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土运输合同(通用13篇)
渣土运输合同 篇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渣土清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渣土量: 立方米;
合同价款: 元(大写 )
三、工期: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组织安排人员机械,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全部金额。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配合乙方办理渣土清运许可证件,并及时出具需要由甲方提供的相关文件。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域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八、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
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xx】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 m³,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 元/ m³;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 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³。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路线,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路线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路线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线路、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线路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线路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提供 型号的渣土运输车 辆为甲方进行渣土运输;
二、乙方服务线路:
三、乙方服务时间:由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四、乙方服务内容:施工现场渣土清理外运;
五、乙方服务价格:起步价 元,每车每公里 元,每车起运渣土数量 ,如乙方的运输车辆未达到一公里按起步价结算;
六、结算方式:由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余款待工程完毕由甲乙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事项:
1、渣土运输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由乙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
3、渣土运输车辆在装卸渣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渣土运输车辆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工期的要求;如乙方未即时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维护而造成甲方的工期延长或无法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的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渣土清运工程中,由乙方负责安装警示标志,且乙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的保险,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车辆在清运工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4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工程项目基础开挖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项渣土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一、工程地址:昆明市大板桥鑫源公司二期F1-1标1-3工区。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合同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m3,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不少于 m3),每车单价为 元/车(大写: )。
三、工期: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车辆,每日运输车辆不少于20辆,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每完成一次进度结算将支付乙方相应运输费用的60%,乙方向甲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剩余运输费用在工程完工后办理结算。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办理结算,结算时乙方提供相应运输费用的税务发票。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场内损坏的临时道路进行修复。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必须对当天的运输票据进行核对。
2、当天运输票据必须在两天内进行核对。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账号:
渣土运输合同 篇5
发包人(全称): 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__石方工程有限公司__分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立交工程项目而产生的余泥渣土需要运输,甲方将该项渣土运输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开创大道与宏明路交叉口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30000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土方运输,按方计算,单价为 贰拾伍(25) 元。暂定合同总价:柒拾万(700000)元整。
工期: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车辆,以保证甲方的施工进度。
付款方式:
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甲方每完成一次进度结算将支付乙方相应运输费用的40%,剩余运输费用在工程完工后,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余泥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办理结算。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场内损坏的临时道路进行修复。
2、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指导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3、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4、负责解决本工区内的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乙方需向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及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
2、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责任及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出现的超车、超速而影响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车辆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1、甲乙双方必须对当天的运输票据进行核对。
2、乙方所有人员的住宿及生活事宜自行解决。
3、运输车辆在挖掘鸣笛后方可行驶。
本合同一式八份,甲方持六份,乙方持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 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渣土运输合同 篇6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制定以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1-3工区土方运输
2、工程地点:挖方区—填方区
3、工期:15天(有效工作日)
二.工程量及单价
1、土方运输总量约
2、运输单价: 三.结算方式
1、甲方依据乙方每日的运头数,以三联单开出票据,待土方运输结束后,乙方凭三联单据按实结算。
2、甲方在土方运输结束后的两天内,一次性付清运输费用。
3、若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故障维修时,甲方可支付壹万元费用进行救急之用。
四.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挖填方区的取土点和倒土点提前进行技术交
2、乙方在完成土方运输任务后,有权要求甲方在两个工作日内进行费用结算,若逾期一天,按总费用的5%支付违约金。
3、挖方区的便道出现严重损坏时,甲方有义务及时进行维修。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工作休息时间安排。
5、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乙方必须保证甲方的施工计划实施,每天不少于10辆运输车,并不得随意调走,若发现一次,甲方有权按1000元/车进行处罚。(车辆发生故障除外)。
7、若乙方在运输票据中弄虚作假,一经甲方查实后,假一罚十,并从结算总费用中扣除。
8、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中途退场,否则前期运输的费用按60%结算。
五.其他
1、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诉至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7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公平和诚信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渣土运输事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一、由乙方提供 型号的渣土运输车 辆为甲方进行渣土运输;
二、乙方服务线路:
三、乙方服务时间:由甲方通知进出场时间为准;
四、乙方服务内容:施工现场渣土清理外运;
五、乙方服务价格:起步价 元,每车每公里元,每车起运渣土数量 ,如乙方的运输车辆未达到一公里按起步价结算;
六、结算方式:由甲方每月支付乙方 ,余款待工程完毕由甲乙双方结算后一次性付清;
七、其他事项:
1、渣土运输期间的车辆燃油费由乙方负责;
2、渣土运输车辆的维修费用、司机工资由乙方负责;
3、渣土运输车辆在装卸渣土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4、渣土运输车辆在工程施工期间由乙方负责维护和保养,以保证甲方施工工期的要求;如乙方未即时对渣土运输车辆进行维护而造成甲方的工期延长或无法施工,由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5、乙方必须听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及技术人员的工作安排,如不听从甲方的指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在渣土清运工程中,由乙方负责安装警示标志,且乙方车辆所造成的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7、乙方所提供的渣土运输车辆必须要有合法的手续和购买相应的保险,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乙方车辆在清运工程中,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自行承担;
七、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负责人: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8
发包人(全称): __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__X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签定如下协议;
1、服务地址:朝阳区十八里店大羊坊路(新亚中学——首都联大歌舞剧院分院)
2、服务内容:施工现场渣土清理外运
3、服务价格:200元/车
4、付款方式:工种结束一次结清
5、服务承诺:乙方在清运工程中不得污染环境,在运输过程中乙方应充分老虎遮盖封闭,确保无遗洒,如发生以上情况,造成政府有关部门的罚款,由乙方承担,乙方要自行办理相应渣土运输及消纳等证件,确保甲方运输需要。
6、此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此协议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都江堰市奔腾汽车物流有限公司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材料)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参照都江堰市政府办【20xx】160号文件关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标准的批复,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按车厢计方量。建筑垃圾(材料)小于或等于1公里之内运费单价定为/ m³,每增加1公里运费单价递增 元/ m³;本工程项目运输价格按6.3×
2.3×1.5以下的车厢单价定为/车,6.6×2.4×1.5的车厢单价定为 元/车。合同签署前,由甲、乙双方代表对本工程做估算,本工程建筑垃圾(材料)土方总量约为万m³。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结束后,实际方量按实际结算票数据进行结算,如结算票与估计方量不一致,则以结算票为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完工后,由乙方根据结算票作出工程决算书交由甲方进行核对、结算,甲方应在七个工作日内完成,若甲方逾期不完成的,则视为对决算书没有异议,该决算书作为最后决算依据。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20xx 年 月 日至 20xx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大写(人民币)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材料)),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运输通行证路线,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路线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路线运输,否则将全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材料)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线路、时段的《都江堰市建筑垃圾(材料)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都江堰市城乡建设局及相关管理部门对该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材料)运输所规定的时间、行驶线路以及运输建筑垃圾(材料)到指定场所。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线路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11
发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施工工程项目产生的建筑垃圾(渣土)需要外运处置,特将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外运(场内转运)承包给乙方。为确保本工程项目顺利进行,运输符合都江堰市相关规定,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甲、乙双方职责,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地址:第二条 工期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部分预计 天,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单价、总方量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运输单据结算。
土方运输,按车计算(每车每趟至少装载建筑垃圾(渣土)20立方米),每车单价为 元。
第四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每车运输均应填写结算票(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存一份,存根一份),结算票上必须完整填写运输日期、工程项目名称、运输公司名称、运输车辆车牌号、核载方量(单位:m³)、运输距离。并由工程工地负责人、运输车辆司机、负责人签名。结算票必须字迹清晰,如无法识别、涂改、伪造,则票据无效。双方以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结算票(以下简称结算票)作为结算凭证,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
2、竣工时间以甲方提供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为准,该工程自进场运输日期起(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天)时间期满后无能该工地是否竣工都视为乙方的运输任务竣工,并一次性支付完所有款项。
3、签订合同之时,甲方需按本合同第三条所定价格和土方总量向乙方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作为预付款。乙方收到预付款后,根据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安排车辆进场作业。
4、决算后三日内,甲方应付清所有款项,逾期支付的每日按所欠款项总额的3‰收取违约金,直到甲方付清为止。
5、为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合同签订之时,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
6、甲方未能按上述约定支付预付款、履约保证金及进度款的,乙方有权暂停运输,并向甲方收取违约金(每日按未付款项的3‰计收),直到甲方付清预付款、履约保证金、进度款,乙方不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甲方不得擅自安排乙方之外的车辆到甲方施工地进行运输建筑垃圾(渣土),如乙方发现甲方有乙方之外的车辆到施工地运输建筑垃圾(渣土),视为甲方根本违约,乙方有权对该工地停工并要求甲方全额支付该工程已完成或未完的运输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总价3%计收),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8、乙方办理的建筑垃圾(渣土)运输通行证路线,甲方必须遵照乙方通行路线运输,甲方不得私自更改乙方指定的路线运输,否则
第五条 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需提前七天向乙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和有关施工图纸,并甲方在运输前做好地下管线、管网、地沟等所有设施设备的防护措施,否则在乙方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且全部由甲方负责;双方并在现场确认对现场标高交接,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建筑垃圾(渣土)运输等事宜,确保工程运输的顺利运行。
2、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打围,基坑按设计标准规范支护,并在乙方进场施工前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施工便道,场内排水、地下室降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及运输车辆出场时所需的冲洗设施和车辆冲洗,道路硬化、进出口棕垫铺设等,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必须做到作业面内工完场清,保持施工现场与作业面的整洁,文明运输。
3、甲方必须提供相应设施和人员确保乙方一切人员、车辆在施工现场内的安全,安排专职的工程现场负责人协调工地相关事宜,配合乙方运输并确认结算单、决算书。
4、甲方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调整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可相应顺延。如因一方的原因导致延期造成损失的,责任方需赔偿受损方相应损失(原因为不可抗力的除外)。
(1)甲方工程项目设计更改导致停工。
(2)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3)连续下雨超过4小时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5、甲方在乙方协助下于施工前7日办理《建筑垃圾(渣土)处置合同》,并将这两证提供给乙方办理用于安排运行线路、时段的《诸暨市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合同》及通行证。
6、乙方负责办理有关建筑垃圾(渣土)外运的一切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必须自带运输所需的设备车辆并配备相应人员,按照诸
8、乙方应做到参运车辆车况良好,密闭装置完好,建筑垃圾装载适度,保持车辆能够密闭完好,净车出场,随车携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材料通行证》,并需确保车辆在运输过程中无“滴、撒、漏” 等问题。如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车辆无证参运、私自不按指定线路或车辆资质不合格等,被相关管理部门停运或被执法部门扣车、罚款等处罚,由乙方负责处理,其损失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9、甲方不可将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和有毒有害垃圾直接或间接混入建筑垃圾(渣土),一经发现造成的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10、乙方参运人员应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违章和事故等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由此引起的债权、债务亦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11、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12、双方各自负责己方生产经营的一切责任及相关费用,各自负责己方生产安全,如在本合同涉及的生产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则由当事方承担责任及损失并负责解决,非责任方予以配合协调。
13、双方各自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的相关证照手续时,如需其他方协助的,则相关方需积极配合协助。
第六条 不可抗力
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他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其对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 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政府行为、法律法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第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分歧,则以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第八条 本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渣土)运输处置部分完工,全部款项结清,履约保证金全额返还后自行终止。
第九条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持贰份,自签字盖章生效。
第十条 备注: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12
发包人(全称): X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四、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六、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七、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八、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渣土运输合同 篇13
发包人(全称): _____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 _____运输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 工程项目而产生的建筑渣土需要外运,甲方将该项渣土外运承包给乙方。为了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明确双方职责,现经甲、乙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量的核定及单价:
合同签署前,由双方代表根据甲方提供有关施工图纸,交换现场标高,经测算,暂定土方量为 立方米,运输完毕后按实际发生量结算。
土方外运(包括装载、运输消纳、施工红线以外的职能部门的执法管理费),按车计算,每车单价为 元。
三、工期:
1、乙方必须按照甲方的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土方运输的施工顺序,工期按甲方施工进度确定。
2、因以下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应延期:
①、相关职能部门因管理需要,要求停运或停止施工。
②、甲方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乙方车辆无法运输或施工。
③、大雨等恶劣气候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
④、经甲方代表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四、付款方式:
1、在合同签署生效后,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车辆进场作业,乙方完成总工程量后的一个月内,办理该项工程款的结算手续。
2、工程完工,甲方和乙方根据现场发放的渣土票核定工程量,按有关约定在30天内办理结算。
五、甲方工作范围及承担责任:
1、及时向乙方交付有关施工图纸的施工组织设计,协助乙方考察现场。
2、在乙方进场施工前,甲方负责清理场内障碍物、场内排水、提供夜间施工的照明设备。
3、甲方负责施工作业场地硬化和围扩。
4、现场配备专业管理人员配合乙方施工并协调工地工作。
5、工程进度将出现较大幅度凋整时,应及时通知乙方。
6、负责解决工地周边有关事宜。
六、乙方工作范围及承担的责任
1、外运消纳场由乙方自理。
2、办理有关土方方开挖外运的一切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3、因乙方人为原因,对施工中的建筑物、可视设施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车辆滴、撒、漏而影响环境卫生、现场文明和车辆运输安全等问题所
发生的一切纠纷,均由乙方和有关部门联系协调,自行解决,并承担因纠纷产生的所有相关费用。
5、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现场施工人员的合理安排,
6、乙方所有的施工机具及人员由乙方自行安排。
七、其它约定: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按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十、补充条款:
乙方(公章) 甲方(公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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