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乡会章程示本(精选5篇)同乡会章程示本(精选5篇)同乡会章程示本(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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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乡会章程示本(精选5篇)

同乡会章程示本(精选5篇)

同乡会章程示本 篇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强化老乡在联系,团结互助、共谋发展,特成立本会,为规范运作特修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会定名为同乡会,英文名: 简称“同乡会”。

  第三条 本会一切运作必须遵守加拿大有关法律,合法开展一切活动。

  第四条 本会是一个非政治、非盈利性社团组织,是一个对、对有联系有感情且志同道合者的大家庭。

  第五条 本同乡会的宗旨是:联合会员,精诚团结、互相帮助、共谋发展。

  第六条 本会联络处暂设:.

  第二章 会员

  第七条 凡是对、对有联系有感情现居住在加拿大境内和向往籍人士,承认本会章程,并愿意积极参加本会活动、执行本会决议者,可以申请成为本同乡会会员。

  第八条 会员分家庭会员和个人会员。

  第九条 会员必须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

  (二)维护本会及会员的合法权益;

  (三)积极参加本会的活动,认真完成本会交办的工作;

  (四)按规定及时交纳会费;

  (五)关心本会工作,向本会反映情况,提供有关信息和资料;

  (六)向其他会员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参加有关会议的权利。

  (二)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有分享信息,得到本会和会员帮助的权利。

  (四)有对本会工作提出建议的权利。

  (五)有在本会网站上发表信息的权利,但不得中伤和诽谤他人。

  (六)有在本会网站优惠登载广告的权利。

  (七)对本会财务开支有知情权。

  第十一条 申请加入本同乡会者,须填写“入会登记表”。

  第十二条 本会会员拥有本会网站登陆密码,可查阅内部信息。

  第十三条 会员有退会的自由。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四条 同乡会会员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利机构,会员大会的职权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

  (三)审议理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

  (四)决定同乡会的工作方针和任务;

  (五)决定同乡会的清算及终止事宜;

  第十五条 会员大会须有2/3以上的会员或会员代表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会员或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十六条 会员大会每届三年。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须由理事会表决通过。

  第十七条 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本会设理事11-15名,其成员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在闭会期间领导同乡会开展日常工作,对会员大会负责。

  第十八条 理事会的职权是:

  (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

  (二)选举和罢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

  (三)筹备召开会员大会;

  (四)向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财务状况;

  (五)决定会员的吸收或除名;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

  (七)决定各机构主要负责人的聘任;

  (八)领导各活动小组开展工作;

  (九)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十)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九条 理事会须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开,其决议须经到会理事2/3以上表决通过方能生效。

  第二十条 理事会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情况特殊的,也可采用通讯形式召开。

  第二十一条 理事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社会和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热心本会工作,乐于助人,有奉献能力和奉献精神;

  (三)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第二十二条 本同乡会设会长一名,聘请荣誉会长1-2名、副会长3名、秘书长一名,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由理事会选举产生,荣誉会长由理事会聘任。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若工作发生变动,可由理事会推荐人选接替其职务,另根据需要理事会可聘任顾问若干人。

  第二十三条 会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和主持理事会;

  (二)组织日常工作,实施落实会员大会、理事会决议;

  (三)代表同乡会与政府机构和其他社团组织联系。

  (四)想方设法增强本会的影响力

  第二十四条 根据情况,同乡会下设若干活动小组,各设正副组长一名。各会员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可参加一个和多个活动小组。

  第二十五条 被当选的各位同乡会理事必须以满腔的热情为同乡会做贡献,在经济上、精力上给予最大程度的奉献。

  第四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六条 协会经费的来源

  (一) 本会会员缴纳的会费,个人会员每年会费加币10元,家庭会员每年会费加币15元,每年6月30日前缴清。

  (二)会员自觉捐赠,当选理事必须给予一定的捐赠。

  (三) 本会网站和其他创收。

  (四) 其他社会赞助。

  第二十七条 本会来源经费属同乡会全体会员所有,用于会员活动开展,用于网站维护,用于对外联络。经费的使用办法由理事会制定,全体会员有权监督。

  第五章 服务内容和活动方向

  第二十八条 本会主要组织如下方面的服务和活动:

  (一) 强化和中国联系,让xx人了解 、让x人了解;

  (二) 组织同乡聚会,强化联系、共叙乡情,把这里变成同乡的乐园;

  (三) 帮助来的新移民安家定居,免费接机,为来的观光者免费导游,把这里变成老乡在接待站;

  (四) 为来的留学生做好服务咨询工作,使他们身在异乡有家的感觉;

  (五) 建立对外联系和沟通的平台,提高老乡在中国和加拿大的社会地位,把这里变成海内外和上下联系和沟通的桥梁;

  (六) 组织各种考察团外出参观旅行;

  (七) 建立生意合作及工作机会平台,共谋发展,为老乡的事业发展助一臂之力;

  (八) 组织中华传统节日聚会,鸿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为加拿大多元文化增光添彩;

  (九) 根据老乡的各有所长,开展互帮互助活动,如免费报税、财务、教育咨询等;

  (十) 组织各种文化体育活动小组,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体育活动。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章程于x年2月24日会员大会讨论通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章程终止。

同乡会章程示本 篇2

  一、总 则

  xx市老乡联谊委员会是全体在xx市上学、就业、生活等居住的老乡的群众性组织, 是一个凝聚众多和政精英的组织,是老乡进行相互交流,相互沟通,相互帮助的联谊组织,接受当地政府指导和管理,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开展活动。代表和维护老乡的正当权益和合理要求,强化老乡的联系。宗旨是: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方针;以团省委青春创业行动为指导,紧密团结和依靠全体老乡,充分调动老乡的参与性与积极性,在老乡会和广大老乡的支持下,开展形式多样的工作交流和丰富多彩的联谊活动。为不断强化老乡的团队建设,不断提高广大老乡的素质,推动和政在全省、全国的形象宣传活动的开展,发挥积极能动作用。

  老乡会必须不断强化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提高老乡会在全体老乡中间的威信。实现以下四项基本要求:第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的领导保持一致;在活动中必须以国家法律法规及当地政府政策为准绳;充分发挥老乡会在社会交际与老乡学习工作中的桥梁纽带作用;第二、要树立全心全意为老乡服务,踏踏实实为广大老乡办实事的思想,虚心听取广大老乡的意见和建议,体现广大老乡的正当权益,积极开展工作并起到老乡会的组织带头作用;第三、要充分体现老乡会机构的群众性,强化老乡会的民主建设,增强老乡会的透明度,增强广大老乡的主人翁意识;第四、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发扬优点,改进不足,强化与社会各界的交流合作,以促进我会工作的蓬勃发展。

  第一章 会 员

  第一条:凡具有或曾经具有和政县籍贯的,不分年龄、性别、学历、职业、宗教信仰等,愿意为老乡会积极工作,为广大老乡服的务同志,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第二条:根据本章程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1. 在本会内享有平等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

  2. 有权通过各种正当途径和方式对本会各级组织和干部及其工作进行监督、批评和提出建议;

  3. 有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

  4. 会员在本会内受到不正当待遇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和保护;会员在工作、生活等方面遇到困难时,有权请求本会帮助解决;本会各级组织必须认真对待;

  5. 会员信息及联系方式公开(个别要求不公开的除外),由老乡会统一印制通讯录,人手一份并按时更新通讯录信息,以便于各会员的及时联络,随时交流;

  6. 免费享有老乡会会刊及其他本会内的内部资料及信息;

  7. 因个人原因受到处分者或受到国家法律约束制约的,在受制约期间不享有上述权利。

  第三条:会员在享有本章程赋予的权利时,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认真贯彻执行“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

  2、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全面提高自己的综合素质,争做“新时代创业标兵”;

  3、遵守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法规,遵守当地政策,遵守本会章程;

  4、在行使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及本会的利益,不得妨碍他人行使权利;

  5、各级组织的工作,积极参加本会组织的各种活动,执行本会的决议,努力完成本会委托的工作,维护本会的荣誉;

  6、老乡会负责人除履行会员义务外,必须做到作风正派,努力学习和工作,热心为

  老乡服务,从个方面、各角度发挥自己所长,充分体现和政县人民的传统美德与现代创业精神。任何人不得以老乡会组织名义进行非法活动。

  第四条:会员在自愿的基础上,通过他荐或自荐,并经考察肯定后正式成为会员。

  第五条:会员加入本会前必须明确老乡会指导思想及工作任务.

  第六条:会员有退会的自由。对于不遵守老乡会的章程,不执行老乡会的决议, 影响老乡会的声誉的会员,经老乡联谊委员会讨论后予以除名。

  第二章 委 员

  第七条: 老乡联谊委员会委员是老乡会中经民主选举产生的,是全体老乡中的忠实代表,是值得广大老乡信任的老乡会骨干力量,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实事求是,求真务实。

  2.工作或学习成绩优良,并在某一方面有突出业绩。

  3.思想作风端正,有较高的思想觉悟,品质优良。

  4.热心为老乡服务,在各项活动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5.具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敢于接受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并努力出色完成。

  6.团结老乡,有较好群众基础,在老乡中有一定影响力、号召力。

  7.在学习工作中谦虚上进,不断完善和提高自己。

  二、目的和意义

  河西地区和政联谊会是所有在河西地区学习、工作的和政老乡的公益性组织。我们的目的是要把河西学院医专所有的和政老乡团结起来,把老乡会建设成为我们河西地区和政人在家。为大家提供一个交流和互助的平台。我们可以经常联系略慰思乡之苦,互相帮助以解他乡无助之忧,展开种种活动丰富课余生活、锻炼能力。具体的讲:

  1. 团结老乡,强化老乡内部交流。

  2. 组织各种活动,丰富课余生活,为老乡们展示才华锻炼能力尽可能的提供舞台以进一步增进老乡之间的交流。

  3. 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度大学时光,必要时可以由联谊会出面维护老乡的合法权益,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和支持。

  三、老乡会的组织原则及职权

  (一)老乡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它的基本内容是:联谊会的组织机构由老乡会(总会)和河西学院、医专两校建立的各校分会两级组成。原则上少数服从多数 ,个人服从集体,全体会员服从老乡联谊委员会。全体老乡代表大会(简称乡代会)为老乡会的最高权利机构。在乡代会召开期间,乡代会享有如下权利:

  1. 乡代会职权范围提出议案的权利。所有议案应于乡代会召开一周前向组织委员会提出,并由大会主席团决定是否列入议程;未列入议程之议案,由新一届老乡会负责答复。

  2. 就上一届老乡会所有工作报告进行咨询的权利。乡代会代表亦应履行如下义务:倾听会员呼声、反映会员意见、按时出席乡代会、认真履行职责。

  3. 乡代会行使下列职权: 听取、审议和通过上届老乡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本届老乡会的工作方针,审议并通过老乡会章程。

  4. 选举新一届老乡会委员会。

  5. 行使应由本会最高权力机构行使的其他职权。

  6. 本章程的修正需经乡代会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决定其他问题时,以全体代表的二分之一以上为通过。

  老乡联谊委员会是学生代表大会和常设权力机构,由乡代会选举产生,实行会长负责制,主持老乡会日常工作。

  (二)老乡会的职权:

  1.制定工作计划,落实代表大会提出的任务;

  2.积极协调各校老乡及各相邻县间的关系;

  3.指导、帮助和监督各位老乡的工作与生活;

  四、组织机构及人事安排

  1.和政老乡联谊会(总会)

  总会负责统一策划、组织、协调整个老乡会的活动、协调各分会之间的关系、管理整个老乡会的档案等。

  (1)会 长 (一名)

  总体负责老乡会的各项事宜,在2—3名副会长和各校分会长的协助下展开老乡会的各项工作。可自行招聘助理2-3名。

  (2)常务副会长(一名)

  领导老乡会办公室协助会长处理老乡会各项日常事务。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3)分管副会长(二名)

  河西学院副会长分管照顾17个教学系,医专副会长分管照顾其学校同学。分管副会长主要负责与所辖兄弟保持联系。协助各校分会展开活动,并负责向所辖分会传达总会的决定。可自行招聘助理1-2名

  (4)老乡会办公室

  a.人员组成:其成员由总会会长、副会长助理和各兴趣组织的负责人组成。助理一方面可以根据会长和各副会长的需要自行招聘,另一方面可以由各校分会长推荐。原则上选择一些有兴趣有能力的低年级老乡组成。

  b.职责:办公室在常务副会长的领导下协助会长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是总会的执行机构,老乡会有活动时办公室应该负责策划、宣传、协调、组织的具体实施。办公室是老乡会的人才储备库,通过长期的实战培训,使其成员的能力和声望将来可以承担起整个老乡会工作的重任。老乡会的各兴趣组织应该挂靠于办公室并接受常务副会长的领导。

  (5)老乡会主要负责人联席会议

  a.人员组成:总会会长、副会长和各校分会会长。

  b.职责:联席会议是老乡会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老乡会重大的决策。如老乡会主要负责人的选举,重大活动的决策,老乡会章程的审议等。

  联席会议由会长负责并在适当时机(有重大活动或总会换届选举等)由会长联系召开。

  2.河西学院、医专老乡联谊会分会。

  老乡会各校分会是相对独立的组织。其会长、副会长由该会自行选举,只需将结果告知总会即可。其活动组织,经费使用收集均可自行决定。但其活动需告知总会以免和总会活动冲突。必要时各分会可要求总会提供可能的帮助。各分会应建立本校老乡档案,并提供给总会以便总会建立全部老乡档案。各分会应配合总会的活动,并向总会推荐人才。

  五、活动安排

  1.常规活动

  (1)总会

  每学期长假(5.1 、10.1、 元旦等)期间,总会应当统一组织一些规模较大的有意义的活动,这应该形成惯例。

  (2)分会

  迎接新同学,欢送毕业生等聚会应当由各校老乡会自行举办。

  2.其它活动

  任何学生组织判定它生命力的无疑总是它所开展的活动够不够多,有没有吸引力。因此,总会和分会都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尽量多的开展活动。特别是一些具有特殊意义的时机。无论总会还是分会都应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不可一概而论亦不须拘于一格。

  六、外宣和外联

  1.老乡会宣传平台:松鸣情缘论坛和政专区,,老乡会总群和各校分群,和政管理群,会长飞信。老乡会有活动或重要决定及人事变更等应第一时间通过媒体宣传。活动结束后应该在这些地方作相应报道。各分管副会长应该加入其所分管的各校群并担任管理员,以便和各校老乡保持联系并及时将老乡会的信息传达给各校老乡。和政管理群是总会和各分会负责人议事专用群,应由会长和常务副会长共同管理。总会负责人、各校负责人、办公室成员都应加入此群。

  2.老乡会的外联:老乡会的外联不必以拉赞助为主要目的,外联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老乡会营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扩大老乡会的影响。我们有很多老乡在学校的学生会和各个社团任职,以后的负责人应收集这些信息并善加应用。

  3.关于兴趣组织:老乡会应该根据老乡的意愿建立一些兴趣组织。例如篮球队、足球队等。对于那些有可能发展成为社团的我们应该大力扶持,使之成长为一个社团,并与之保持联系。这样我们对外合作就会容易的多。

  4.关于老乡会的活动:老乡会的活动应分两个层次进行。总会只需在每次长假期间定期举行一系列活动或者在需要时(特殊意义的活动)或和其他的组织(其它老乡会、社团等)展开合作举行活动即可。总会的活动不搞则已要搞就要搞好。各分会的活动原则上由各校自行决定,总会不予干预。迎接新同学,欢送毕业生等聚会都由各分会自行展开。跨校的活动可由分管副会长协调。

  5.选举:老乡会各级负责人应该通过民主选举的方式产生。各分会负责人由该会自行选举。总会的负责人主要从办公室和各市推荐的人中选举产生。现任负责人应该负责提名并召开联席会议以便选举下一任负责人。

  6.关于河西学院、医专沟通:考虑到实际情况,我们可以以河西学院为主要活动根据地。我们开展活动时应有意识的把医专邀请规划进来,甚至可能的话进行两校老乡的互访。我们的组织机构中应有意识的请一些医专的老乡来参与,总会的负责人和办公室都应有医专的老乡参与。

  七、其它;

  1、本章程经老乡大会讨论通过后,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和政老乡联谊委员会所有

  3、会员违反章程,老乡会有权根据情况轻重给与警告、关闭资料、解除会员资格、开除会籍等决定。

  4、若与其他规章制度相抵触,则以其他正规的规章制度为主

同乡会章程示本 篇3

  第一章:总章程

  第一条 协会名称:x大学戏曲协会

  第二条 性质:本协会是由广大戏曲爱好者在志趣相投的基础上自愿组成, 代表广大戏曲爱好者意愿和利益的综合性学生社团。

  第三条 思想基础:本协会在x大学共青团委员会和校团委社团管理部(大学生社团联合会)的监督和领导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和党的线路方针,以及各项国家法律 法规和校纪校规。

  第四条 目的:给对各种戏曲艺术有兴趣的同学提供学习和交流的机会,同时也尽我们的力量让更多同学了解中国这一传统文化,推动各种戏曲在校园的传播和普及。

  第五条 协会宗旨::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让更多同学了解戏曲,培养同学戏曲方面的特长,提高广大同学的艺术修养和综合素质。

  第六条 艺术宗旨:尊从艺术发展规律,为会员打造个性发展、特长展示的舞台,充分发挥大学生的艺术品质,为戏曲事业的繁荣发展以及传播传承添砖加瓦。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能

  第一部分:权利机构

  第一条 本协会最高权利机构为全体委员大会。会员大会闭幕期间由常务委员会代理其职能。

  一 会员大会由本协会全体会员组成,拥有决定本协会一切重大事宜,包括指定和修改章程(第一届除外),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选举产生委员干部,审议决定本协会年定计划。

  二 会员大会原则上每学期一次,遇到事关协会的重大问题和活动可另外临时集会讨论决定。

  第二部分:领导机构

  第一条 会长(包括副会长)

  一 会长是本协会的法人代表,负责本协会一切重大活动的组织筹备和协会工作的宏观调控。

  二 会长的职能:总领协会各项事务,监督和协调各个部门的工作,统一各个会员的意见和本会的基本活动,并向下级部门分配任务。

  三 副会长:协助会长处理协会的内部各项事务,根据实际需要和安排各项负责管理有关部门,必要情况下可代理会长处理某些重要或紧急的事务。

  第三部分:部门设置及其职能

  一 秘书处:主要负责各部的协调和联络工作,负责协会的各种文书工作,档案管理和材料保存,负责会议记录和本协会会员的联系。

  二 组织策划部:平时注意收集会员的提案和思想意向,作为本协会的智囊团通过与其他各个部门协调和沟通,及时策划和组织一系列以本协会为宗旨和目的为原则和垓心的活动,保证协会的各项活动能有声有色地正常开展。

  三 公关外联部:负责本协会和其它社团的交流,以及与商家赞助事务,为本协会与相关媒体架设沟通的脊梁,负责接待,联络和邀请戏曲演员为协会成员作戏曲知识讲座和表演指导。另外设专人负责本协会财务管理。

  四 宣传部:负责本协会对外宣传和形象设计,通过海报和横幅或板报的形式,及时对外发出本协会的传单,公告,通知以及相关活动的报道。并负责本协会与赞助商协议的广告策划与设计。

  五 团支部:作为本协会的检察和后勤部门,负责各项会议的监督,协会电影的播放,及时了解会员的思想动向,监督各个部门按照正常的思想线路,方针政策开展工作,努力营造一个团结友爱,拼博进取,民主高校的社团。

  六 网络信息部:负责本协会的网页,博客,Q群设计,管理与维护,及时通过各种渠道搜索相关信息,为协会提供决策依托。

  七 在协会内部专设一人担当新闻记者,负责协会各种活动的报道和与社管部的联系。

  八 常务委员会议:常务委员会原则上由会员大会选举的各部正,副部长组成,视情况增设若干名候补委员,特殊情况下可召开扩大会议具体职能如下:

  一、主要负责全体会员大会在闭幕期间对协会管理和相关决策。

  二、定期召开会议,原则上每月开一次例会。

  三、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都应积极发言,各部交上的提案必须经过委员会的充分讨论,反复研究,经过会议四分之三以上的人员通过放可批准实施。

  四、每次会议重要发言,有效议案和讨论结果应记录存档,作为材料供日后参考研究。

  第三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凡承认本协会章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有思想,有主见,有激情,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戏曲爱好者均可加入本协会。

  一.会员有选举权,被选举权,提案权和监督权。

  二.会员有权参加本协会组织的个项活动,有权对协会举办的活动和其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

  三.会员有享受本协会培训,帮助和奖励的权利。

  四.会员有交纳会费和维护本协会的利益和荣誉的义务。

  五.会员应积极参加本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本认真实施和完成上级经过正确决策交给的工作或任务。

  六.会员应保持与协会的紧密联系,强化和其它协会的交流和沟通。

  七.会员应发扬主人翁的精神,积极为本协会的发展和各项活动的开展出谋献策。

  八.会员间应相互尊重,团结友爱,求同存异。

  第四章:活动内容

  第一条、定期请专业老师到校进行有关戏曲知识的讲座。

  第二条、根据发展需要和会员的爱好,按实际情况选定节目给会员排练,并邀请专业人士或票友老师到校进行指导。

  第三条、定期在校内播发经典戏曲影片,并组织会员观看。

  第四条、强化对外的联系和交流,共创高校戏曲活动的美好天地。

  第五条、尽量为会员争取上台演出的机会。

  第六条、不定期举办全学校性戏曲知识竞赛,促进同学们对戏曲的了解。

  第七条 与校内各社团友好组织活动或参加兄弟社团的活动。

  第五章:管理制度

  第一条:奖罚制度

  一、奖励:为挖掘会员的潜能,充分发挥协会成员的作用跳动成员的积极能动性,每年四月份举行一次年度推优评选活动。对给本协会改革发展和在各项活动中表现突出和作出重大贡献者,本着公平,合理原则集体评选,给以优秀成员奖励和表彰。

  (一).能给本协会各项活动提供足够资金支持者,年度评选将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二).凡给本协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对本协会的改革发展做出贡献,积极提出有效议案,能提高本协会的知名度和取得良好效益者,本协会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物质和精神奖励和表彰。

  二、惩罚:为了维护本协会的良好形象,防止对本协会名誉和利益造成不良影响和妨害本协会正常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特订以下惩罚制度:

  (一).凡借本协会名义进行个人私营和违法行为者,对本协会的名誉,利益造成重大伤害者,后果自负并经常委员会决定给予警告或开除。

  (二).因玩忽职守,工作失误,导致本协会开展的活动受到严重的破坏或不能开展者,视情节严重,给予警告或撤职,开除。

  (三).因经费问题对本协会名声和形象造成恶劣影响者视情况给以警告或开除。

  第二条、财务制度:本协会的财务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校团委和社管部有关规定执行。

  一. 本协会活动的经费主要通过合法手段自主筹备,经费的来源依托与会员费,商家赞助和争取得到社会的捐助。

  二. 所有会费统一由校团委和社团管理部代为保管,由协会秘书处负责调度,各部搞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经常务委员会申请同意后,有会长最终审批,交由秘书处向社团管理部申请拨付使用。秘书处必须定期公开财务情况。

  三.本协会所有经费开支均应本着合理有效的原则,开源节流,量入为出,不得乱花乱用,经费使用须凭发票证明,否则视为无效,并也经手人负责。

  四.任何人为本协会拉得赞助可享受百分之十的提成,余下的归本协会集中使用。

  第三条.人事制度:

  一.部长任命:通过公开向全学校招聘,召开会员大会,根据民主集中和公平,公正原则选举产生,然后经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任命,也会长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准后备案。

  二.理事任命:公开向全学校招聘,召开理事招聘大会,通过民主竞争的方式公正选拔,也常委会讨论研究,并征求各个部门部长意见后决定任命,由会长正式批任命并向社管部批准后登记备案。

  三.部长理事免除:因自动提出辞职,玩忽职守或其它原因等不能胜任本职工作者,经常务委员研究讨论,并征求所在部门部长的意见决定免除,由会长正式批准并经社管部门同意后免除并登记备案。

  四.人事管理细节归常务委员会研究制定,人事档案和会员证,管理主要由团支部管理。

  五.本协会内部实行“三通原则”:委员和理事之间,理事和会员之间,各部成员之间,要经常交流和沟通,以保持协会的上下同心和紧密团结,为协会的发展和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创造良好基础。

  第六章:附则

  第一条、本章程自协会被批准成立之日起正式实施。

  第二条、

  (一).章程的修改须由常务委员会三分之一以上成员提议,交由常务委员会充分讨论后,经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的工作人员同意,向社团管理部申请批准后方可改动完善。

  (二).章程的制度和修改以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为最高原则,以符合本协会绝大多数成员的利益,有利于协会健康有序发展为根本指针。

  (三).本协会内任何成员应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坚持原则性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正确灵活地处理好本协会内部事务和其他相关事务。

  (四).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本章程,可集体研究制定各部门章程,经委员会同意通过并经社团管理部审批后实施。

  第三条 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x大学戏曲协会常委会。

同乡会章程示本 篇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和规范公司技术中心的建设与发展,充分发挥研发中心在公司技术开发和技术创新中的重要作用,特diy本章程。

  第二条 建立技术中心的目的,在于提高公司的自主开发能力和利用社会资源能力,推动公司建立以技术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促使企业成为技术开发与技术创新的主体。

  第三条 技术中心是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其主要任务是为公司发展提供技术支持,通过整合技术资源和人才资源,强化公司科学技术管理和技术创新活动,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发展。

  第四条 技术中心不以自身营利为目的,经费由公司提供。技术中心应强调市场意识、整体意识、效益意识和创新意识,通过开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等技术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投入,提高研究开发水平。

  第二章 技术中心的职责

  第五条 技术中心的职责:

  1、参与制定和执行公司技术发展战略和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的规划和计划。

  2、负责公司中长期发展需要的科学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工作,研究开发有市场前景、有竞争力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负责新技术的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工作,形成公司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主导产品和核心技术。

  3、参与公司有关技术创新、技术引进、技术开发等重大项目的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组织制定公司重大科技开发和技术攻关项目的实施计划。

  4、协助组织召开公司级技术方案评审会和重大技术问题讨论会。

  5、有效地组织和运用社会科学和技术资源及国内外已有的科技成果,进行综合集成和二次开发;以产、学、研合作为主要载体,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相关企业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开展广泛的、多种形式的技术交流与合作。

  6、负责收集、分析与公司相关的技术和市场信息,研究行业发展动态,为公司产品和技术发展决策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7、负责组织科技成果上报鉴定工作,促进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公司技术管理和研究开发工作进行指导和服务。

  8、建立有效的人才激励机制,吸引优秀的科技人才到公司开展科学和技术研究开发工作,增强公司对科技人员的凝聚力;组织科技人员的学习培训,加快科技人员的知识更新,为企业培养和造就高素质的技术人才。

  第三章 技术中心的机构配置

  第六条 技术中心的组织机构依照高效、精干的原则,依照国家、省市研发中心建设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合理设置。

  第七条 公司技术创新组织体系由决策层、管理层和研发层组成。

  第八条 决策层为公司专家委员会,下设技术委员会。

  第九条 专家委员会由公司主要领导组成,论证和审核批准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对研究开发方向和重大技术课题进行决策;制定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创新政策;确定技术研究开发方向、年度科技计划和经费预算。

  第十条 技术委员会主要由李鹤林院士及其团队成员以及公司内的副总工程师等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负责对公司技术的研究开发方向、重大技术问题及项目进展情况进行咨询和评估。

  第十一条 由公司副总经理担任研发中心主任并负责研发中心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 研发中心主任负责研发中心的全面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进行工作。

  第十三条 研发中心设:试验部、设计中心和技术质量管理部。

  第十四条 研发中心负责组织技术委员会和各专业委员会的活动管理;编制公司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公司年度重点科技项目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公司科技管理体系和考核制度;总结上报月度、季度、月度公司科技统计报表及《企业研发中心评价指标》报表;负责科技项目及合理化建议活动的组织申报工作;负责科技成果鉴定、上报、奖励等工作;负责科技开发经费的管理和运作等工作;负责研发中心综合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研发中心负责建立科技开发项目立项制度,组织开发项目的申报、审查及立项工作,并定期检查、总结、汇报研究开发项目的进展情况;负责开展“产、学、研”合作开发项目;参与新技术、新产品和公司重大科技项目的研究开发和成果鉴定工作;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及技术合同的管理;收集、研究国家和行业的有关科技政策、科技信息及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制定公司科技发展方向。

  第十六条 设计室参与组织公司重大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和调研工作,组织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查和技术论证工作;负责公司技术开发工作。

  第十七条 技术信息室负责科技情报的收集整理,负责查询、收集、整理、编辑于公司业务相关的科技资料和信息,为公司决策提供参考。

  第十八条 研发层是根据公司发展目标而设下的各类专业研究开发机构(包括项目组)和技术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的研发、开发、试验、设计产业化应用、技术服务等工作。

  第十九条 研发中心要根据公司主导产业的发展,建立直属的研发机构、工作站,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

  第四章 研发中心的运行机制

  第二十条 公司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技改项目、重点科技开发项目等,由技术委员会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科技发展方针和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及市场需求组织技术论证和评审,提交公司决策后实施。

  第二十一条 研发中心作为公司技术创新体系的核心,负责公司管理部门对所属单位业务管理和考核;负责研发中心的建设,承担公司重点科技项目计划的事实和管理。

  第二十二条 研发中心下设的各专业开发机构采用矩阵式的管理,行政上归公司管理办公室领导,技术业务上由研发中心归口管理。研发中心与公司所属各有关单位和外部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或企业均以科技项目为纽带,以目标责任书或技术合同(开发合同、转让合同、服务合同、咨询合同)为约束机制,共同承担完成科技项目的计划服务。

  第二十三条 研发中心建立合理的立项程序,项目选择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的原则,在市场分析、技术分析、经济效益分析以及企业优势分析基础上,确定立项的优先顺序和开发计划,并在项目实施过称中定期组织评估和进行重要的调整。

  第二十四条 科技项目由公司各部门和各单位提出,按具体要求申报立项,由研发中心整理、初审,提交技术委员会审查、论证。报公司批准后,签订科技项目合同,研发中心根据项目进度和考核情况下拨开发经费。

  第二十五条 研发中心的研究开发项目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引入竞争机制,项目组成人员由项目负责人和科技人员双向选择,项目组人员可根据需要来自不同部门,研发中心的人员可与公司其他部门人员相互流动,中心内缺乏的急需专业人员可对外实行招聘,以利于研发中心的建设和发展。

  第二十六条 研发中心的管理人员实行定编定员,竞争上岗;研发层的科技人员在项目完成后应立即转入其他项目,采取人员能进能出的开放的用人机制。

  第二十七条 研发中心负责编制公司科技开发项目计划,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增列计划外项目,必须向研发中心提交申请报告。

  第二十八条 研发中心受公司委托,负责依法与境内外企业、科研机构、等高院校及其科技人员合作,签订技术合同,进行联合开发科技成果和实施科技成果转化。

  第五章 科技经费的筹措与管理

  第二十九条 科技经费的来源:

  1、公司自筹的科技经费按销售收入的一定比例安排,应满足科技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并逐年递增,科技收入经费达到公司销售收入3%以上,基本达到国家、省对国有重点企业的要求。

  2、研发中心通过承担国家、省、市和其他企业的研究项目,开展技术开发、咨询、转让、服务等活动,拓宽资金渠道,增加科技收入。

  第三十条 科技经费的管理:

  1、研发中心专设财务管理人员,负责科技费用的管理,业务上受公司财务部及审计部的监督。

  2、研发中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所需资金纳入公司年度预算。

  3、科技经费的使用须严格执行程序审批。

  第六章 研发中心的考核评价

  第三十一条 技术委员会每年度按相应各级政府主管部门制定的《企业研发中心认定与评价办法》及《企业研发中心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对技术中心的工作绩效进行评估。

  第三十二条 每年一月底前,研发中心应对上一年度工作进行总结,并认真填报《企业研发中心评价表》,上报相关上级主管部门。

  第七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公司技术中心。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同乡会章程示本 篇5

  有限责任公司

  章程修正案

  经公司股东于x年6月23日召开股东会,全体股东同意公司修正公司章程如下:

  修改公司章程第二章第三条公司住所“中卫市城区南街南苑小区”修改为“中卫市文萃路文昌镇2号临街营业房”。

  股东签字:

  有限责任公司

  x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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