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常规安全操作制度
1、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2、进入实验室前应穿着专用的实验服,严禁穿便服进入实验室,尽量减少出入实验室的次数。
3、接触微生物或含有微生物的物品后,脱掉手套后和离开实验室前要洗手。
4、严禁在工作区进行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等一切与实验无关的行为。
5、用移液器吸取液体,禁止口吸。
6、按照实验室安全规程操作,降低溅出和尽可能少的产生气溶胶。
7、每天至少消毒一次工作台面,活性物质溅出后要随时消毒。
8、培养基、组织、体液及其他具有潜在危险性的废弃物须放在防漏的容器中储存、运输及消毒灭菌。所有培养物、废弃物在运出实验室之前必须进行灭活,如高压灭活。
9、制定有效的防鼠防虫措施。
二、特殊安全操作制度
l、进行感染性实验时,禁止他人进入实验室,或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进入。免疫耐受或正在使用免疫抑制剂的工作人员必须经实验室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实验室内工作。
2、可能产生致病微生物气溶胶或出现溅出的操作均应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3、处理高浓度或大容量感染性材料均必须在生物安全柜或其他物理抑制设备中进行,并使用个体防护设备。
4、当微生物的操作不可能在生物安全柜内进行而必须采取外部操作时,为防止感染性材料溅出或雾化危害,必须使用面部保护装置(护目镜、面罩、个体呼吸保护用品或其他防溅出保护设备)。
5、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或罩衫等防护服。离开实验室时,防护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用过的工作服应先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6、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7、实验室入口处必须贴上生物危险标志,注明危险因子、生物安全级别、需要的免疫、负责人姓名和电话、进入实验室的特殊要求及离开实验室的程序。
8、工作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免疫接种和检测(如乙型肝炎疫苗、卡介苗等)。
9、必要时收集从事危险性工作人员等基本血清留底,并根据需要定期收集血清样本,应有检测报告,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10、将生物安全程序纳入标准操作规范或生物安全手册,由实验室负责人专门保管,工作人员在进入实验室之前要阅读规范并按照规范要求操作。
11、工作人员要接受有关潜在危险知识的培训,掌握预防暴露以及暴露后的处理程序。每年要接受一次微生物实验室组织的最新培训。
12、严格遵守下列规定,防止利器损伤:
①除特殊情况(肠道外注射和静脉切开等)外,禁止在实验室使用针、注射器及其他利器。尽可能使用塑料器材代替玻璃器材。
②尽可能应用一次性注射器,用过的针头禁止折弯、剪断、折断、重新盖帽、从注射器取下,禁止用手直接操作。用过的针头必须直接放入防穿透的容器中。非一次性利器必须放入厚壁容器中并运送到特定区域消毒,做好高压消毒。
③尽可能使用无针注射器和其他安全装置;
④禁止用手处理破碎的玻璃器具。装有污染针、利器及破碎玻璃容器在丢弃之前必须消毒。
13、实验室设备在运出修理或维护前必须进行消毒。
14、人员暴露于感染性物质时,及时向实验室负责人汇报,并记录事故经过和处理方案。
15、禁止将无关动物带入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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