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精选3篇)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行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行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行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 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 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数码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乙方是我国国内规模大、以旅行涉外饭店为主体,依照国际标准为海内外客商提供高水准商务旅行服务的大型现代化旅行顾问公司,为了提高其在同业中的竞争力,体现乙方完善的服务体系和人性化经营理念,甲方为乙方的会员客户依据其积分提供相应的交通意外保险,经双方协商,签订此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合作方式
乙方作为投保人为其优质客户投保甲方《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核准)。
优质客户是指一年之内累计积分达到_________分的客户。
第二条 承保方案
1.保额:RMB_________元(综合)。(未成年被保险人的身故保额以中国保监会的规定为准)
2.保费:RMB_________元/份。
3.保险期间:1年。
4.每一被保险人限投一份本保险,超出部分,甲方不承担保险责任。
5.在一个保险期间内,客户增加的积分每达到_________分,乙方为其继续投保下一个年度本保险1份。
第三条 承保流程
1.乙方随时整理其客户资源,收集客户资料,寄送保险确认书。
2.每月20日乙方向甲方提供加盖公章的优质客户人名清单(附件1)打印稿及数码版各一份及保险确认书(附件2)和团体投保单,同时缴纳保费。
3.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投保资料制作团体保险单及出具保险卡,交由乙方寄发被保险人。
4.每一期被保险人的起保日期相同,甲方于收齐投保资料和保费的次月1日起承担保险责任。
5.被保险人出险后5日内,由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通知甲方(24小时热线电话_________),申请理赔。具体参见《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附件3)。
第四条 保险确认书须由被保险人填写并在被保险人签字栏签字(未成年人由法定监护人代为签字)。 第五条 在本协议书签字并盖章生效后,如双方的任何一方有终止本协议书的要求,应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同意后终止。
第六条 如乙方提供的客户投保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甲方不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引起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八条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次日零时起生效。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以《_________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为准。
甲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险公司合作协议书 篇3
汽车保险合作协议
甲方: 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无锡 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住所地: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为建立、规范、稳定、提升双方的合作关系,以“平等、自愿、互利、诚信”为合作原则,为建设全方位、多领域的全面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促进共同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经充分协商,达成本协议。
一、合作总体框架
1、甲、乙双方将密切合作共同策划营销活动,制定基于甲方渠道客户,以客户关怀为出发点的客户服务营销规划,促进双方产品的销售,共同做好客户服务工作,以提高客户认知度、满意度。
2、双方在车辆保险业务、承保理赔服务、车辆维修、零部件报价、市场营销、品牌推广等方面展开全方位深层次合作。
3、甲方将根据双方保险合作深度,在以下但不限于以下方面提供更优质的互动服务:配件价格、喷漆工时、玻璃价格等。
4、甲、乙双方以诚信为本,忠诚合作,共同服务客户。共同提高双方品牌市场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实现业务发展目标。
二、投保服务合作
1、甲方与乙方授权的分支机构签署兼业代理协议,乙方在销售相关的 车辆以及进行客户保险续保提醒时,应优先推荐客户投保甲方车险产品。
2、乙方在代理销售甲方保险时,应严格按照甲方制定的保险产品费率表和承保规章计算保险费,并按乙方实务要求提供完备的投保资料,甲方需给予乙方相应的配合。
3、甲方指定专门的客户经理,负责乙方经销商店代理机动车辆保险业务的签单承保工作,通报有关行业性文件、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的车险产品的销售及售后服务事项,努力拓展双方业务合作。
4、甲方承诺的送单时效:对于乙方当日传真至甲方的投保资料,甲方承诺于次日上午 点前可将 送至乙方。(如个别客户有特殊上牌时间要求的,可协商后个别处理)
5、甲方应按保监会的规定执行车险“见费出单”。
6、乙方经销商代理甲方车辆保险业务全年保险费金额达方应在乙方经销商店免费安装并及时调试更新“远程出单系统”,实现现场查询和出单功能。
7、甲方向乙方经销商代理的保险业务支付手续费,手续费按月结算。保险销售代理手续费采用法规统一比例,交强险为 %,商业车险为 %。甲方应按时根据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如果 年度因保险监管要求手续费率有所变化,甲方将及时通知乙方,在不违反监管要求的情况下,甲方根据双方重新协商确定的代理手续费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手续费。
9、信息提供和沟通:甲方应定期为乙方提供专业化销售、营销礼仪、沟通技巧、车险产品、理赔流程等多项培训课程。
甲、乙双方应定期相互通报相关业务经营情况,反馈客户对保险产品的需求信息和保险服务方面的意见,促进双方业务持续、健康的发展。
三、理赔服务合作
乙方为甲方最高级别的重要客户,一切事宜均以第一次序优先处理,甲方为乙方提供绿色通道的服务模式,指派理赔服务专员全程协助办理各项手续。赔案“并发式”处理,同时启动多环节事故处理流程,缩短工作时间。
(一)出险报案管理
1、甲方提供24,为客户提供24小时的救援和接待服务。
2、客户出险后乙方可为客户拨打上述电话代为报案,顾客亦可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
3、如顾客直接拨打上述电话报案,甲方的电话服务中心在接到报案后以电话或者短信形式通知乙方,必要时甲乙双方一同进行现场查勘和施救等;对于无需对第一现场进行查勘的出险车俩,甲方应将客户直接指引回乙方店内进行定损。
(二)甲方同意为乙方的保险客户提供理赔时限承诺。快速理赔的具体时间标准为:
四、事故车的派修和维修
(一)甲方在接到属于在乙方店内投保车辆报案后,负责向出险客户推荐乙方为首选维修厂家并及时向乙方提供出险客户信息,由乙方负责和客户的具体联系。
(二)甲方将从以下,但不仅限于以下几个方面,提高乙方经销商的回店维修率:
1、对于在乙方经销商承保的客户,甲方做到100%推荐回原店维修,并使用原装备件。
2、对于非经销商承保以促进双方业务的合作与发展。
3、乙方应协助甲方有效控制客户的骗保行为。
(三)甲方承诺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不低于 年乙方签单保费的 %,若甲方未达到上述比例,仍需按上述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四)甲方同意配件价格按 价格作为保险事故车辆的理赔定损依据,乙方应为甲方查询相关价格提供支持和解释。
1、事故车辆开始修理前,甲乙双方须会同被保险人或车主三方共同就修理工时、更换项目进行核实确定。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需增加或更改的项目,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和被保险人,待共同确认并在定损协议中注明后,方可增加或更改。
2、配件价格价格不下浮,扣1%残值。
3、底盘、搁油底壳事故客户到店后能追述现场的,客户车辆不需返回事故现场。
4、车损在元以内的单方事故,案件属实情况下可免追溯现场。 5、喷漆工时按下表操作:
注:(1)单独玻璃破碎:有零件号的辅料按配件价格定损,其他辅料双方协商确定;损坏的玻璃为福耀玻璃,则按福耀玻璃定损。
(2)喷漆5个面以上(包含5个面),油漆工时按9折定损,划痕险按9折定损。
6、钣金工时费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7、单独玻璃破碎:
(1)单独玻璃破碎,按福耀玻璃价格定损;
(2)是否更换胶条可根据实际情况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换下的胶条可由甲方回收。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本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甲方有权在本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代理业务的承保条件及管理办法;
3、对于乙方违反本合同或者法律规定实施的代理或其他行为,甲方不承担相关责任;
4、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提供开展代理业务所必须的保险条款、费率、实务手续说明、管理规定及单证;
5、甲方应根据本合同规定支付乙方手续费;
6、甲方应向乙方推修车辆金额应达约定比例,否则按约定比例向乙方支付相关费用。
7、甲方应乙方要求,依乙方提供的资料,就乙方的兼业代理人资格报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依法开展保险代理业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2、乙方有权就其开展的保险代理业务收取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费;
3、乙方在本合同规定的授权范围内,应以甲方名义向投保人和被保险人提供及时、高效的服务,独立开展业务活动。
4、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向投保人、被保险人将保险公司业务情况和保险条款的内容及其含义进行告知;
5、乙方在开展保险代理业务时,有义务将投保人、被保险人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及其所掌握的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如实、全面地告知甲方,同时不得阻碍投保人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或诱导其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6、乙方所代理的保单出现理赔事项时,乙方应为甲方理赔提供协助;
7、乙方在开展业务时,不得使用不正当竞争手段损害其他保险机构或代理机构的商誉,也不得利用不正当手段通过甲方的雇员或其他机构谋求商业利益。
六、保密条款
1、甲乙双方承诺当一方未事先取得另一方的书面授权,不得向任何第三方公开、泄露由对方提供为签订本协议所需的所有信息。
2、前项规定之保密义务至本协议书终止后仍然有效。但是呢,经书面证明属以下各项情况时,甲乙双方无须承担前项规定保密义务。
a、信息提供时一方己拥有的信息;
b、信息提供时己周知的信息;
c、信息提供后,非因自身原因己周知的信息 ;
d、信息提供后,因第三方未尽保密义务而合法获得的信息 。
3、若无其他特别约定,甲乙双方在一方要求归还其提供的包含秘密信息的资料(无论书面资料、磁盘、磁带等各种形式)时,另一方应立即将其归还给资料提供当事人。
七、禁止转让
甲、乙双方的任意一方,若未获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本合同权利义务以及本合同地位转让、转移给第三方,或由第三方进行任何处分或担保。
八、分离独立性
本合同中的任意一项条款若被法院或其他正当权利机关及保险行业协会认定为违法、不能履行或无效的情况下,仅视该条规定无效。该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仍对甲乙双方具有约束力。甲乙双方应根据合同立即将该无效规定更改为有效规定。
九、违约责任
1、一方未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向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视乙方违约程度轻重,经乙方同意后扣除相应手续费,变更授权范围或解除本合同;若造成甲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甲方违反本协议,不履行其应尽义务的,乙方有权视甲方违约程度轻重,经甲方同意后扣除相应保险费,变更合同或者解除本合同,若造成乙方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合同的中止、解除
1、甲乙双方在合同期满前要求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5日书面通知对方;
2、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一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乙方有违法犯罪或严重破坏保险人信誉的行为时;
(2)甲方未按时向乙方支付合同项下相关费用,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交付的;
(3)一方发现对方营业情况、公司管理或公司存续情况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的,有权中止本合同,直至解除本合同;
(4)甲乙双方事实上已不能继续履行本合同。
十一、适用法律及纠纷解决办法
1、本合同之有效性、释义、实施以及执行可能性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规章为基准进行解释。
2、甲、乙双方应友好地协商解决因本协议书的释义、适用或实施而发生的所有纠纷。
3、若前项纠纷未能友好地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诉讼。
十二、其他
1、本合同期限为一年。为不影响双方的合作关系,本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对原合同无任何疑义或不需作任何改动的,原合同可自动延续至续签合作协议之日止。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以书面形式进行修改或补充,经修改或补充并经双方签字(章)确认形成的文书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3、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 财产保险股份 乙方: 无锡 汽车
有限公司xx市分公司 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签约人: 签约人:
(签章) (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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