等帐簿处理。财务报表及会计科目明细表。
十二、统一发票自动报缴作业。营利事业所得税核算及申报作业。营、印税冲退作业及事务处理。资金预算作业。财务盘点作业。
十三、会计意见反应及督促。税务及税法研究。
十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2
第一部分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我县中小学后勤管理,健全学校食堂、超市食品卫生安全和财务管理制度,提升后勤保障与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生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鹤峰县境内中小学、婴儿园和民办学校,均适用于本细则。
第三条 学校开办食堂、超市、创建文明宿舍和绿色生态校园的目的是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为师生生活服务,应充分体现公益性和服务性。“以人为本、精细服务”是学校后勤工作的基本原则;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肯定是学校后勤工作追求的目标。
第四条 学校食堂、超市的卫生安全管理坚持 “预防为主、分层负责”的原则。卫生安全管理由县卫生局监督指导,县教育局管理督查,学校具体实施。
第二部分 学校食堂
第一章 食堂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学校食堂的建筑布局应合理。食堂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储存间、食品出售间及学生用餐场所;食堂建筑面积:中学生均不低于1平方米、小学生均不低于0.8平方米;食堂离污染源应在25米以上。
第六条 食堂加工操作间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加工操作间应根据学校规模和就餐人数,面积应宽敞明亮,有利生产工艺流程顺利进行。加工操作间可分为准备间和烹调间;其墙壁应有1.5米以上的白瓷砖墙裙,无污渍;地面由防水、防滑、无毒、易清洗的材料建造,且具有一定的易排水坡度;有符合卫生标准的灶、灶台、案板;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防蝇、防尘、防鼠、防虫的设施,有污水排放通道及存放废弃物的设施;要分别建有洗菜池、洗肉池、学生洗碗池以及供餐饮具洗刷、消毒的池子和消毒柜,并分别标示清楚;食堂要保证自来水和污水排放通畅。
第七条 食堂原料储存间主、副食仓库应分设。主食仓库以存放大米、面粉和食用油等需求量较大,储存时间较长的物品,副食仓库以储存鱼肉蔬菜类物品为主;仓库应当建有离地lO公分以上的防潮层、分类架、隔墙。有防火、防盗、防毒、防鼠、防尘、防蟑等设施。
第八条 食堂饭菜的销售间应隔离密封,门窗安装有纱窗,有安全卫生的销售平台、窗口,有饭菜保温设备。饭菜销售间要有“三防”(防鼠、防虫、防蚊)和相应隔离设施。
第九条 学生用餐场所要有就餐的桌椅,其数量应不少于进餐学生数的三分之一。要有与就餐环境相适应的名言、警句、温馨提示等文化气氛。
第十条 食堂内装修简洁优美,通风明亮,内外环境整洁干净卫生。并配备有消防安全设备,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食堂外部应建有封闭的垃圾箱和排污沉淀池。
第十一条 学校食堂要有安全、节能、环保的锅炉。要有向学生提供热水、开水的安全设备。
第二章 食堂管理与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学生食堂不得采取承包的方式经营。食堂必须实行保本核算,微利经营,优质服务的原则。食堂应建立统一核算,分堂结算,质效挂钩的分配激励制度。
第十三条 食品卫生安全实行校长第一责任人制度,并配备专职的食品卫生监督管理人员。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取得卫生许可证。食堂内外环境整洁,清洁区包干到人,有定期检查、奖惩的记录。
第十四条 建立岗位责任制和无关人员、有害物品禁入制度;逐级签订卫生责任状,建立安全与卫生责任制度及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培训、考核、奖惩制度。制度上墙。
第十五条 学校聘请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先培训,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状后才能上岗。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食堂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在出现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如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锅炉工要持证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在锅炉运行期间坚守岗位,并作好运作情况记录。食堂防火器材设施齐备、有效,摆放到位,防火、防盗、防毒措施落实。
第十六条 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应切实做到:
㈠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要用清洁剂或流动清水洗手。
㈡穿戴整洁,有工作服、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㈢不得留长发、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从事加工食品。
㈣不得在工作场所内吸烟,不随地吐痰。
第十七条 食堂工作人员应着装统一,挂牌上岗,熟悉相关业务知识,服务态度和蔼可亲、言谈举止规范文明。食堂设有意见簿收集意见,并有答复。
第十八条 学校应当对学生强化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教育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第十九条 学校应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㈠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向乡镇人民政府、县教育局和县卫生局报告。
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㈢保护好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常
㈣配合县卫生局进行调查,按县卫生局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㈤落实县卫生局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二十条 严格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细则,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学校和责任人,以及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学校和责任人,由县教育局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 学校食堂必须严把采购关。食堂大宗物资如大米、面粉、食用油等实行公开招标或择优遴选,定点采购,集中配送;食品供货商必须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有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批量供应的食品物价总体上低于市场价。
学校采购食品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并相对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采购单位索取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质量检验合格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以保证其质量的可靠性。
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材料应做到:
㈠必须有两个采购人员同时到固定的经营单位采购。
㈡食堂原材料的采购必须新鲜洁净,感官良好,无异味,无腐败变质。
㈢采购员应有详实食品原材料采购记录并填好《采购单》,两个采购人员同时签字后与所采购食品原材料一起交材料保管员验收。
㈣材料保管员对采购员采购的所有材料及物资认真验收,对照《采购单》核实品种数量、质量,验收合格后填制《入库单》,由采购员、材料保管员签字,并对食品原材料分类存放、生熟分离,并采样存查。最后登记到《材料账》,按月向会计报送《材料出入库汇总表》。如果发现有弄虚作假、学校应迅速组织人员调查处理。
食品采购支出单据须经采购员、保管员、食堂管理员签字确认后方可入账,非食品支出单据还须分管校长签字后方可入账。采购的米、面、油、蔬菜等商品价格应每星期公布(填写统一做好的公示牌),积极接受学生及家长的监督。
第二十二条 食品原材料的贮存:
㈠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且有标示(品名、出厂日期、保质期)。
㈡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㈢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㈣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严禁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混放,必须分柜存放。
第二十三条 食堂原材料的领取加工:
㈠由炊事员和食堂管理员同时填写《领料单》领取原材料;供加工的原材料必须新鲜洁净、无腐败变质和感官性状异常。
㈡饭菜质量好;主、副食烹调制作规范;配菜时注意营养搭配。能为学生提供各类特殊的服务,如病号饭等。
㈢小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一荤三素一汤、中学中晚餐至少应向学生提供两荤四素一汤供学生选择。
㈣饭菜出售前存放时间一般不得超过1个小时,若超过1个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0℃条件下存放;禁止使用塑料制品装成品菜。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3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教委颁发的《小学德育纲要(试行)》、《中小学德育工作规程》,切实强化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以爱国主义教育为主旋律,以学生养成教育为重点,以校园文化为载体,多渠道、多层次、全方位地开展教育活动,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和生理、心理素质。强化学校德育的科学研究,努力探索新形势下德育工作的新路子,不断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为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而努力。
二、工作目标
为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培养学生初步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思想感情和良好品德;遵守社会公德的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良好的意志、品格和活泼开朗的性格;自己管理自己、帮助别人、为集体服务和辨别是非的能力,为使他们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打下初步的思想品德基础。
三、德育内容
依据《小学德育纲要(试行)》,小学德育的主要内容有: 1、 热爱祖国的教育; 2、 热爱中国共产党的教育; 3、 热爱人民的教育; 4、 热爱集体的教育; 5、 热爱劳动、艰苦奋斗的教育; 6、 努力学习、热爱科学的教育; 7、 文明礼貌、遵守纪律的教育; 8、良好的意志、品格教育; 9、 民主与法制观念的启蒙教育; 10、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的启蒙教育。
四、实施途径与措施
(一)强化德育队伍的建设与领导
1、调整、充实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学校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担任组长,张文江主任主管德育工作、少先大队辅导员及班主任为成员,每学年根据工作需要,调整、充实领导小组成员,健全落实德育工作责任制,每学期开学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研究一学期的德育工作,制定学校德育工作计划。
2、强化班主任队伍建设强化班主任的培养、选拔和管理,每学期开学召开班主任工作会议,学习班主任工作职责,布置德育工作任务;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专题培训会议,通过理论讲座、专题研讨等方式,不断提高班主任的工作艺术和管理水平;每学年组织一次优秀班主任的评选活动,不断增强班主任工作的荣誉感,补偿班主任工作的艰辛。
3、充分发挥少先队组织的作用少先大队要不断强化少先队工作队伍的建设,一是大队辅导员要增强责任意识,注重少先队工作的研究,开拓创新,努力提高工作水平;二是大队辅导员要注重对中队辅导员的培训,每学年要组织一次专题培训活动;三是要注重对大队部干部、各中队干部的培养和管理。同时,大队部要针对学生的思想实际和身心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文化娱乐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让学生在实践锻炼中培养优良的品质和良好的行为习惯。
4、努力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局面。每一位校园人都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德育工作者"的观点,充分认识德育工作的重要性,立足本职岗位,做到"教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
5、积极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教育小组、学校关工委和家长学校的作用。强化对"三结合"教育小组、学校关工委和家长学校的领导,每学年调整、充实组织成员,定期举办专题讲座、教育经验交流会等,强化学校、家庭、社会三者之间的联系,努力形成有利于学生成长的校园环境、家庭环境和社区教育环境。
6、全体教师,特别是德育工作领导小组、班主任要增强德育科研意识,把德育作为课题来研究,以真正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认真落实常规教育活动
1、认真贯彻和落实《国旗法》,坚持每周星期一举行隆重的升旗仪式,星期五举行降旗仪式。少先大队部在每学期开学初做好《国旗法》的宣讲和仪式礼仪的培训,指导四至六年级各中队训练好旗手,安排好学期的"国旗下讲话"的内容,要求系列化,突出德育主题,增强针对性。
2、强化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适时开展行为规范的专项训练;每月底进行一次行为规范的量化评价,将其结果按一定比例纳入学生期末品德素质评价之中,并以此为依据,每学年评选"行为习惯标兵";推行升班旗制度,值周领导、值周教师、学生干部负责行为规范的监督管理,实行量化评分,每周各年级行为规范得分最高的班级获得升班旗资格。
3、认真开展文明班级、示范文明班级创建活动。学校每学期两次评选文明班级、示范文明班级,各班通过达标创建、自评申报,促进班级的建设。
4、坚持每月一次主题班(队)活动。开学初,学校少先大队部拟定每月班、队活动主题,提供给各班选择。各班也可根据班级实际,自行确定活动主题。每学期队活动不得少于一次(一年级上学期除外)。每周班队活动时间也要组织一些趣味性、教育性兼具的活动。活动的主持人要填写要活动记载表。
5、坚持每天早上定岗劳动,一是对学生进行环境卫生教育,二是进行热爱劳动的教育。
6、坚持每天课后整理活动。班主任或助理班主任要对班级学生一天的表现进行全面总结,肯定成绩,指出差距,特别是要引导学生自我总结、自我教育。也可在课后整理时组织开展一些小型的主题教育活动,突出教育的实效性。
7、认真开展校园之星、优秀学生干部、进步显着学生的评选活动,每学期末评选优秀学生干部、进步显着学生,颁发奖状,每年春天学期开学后评选校园之星,以树立榜样,培养学生的积极上进精神,促进良好校风、班风和学风建设。
8、认真开展打造书香校园活动。学校图书室要做好图书借阅工作,为学生提供阅读的方便。学校将各班开展读书的情况纳入文明班考核之中,以鼓励学生的积极阅读。
(三)适时开展专题教育活动结合重大节日、纪念日开展爱国主义教育、革命传统教育活动。
1、三月五日开展学雷锋活动,组织学生读雷锋日记,讲雷锋故事,唱学雷锋的歌曲,学习雷锋精神,做新时代的小雷锋。
2、清明节组织缅怀革命先烈的活动,如请老前辈讲长征故事、抗战故事,观看爱国主义影片,牢记今天的幸福生活是革命前辈用鲜血和生命换来的,进而珍惜今天,报效祖国。
3、六一组织庆祝活动,展示个人特长,感受老师、父辈的关爱。
4、七一组织庆祝党的生日的活动,让学生初步了解党的光辉历程,认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正确、光荣,激发学生对党的感情。
5、十一组织国庆歌咏会,感受"祖国巨变"、"故乡变化",激发对祖国的热爱之情,增强建设祖国的责任感。
6、香港、澳门回归纪念日组织认识香港、认识澳门的活动,通过阅读书籍、听专题讲座,不忘那段屈辱的历史,感受今天飞速的发展,激发学生的爱国情怀。
7、元旦组织迎新年游艺活动,感受生活的幸福,展望美好明天,增添进步的动力。
8、每学期举行一次运动会,每两年举办一届艺术节,每学年组织学生参加市、县科技节活动、黄鹤美育节活动。通过科技活动,培养学生爱科学、讲科学、用科学的兴趣,提倡科学精神;通过艺术活动,陶冶学生情操,提高他们的审美情趣;通过体育活动,提高学生的身体素质、集体意识、合作精神。
9、深入开展德育基地活动。学校在乡敬老院、各村村委会等地建立德育基地,组织学生开展专题教育活动,促进学生的品德发展。每学年活动时间在一天以上。
10、强化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结合学生在学习、生活、人际交往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心理问题,每学年至少有针对性地开展一次心理健康教育讲座,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和指导,提高心理素质,增强承受挫折和适应环境的能力。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学校将设立心理咨询室,对少数学生在学习、生活及人际交往中碰到的一般心理问题给予辅导和帮助。
(四)大力开展校园文化建设,实现环境育人。
1、通过办学理念、发展目标、校风、学风等引导学生。学校在显眼位置张贴办学理念、发展目标、校风、学风,并利用学生集会、国旗下讲话等时机,大力宣讲,让其深入师生心中。
2、强化教室、橱窗文化建设。教室正前方悬挂国旗、班训;布置好两块专栏,每月办好一期黑板报。橱窗由少先大队部和艺术组教师负责,张贴学生书画作品或其他宣传资料,一月一更换。教室里张贴悬挂名人画像、语录、《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生书画作品。
3、办好学校红领巾广播。学校成立红领巾广播工作小组,稿件由各班学生提供,教师负责选稿,学生播音。栏目包括校园新闻、德育小故事、民族文化大观、安全常识等。每学期对优秀播音学生进行表彰,对积极投稿的班级在文明班考核中给予奖励。
(五)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在德育工作中,要坚持以课堂教育为主渠道的做法,全体教师要增强德育意识,坚持教书育人,在课堂教学中结合学科内容、特点,挖掘教育素材,任课教师在制订教学计划、备课时,要努力挖掘教材中的教育素材,注意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态度、学习习惯和良好的意志、品格,促使学生养成文明行为习惯,使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教育等十大德育内容与教学内容之间产生有机的联系,在潜移默化中给学生以春风化雨般的教育。思想品德课是向学生比较系统地直接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一门重要课程。它着重提高学生的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培养道德情感,以指导他们的行为。品德与生活(社会)课程教师要发挥品德课的优势,联系学生实际,自觉地突出品德课的德育功能,有的放矢地进行品德教育,解决学生认识上的一些偏差,给学生以正确导向,对学生提出适当的行为要求,为学生的成功人生打好底色。
(六)认真做好品德评定工作。全体教师要充分认识到,品德评定是德育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通过评定可以衡量学生品德所达到的实际水平,引导他们学习正确评价自己和别人,激励他们不断进步。学校要制定评价方案,将学生的品德课考核成绩和行为表现的考核结合起来,同时,在行为表现的评价标准中,应根据学生的年级、年龄特点制定。评价中,应注重评价主体的多元,综合学生个人、同学、教师、家长评价的结果。每学期结束时,班主任应对学生的行为表现、发展状况做出书面评价,即写出评语,并告知学生和家长。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4
酒店采购应控制成本、接受财务监督及其他部门的监督、稽查,全面负责酒店的采购工作。
第一条采购工作基本要求
1、所有采购项目均需酒店总经理签批授权、财务部批准同意。
2、所有采购物品均需比较至少三家的价格和品质,月结类物品每月每一类至少有三家供货商提供报价单。
3、采购人员须对自己采购物品的价格、品质负责。
4、采购人员须每月通过电话、传真、外出调查、接待厂商等方式获取酒店使用的各类物品主要品种的价格信息并整理成价格信息库,以书面形式汇报给酒店财务部及公司。
5、所有供应商名片、报价单、合同等资料及样品采购部须登记归档并妥善保管,有人员变动时须全部列入移交。
6、采购时间要求:一般物品采购时间为3-5天,急用物品第二天必须采购回来,印刷品、客房一次性用品、布草等使用部门须提前一个月下单采购。
7、采购部禁止采购任何未下申购单的物品,否则财务部将不予以报销。
8、禁止使用部门自行采购物品或私自与供应商洽谈采购事宜。
9、采购部负责跟进各协作厂商的货款及时签批支付事宜,对到期的应付帐款,酒店应及时支付,以建立酒店良好形象,维护酒店财务信誉,同时也为日后的采购工作提供便利。
第二条采购岗位职责
1、了解各部门物品需求及各类物品市场的供应情况,掌握财务部对各种物品的采购成本及采购资金的控制要求,熟悉了解各种物品的采购计划。降低物资食品采购成本,为酒店提供价格合理质量好的各类物资及食品。
2、了解部门和仓库各类物品的消耗情况和库存物资动态,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合理、科学地根据采购计划,对各种物品进行价格调查。
3、搜集市场上各类物质的价格信息,作好资料的存档工作;积极配合搞好物资食品保管工作,做好物资平衡工作,及时处理呆滞物资,加速物资周转。
4、大宗用品或长期需用的物资,根据核准的计划可向有关的工厂、酒店、商店签订长期的供货协议,以保证物品的质量、数量、规格、品种和供货要求。
5、积极协调与酒店内其他各部门的关系,经常倾听使用部门对物资采购工作的意见,及进改进采购工作。
6、协助客房仓库作好物质的验收工作,对质量不合格和价格不符的产品给予退换货工作。对食品原料进库前,要严格验收,注意食品的生产期,不进保质期已过一半的食品,确保食品原料的新鲜度。
7、与有关供应商作好积极的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
8、严格执行酒店财务制度,遵纪守法,不索贿、不受贿,在平等互利在原则下开展作业。
第三条临时物品采购工作程序
1、临时物品的采购申请:临时采购物品必须是在营业部门运行过程中的某些突发需求(包括客人的某些需求和酒店本身产生的突发需求,例:工程维修配件等)部门申请人详细填写申购单,注明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等
2、临时物品的采购审批部门负责人签字审核,检查所需采购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等必要时进行删减和增补,并注明急需采购的原因。
3、临时物品的采购实施:采购员根据部门所下的申购单直接采购,部门急用的物品采购必须当天完成;采购员将部门所采购物品购回后,需将申购单交给相关部门补签手续。
2、临时物品的采购验证:采购购回物品后,仓库及部门负责人验货给予优先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入库后交与申请部门领用。
第四条采购物资验货流程
1、无论是供应商或是采购购回的物品必须先验收再入库,由库房根据申购单验收货物,不允许直接将货物交与使用部门。
2、对于不符合采购申购单的货物,库房人员有权拒收,供应商或采购人员办理入库验收手续后,仓管应开入库单,并将入库单客户联交采购员或供应商办理结算手续。
3、仓管在验货过程中对项目质量、规格等难以确认的情况下应积极请使用部门一起验收。
4、在验收过程中,仓管或使用部门有权对不符合要求的物品提出退货要求,经确认实属不符的由采购人员或供应商办理退货手续,
5、购买、收货和使用三个环节上的相关人员要相互监督、相互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对于有争议的问题应各自向上级报告协调解决。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5
起来我在婴儿园工作已经有大半年时间了,通过这半年多的工作学习,和小孩相处的这些时间,使我感受很深。小孩子的表现促使我不得不把思想放开,精力集中,把保育工作做得更细,更具体。我们班因为是小班,大多都是刚刚才上婴儿园,在家都是父母宠爱的小宝贝,对于婴儿园的一日常规适应较慢,因此我班老师前阶段主要从一日生活为主、先从“保‘’上下功夫,以保为先,以保促教。例如吃饭:我班婴儿挑食现象较普遍,针对此现象,我们两位教师每餐都教育婴儿不挑食,吃完自己的饭菜。经过一周的不懈努力,我班婴儿慢慢改变了挑食的毛病。家长也反映婴儿吃饭比以前好多了。这使我对保育工作更有信心了。家长的肯定、婴儿的进步是教师的最大心愿。
经过与小孩子的相处,使我想了很多:婴儿虽然年纪小,但是呢他们对事情已经具备了初步的分析和审美能力,他们需要成人的引导教育,而婴儿园是他们人生的第一个受教育地,婴儿教师是他们的启蒙者。保育工作就是把握生活中的点点滴滴,用老师的爱心和耐心,细致入微地引导婴儿提高自理生活能力,愉悦地玩耍,快乐安全地在婴儿园生活学习。我爱每一位小孩子,我喜欢面对他们纯真,可爱的小脸,希望小孩子们的童年健康快乐。
药品库房工作考核细则 篇16
班主任是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派往各学生班负责全面管理和教育的干部,为便于管理,提高效率,特制定如下规定:
1. 实行班主任责任制。由班主任全面负责所负责班级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
2. 抓好班风建设。以学风建设为核心,通过组织各种集体活动,充分调动全体学生的积极性,争创“良好学风班”、“文明班级”和“先进团支部”。
3. 抓好班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认真选拔、培训学生干部,指导他们创造性开展班级工作。负责向学校推荐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向学生团委推荐优秀团员参加党校学习,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4. 做好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要通过两课教学、班团活动做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要经常深入教室、宿舍、食堂等学生活动场所,全面了解学生思想动态,及时解决发现的问题。注意建立畅通的信息沟通渠道,重大突发事件必须及时处理,并在四小时内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
5. 抓好学生日常管理工作。综合评测、评先评优,学生奖贷学金评定,困难补助评定与发放,组织勤工俭学、社会实践等,并要按规定保质保量按时完成。积极协助学校做好违纪学生的处理,以及处理后的思想工作。
6. 按学校规定组织检查查学生上课、出操、出勤等情况。
7. 重要活动、重大事件和突发事件必须到场。
8. 经常与任课老师交流本班学生情况,实现班主任工作与教学的有机结合。
9. 日常工作做到“五个有”:即工作有笔记,会议有记录,期初有计划,期末有总结,考核有书面材料。
10. 抓好“十类重点学生”,建立重点学生档案。对学优生,学生干部,有专项特长学生的基本情况要做到心中有数,注意发挥他们的示范教育作用;对贫困生,有心理障碍学生,受学业警示学生,受处分学生,留级生要特别关注,定期与他们谈话,进行必要的心理疏导和学习、生活指导,制定帮扶措施。
11. 按时参加班主任会议,学生工作会议,班主任培训等。
12. 完成学校各部门交给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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