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众筹协议书(精选3篇)
股权众筹协议书 篇1
甲方:
地址:
电话: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简称蚂蚁天使平台)
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平武路38号608室
电话:021-61520xx5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就蚂蚁天使平台向甲方提供股权众筹融资服务事宜,达成本服务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拟募集资金计人民币万元并承诺以所募集资金增资扩股,出让公司%的股权,乙方项目投后估值为人民币万元。
第二条委托期限
服务期限为3个月,自20xx年月日起至20xx年月日止。
上述服务期限届满未达到募集资金额度或仍需融资项目众筹的,双方需另行签订融资项目众筹协议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服务期限延长。
第三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3.1及时向蚂蚁天使平台提供关于委托事项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文件资料。
3.2积极配合蚂蚁天使平台、蚂蚁天使平台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以及投资人对甲方的尽职调查,保证所提供信息的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3.3遵守蚂蚁天使平台的会员规则及交易规则,维护蚂蚁天使平台公信力,不得从事有损蚂蚁天使平台利益的行为。
3.4应对蚂蚁天使平台推荐的投资人的建议及时做出回应,并安排与投资人进行会谈(如投资人要求)。
3.5甲方应基于其独立判断做出融资决策,其融资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责任与义务
4.1蚂蚁天使平台应全程参与甲方拟融资项目的信息发布、融资指导、品牌宣传等环节,并利用自身资源保障上述环节的顺利实施。
4.2蚂蚁天使平台应认真履行对甲方基本资料审核调查的职责,有权就甲方的所有信息进行询问和调查。
4.3蚂蚁天使平台按照蚂蚁天使平台的交易规则及会员规则对参与承诺投资的投资人进行初步审查,但蚂蚁天使平台不对审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承担责任。
4.4蚂蚁天使平台应当协助甲方安排商务谈判、设计融资方案等整体融资事宜;并促成甲方与蚂蚁天使平台上参与众筹的投资者成立合伙企业并签订投资协议书。
第五条排他性
5.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90日(以下简称“排他期”)内,蚂蚁天使平台为甲方的独家股权众筹融资顾问。
5.2在此期间公司乙方不能撤销这次众筹融资,并有义务接受投资人的认购投资,也不能在其它众筹投资平台进行宣传。在此期间公司如撤销这次众筹需赔偿蚂蚁天使平台人民币壹拾万元违约金。
第六条保密
甲方、蚂蚁天使平台双方及其委派的工作人员,对本协议的内容及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应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事先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或/和披露本协议及对方的项目材料、书面报告等相关信息与文件。
第七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同意并承诺,对于因其违反本协议约定而使对方遭受的或/和与之有关的所有损失,其将向对方做出赔偿,使之免受损害。
第八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8.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与解释。
8.2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和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自一方提出协商,三十日内双方协商不能解决或/和一方不愿通过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可将该等争议向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本协议的生效、变更、解除、终止
9.1本协议自甲方同意接受本协议全部条款之日起生效。本协议生效后,对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9.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或/和以确认函形式予以确定,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所签补充协议和确认函为准。
9.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解除或/和终止。
(以下无正文)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乙方:微财(上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
20xx年月日
股权众筹协议书 篇2
甲方:杭州萨鲁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恒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云咖啡杨加诺(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218号恒生科技园
乙方(微股东):姓名
ICO咖啡由杭州恒生百川科技有限公司、杭州萨鲁特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杭州云咖啡三方联手发起,目标是提供一个固定的有格调的创业主题社交场所,以创业咖啡馆为载体围绕互联网产业打造包括创业项目筛选、初创企业辅导、优质项目创业投资的企业成长体系,辅以项目路演、主题沙龙、行业讲座、政策辅导等系列活动。项目一楼建筑面积255㎡,包括投资人专座、VIP包厢等,二楼作为创业工位免费提供给初创企业使用。出于打造互联网创业圈子的目的考虑,发起方出让20%股份,通过众筹形式召集50-100位微股东,共同营造专属于创业群体的社交平台、信息发布平台、资源整合平台、业务合作平台。
乙方(微股东)的权利:
1、每股一万=0.2%的股权,每人限买二股;
2、对应股权的分红权,12个月分红一次(保留日常运作的资金后再分红);
3、财务知情权,财务报表每月公开一次;
4、股东拥有至尊VIP卡消费特权(至尊vip卡只限本人使用,不可外借、转让):享受所有咖啡、茶、果汁6.8折、其他8.8折优惠;
5、5000元消费券(含括:1000元餐券+20xx元下午茶券+20xx元会议券,按牌价消费,不享受折扣,且不兑换现金),可以送人或者自用;
6、ICO咖啡免费协助股东宣传与筹备活动一次/年,至少提前15天预约。
7、优先参加ICO咖啡主办的所有活动
8、针对ICO咖啡,股东推出的投资项目,股东同等条件下拥有优先投资权。
9、参加定期举办的股东交流会。
10、微股东个人及公司优先在ICO咖啡展示墙上展示宣传。
说明:
1、众筹微股东首轮招募截止日期为20xx/10/20日
2、甲乙双方的权利及义务写入公司章程。
3、公司设立众筹委员会监督管理公司日常运营。
4、甲方委托阳凌峰、严蔚芸、杨加诺、王媛四人作为甲方代表,全权代表甲方与乙方(微股东)签定ICO咖啡众筹意向书。
5、签订本说明书3日内请打款至如下账号:
户名:严蔚芸
开户行:招商银行杭州分行凤起支行账号:6225885713249878
6、本意向书仅作为确定(乙方)微股东众筹意向之用,签订正式协议前微股东可无条件退出该众筹计划,所交定金如数返还。
甲方代表(签名):乙方(签名):
年月日年月日
股权众筹协议书 篇3
鉴于:
1.甲方、乙方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甲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充分了解有关本合同项下投资项目的相关风险,并能够承担本投资可能带来的损失;
3.甲方委托乙方从事本合同项下项目的投资,受托人予以同意。为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本着自愿、平等、互惠、协商一致的原则,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1甲方委托乙方管理甲方出资的人民币万元(大写:人民币元)用于项目的投资。
1.2融资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项目融资网站:
被投资项目主体:
1.3投资条件
本合同项下所投资项目由以下投资人共同委托乙方进行投资:当且仅当表中所列投资人均签署合同并将投资款项打入乙方指定账号时,投资条件成就,甲
方对乙方的委托生效。
1.4在受托期间,乙方代理甲方所委托事宜时以乙方的个人名义进行,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合
同、打款、持股、行使投资人权利等。
1.5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签订之且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投资条件满足之日起,至乙方撤出项目全部投资资金之日止。
第二条甲方权利义务:
2.1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第1.1条中约定的款项打入乙方提供的账号;逾期未打款的,甲方应按100元/日的标准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违约金;因甲方逾期打款使本合同第1.3条约定的投资条件在第1.2条中所列项目融资结束前仍未成就的,甲方除应向乙方支付逾期打款违约金外,还应向其他投资人支付以下违约金:其他投资人的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2.2本合同第1.2条所示融资项目为股权投资,在乙方未按照与项目融资方所约定的机制退出之前,甲方不得要求中途退出该投资;当该项投资按照乙方与项目融资方所约定的机制退出后,甲方有权根据所投金额获得相应的投资收益;
2.3因本合同第1.2条所示投资项目导致的个人所得税等税费由甲方承担;
2.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披露其掌握的有关投资项目所有信息;
第三条乙方权利义务
3.1乙方应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
3.2乙方在代理甲方委托事项的同时,应以其个人资金向本合同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投资人民币万元(大写:元);因乙方未按第3.2条的约定进行投资导致甲方未成功投资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甲方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3乙方应积极了解所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并每月向甲方披露一次已掌握的信息;对于一些突发性的重大信息,乙方应在掌握的第一时间向甲方披露;
3.4乙方代表第1.3条中所列的投资人做出涉及股权退出事宜的决策或行使相应表决权时,应提前征求第1.3条所列投资人的意见并经所有投资人过半数通过。
3.5退出第1.2条所列融资项目时,乙方应在收到相应退出资金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照1.3条所列的投资占比将资金退还甲方;乙方逾期未退还资金的,应向甲方支付以下违约金:甲方投资金额X央行规定的同期一年定存利息X4。
3.6代理费用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代理费,额度为甲方在1.2条所列融资项目中获得的收益(含税)的5%;乙方有权直接从甲方的收益中扣除该笔费用。
第四条甲方指定帐户
账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第五条通知与送达
如致甲方:
地址:
移动电话:
QQ号码:
邮政编码:
如致乙方:
地址:
移动电话:
QQ号码:
邮政编码: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有变更时,须在变更前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延迟通知方承担责任。
第六条争议解决
甲方与乙方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七条其他
7.1本合同约定履行地为乙方住所地。
7.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推荐站内搜索:繁星春水读后感600字、2013专升本成绩查询、民族团结演讲稿、成人高考 分数线、50字简短个人工作总结、开学第一课的观后感、小学周记400字、中学生周记400字、我的心情日记、成人高考分数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