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初,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十九大报告中更明确提出要强化固体废弃物和垃圾处置,目前加大垃圾分类工作中效果并不显著。主要有“四大难”: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缺乏可操作性,执法者觉得很难
首先,现行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虽然将垃圾进行了分类,但是呢对于啥垃圾可回收,啥垃圾有害等没有具体定义,普通居民难以掌握。其次,垃圾分类管理的责任人没有执法权。如果居民不履行分类投放的义务,经责任人劝导之后,最后执法还是要靠城管部门,执法权是在行政管理机关,而不是在分类管理的责任人身上,因而责任人大多不愿意因举报垃圾随意投放现象而得罪居民。再次,楼道等封闭区域是否为城管的执法管辖区尚存在争议,还有取证难、执行难等一系列问题摆在城管执法部门面前。
(二)资金缺口难以填补,缺乏可持续发展,政府觉得很难
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的经费来源不同,公共财政资金支持力度不一。在市场体系尚未形成的情况下,势必需要政府增加投入和补贴。在垃圾分类实施的初步阶段,居民自觉投放的效果不佳,而有些小区的监督成本比垃圾分类设施的运行成本还高,这使得有些社区不得不放弃监督,导致垃圾分类工作达不到预期效果。
(三)市场体系尚未形成,缺乏整体规划,企业觉得很难
垃圾分类工作在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利用上尚未形成完善的配套体系。在整个体系中政府引导、企业运作是关键。就目前而言,再生资源市场不发达制约了企业的发展,一些垃圾分类企业只是承担了收集和粗分功能。如果想进一步发展,就必须打通垃圾分拣、大宗垃圾回收、商家合作链条,实现资源深加工。在没有政策引导的情况下,要实现企业转型升级很难。
(四)环保意识淡薄,缺乏持续专注,群众觉得很难
很多居民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淡薄,即使有垃圾分类意识,长期养成的垃圾混装的习惯也难以改变。另外垃圾回收运输环节也将其混合收集,打击了居民垃圾分类的积极性,导致垃圾分类难以开展。
对此,基层建议完善生活垃圾减量及分类激励政策,加大财税对符合条件的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项目的扶持力度,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源头减量、重复使用、循环再生以及回收处置”工作,逐步建立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合理规划布局,建立循环经济产业园。将焚烧、填埋、有机易腐物集中处置、渗沥液处理、炉渣制砖、环境保护科教中心等垃圾处理配套设施集中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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