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精选23篇)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
“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别总想着和他们过不去”,这是小说最后秦书田告诫李国香的话。也许直到这时候,李国香才真正明白这句话的含义。
李国香,最初的饮食店经理,仗着自己在县委工作的舅舅的关系,在政治上得到很多优势。但此人虚荣心极强,看到胡玉英的生意如此红火,觉得抢了自己的风头,心里产生了嫉妒心理,再加上对于粮站主任谷燕山的示爱遭到拒绝,更是怀恨在心。于是,一系列的活动就此展开。
胡玉英夫妇靠辛勤劳动挣来的钱,在芙蓉镇盖起了新房,却被以李国香为首的所谓革命分子作为了斗争的对象。先是在“四清”运动中被划为富农,被迫撤掉豆腐摊子,丈夫也被逼自杀。与胡玉英有关的粮站主任谷燕山被停职反市,黎满庚在压力逼迫下交出了胡玉英代为保管的1500块钱,秦书田当众下跪。接下来“文化大革命”胡玉英更是成为批斗的对象,被要求与秦书田一起每天去扫大街。两个同命相连的人,在工作中相互照顾,渐渐产生了感情。当两人写申请结婚的时候却因为自己是“五类分子”而被无理的拒绝。
李国香一直单身,感情生活非常空虚,当听说胡玉英与秦书田要登记结婚的时候,嫉妒心理再次爆发,在其指示下,王秋赦将两人当众逮捕。在挂着“文化大革命胜利果实”的条幅下,秦书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这是一个人性扭曲的社会,正常人的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正当的劳动得不到认可,反而成为被批斗的活靶子。这是一个被少数人利用,以革命的名义来达到个人目的运动。胡玉英的悲剧正是李国香等一系列“政治闯将”一手策划的,是由于他们的嫉妒心理导致的。
小说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人物是秦书田。当他被划为右派遭斗争的时候,显示了他极大忍耐力,这样的人物才是真正的英雄,这样的英雄能在各种环境下生活。在自己遭到胡玉英的指责时,他说“天一亮,鬼就出不来了”,这是怎么样的一种乐观心态。在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他告诫胡玉英“活下去,像牲口一样的活下去”,这样的一种坚韧,只是在这种精神的支持下,胡玉英顽强地坚持到了最后。当他出狱后在回家的船上碰到往日批斗自己的李国香,他不仅不计较往日的仇与恨,反而耐心地劝告“安安心心成个家,过过老百姓的日子”,这也是何等的大度。秦书田身上反映出来的坚韧、大度、忍耐、乐观,在日益浮躁的今天,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认真地学习。
小说整篇都是在一种压力的环境中进行,到处都是革命,到处都是错误,这也真正反映了共和国那段不寻常的经历。唯一使人感到一丝温暖的是在胡玉英被判处有期徒刑的时候,因身怀有孕被批准监外执行,这多少也体现了对人性的尊重。
小说的结局很是发人深市。吊脚楼倒了,王秋赦疯了,黑暗的岁月结束了,秦书田从监狱回来了,李国香到市里去和一个离过婚的干部结婚了,胡玉英的豆腐店也开起来了,谷燕山官复原职了……所有的生活也都恢复了平静,共和国逐渐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
胡玉英与秦书田辛勤劳动,一个善良卖力气,一个聪明有才智,我想他们也许会成为共和国首先富起来的人。李国香,秋后的黄花,尽管找到了最终的归宿,也许会很有钱,政治上也会如鱼得水,但注定是不会幸福的。
改革开放之后共和国的道路也不是一帆风顺的,我想如果写一部续集的话,还是有很多东西可写的,也许在暑假我就会去完成这个任务。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
在湘、粤、桂三省交界的峡谷平坝里,一溪一河两条水路绕着镇子欢畅流过。每当湖塘水芙蓉竞开或是河岸上木芙蓉斗艳的季节,这五岭山脉的腹地,便颇是个花柳繁华之地、温柔富贵之乡。故此,镇子得名“芙蓉镇”。而后十三年的故事,便发生在平静而也混乱的芙蓉镇里。
《芙蓉镇》是一部灰色的小说,同时也因这灰色保持了难得的优雅与美丽。书中有背叛盟誓的黎满庚,也有坚守承诺的秦书田;有出卖自我的王秋赦,也有忠于良心的胡玉音。乐观与绝望,欣喜与悲伤,真实与虚假,一一对照也一一平衡。
“活下去,像牲口一样地活下去!”一个幽灵般的声音在喊。
是怎么样的年代,才会有这样沉重的担待?是怎么样的性格,才造就了这样坚忍的信念?但那么陌生那么遥远的事情,其实离我们不过三十来年!
回过头张望张望我们的世界,一个多月前的512汶川大地震撼动了整个华夏大地。大灾大难中,年轻一代挺起胸膛,揽下了更多的责任。被舆论评论为“娇气”、“懦弱”的80后、90后带给社会太多太多的感动。黑暗的废墟中,他们用顽强的毅力支撑了整整九天九夜的生命;而生死战场上一张张稚气未脱却满是认真的脸温暖了所有人的心田。 “小雪,你一定要活下去……”的祝福和“让我再救一个,再救一个!”的请求萦绕在我们的心头久久不能散去。人性的美好放射着耀眼的光芒,抵抗着自然发出的怒吼。
如今,芙蓉镇热闹如初,大地的裂痕也在渐渐愈合。人们兜兜转转,历史也翻开了新的篇章。而我们--这群青葱少年,也将继续前行在清馨的时光中……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3
古华的《芙蓉镇》,是第一届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以虚构出来的湘西芙蓉镇为环境,以文化大革命的萌芽、发展、结束为时间线索,以胡玉音等人的遭遇为代表,是一部时代特色鲜明的长篇小说。
全书共分四章,每章七节,每个章节都有标题,结构紧凑,框架鲜明,作者的逻辑性很强。优秀的文学作品大致可以分成两类,分别是作者跟着作品走,或者作品跟着作者走。前者的优点是局部好看,但易输于整体;后者整体思想性强,但局部不够精彩。《芙蓉镇》属于第三种,即,全局上,作品跟着作者走,局部上,作者跟着作品走,所以,《芙蓉镇》在故事上文字上即清晰也精彩。大局是框架,没有规矩则不成方圆,但若拘泥于规矩,文学作品就成了刻板的数学题,美的感受就成了公式。这一点上,古华先生跟路遥颇为相似。
《芙蓉镇》是以写时代为目的的小说,人物是古华先生表现时代的工具。或者说,芙蓉镇是浓缩了的文革背景下的中国,《芙蓉镇》上的人物,是文革背景下,国民的代表。基于此,读者会看到,古华先生在描写某个人物遭遇时,忽然笔锋一转,转向当时的中国有同样遭遇的那些同胞们。作者只是借题发挥,《芙蓉镇》是古华先生抒发感伤的窗口。所以,虽然全书字数不多,人物不多,但是呢全书的表现力极强,读者仿佛能听到作者的心跳,与作品人物共同回到了那个疯狂的年代。
所谓阶级斗争,不过是人与人之间的斗争;所谓革命,不过是人革人的命。在本书中,文化大革命本身已经成为了书中人物打击报复的工具,提供了发泄的机会。这就使得这本书人性十足,一切故事,都是人事,文化大革命造成的破坏,也是建立在人的劣根性这一基础之上的。《芙蓉镇》并没有简单的停留在对文革的批判,而是更深入的剖析被卷入文革的那些人物,使读者随作者一起反思人性。
文学作品不是胡侃。优秀的小说是来自作者灵魂深处的呐喊。一字一泪,一字一血。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4
一九七八年,挪威汉学家伊丽沙白·艾笛访华,提到有一年的诺贝尔文学奖本来打算颁给老舍。当时的华人作家里译作最多的作家,连瑞典文的版本也 有。她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谣传他已经死了,而死人是不能拿这个奖的。于是川端康成拿了诺奖,那个我们中国人至今念念不忘的一个奖。
1966年8月,他和其他28人被红卫兵押到北京文庙“斗争”,跪在焚烧京戏服装和道具的火堆前被毒打三小时。8月24日夜,老舍在北京西城太平湖投水自杀。他的尸体火化后,不准留下骨灰。
我想起李政道曾说,一个人的成就并不只关注他在哪里做的研究,许多人的研究都是在国外做的。然而这到底是说明国内没有软件环境,还是没有硬件 条件?那一场浩劫刚刚开始,这个“人民艺术家”便选择了投河。他笔下夹缝中生存的小人物的命运让人心酸,而他自己以为即将到来的美好社会却毁了曾经的愿 望。
他心里有一个小小世界,装着自己的理想。然而他的理想太纯粹,与那个正在萌发躁动的国家的步伐不合。也许这就是旧式知识分子与革命的关系—— 矛盾,徘徊,恐慌,却也心怀希望。他们以为新时代终于到来了,终于不必再在战火纷飞的夹缝中偷生。他们以为自己可以自由地、无拘束地写作了,所以他们愿意 歌颂新生活,让往事变成革命的炮灰吧„„ 然而革命却远不止是三大战役打下南京一路把国民党赶到中国台湾就算了事。正如思想无法被改造,文化也是无法被革命的。它深植于个体和群体的人精神 和物质两个层面,烧杀抢砸的红卫兵根本无法摆脱社会对他们的影响——过去的那个社会和现在的时代。过去的时代教会他们温良恭简让,而现在的时代鼓动他们起 来造反。有时候我看一些并不主流的记录片和书,所幸其中许多角度都相当客观冷静。那是个陌生的时代,许多事情在今天看来根本无法理解——也许正是因为这样 我一直对俄国zheng府有些讨厌——然而它们真实地发生了。一次读完一本书我想,作一个不厚道的比较,德国的纳粹当时也是由青年人的狂热开始,他们的行为可以将 人类文明毁灭重新倒退到奴隶时代,所有的人都为最高贵的雅利安人种服务,为他们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流血。而他们可以毁灭任何他们认为是不适合的东西——文 明,人种,良知。我们中国当时有多少青年人?加起来一定有德国意大利纳粹兵的好几倍。当时的那个口号,赤遍地球,解放全人类——再进一步,就是自高自大导 致的暴力和极权。那么我们——他们——与纳粹也有啥两样?
老舍的儿子舒乙后来写,自杀前的一天他把儿子、女儿找来说:欧洲历史上的“文化革命”,实际上,对文化和文物的破坏都是极为严重的。我不会把 小瓶小罐和字画收起来,它们不是革命的对象;我本人也不是革命的对象。破“四旧”,斗这砸那,是谁给这些小孩这么大的权力?他说:也要死人啦,特别是烈性 的人和清白的人。说到这里,他说了两个在前几次运动中由于不堪污辱而一头扎进什刹海的例子。
那是知识分子对文化革命最基本最初始的态度。每一个人听到都会这样子想,但也有多少人如冯友兰、郭沫若等转而吹捧文革。我们无权指责他们的态 度,那是一场政治风暴,或者说远超越了政治的含义,上升到了普通生活中。文化本是与政治相异的,而政治也是文化的基础之一。文化为具体的社会具体的意识形 态服务,于是它们扭曲成了郭沫若晚年恶心的打油诗和吹捧着自以为不需要吃饭就能够实现共产主义的酸文人们。老舍作了一个最符合传统道德的选择。从太史公的 时代人们就明白受辱是要去死的,你不死一定是有别的企图。 如今只见指责当年暴行的人,那么施暴者也在哪里?我无法理解,因为我是九零后,代表人物是脑残的杀犸特家族等等。与长者议论,那些在文革晚期 出生的人,我说,以后这样的事情不大可能发生了吧?你知道,思想一旦解放了,倒行逆施就很难了;况且如今的世界你想封闭消息也不太可能。他们说不出原因, 只是说,都未必。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5
大概两个月前,老师让我们买了一本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写的《双面猎犬》。我从小就非常喜欢读书,所以书到手之后,我就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书中的故事情节一下就把我给吸引住了,为了把这本书看完,我常常忘了吃饭。
读完了《双面猎犬》这本书,我知道了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只叫白眉儿的混血豺(白眉儿的妈妈是埃蒂斯红豺群中的一只年轻豺,他的爸爸是一只具有杂交优势的猎犬。)历经了千难万险,终于从埃蒂斯红豺群里一只地位排在最末端的”苦豺“,一跃成为了猎户寨威震山林的优秀猎犬的故事。
在这本书里,我喜欢的篇章有好几个,其中一章的大概内容是: 那个叫苦安子的老头,是一个酒鬼,它常常逼迫白眉儿去偷鸡,所以只要别的鸡子看到白眉儿,就飞到树上,钻到窝里,躲避白眉儿;白眉儿自己走在路上的时候,不是被群狗咬,就是被猎户寨的村民们当做是豺狼痞子打。害的白眉儿在寨子里”人见人喊打,狗见狗撕咬“。被迫无奈差一点就被酒鬼主人苦安子卖给屠夫。幸亏白眉儿急中生智,一口咬住猎户寨的村长阿蛮星才幸免于难。阿蛮星把它高价赎回之后,它才过上了真正意义上的猎犬生涯。
另一章的大概内容是:白眉儿第一次外出狩猎就捉到了一只猞猁。那次多亏了他有豺的耐力,一心要杀掉那只猞猁的决心(因为这只猞猁曾经在冰天雪地里抢走了他好不容易抓到的一只小斑羚,差点让他饿死)。这只猞猁躲藏得十分巧妙,一群狗都被他骗了,连白眉儿也差点被他骗了,最后还是被白眉儿发现了下。白眉儿在追赶的过程中,一口咬掉了猞猁的尾巴,并拖延了时间。白眉儿在主人阿蛮星的帮助下打死了那只猞猁。白眉儿也得到了主人的夸赞。
在这本书里,有我喜欢的人物和不喜欢的人物,我喜欢的人物有:阿蛮星和白眉儿。阿蛮星是一个好猎手,同时也是一个富有同情心、知错就改、不冤枉好人的人。白眉儿是一个吃苦耐劳、勇敢、坚强、不自暴自弃、知错就改的好猎犬。我不喜欢的人物有:苦安子、老黑狗黑虎、豺王夏索尔等。苦安子是一个不劳而获、贪心、好吃懒做、不识宝贝的人;老黑狗黑虎是一条嫉妒心极强的狗,它不知错就改,同时还利用权力去欺负别人。豺王夏索尔的嫉妒心更强,内心更阴险狡诈。所以我不喜欢他们。
读完这本书后,我们应该学习白眉儿勇敢,坚强的意志,更应该学习他能勇敢地面对现实。知道了人生的道路上,有许多的酸甜苦辣,也有许多陷阱和阴谋。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办法克服它,不能躲避,有时躲避是好办法,但问题还得解决。所以在生活中,我们要想办法去克服,遇到问题要齐心协力解决问题,只有这样我们的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同时我也明白了:每一个人成功的背后总是离不开他们努力的结果。在今后的学习中,我会加倍努力学习的,用优异的成绩向老师和家长汇报。
我希望全世界的人都变得善良、正直。动物们也从凶猛变温顺。我喜欢这本书。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6
《波丽安娜》这本书,是一个充满了快乐的故事。
故事的主人公——十一岁的波丽安娜是个孤儿。可他从来没有因为自己的身世而失望难过,反而能在每一个困难与打击面前都积极乐观地去发现快乐。自从他来到冷漠孤傲的姨妈家后,她的“高兴游戏”便流传开来,还深深地感染了她身边的每一个人,甚至让整个贝汀斯镇都变得生机勃勃,她的姨妈也被她彻底改变了。
我非常喜欢波丽安娜。她善良天真,富有同情心和责任感,把自己的爱和快乐传递给她身边的每一个人,无论这个人的身份高低贵贱。她还能用自己的方式让大家从现有的生活中去发现值得高兴的事,使任何的不幸和烦恼都变成了幸运和惊喜。
读完这本书,我决定也要做一个积极向上,豁达乐观的人。而且也要像波丽安娜那样,不仅自己快乐,也要把快乐传递给身边的每一个人!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7
这个故事是从德国着名的地质学家黎登布洛克教授解读一张写在羊皮纸上的密码开始的。
从这个密码中教授获悉在冰岛的一个火山喷口处的洞穴里,有一条通往地心的神秘通道,于是协同侄子子阿克塞和向导汉恩斯进行了一次穿越地心的探险旅游。
他们从冰岛的火山口下降,在地心经过三个月的艰辛跋涉,一路克服缺水、迷路、暴风雨、与上海怪等艰难险阻,最后从西西里岛的火山口返回地面。
这部书是一部充满传奇色彩的科幻小说。虽然小说中的情节都是凭空想象出来的,但有正确的科学知识做基础,情节合乎情理,仿佛真得看到了地底神秘世界中的不同景色。
小说作者凡尔纳用不同的表达方式塑造了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黎登布洛克教授,虽然性格有点怪异,但是呢他那种勇于探索、敢于创新的精神,令我对他刮目相看。阿塞克,也就是小说中的“我”,虽然有些怕死,但他那聪明伶俐的头脑,和遇事时的机敏反应令我叹服。
汉恩斯,他是这次探险的向导,虽然他是为了赚钱才和教授一起探险的,但他聪明能干,努力保护主人,尽职尽责,是一个责任感非常强的人,这是我对他产生了一种敬意。
真是一部好书,不可不读。从书中我学到了丰富的科学知识,也感受到了人类探索自然坚定信心和坚强意志。希望更多的朋友读到它收到它的启发。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8
很多人都喜欢这个伟大的哲学家——培根,但我却不!!我讨厌这个站在贵族立场与男权视角的培根,我讨厌这个工于心计、老于世故的培根,我讨厌这个拥有着功利主义思想、深谙于官场运作的培根!
不过,前两天读了《培根随笔》后,我才发现了另一个与我想法完全不同的培根。我看到他对哲学的执着,对政治的热衷,对生活的热爱,对理想的追求与对困难决不轻言放弃、自强不息的精神和态度。
我恍然明白:"噢!原来还有这样一个培根!"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避开这文章中写的都是美、德兼备的男性帝王不说,这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它着重论述人应该怎么样对待外在美和内在美的问题展开评述。"善犹如宝石,以镶嵌自然为美;而善附于美者无疑_美,不过这美者倒不必相貌俊秀,只须气度端庄,仪态宜人。"不错,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而优雅行为之美也胜于形体之美。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也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
读完这书后,我忽然想起,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一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一本好书可以使人明白一个道理,一本好书可以为人建造一条捷径,一本好书甚至可以改变人一生的命运!如同培根所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灵秀,数学使人周密,科学使人深刻,伦 理学使人庄重,逻辑修辞之学使人善辩",不得不肯定,从某一方面来说,这是一本使人上进的好书!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9
书中讲述了善良忠厚的威尼斯商人安东尼奥替朋友巴萨尼奥向冷酷无情的犹太商人夏洛克借高利贷,并以自我的商船作为抵押,夏洛克想乘机割取安东尼奥的肉便答应了。但安东尼奥的商船却出事了,夏洛克把安东尼奥告上了法庭。在法庭上,聪明的鲍西亚答应夏洛克能够割取安东尼奥身上的任意一块肉,只是若流下一滴血的话(合约上只写了一磅肉,却没有答应给夏洛克任何一滴血)就用他的性命和财产来抵换。最终安东尼奥获救,除了夏洛克之外,每一个人都得到了一个圆满的结局。
《威尼斯商人》是莎士比亚早期的喜剧作品,安东尼奥和夏洛克是两个对立的人物形象,他们对待金钱和人情的态度截然相反。安东尼奥是人们梦想中的商人,是所谓商人王子、慷慨仁厚、放债不取利息、珍重友谊,不惜为之牺牲生命。而夏洛克却爱钱如命,惟利是图,受到损害就要加以灭绝人性的报复。对他贪婪的金钱欲和残忍的报复心,莎士比亚显然持否定的态度。从人文主义立场出发,莎士比亚认为像安东尼奥那样的商人能够消除资产阶级的矛盾,建立人与人之间被金钱破坏的自然关系,实现完美的生活。而夏洛克那样的高利贷资本商人,重利盘剥,损人利己,则是社会矛盾的根源,完美生活的破坏者。但在另一方面,莎士比亚对夏洛克作为犹太人受到的歧视和欺辱也怀有同情。
鲍西亚是书中一个充满智慧的女性,正是因为她,安东尼奥才能幸免于难,她的爸爸曾留给她三个匣子,一个是金做的,一个是银做的,还有一个是铅做的,仅有选中装有鲍西亚照片的才能和聪明美貌的鲍西亚结婚,而鲍西亚的照片正是放在铅匣子中。这个世上有着各种各样的事物,很多事物虽然外表十分美丽,但实际上却是很丑陋的,很多富家公子外表金光灿烂,但实际上却是不学无术。有一句话会发亮不必须都是金子,可是金子总会发亮的。我们要学会分辨是非黑白,不要被事物的表面现象所迷惑,许多事物的表面现象往往是虚假的,仅仅是为了迷惑我们,我们应当要学会透过表面看本质。所以,在感情和友情面前,金钱也只剩淡如水的痕迹了。
读完了《威尼斯商人》,也让我获益匪浅,它教会了我,友情与亲情的重要,让我明白了,情一向陪伴着你,当你开心时,它会为你鼓掌欢呼;当你忧愁,郁闷时,它会为你分担忧愁。所以不要只为了一时的满足和欢乐而背叛它,抛弃它。它,让我感受到了财与情之间的交错,不再为此而徘徊其中了。记住吧,你永远的朋友情。
现实生活中,我们做事不要虚浮。一步一个脚印,实打实的才能成事,大跃进、浮夸风吃的就是这个苦头,高产决不是吹出来的。学习工作也是一样,投机取巧,做小动作,看起来风风火火的教学活动未必就是件好事。做任何事都要打好基础,低层的巩固才能使得项目更具有诱惑和成功力,就像老子《道德经》里所说: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仅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慢慢地向成功靠近,直到取得最终的成功。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0
书籍是我们生活的导航,它教会我们去尊重他人也尊重自己,让贫乏和平庸远离我们。每当茶余饭后咀嚼着书籍中优美的文字,欣赏一个个动人的故事,都会让有所感悟。
打开一本好书,迎面扑鼻的是清香而深邃的气息,仿佛是那新翻耕的泥土散发出馨香。在若有若无的音乐声中,我能够随意想象,想象自己是蓝天,一望无际;想象自己是月夜,寂静美丽;想象自己是海浪,澎湃不息;读小说,我会随着主人公跌宕起伏的命运或喜或悲;读抒情的散文诗歌,我会在作者淡淡的忧郁中品味他们对生命、生活、自然的态度;翻阅简单诙谐的书,我能够尽情地放声大笑,把一切烦恼都抛到九霄云外…
读书是一件乐事,趣事,让人变得深沉达观。
任何物体都有承载它的器皿,唯有知识无垠无度。人们的大脑虽无法装入所有的知识,但能够尽量摄取,而的途径即为—读书。论及书籍,托尔斯泰曾坦言:理想的书籍是智慧的钥匙。恰恰罗素·罗兰也说:“智慧,友谊是黑暗中的光亮,倘若没有钥匙,怎样打开智慧之门,也何谈放射光芒?(人生感悟)可见,书籍,使人类告别愚昧混沌。读书看似平凡,实际上是人们心灵与古今中外一切民族优秀文化,智慧相结合的过程,也是继承与发展的过程。她不但能改变人的气质,还能使人树立更为健康人生观度,做一个忠于祖国,尊老爱幼之人,成为一个有仁德,有智慧之士。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以”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情操为人处世。不辜负苍天赋予的生命,成为沧海中不可缺少的一粟。这对于人生的回答,对于国家的培养,对于父母养育之恩的回报,无疑读书是回报她们的方式之一。
读书是一种陶冶,是一种享受,领悟是心灵净化的快慰。
在茫茫人生芸芸众生中,不以荣辱待己,不论成败待人。不热衷追名逐利,使自己超凡脱俗,你会仰头看天,蓝天澄清,白云悠悠,释怀心里的郁结,应对现实,笑对人生。在物欲横流的日子里,品味古人谈的”知足常乐“,”人到无求品自高“的教诲,会注入一般清醒剂,快乐地生活着。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
以前书中体会过”怦然心跳“;以前在书中有一种”莫名感动“;以前在书中进行自我审视,也以前在书中看到人生百态……我只愿情绪伴书平和而宁静,灵魂伴书纯洁而超然。读书不是一种消遣的行为,而是提高自己的学识。我想带着目的去读书的效果会好一些。想想自己缺的是啥,就学习啥。自己少的,在别人那里也许就有,所以宽容多,理解就多!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1
《变形记》是古罗马著名作家奥维德的经典之作。该书用六音步诗行写成,全诗共15卷,包括约250个神话故事。全书以编年体的形式,从创世写到凯撒之死,奥古斯都继位。故事人物有神话中的神,男女英雄和历史人物。第一部分(第一卷)讲述宇宙的创立及黄金、白银、青铜、黑铁四个时代。第二部分(第二至十一卷)是神话英雄故事。第三部分(第十二至十五卷)为历史故事。作品集希腊罗马神话之大成,每一个故事都生动有趣,穿插巧妙,而所有故事都始终围绕“变形”的主题,以阐明“世界一切事物都在变幻中形成”的哲理。作者把神、人一视同仁,对他们采取了不恭不敬的态度,旨在借神的变形表达事物不断变化的道理,表达世界从混乱走向文明、罗马从建城到帝国强盛、人类在不断进步的深刻,进而表明凯撒的统治不能永久,奥古斯都的登位才是顺应时代的需要。
《变形记》的对文学的主要贡献在于把古代世界的神话传说总集在一起。作者把这样丰富的材料变成了一部有机的,一气呵成的诗作。把故事按照时代安排出场次序是奥维德的一大创举,并作者想尽一切办法使故事串联的自然而不显得牵强,故事线索没有因为种种原因二中断。
在《变形记》中,所有的故事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变形。这些传说中的人物不是变成兽类,便是变成鸟形,或树木,或花草顽石。通过变形,作者也说明了一个道理,这也符合古罗马著名哲学家卢克莱提乌斯的朴素唯物思想,即一切万物都在变异。
虽然由于历史久远造成语言阅读上的些许障碍,但是呢《变形记》仍不失为在思想上,文学上都有建树的时代巨作!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2
与儿子一起阅读,一直以来都是我觉得应该做的事情,在他开始牙牙学语时,我就一直开始与他一起阅读诗歌,故事书,所以他的语言发展都很顺利。可是随着他进入了小学后,反而和他一起阅读的习惯却没有了。也许是因为他每天的作业占据了一定的时间。
因为家庭和工作的繁忙,给自已读书的时间越来越少,时间如梭,我的小孩也到了读书的年龄了,我为儿子买来了《鲁滨逊漂流记》、《木偶奇遇记》还有《爱的教育》。为了让他能从故事中学到更多的做人道理,得到更多的启发,我还专门为他精心挑选了一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小孩的收获不小。
上初中后,我让小孩读书的范围也加深了许多。例如《十万个为啥》让小孩明白了许多道理,通过读书让小孩开阔了视野,拓宽了思路,增强了读书的兴趣。《昆虫记》让小孩懂得了小昆虫的形状、特点和生活习性,让小孩在读作品的同时,通过语言展开想像,反复回味,找到作品中的描写和现实中的联系,达到阅读和理解的统一。
假期来了,让我能有充分的时间陪同小孩读书,感受非常好!成长中的儿子喜欢看书,也喜欢让父亲、母亲陪着一起阅读的感觉。我觉得他其实从内心是非常期待家长一起读书的哦。这个假期,我们一起阅读了《三国演义》,这本书是特别适合小孩们的思维与年龄需要,很多故事都非常有深意和喻意。当然,小孩也从中受益多多,很多好习惯的养成就来源于对书中主人公的认识和肯定呢。每次等看完一本后,我们会在一起讨论和回味书中的故事情节。儿子会告诉我在书中他认为感兴趣的故事,而我则帮他分析为啥会发生这样的事。同时我们还启发小孩对书中的人物进行比较,寻找书中每一个人物身上优秀及具有“闪光点”的地方。
小孩的阅读能力是学习能力的基础和核心,全面提升阅读力对于一个小孩的综合素质和综合能力是非常关键的。
通过和小孩一起读书的时光,从中体会到了幸福和满足。希望我以后每天都能抽出一点时间和小孩一起读书。更好的引导他探索知识世界的奥妙!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3
很久没有如此畅快的看一本书,只花了两天的碎片时间,我读完了奥地利作家斯蒂芬茨威格的《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其中收录了他的两部中篇代表作:《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和《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
《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讲述的是一个陌生的女人,在她生命的最终时刻,饱蘸着一生的痴情,写下了一封凄婉动人的长信,向一位著名的作家袒露了自我绝望的爱慕之情。”
《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女主人公是一位白发苍苍,举止高雅的老妇人,她在四十岁的时候,出于一种高尚的感情,去挽救一个素昧平生的赌徒,却由于瞬间活力的驱使而失身于这个她连姓名也不明白的男人…”
两个故事中都以死亡告终的男女主角有一个共性,也是給我最深刻的印象,就是偏执。《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中的陌生女人,偏执的爱一个总也认不出自我的男人,即便她曾为他付出了自我,为他生过一个小孩,为他倾注了自我认识他之后的余生,直至他们的儿子和她自我皆以病亡悄无声息的消失于无形……《一个女人一生中的二十四小时》中的赌徒,偏执的沉迷于赌博,作者对他在赌桌上形象的描述可谓淋漓尽致,他原本有显赫的家世与大好的前程,却在赌桌上输掉了自我的人生。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4
黄先生的大历史观是指:以一个时间基点为原点,前后各推一段时间,梳理整个大历史段的重要事件,最终要有“站在隧道外的观感”。具体到万历十五年,即为1587年为基点,以万历皇帝、张居正、申时行、戚继光、海瑞和李贽等历史关键人物为代表,着重挑选具备后世参考价值和社会历史性的事件进行阐述。
明清两代为中国封建制度画上了一个句号。政治上,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达到顶峰,从明成祖设立内阁,到清雍正帝设立军机处,明清政治达到专制顶峰。明代的“仁宣之治”、隆庆新政和张居正改革为后世治国者所称道。经济上,从张居正改革的一条鞭法开始,到清代中期的摊丁入亩政策,农业人口激增,农业生态环境显著改善,农耕文明达到极盛。
在江浙一带,则出现了以雇佣关系为代表的资本主义萌芽,制造业、纺织业等成为解决地方人口就业的重要产业。军事上,统一多民族国家背景下的边防矛盾呈现由内向外转移的过程。行省制度得以完善,中国疆域空前辽阔。
北方诸镇的边防措施——万里长城得以修复,火器越来越多的应用 于军事领域。募兵制和地方武装在镇压内部起义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文化上,程朱理学高度统一,八股制度一方面选拔出了大量的优秀人才,同时也钳制了知识分子的思想。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5
《金色的脚印》这篇课文是以主人公正太郎的观察视角为明线,以正太郎与狐狸一家日益亲近的情感及行为变化为暗线,体现了老狐狸爱子之情,展现了动物之间生死相依的那浓浓的亲情,歌颂了爱的力量,赞美了人与动物之间相互信任、互相帮忙、和谐相处的完美关系。
三只狐狸,一个男孩儿,一个爱心,构成了一个感人的故事。是啊,大自然是人和动物共同的家园,人类要和动物和睦相处,这个世界才会更加完美。
在我以前上婴儿园的时候,我在路旁买了一只小鸡,也怕它孤单,所以我也买了两只。
回到家里,我迅速把小鸡们放到一个箱子里再放到阳台上。我也在箱子里放了点儿xiaomi粒,它们高兴地吃了起来。
第二天早上,我也来到阳台,却发现它们啥都不吃了。我也叫来了母亲,母亲说这是因为它们只呆在箱子里,不能吸取大自然的新鲜空气而导致这样。中午,我来到假山,把小鸡们送到了它们的家园。
直到此刻,我才明白,动物是属于大自然的,大自然、动物、人类和睦相处,才会共同构建一座属于大家的“和谐乐园”。
从此刻起,我要和动物们构建一个新的友情(友谊),让动物们和人类零距离地接触,这样,才会多让地球生存几亿年!使人和动物的友情永远都不可摧毁。这,就是爱的力量!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6
最近用了几天时间看了《威尼斯商人》这本著作,它是由莎士比亚所写,资料其实也很简单:巴萨尼奥是一个典型的情人,他不可救药地爱上了美丽的鲍西娅。为了赢得她的欢心,他必须拥有一笔财富;还必须解决鲍西娅爸爸为求婚者设下的难题。
巴萨尼奥要娶鲍西娅为妻,可他身无分文与长处,只能向安东尼奥求助。安东尼奥是一位成功的威尼斯商人,拥有一支大船队,但在当时资金已经用在了船队上。为了帮老友达成心愿,安东尼奥只好向死对头夏洛克借贷。夏洛克是一个犹太人,靠放高利贷收取高额利息为生,在这座城市很不受欢迎。
安东尼奥看不惯夏洛克,经常严厉谴责他所放高利贷的罪行。夏洛克一向对安东尼奥怀恨在心,他干脆地答应了安东尼奥的借贷,但要求签署一份合同,如果安东尼奥不能如期还款,就必须割下身上的一磅肉。
安东尼奥坚信老友会如期归还,便签下了合同。于是,巴萨尼奥带着巨款,赴贝尔蒙多,向鲍西娅求婚。可是巴萨尼奥没有想到,鲍西娅身边也出现了情敌纳里萨,他不仅仅身世显赫还富甲一方,随时可能解决难题。
与此同时,安东尼奥的船队空手而归。夏洛克的女儿杰茜卡也带着很多钱财,和巴萨尼奥的朋友罗兰佐私奔了。夏洛克恼羞成怒,对安东尼奥步步紧逼。听说老友危急处境,巴萨尼奥离开贝尔蒙多,返家寻找办法。
就在巴萨尼奥赶回来之前,安东尼奥的合同已经到期,夏洛克要求他履行诺言,割下一磅肉,两人为此闹上法庭。在法庭上,夏洛克要求他和安东尼奥的合同能够履行。鲍西亚假扮律师,同意夏洛克按照契约规定割下安东尼奥的一磅肉,但必须严格按照契约执行,就是不能多割也不能少割,不能流一滴血,也不能所以伤害性命。这样使夏洛克无处可行。就这样,鲍西亚巧妙地挽救了安东尼奥的性命。最终,真相大白,安东尼奥重新得到了自我的财产。
其实这本书的道理也很简单,反映的除了是世人对金钱的看法,更是对一切事物的看法。这本书中的,巴萨尼奥求婚这件事告诉了我一个道理: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虽然铅箱子并不值钱,但上头的字条却表达了一个男人所应当做到的,所以巴萨尼奥才能娶到鲍西娅;而其他求婚者却只看到了金箱子的价值,所以才得不到鲍西娅。
大家千万要记住:我们看人看物不只要看外表,还要看内心;仅有内心美才是真正的美!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7
当我因辛勤工作而收获甚微感到牢骚满腹时,书会告诉我要笑对生活,这时我会浑身充满工作的激情;当我遇到困难,想打退鼓堂时,百折不挠的居里夫人就会浮此刻我的眼前,激励我鼓起勇气继续努力;当我抱怨自己一无是处,“天生我材必有用”这句名言会告诫我。当我志得意满时,“一杯水的容量”会提醒我,看似满满的一杯水还能容纳100多个回形针,自己还有许多能量可挖掘;当我安于现状,不思进取时,屈原的“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就会在我耳畔响起;当我流连于书墨暗香,聆听谆谆教诲,就会仿佛置身于智者云集中,心灵得以净化,精神得以弘扬。读书,让我对生活更加自信。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8
今天,我与乐乐相约一起去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看书。
我一走进图书馆,眼前就是一大片书。我在“书的海洋”里挑选了起来。我发现有好多种类的书,其中有漫画类、有科幻类、有拼音读物类和生物类等等。我走进生物类,发现里面还包含着动物、植物、昆虫等细节。我选了一本我最感兴趣的书:《小狗当家》,开始阅读。书本告诉了我一些狗的性格与生活习惯,从这本书里我明白了约克夏的全称是约克夏梗,还知道了贵宾犬和泰迪犬一样,都是法国人喜爱的犬种。据我所知,泰迪犬是法国的国犬。为啥不是贵宾犬呢?因为泰迪是贵宾的美容版。当然,泰迪和贵宾长得很像,可它们唯一的区别就是:毛。贵宾的毛是直的,而泰迪的毛却是卷的。
图书馆的书实在太多太多了,在那里看不完,于是我就借了两本书,分别是:《我爱动物馆》和《法布尔昆虫记》。
我喜欢杭州少年儿童图书馆,因为书本可以让我增长知识。今后,我要经常来图书馆看书!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19
《美丽新世界》是英国作家阿道司·赫胥黎创作的长篇小说。
《美丽新世界》的故事背景设在福特纪元632年(即遥远的未来2532年)的人类社会。它是世界性国家,被称之为“文明社会”,之外还有“蛮族保留区”,由一些印地安部落居住。伯纳和列宁娜去保留区游览时遇到了约翰和他的妈妈琳达,琳达曾是新世界的居民,来游玩时不慎坠下山崖而留下,并生下了约翰。伯纳出于自己的目的,将琳达母子带回新世界,琳达很快因服用过量的唆麻(一种兴奋剂)而死,约翰对新世界也由崇拜转为厌恶,与新世界激烈冲突后自缢身亡。
该作主要刻画了一个距今620xx年的未来世界,物质生活十分丰富,科学技术高度发达,人们接受着各种安于现状的制约和教育,所有的一切都被标准统一化,人的欲望可以随时随地得到完全满足,享受着衣食无忧的日子,不必担心生老病死带来的痛苦,然而在机械文明的社会中却无所谓家庭、个性、情绪、自由和道德,人与人之间根本不存在真实的情感,人性在机器的碾磨下灰飞烟灭。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0
近几天,我看了一本非常好看的书:《彼得·潘》,作者杰·姆·巴里是英国浪漫主义剧作家、小说家。精彩的篇目有:温迪的一家、飞向“永无岛”、地下的家等等。
在你的童年里,是不是有一个仙女、海?、美人鱼的童话世界?你是不是希望永远长不大?如果是的话,那你更应该有一个快乐的小岛,让你自由自在、无忧无虑地飞翔在蓝天上,而这本童话故事书奉献给读者的就是这样一个美丽的世界。小主人公彼得·潘有着一颗美好而纯真、快乐的童心。他认识了许多好朋友,有:温迪、约翰和迈克尔,彼得·潘把他们带去了永无岛,在永无岛上,他们也结识了许多新朋友,生活得十分快乐。而且。还经历了许多有趣的事情,都令他们乐不思蜀。可是,后来他们想家了,经过干辛万苦,最终才回到了家里。
我真羡慕彼得·潘,那快乐的生活让我向往,如果我也能去永无岛该多好啊!尽情地玩耍,快乐地跳舞,无忧无虑地飞翔……我可以没有任何“牵挂”,而且永远长不大,还有许多有趣的事情值得回味,那滋味可真不错!
彼得·潘是个任性的小男孩儿。父母对他发了点儿脾气,他就离家出走,一晃几十年过去了,他再也没有回到妈妈的身旁。彼得·潘嫉妒别人穿得比他漂亮,谁的衣着胜过他,就会被赶出他的居所。然而,彼得·潘却非常勇敢,敢于戏弄猛兽,还经常独自与海杀。彼得·潘真是一个个性丰富的童话人物,像我这样胆小的女生,自然比不上他,可我也绝不像他那样任性。
彼得·潘是个永远长不大的小男孩儿,他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记忆里,他将伴随着我的成长,永远永远!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1
假期中,读完了《我的藤野先生》后,总感到书中的老师如此熟悉,才发现我的老师和书中老师有几分相似。他们对我充满了关爱和期待,但却对我十分严格。可是从一些小事却体现出了浓浓的师爱,让我难以忘怀。
记得有一次,我们学了巴金爷爷写的《给故乡小孩的信》的课文,语文老师吴老师向我们推荐巴金的《家》这一作品。我嗜书如命,总想一品《家》的滋味。吴老师深知我喜欢读书,于是他透露出他藏有《家》这本书。我迫不及待地向吴老师借阅,他很爽快的答应了。于是第二天下课时吴老师就把书借给了我,借之前还让我细细地阅读,却没有提啥时候还给她。我特别感谢吴老师无私的借阅,以及他对我的关怀。
虽然现在《家》已经还给了吴老师,但我仍记得当时我看到书时的激动。那本书饱含了吴老师对我的期望啊!可惜的是,我现在已经有点淡忘了《家》的内容,但是呢,我永远也不会忘记吴老师的借书之情。
读了这篇文章,我发现老师都是一样的:他们都一样地爱学生,给学生以博大的爱,却从不居功自傲,而是内心谦逊;在学生失落时给学生以精神的鼓励,在学生快乐时也和学生一起快乐;既用知识丰富了学生的心灵,也用人格照亮了学生的心灵……
老师!多么无私,多么宽容!我的老师们虽然很严厉,对我的要求也很高,但从来没有对我们发过火;虽然也准备了戒尺,但从未打过我们。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老师牺牲了自己的青春,用心栽培我们,除了父母,谁还会像老师一样无私地关爱和教育我们?
一日为师,终身为父。看到为我们鞠躬尽瘁的老师,我们怎能不为之感动呢?作为学生,我们不但要感动,还要学会感恩。我们没有贵重的礼物感谢老师,但我们会好好学习,规范行为,培养良好的品格。当老师看到我们的前途无比光明,祖国的栋梁正茁壮成长时,一定会绽放出欣慰的笑颜!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2
今天,我们学了《自然之道》这篇课文,本文主要讲了作者与几位同伴观察太平洋小绿龟入海时,出于善意,救下龟群的“侦察兵”,却最终导致龟群惨遭食肉鸟捕食的悲剧故事。
有一次,我犯下了一个不可弥补的小错误。
那天,我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看到张姐姐的父亲栽了几盆花,我说:“叔叔,可不可以给一朵花我呀?”叔叔说:“好吧!”我随手接了一朵花。回家后,我把那朵花种在花盆里,马上浇了一盆水,连续浇了几天,它啥动静也没有,我把它拔了出来,一看,原来是茎断了,水份不足,最后凋谢了。
今天学了这篇课文让我们懂得了,如果不按自然规律办事,往往会产生与我们的想法相反的结果。
《芙蓉镇》读书心得体会范文 篇23
《狗牙雨》属于中短篇小说集,是著名作家曹文轩写的,由凤凰出版传媒集团江苏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杜元潮和他的父亲杜少岩被大地主程瑶田收留了,于是杜元潮就和程家的女儿程采芹天天玩耍,时而乐,时而悲。但是呢就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成为了杜元潮生命中的转折点,最后因为一点错误而离开,并被父亲打成了口吃。
其中的语言非常生动优美:杜元潮跟随爸爸,走在大河边,有的是景色,有的是好玩之处。草丛里忽然跃起一只野兔,桑树枝上忽然闪现出一个圆圆的鸟窝,一条大鱼忽然跃起,原本是想激起一团水花的,却落在了岸上,在阳光下无奈地打着挺儿……多么生动,多么有趣,多么让人身临其境,多么让人流连忘返!
天开始下雨了,一种叫“狗牙”的雨。那雨不是一丝一丝的,而是一点一点的,仿佛这雨早在空中时,就被剪子剪成了一小截一小截。满天空的狗牙,一颗颗,很有力,皆很锋利,亮闪闪的。它能穿透薄薄的叶子,砸在人的脸上,让人麻酥酥的。它们一颗撵着一颗,却也十分均匀地落向荒草萋萋的广阔的大地。就只是一场如狗牙般的雨,作者也能把它写得有滋有味,让我们神经紧绷,让我们也仿佛正在经历这场大雨。
正如曹文轩本人所说:“我喜欢水—水性。我们不可以为水性是软弱的、缺乏力量的。水性向我们讲解的是许多深刻的奥义:世界上最有力量的物质不是重与刚,而恰恰是水的轻与柔。”
其中人物个性也十分鲜明:朴实尽职的杜少岩,不怨天尤人的程瑶田和相互逗趣玩耍的杜元潮和程采芹,还有与杜元潮争夺程采芹的小霸王——邱子东。他经常欺负杜元潮:不给他吃红枣,让他直流口水;让他当自己的跟班;让他在太阳底下晒得汗淋淋。但有恨也有喜:邱子东坐在草垛上,看着杜元潮和程采芹两人不理他,一起向大河跑去……这故事真是一波三折啊!
让我们走进童情,走近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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