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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篇:读书笔记之围城

《围城》读书笔记

作者:mr.special 联系作者2014-10-26 02:05:24

现在社会上很有一些没有啥自知之明的女人,她们格外懂得要想爱别人先学会爱自己的道理,因此把自己看得格外金贵,就连要样儿没样儿,要条儿没条儿的女人都敢得瑟几下,何况略有中人之姿的,而天生尤物就更甭提了,没个三头六臂你别想制住她。但这种自信多半是妄自尊大,或者说过度自恋,拎不清自己几斤几两,最后多半落得个孤芳自赏,无人问津的下场。同样是傲气逼人,苏文纨和这一类的女人却是大不相同的——她的确是有一些傲气的资本的。只要对苏文纨这个女人有个大致的了解,我们就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生在哪个时期,她都算得上是上等货色。

首先从相貌来说,“算的上大家闺秀”,至少是“眉清目秀”的,这是底子,是保证,即使相貌上略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还有“东方人里,要算得白”的皮肤,一白遮三丑,于是那些小瑕疵也可以忽略不计了。其次从身份上来说,留学法国的博士,不管水平怎样,“留学法国”和“博士”这两个眩目的光环已经绝对够使了,尤其是在中国这样一个习惯于信奉外国的月亮比中国圆,外来的和尚会念经的国家。第三从家世上讲,有钱有势的家庭是苏文纨最坚强的后盾,可以让她从容地在相对上流的社会中寻找自己的人生伴侣。这三者合一,决定了苏文纨自然成为一般男人眼中“最理想的女朋友”。

毋庸质疑,她有的是骄傲的资本,本来就习惯于被追求而也绝不答应追求。习惯于被追求,是因为她这样的条件决定了她身边不会缺乏追求者,谁也不是瞎子,真要能娶了苏文纨,那才是里子面子都有了,于是冲破了头往前面挤,当然,这么挤的后果就是给苏文纨增加了更多的优越感。绝不答应追求,是因为“她把自己的爱情看的太名贵了,不肯随便施与”。这不难理解,这么多追求者,虽然条件都算不错的,但也没有哪一个能有突出的亮点,苏文纨是个聪明人,她断不会为这些泛泛之辈里的任何一个牺牲掉整片的森林。于是这样一拖再拖,最后把自己拖成博士了,岁数也绝对够的上大龄了,“宛如做好的衣服,舍不得穿,锁在箱里,过一两年忽然发现这衣服的样子和花色都不时髦了,有些自怅自悔”。

钱老爷子说了,若是在以前,她是看不上方鸿渐这种角色的,但由于久无人问津,再加上同船回国,寂寞芳心需要安慰的情况下,再三比较,选择了方鸿渐,也就是说,对方鸿渐有了那么点儿意思。为此她还给自己找了个理由,说是因为“她对方鸿渐的家世略有所知,见他人不讨厌,似乎钱也充足”,所以决定“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当然,她这点儿意思是微乎其微的,充其量也就是对比了同船的其他男人之后,矬子里拔将军,啥都没拔出来,就看着方鸿渐还稍微顺眼点儿,产生了一点儿好感,远远到不了爱上他的地步。因为无论从哪个角度来说,方鸿渐都是一个比那些追求她的泛泛之辈要更加泛泛的角色——说白了就是一个留过洋,留的还不怎样成功的一个土财主的儿子。

有人说了,你这说的不对,苏文纨对方鸿渐多上心啊,在船上的时候就和鲍小姐争风吃醋,甚至在鲍小姐甩了他之后,仍然不计前嫌,积极示好,洗手帕缝扣子,能做的不能做的

都做了;下船之后在赵辛楣的强烈追求下仍然不为所动,直至月下献吻,早是一副将身心托付给方鸿渐的势头,这还不叫爱他?

当然,这些事实是确凿的,但这是后话,我们研究的是苏文纨怎样就爱上了方鸿渐。我分析其中的原因有三,其一是拜鲍小姐所赐。苏文纨正想屈尊给方鸿渐“一个亲近的机会”,谁知道斜刺里杀出来个黑美人儿,对于这个意料之外的对手,她是从心底看不起的,说她“行为太不像女学生,打扮也够丢人”,而且觉得她“赤身露体,伤害及中国国体”。对于这样一个女人,苏文纨原本是不屑的,觉得她不配与自己这样的大家闺秀相提并论,但恰恰就是这样一个“够丢人”的女人,几句话就把自己略有好感的方鸿渐勾引去了。面对她的各种暗示,方鸿渐完全不为所动,只因他此刻眼里只有鲍小姐,早容不下瘦弱的苏文纨。女人是最受不了这种被冷落的感觉,于是乎在震惊,嫉妒,不平等各种复杂情绪的推动下,她起初的好感变成了孤注一掷的非得到不可,也就是说,鲍小姐的出现刺激到了苏文纨,使她对方鸿渐的感情迅速生温膨胀直至扭曲。实际上回过头来,她并不需要得到很多东西,也并不需要非得到方鸿渐不可,只不过当时有人和自己争而已。

原因之二,虽说由于年龄的原因,苏文纨比起前些年似乎有些折价,但她这种由于常年受人追捧而形成的心理优势是改变不了的,这在书中有多处体现,例如她明明对方鸿渐有好感,却是“给他一个亲近的机会”,言外之意就是这机会是我赏赐于你的;而且她理想着“让方鸿渐卑逊地仰慕而后屈伏地求爱”。于是她信心满满地把自己的橄榄枝伸出去,好给方鸿渐一个感激涕零跪着接受的机会。她的想法是,我看上你,已经是委屈了自己,已经是你天大的福分,你怎样可能看不上我。但她如意算盘打错了,方鸿渐还真没看上她,至少他的表现和她的心理满意度相去甚远,这就勾起了苏文纨这样一个强势女人的征服欲:我手中握着如此多的资本,全天下都应该是我的,全天下的男人就算不为我哭泣,拜倒在我的石榴裙下也是理所当然的,难道我还搞不定你一个小小的方鸿渐?于是反复如此如此反复,越是得不到的东西越想得到,并坚定地认为以自己的手段,一定能得到——女人天生具有敏锐的直觉,按说方鸿渐并不高明的手法早已将他对苏文纨的态度表露无遗,但是呢强烈自尊心驱使下的她如此想当然,从来没有怀疑过自己的魅力,把方鸿渐情感上的游移都当成了是他和其他的男人为自己争风吃醋,甚至她在方鸿渐决意要离开时还满心以为他是要向自己求婚。

原因之三,在于方鸿渐看似懦弱的性格和游移的行动。他的感情是很坚定的,认准了唐晓芙,只是行动上过于游移。夹在苏文纨和唐晓芙两个人中间的方鸿渐一直狠不下心来真正做个了断,甚至让误会日益变深。例如他原本就不爱苏文纨,但在苏文纨对他表现出冷落的时候,内心里却仍然是一片翻腾,唏嘘感慨不已;再例如苏文纨稍一撩拨,他就“伸手拍她的手背”,甚至在月下亲吻苏文纨;他明明知道自己不是赵辛楣的情敌,却甘愿与其争执,让人误以为他和其他的男人在为苏文纨争风吃醋——虽然他不爱苏文纨,但美人而有所属,终究是件憾事,这种莫名其妙的醋意恰恰成了苏文纨情感不断发酵的催化剂,让她永远觉得方鸿渐心里有她,自己只需再加一把火候,就可以把方鸿渐钓到手。原本苏文纨就是把方鸿渐放在一个比她低的位置上,自以为对他成竹在胸,他不可能旁落他人,此时配合上方鸿渐的种种表现,更让苏文纨坚定了自己的信念,于是越险越深,难以自拔。

有了这三个原因,苏文纨对方鸿渐的一片痴情也就不难理解了。但可惜的是,这种爱情

是畸形的,并非内心感情的自然流露,实在是外界的种种逼迫加上她自己复杂的内心更迭所产生的一种近乎偏执的感情,由此可以想象,假如方鸿渐与苏文纨真的结合了,也不会有啥太好的结果。

第二篇:读书笔记 ---《围城》

走进钱钟书先生的“围城世界”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最负盛名的代表作,也是中国近代文学史上最优秀的长篇小说之一。很早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是因为那句钱钟书先生拒绝英国读者希望和他本人见面的很有名的话语------“假如你吃了个鸡蛋觉得不错,何必认识那下蛋的母鸡呢?”。但由于这本书顶着“钱钟书”这顶文学巨擘的帽子,所以一直没有勇气读它,一来是怕自己看不懂,二来是唯恐书中的内容晦暗生涩、苦闷无趣。而当我真正静下心来开始拜读这本书时,不由得渐渐被它所吸引,全然不像想象中的那么死板和枯燥。

这本书采用类似于欧洲“流浪汉体”的写作手法,以人物遭遇体验为线索,随着主人公方鸿渐由欧洲回到上海等一系列足迹,在不断变化的时间和空间中,将抗战时期各个阶层五光十色的社会生活串联在一起,描写了从家庭到社会,从底层市民到位居上层社会的知识分子,从大都市到乡村僻野广泛的世态人情。

方鸿渐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他是特定时代下中西方文化碰撞中产生的“畸形儿”,出生于封建绅士家庭,也在留学过程中接受了西方文化的熏陶。虚浮、懦弱、得过且过是他性格的重要方面;同时他也有些小聪明:只用三十美刀就买到了爱尔兰骗子报价五百美刀的假文凭;相亲后帮朋友赵辛楣摆脱范小姐,也让人看不出破绽。与老奸巨猾的高松年、痞气十足的李梅亭和奴颜婢膝的顾尔谦等丑类相比,方鸿渐还是有些耻辱心和正义感的。他在生活中处处碰壁,孤立被动,

这也与他清高、不善变通的性格有着很大关系。总之,方鸿渐虽有小聪明,却不圆滑;虽无用,却还算可爱。钱钟书先生将方鸿渐的无知和懦弱描写得淋漓尽致,将他的心理和中国知识分子身上的那种酸腐气表现的惟妙惟肖。

主人公方鸿渐和三位女性的感情纠葛,均因他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不由衷,或遭到误解,或受人离间,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嘉柔的婚姻陷阱之中,最后自食婚姻的苦果。这座情感围城,曾令他向往,之后也无奈于城中的无趣。而在三闾大学这座事业的围城中,处处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都让方鸿渐倍感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他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大学,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封建思想、家庭责任、事业衰败等多方面混杂的社会大围城,让他更无所适从,似乎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这让本来就无才也平庸的方鸿渐更加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接受他人的施舍,义无返顾的踏入婚姻陷阱,毫无反抗的进入事业低谷。在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示出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都只是他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便有了方鸿渐如此悲凉的结局。

确实,我们生活中的“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学习生活,还有工作事业、为人处世等,无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兜圈子,重复的做着同一件事情:找个笼子把自己关起来,过不久也发现那边的景色比这边更好,于是便也出了这

个笼子进到那个笼子里面,就这样不断的重复并乐此不疲。钱钟书先生不愧为大师,他用幽默的语言、巧妙的比喻和深刻的哲理,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书中作者描写了”中国某一部分的社会、某一类的人物”,这类人只是“具有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三闾大学的教授们纷纷借着战火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这样的句子让人读来不觉哑然失笑。在书中还有这样一段:顾尔谦奉承李梅亭能写好几体的字,没想到李梅亭却笑着说这些字都是指导学生写的。看到这儿时,我在想:看这个爱溜须拍马的顾尔谦怎样下台。紧接着读下去,顾尔谦颜色一点都没变的说:“唉,名师必出高徒啊!名师必出高徒啊!”我着实佩服顾尔谦的社交功夫之深,竟能将恭维的话说到如此境界。

《围城》这本书,不管是文字还是结构,都无愧于后人所给予他的盛誉。尤其是以那个老古钟作为小说的结尾------那只祖传的老钟从容自在地打起来,仿佛积蓄了半天的时间,等夜深人静,搬出来一一细数:“当、当、当、当、当、当”响了六下……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更给人以充足的遐想空间,令人浮想联翩。杨绛女士说:“钱钟书的‘痴气’使《围城》更富于真实性和戏剧性,钱钟书对人生的讽刺和伤感,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皆非都包涵在《围城》之中。”我非

常认同她的观点,你呢?

第三篇:读书笔记——读围城有感

读《围城》有感

10传播一班laa

因为时间紧迫,所以只能匆匆将钱老的《围城》看完,不过好在以前就有看过一些,所以还算幸运,能对这部小说也所理解。

在开篇的序里,钱老就有提到,他写的是现代中国某一部分社会、某一类人物。看了作品就知道写的是战争年代的一批留过洋的年轻人,述说了他们的爱情纠葛,他们的工作竞争,他们的生活压力。正是他们的那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种种,构成了这一出《围城》,主人公方鸿渐,对于感情那座围城充满了不限的遐想、憧憬与向往,当他成为城里一员之后,却觉得了无生趣,也开始向往城外的不限自由。也印证了作品中苏文纨的那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

读了整部作品之后,印象最为深刻的是方鸿渐的那些所谓的狡辩,侃侃而谈的方式和言语让剧中那些围绕在他身边的女人大加“讽刺”,不过说是讽刺,倒不如说是心动。有时候,女人就是如此的心口不一,嘴上是对他的那套言辞不予置评,说他故作奇论,其实心里倒是对他产生不限好感。不过,我倒是还没有到那种程度,无非是觉得他的答辩功力的确是不错,尤其是其中的那段关于女人参政的话,“要齐家而后能治国平天下。请问有多少男人会管理家务的?管家要仰仗女人,而自己吹牛说大丈夫要治国平天下,区区家务不屑理会,只好比造房子要先向半空里盖个屋顶。把国家社会全部交给女人有许多好处,至少可以减少战争。外交也许更复杂,秘密条款更多,可是女人因为身体关系,并不擅长打仗。女人对于机械的头脑比不上男人,战争起来或者使用简单的武器,甚至不过揪头发、抓头皮、拧肉这些本位武化,损害不大。无论怎样,如今新式女人早不肯多生小孩了,到那时候她们忙着干国事,更没工夫生产,人口稀少,战事也许根本不会产生。”看这段话的时候,我是一口气读完的,中间都没有停顿,读完后真的有种被他说服的感觉,那句先齐家而后方能治国平天下让我深有感触,貌似很有道理啊。我把这段话放到了自己空间里分享了一下,很多好友都来留言,大部分人都说这种观念很新颖,值得借鉴。不过这些是后话了。

当然,最能引发深思的是那个关于爱情的围城。作者借小说人物之口解释“围城”的题义说:这是从法国的一句成语中引申而来的,即“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个里面的人想出去,外面的人想进来的城堡,的确是个很难理解的东西。主人公方鸿渐在几个女人之间徘徊这,对于唐小芙,我想他是爱的,不过他爱的太过懦弱,一直没有突破那些束缚,没有鼓起勇气与之携手。对于苏文纨,他很清楚不是自己所爱。但是呢也是一直没有勇气去拒绝,或许心里的虚荣心在作祟,觉得有这样的一个女朋友是十分光荣的。所以到头来两个都失去了。而对于后来的孙柔嘉,我想是有朋友的关系,也有爱人的关系,因为他大多数时候对她是耐心的,压住了那些不耐心来耐心地对待她,但凡一个男子不爱一个女子,断然不会有那般的耐心。毅然决定共同离开学校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在香港的旅馆里负气之后甜蜜吃菠萝的那一刻,他们是相爱的;西装革履烫发旗袍高跟鞋着一起回到上海的那一刻,他们也是相爱的;不过那种爱不是坚定的,在生活的打磨下,那份爱不知不觉地溜走了,所以方鸿渐想逃离这个婚姻的城堡,他也迷茫了。对于这个深刻的话题,身边也是每天在上演着关于围城的各种戏码。我想,我是那个城外的人,有时候回想进去那个神奇的城堡,也想去体验一下爱情的滋味,不过,我无门可进,只好在外面徘徊,或是打算放弃这个进城的想法。可是我的一个朋友最近却是想着怎样从那个爱情城堡里出来,或许她只是想出来,也或许她是想出来后再换一个城堡。不一样的人,在不同的情景下,是真的有很大的差别。一个想进去,一个想出来,两种想法,没有对与错,也说不出理性的理由。那种复杂的感受,只有经历过的人才可明白。小时候,我也有从姐姐哪里听到过关于这个进城或出城的问题,不过那时候的我还不懂的这里面的复杂,在我看来进与不进都是随

兴决定的,没有啥好烦恼的。现在我是有所了解了。不过到底是啥理由促使我想进去的呢?我没有想通,是我真的渴望爱情,还是我的好奇心在作祟,我不确定。对于我的那个想摆脱爱情的朋友来说,那个城,是个麻烦。她说她厌倦了,想必她也是带着好奇心进去的吧,可能在里面觉得太过束缚,时间久了,会产生厌烦心理,也或是那个城不是她想象中的那般美好吧,所以失望极了,奋力想向外冲。那座神秘的城,我们都会有渴望的时候,也会有想逃离的念头,想必这就是烦恼的最大根源吧。

爱情这座不夜的城,谁能说清道明,是进或退,只待各自思量??

第四篇:《围城》读书笔记摘抄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也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么看人生,也怎么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也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五篇:《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是我认为我有史以来度的最快的一本书了.但这其中的原因有很多:它的人物性格和很鲜明它的内容很和我的胃口(可能含有贬义不知是否有人会骂我早熟之类的)甚至主人公方鸿渐的一些经历和我颇有相似之处(关于这一点我会在文章中向大家慢慢道来).

我一开始只是把这书当作一本普通的小说来看的只是为了图个乐子也并没想写啥读后感.于是我迷迷糊糊地一口气地读到了本书的200多页(全书共有335页).这时我十分纳闷——我一般读小说200多页会读上近半个月.于是我诧异地顿了顿把书合了起来.

这时我看到了本书的题目——《围城》.我惊呆了.当时我凭题目感觉《围城》这本书应是写一些抗战时期的事情——"围城"吗!即八路军把日本鬼子围在一座孤城里无路可逃被迫投降一类的事.但是呢内容和我先前的所思所想根本对不上号.它倒是讲了一个上海的青年出国留学后骗来了个博士学位回国时候和回国后发生的事情.

我不由得再次不信任地看了看书并怀疑这书是否印错了是不是误打误撞地把一个别的作家的啥别的著作给印过来了.但事实证明书是对的andiwaswrong.

我无奈小憩后继续看下去.

我这人有一个很大的毛病就是书看到一半就总想知道结尾.一番内心中的激战后良心逐渐败下阵来好奇心渐渐占了上风.以是余便翻经至其末以观其后果.但此"后果"使余大失所望——这书的末尾不是结尾而是啥钱夫人写的"附录——记钱钟书与《围城》!"

我看了下去还没看到一半便猛地把书合上万千的思绪戛然而止学着赵辛楣骂孙柔嘉的架势嗔道:"damn杨绛这个家伙没事写这个干甚!这下可好文章不用读了内容不用捉摸了我成受害者冤大头了!"

但是呢冤大头还是几乎一口气地把这本书读完了——它的内容太精彩了!

从那次经历后我终于明白了这大学生的平常生活和艳遇等事件与"围城"二字有啥关系.

不过在说"围城"二字之前还是先来说说这本书这对理解有好处.

作者钱钟书的夫人杨绛说:"这书写的正是作者本人的故事."也许正是这样作者才写出了本书.

其实"围城"所讲述的正是主人公方鸿渐(即作者本人)身陷"围城"的情况.杨绛在写"钱钟书与《围城》"时曾提到了"方鸿渐结婚后处境如身陷围城".

的确方鸿渐在订婚前甚至是婚前和孙柔嘉的关系还算比较好(不能说是十分亲密——也许柔嘉说的没错鸿渐根本就没真正爱过她).但婚后二人动不动就吵嘴甚至大打出手柔嘉也开始吃了她以前说过不会吃的"陈醋"(即苏文纨与唐晓芙).而且用人李妈柔嘉的auntie鸿渐家的两个弟媳和一些其他的人也唯恐天下不乱帮他们添油加醋.但在最后的争吵后二人都以深刻反省他们虽不可能永远不吵嘴但我衷心希望他们能够有所收敛使身陷得状况好转一些.

但我认为主人公身陷围城的状态并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了的也不光单是这一点就造就得了的.

比如在众人初到三闾大学时才知道自己受到了校长高松年的"欺骗"也许这个骗局不是高松年刻意设下的但这也是身不由己.但鸿渐认为这是.而且孙柔嘉也受到了那些"狗男生"的欺负.

于是我运用我超常的联想能力后便想到了我自己.我小学时我因学习成绩颇受大家的好评.但升入初中后这一切只是"父母在夸小孩的假博士学位"罢了.

于是我整天担惊受怕怕被别人耻笑.但我的老师家长对待我就像当时苏文纨对方鸿渐一样.不过我的心里想着玩就像方鸿渐在想唐晓芙.

我于是暗下决心:无论做每件事都要像鸿渐最初对待唐晓芙一样对待它们.不知我是否做到了也不知我是否能做到但然我立下了决心就尽最大力来将它实现吧.

我也知道任何一件事中都有一个"孙柔嘉"不管"她"是好是坏我们都要接受"她".千万不要与"她"合不来过不去否则下场是会很惨的.

另外我身边还有一点像小说里面的就是绯闻闹得很厉害.这一点是我要"批斗"的.

xx年年8月4日

初一五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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