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细则(精选17篇)
考核细则 篇1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发放对象:根据《xx县xx中学教职工聘任实施细则》,经校长正式聘用的在编教职工(含来校顶岗、支教教师)。
第二条 月工作绩效考核津贴的组成:分考德考勤奖、工作绩效奖,年人均8000元。
第三条 考核发放标准:考德考勤奖:根据教师出勤、病事假和师德情况考核发放,人均300元/月,全年发放10个个月;工作绩效奖(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根据教师基本工作量和超课时工作量情况考核发放,人均500元/月,全年发放10个月;考德考勤与工作绩效考核奖可统筹发放。
第二章 考核内容
第四条 考勤考核:
1、教师应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制度。学校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对教师实施考勤。
2、因事因病因公请假,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提交有关证明,填写请假审批单,办好工作接交;请假须按规定程序审批,因特殊情况不能事先请假的,须事先电话联系请假,事后办理书面手续。对未经请假或请假未准而缺席或隐瞒请假事实、弄虚作假者,以旷工论处。审批权限:临时外出(1.5小时内)由年段长审批,请假(包括各类因公因私请假)由业务校长审批。
3、考勤奖按下列标准考核计发:
⑴ 事假每天减50分,因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生病住院所引起的事假3天以上,每天减25分;月累计5天及以上的需报教育局人事科批准,并取消当月考勤奖,其它按比例扣发;病假(手续齐全)每天减25分。连续5天以上的病假,需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后确需病休的病休证明,并附诊断书,15日以上病假须到局人事科备案,否则当事假论处。累计5天以上病假按比例扣发月奖;连续15天按《xx县义务教育教师病事假绩效工资发放标准指导意见》执行。(教学处考核)
⑵婚假、产假、丧假等执行国家规定的休假标准,按国家规定享受有关待遇,在学校月绩效考核中每天减25分。超过3天按比例扣发月奖;休假期内根据学校工作需要提前上班的,每天加25分。(教学处考核)
⑶函授、考试(计算机、普通话等)外出经教务处批准,每天减20分。(教学处考核)
⑷上班(含会议、集中活动)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内减5分,超过10分钟减10分,超过30分减20分,非因公缺席每次减20分;因公缺席未事先说明情况者,每次减10分;省、市、县、学区、镇(街)会议、教研、集体备课、考试等活动迟到、早退或缺席者,加倍减分。(各处室、年段长考核)
⑸ 工作时间内确因特殊情况需短时间离开(包括事、病假)需向年级长办理书面请假手续,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且全学期累计不得超过5次,超过5次或每次超过2小时每次以至少1/4天计假。(年段长、党政办考核)
⑹ 突击检查离岗者,停发全部考勤奖,直到影响全部月工作绩效考核工资。(党政办、业务校长考核)
(7) 旷工半天及以上者扣发当月考核奖和相应年终考核奖,旷工1天者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30%;旷工2天的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的60%;旷工3天及以上者停发全部绩效工资并责令其辞职。(校长室考核)
(8) 教师上班或上班时间临时进出均须在传达室按指纹,因机器故障无需按指纹,以签名代替;未按规定按指纹每次减10分;有弄虚作假者按旷工论处。(党政办考核)。
(9)因工作需要确需加班的,由教师或有关处室提出申请,填写加班审批单,送分管校长审批。原则上要求先审批后实施,或先口头请示分管领导,事后一周内填批好加班审批单;副校长加班先口头请示校长,于月末前填批好审批单。按50分/天加分,逾期按奉献论处。处室管理干部的常规工作不计加班。原则上从严控制加班次数。考勤情况每月公示。(党政办考核)
第五条 考德考核:
1、有下列行为之一者考德评为不合格:①没有履行学生安全管理职责发生重大教育教学责任事故;②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③从事有偿课外教学活动的;④旷课或旷工,严重影响教学秩序的;⑤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要求的;⑥有其他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行为的;⑦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影响教育教学任务的完成,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的。
考德不合格的,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浙政办发[20xx]117号)的规定给予转岗或解聘辞退。(校长室考核)
2、违反党和国家的政策、法律、法规,违反乡规民约,至少停发全部月工作绩效考核工资,再按其他有关规定处理。(校长室考核)
3、无正常理由拒绝接受学校分配的任务、布置的工作,每次减50分。任务虽接受,但未按质量要求做好,每次减10-30分,未按时间要求做好,每天减5-10分,不保底。(各处室、年段长考核)
4、周一升旗仪式或课间操未参加(当日上午请假、公出者除外),每次减10分,迟到或早退(紧急情况经批准除外)每次减5分。(德育处考核)
5、班主任及学校分配的带班教师未能与学生一起参加会议、活动及公益劳动,每次减10—30分。(德育处、年段长考核)
6、工作时间办私事、带孩子(哺乳期按国家有关规定照顾)、在办公室睡觉、上网游戏聊天、无工作关系串门及有其他影响工作、学习情况的,每次减10—50分。(年段长、党政办考核)
7、加重学生学业负担,作业量问卷调查,重或较重率占70%以上者,减50—100分,并在期末教学质量考核中降1-3级。(教学处考核);未经学校同意,私自向学生推荐教辅资料的减50-200分,并取消年度评优评先资格。第二次出现取消月奖,年终奖扣2个月。
8、教师应言行文明、仪容端正大方、佩带校徽,不按要求者每次减5分,情节严重的减20分以上;有学生时教室内抽烟每次减20分。(党政办考核)
9、教学违规或管理不到位每次减10—50分,同一问题一学期中第二次出现的依次加倍减分,班子成员加倍减分;出现教学教育事故的按情节轻重每次减50-200分,直至全部月奖及学期奖、年终奖,具体由班子讨论决定。(各处室、年段长考核)
10、不按要求厉行水电等方面节约,造成浪费,根据情况,每次减考德分10—100分。
11、其它违反校纪校规、师德规范情况的,由班子会酌情处理。(校长室考核)
第六条 基本工作量考核(教学处考核):
1、专任教师基本工作量为:语、数、英、科各2班,总课时满10--12节;初三社政2.5班,初一、二社会、初三体育5班,初一、二思品8班,总课时满12.5--16节(初一社会、思品合并任课的为3班);其它任课满16节。
2、学校领导干部任课规定参照《xx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工作量标准指导意见》执行:校长任课占专任教师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一;正校级督导、副校长和中层正职任课须占专任教师均课时量的二分之一;副校级督导任课须占专任教师均课时量的三分之二;中层副职任课须占所在学校专任教师均课时量的四分之三;食堂主任占标准工作量的四分之三至二分之一;专任教师不直接任课的按基本课时补贴的80—90%计。
3、在学校师资允许的条件下,男58周岁、女53周岁及以上任课教师基本工作量可适当减少,不减考核奖;男满55周岁,女50周岁可以要求适当减轻课务,但减少相应考核奖;重病教师经班子讨论可适当照顾;二线教师根据岗位、年龄、工作量享受70-95%,重病教师可适当照顾,具体由班子讨论,考核小组审核通过。
4、因学校工作需要,教师承担学科教学以外工作,可适当折算为课时,由教务处(或相关处室)提出折算意见,校长室研究决定。
5、满工作量考核:对于能承担上述工作量,并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工作,切实抓好备课(计划)、上课、批改、辅导、考评、教科研等相应环节,完成情况良好的,按满工作量算。
6、缺工作量考核:教师任课不达到基本工作量,缺工作量部分,按8-10分/节减分;有重病教师适当照顾(班子审核通过)。
第九条 超工作量考核:
1、超课:教师任课超过基本工作量,超工作量部分,语、数、英、科、社政(初三),按10分/节增加课时补贴,其他学科按8分/节增加课时补贴。(教学处考核)
2、其它工作贴分:教师应自觉执行各处室安排的管理及教育、服务工作,对于能认真工作,按要求完成任务者,按下列标准贴分:
⑴晨间管理5分/次;(教学处考核)
⑵午间管理5分/次;(教学处考核)
⑶学校统一安排的竞赛辅导(每次40分钟)6分/次;(教学处考核)
⑷值日、值周20分/天;(德育处考核)
(5)接送车押车教师根据季节贴40—60分/天(具体时间由德育处定);
(6)学校示范课30分/节,学区级公开课50分/节,县级公开课80分/节,市级100分,省级200分;参加学术交流、经验简介等,书面交流以同级公开课的50%计分,典型发言的以同级公开课的100%计分;(教学处考核)
⑺代课管理3分/节,代上课6—10分/节;(年段长、教学处考核)
(8)教改贴分:对于承担经过学校批准的各级教改和科研课题,按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并积极完成教改科研任务的,给予每月教改贴分。(教学处考核)
校级课题:组长10分;县级课题:组长20分,副组长10分,组员5分;市级课题:组长30分,副组长20分,组员10分;省级课题:组长100分,副组长50分,组员10分;国家级课题:组长200分,副组长100分,组员20分。
由学校设立的重大课题对照县级课题贴分,承担子课题实验的降1—2级对照考核贴分,常务副组长、任务特别重的相关人员可适当增加。
(9)行政管理50分/人天;行政值日迟到5分钟之内减5分,5-10减考德分10分,10—30分减20分,30分—1小时以内减30分,1小时以上减50分;(政教处考核)
(10)由学校安排出卷(最多2人)80分/人次;出黑版报40分/期;(教学处考核)
(11)初三考试科目教师每月贴50分;(教学处考核)
(12)考查学科教师在期末前停课后享受课时基数的70%。(教学处考核)
第十条 计分办法:
考德考勤以300分为基数,根据考核确定教师得分;基本工作量以400分为基数;超工作量考核按实际考核确定得分。
第十一条 定性考核:
1、定性考核:在定量考核的基础上进行定性考核,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其中优秀占教师总数的15%,良好占50%,合格、不合格占35%,不合格人数按实考核不定比例。除直接定性为不合格外,原则上考核分值不到平均60%分也定为不合格(身体原因除外)。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当月考核奖。
第三章 考核与发放
第十二条 考核程序:
1、各考核组在每月27日前将本月25日前教师的各块得分进行统计汇总,于28日前报党政办。
2、党政办于本月30日前汇总完毕,将月奖考核结果(分数)在内网公示5天,有疑问、差错及时找有关处室咨询、校对、纠正;校办确定无误后,按月奖的可发放总金额与全学校教师总得分,算出每分分值金额,然后算出每位教师的月奖,再公示3天。
第十三条:发放程序:党政办将确定后的月奖发放清单交业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最后交财务室按教育局有关程序送批,由财务室将月奖在规定时间前打入教师银行卡内。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四条;在月奖考核过程中,发现有人为的弄虚作假行为或因工作疏忽给考核工作造成影响的,每次扣发50—200分,直至全部月奖,。
第十五条:若遇上级政策调整或在考核过程中发现有明显不合理的地方,经学校班子讨论后作相应修正。
第十六条 本方案解释权属学校校长室。经xx中学教工大会通过,报局组
织人事科审核同意后,自x年9月起试行。
考核细则 篇2
近年来,内蒙古林西县对机关党建实行“三级量化考核”制度,层层分解党建责任目标,传导工作压力,破解机关党建“灯下黑”“两张皮”等问题。
该县要求县委对机关党委、机关党委对党支部、党支部对党员每年至少组织两次阶段性考核,重点检查日常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并结合各机关单位实际,突出考核指标设置的差异化,分党建责任目标落实、学习型机关建设、服务型机关建设、创新型机关建设4大类50个单项指标,为每个党组织和党员量身diy一套考核标准。通过党建监督员一次性评估、党员群众定性化评测等方式,强化专项监督、日常监督和跟踪监督,加大考核的民意权重,并将动态跟踪考核结果纳入年末党建综合考核体系,用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实绩评价、评优评模,切实防止年末弄虚作假、突击补档案等问题。
考核细则 篇3
为规范我园财务管理,参照相关会计准则,制定以下各项制度。
一、收支管理制度
1、设兼职会计、出纳管理婴儿园收支事务,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婴儿园所有的收费项目,所有收费均开具婴儿园收据。
2、报销手续必须健全,原始发票必须具有名称、填制日期、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大小写必须相符,开票人签字。原始发票内容如不能反映详细情况的,需附件说明。报销单据必须有经手人及验收人签署,方可由会计审核,园长签字同意后报支。
二、票证管理制度
1、所有收费票据和内部结算凭证全部由会计保管。
2、各种票据使用前必须实行登记备案,票据必须加盖婴儿园公章。
3、票据开票人开票收费时,相关项目内容必须填写完整,字迹清楚,大小写金额必须一致,收款人应签字或盖章。记帐联应定期向会计缴销,票据使用完毕后,存根联缴交会计,并领取新的票据。
4、建立财务会计档案资料保管制度,有关业务归档后须编制清册,专人保管。
三、财产物资管理制度
1、经济业务发生以后必须立即记账,做到记载及时、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造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或者核销,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2、随时反映财产物资收入、发出和结存情况,财产物资收发手续齐全,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有接收人验证证明。
3、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的财产清点制度,对财产物资的管理实行永续盘存的办法。
4、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原则上每月按班级发放一次日用品、学习用品,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5、婴儿园的一切财产物品外借,必须经园长同意后向保管员借取。借用必须登记。如有损坏或遗失,借用人员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6、对财产物资进行科学编号和存放,便于清查、保管。
四、财务相关人员职责
1、会计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和财务工作方针政策,为教育教学服务。
(2)工作认真细致,帐目清楚,手续完备,日清月结,按时完善报帐手续。
(3)认真履行监督职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向有关领导反映,坚持勤俭办园的方针,精打细算,协助园长搞好学期和年度预算,合理安排经费,计划开支。
2. 出纳员职责
(1)认真做好往来帐目登记,做好现金收支工作。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做到日清月结,手续齐备。
(3)每月及时统计婴儿出勤天数及职工出勤天数。及时收结婴儿各项费用,
(4)坚持原则,发票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领导签名方能报销。
3、保管员职责
(1)对全园的财产全面管理,做到随时收验、入库、分类保管,存放地点清楚明确,做到心中有数,每半年清点一次,帐物相符。
(2)新购入物品凭发票入帐,领用或借出物品手续齐全,领用人和借用人必须签名或盖章。
(3)严格做好三防(防盗、防火、防潮)工作,保证物品的安全、卫生、整洁,杜绝霉烂变质,做到手勤、脚勤。
(4)做好开学前的物品准备工作,对各班财产进行清点,做到有计划供应、学期末对财产进行一次核对,生活用品做到日清月结。
(5)及时供应所需物品,对园里的物品,做到有数有帐,发现丢失和损坏及时追查。
4. 采购员职责
(1)按食谱要求有计划地配合食堂,及时采购好所需物品,做到价廉物美。
(2)关心集体利益、尽量做少花钱、多办事,节约开支,减少浪费,执行物品验收制度,严禁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3)配合制订好食谱。
(4)负责采购婴儿园日常所需一切用品。
考核细则 篇4
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全体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按照《中共彬县教育局委员会关于在基层党支部和党员中实行量化考评的实施意见》(彬教党发【20xx】03号)要求,我支部决定全面推行党员量化考核工作。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和xx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着力解决党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纪律观念、作风形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更好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适用范围
党员量化考评工作涉及全体党员。
三、组织机构
经支部会议研究决定,成立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纪中元
副组长:车明礼孙建荣
成员:王军杰邹志强郑金虎徐小刚
四、考评办法
1、党员量化考核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组织纪律、道德示范、教学工作等方面共计22项,此外,设定不超过10分的奖励加分。(具体考评标准附后)
2、党员量化考核工作坚持日常考核与季度考评并重原则进行,其中日常考核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日考核细则》逐日进行考核赋分,每月汇总一次,季度末按50%的比例直接纳入量化考核之列;季度考评参照《彬县紫薇中学党支部党员量化季度考评细则》,分党员自我评价(30%)、考核小组评价(50%)和民主评议(20%)三个层面进行,最终按50%的比例纳入量化考核之列。
3、党员量化考核工作须接受上级党委的指导,由校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季度进行一次,考评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4、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年终进行汇总,均分在90分以上的评为优秀党员,80-89分的评为合格党员,60-79分的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评为不合格党员。优秀党员比例原则上不超过党员总数的10%。
党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直接确定为不合格党员:
一是理想信念缺失,对马克思主义缺乏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缺乏信心,推崇西方价值观念和社会制度,热衷于组织、参加宗教活动和封建迷信活动;
二是政治立场动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不能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不能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传播政治谣言及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三是宗旨观念淡薄,服务群众意识差,利己主义严重,与民争利甚至损害群众利益,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退缩;
四是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落后于普通群众;
五是组织纪律散漫,不按规定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按时交纳党费,不完成党组织分配的任务,不按党的组织原则办事,甚至参加非组织活动;
六是道德行为不端,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贪图享受,奢侈浪费,沉迷低级趣味,生活作风不检点;
七是法律意识淡薄,有违法行为。
五、考评程序
党员量化考核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修订细则。党支部在上级党委的指导下,结合支部特点、党员岗位实际,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党员量化考核细则;
(二)确定记录员。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推选记录员,记录员必须由综合素质高、为人正派、办事公道的党员担任,无特殊情况,一般不得随意调整。
(三)考核登记。记录员每季度对党员日常表现、岗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跟踪考核登记。
(四)会议评定。在党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考评领导工作小组结合党员季度表现情况对全体党员进行考核评价,召开民主评议会,提出党员考核初步意见和评定等次。
(五)公示登记。通过张贴公告、会议通报等形式,公示党员量化考核得分及评定等次,有异议的,要重新审定;无异议的,记录员在考评台账予以登记。
(六)上报结果。将党员量化考核结果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局党委审核。
六、结果运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优秀的,推荐参加上级表彰奖励,并作为学校后备管理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党员年度量化考核不合格的,列入帮扶对象进行教育转化,教育转化效果不明显或连续两年被评为不合格党员的,劝其退党,劝而不退的予以除名。
考核细则 篇5
第一条 为规范和强化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管理,充分发挥治安员作用,根据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有关规定,结合兵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兵团团场连队(社区)治安员是在连队(社区)从事社会治安防范工作的专(兼)职人员。
第三条 治安员在团场综治委领导下,由所在连队(社区)管理、使用,团场综治办负责业务指导。
第四条 团场根据辖区连队(社区)人口规模、社会治安复杂程度确定连队(社区)治安员人数。一般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1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人口较多、社会治安复杂的连队(社区),设专职治安员2人以上,兼职治安员若干人。
第五条 治安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二)热爱社会治安工作,责任心强;
(三)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四)身体健康;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
第六条 治安员由连队(社区)推荐,团场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连队(社区)聘用。
第七条 治安员聘用期实行年度制,一年一聘,由连队(社区)颁发聘书,每年考核合格后续聘。不合格者,由所在连队(社区)提出意见,经团综治办审查同意后解除聘用。
第八条 专职治安员聘用期间,享受连队(社区)副连职工资福利待遇。
第九条 治安员的职责任务
(一)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和社会治安防范知识;
(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外来人员、出租房屋登记和管理工作,掌握连队(社区)实有人口情况;
(三)掌握连队(社区)重点人员情况,协助落实帮教管理措施;
(四)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排查、消除各类治安隐患;
(五)检查重点场所、部位值班和看家护院巡逻情况;
(六)保护刑事、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七)收集上报各类治安信息和维稳情报;
(八)完成连队(社区)交办的其它维护社会治安的工作。
第十条 治安员在工作期间持“治安员工作证”,佩戴“治安员”臂章。
第十一条 团场综治办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政治学习制度;
(二)业务培训制度;
(三)工作例会制度;
(四)工作考核制度。
第十二条 连队(社区)对治安员建立下列工作制度
(一)岗位责任制度;
(二)请示报告制度;
(三)值班登记制度;
(四)考勤考核制度;
(五)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 治安员严格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服从命令,听从指挥;
(二)遵纪守法,依法办事;
(三)忠于职守,公正公道;
(四)文明执勤,礼貌待人。
第十三条 治安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或其它工作纪律的,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纪律处分或解聘;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十四条 对在维护社会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治安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五条 各师(市)、团场可依据本办法,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实施办法。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兵团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考核细则 篇6
面向全体学生,培养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特长发展是我校开展乡村少年宫活动的宗旨,为了把学生的兴趣特长培养纳入正常的管理渠道,特制定如下考核管理办法:
一、羊街镇第二小学乡村少年宫建设的基本原则
1.公益性原则。我校少年宫工作的推进的资金贵州福利彩票基金和政府筹措,开展的文化活动完全免费,目的是真正办起我们农村小孩身边的少年宫,真正成为每一个小孩都能享受的少年宫。
2.开放性原则。我校少年宫面向学校施教区域内的每一位小孩,只要是在规定时间之内,每一位小孩都可以根据自己的喜好选择学习的内容,让他们的个性得以充分发展。
3.特色性原则。我校少年宫的办学,要在做好普及,体现基础性的基础上,坚持走特色发展之路。体艺教学我校有着丰富的经验,也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我们要发挥现有的资源,力争将体艺教学打造成为少年宫的品牌活动项目。
4.共建性原则。我校少年宫的建设,要开放办学,积极争取上级政府部门的大力支持,形成政府扶持、学校主办、社会协助的办学模式,要充分发挥镇党委、附近社区、学校退离休教师的作用,聘请他们担任辅导员,建设一支以现有师资为主、社会志愿者为辅的专兼职相结合的辅导员队伍。
二、“羊街镇第二小学乡村少年宫”建设的组织管理
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成立有校长兼任“乡村少年宫”主任的领导班子,配备有一定专长的教师担任辅导员,要开辟专门的活动场所,开设一系列的活动项目,统一活动的时间,制定详细的活动计划,使得“乡村少年宫”得以正常运转。
(一)“羊街镇第二小学乡村少年宫”领导小组
主 任:赵升军(羊街镇第二小学校长)
副主任:杨雄(羊街镇第二小学教导主任)
成 员:罗富敏(校长助理)、陈远(总务主任)、邹建芬(少先队大队辅导员)
三、辅导员工作职责
1.艺术类教师可以有组织、有计划地选择开展声乐、舞蹈、和形象表演等活动,组织各类特色班。
2.认真备课、讲课,合理制定教学进度,在教学实践中,注重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传授,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主观能动性,认真开展教研活动,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有组织、有制度搞好学员民主管理,注重思想品德和行为规范教育,做到传艺育人,使学生身心都能健康成长。
4.按时并有质量地完成乡村少年宫的活动任务。在教学中把教学任务和特色活动合理结合,使更多的农村未成年人在各项活动中得到锻炼和提高。
5.遵守劳动纪律,讲究职业道德和师容教态,负责管理好教
室卫生及学员的课间安全,建造良好整洁的教学环境,管理好所分管的教学设备、器材。
6.按时完成少年宫领导交给的其它工作。
四、乡村学校少年宫工作管理制度
1.乡村少年宫以理念为先导、以知识创新为基础、以能力实践为核心、以活动体验为特色,面向学校、面向社会、面向小孩创办。
2.在上级的领导下,坚持正确的办宫方向,努力把乡村少年宫办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少年儿童教育阵地。
3.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热爱少年儿童,坚持依法执教、廉洁从教,爱岗敬业,严谨治学,团结协作。
4.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不断培养和提高校内教师及校外辅导员的综合素质;坚持社会效益和人才效益并重,增强乡村少年宫对未成年人的感召力,成为未成年人的活动阵地。
5.强化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未成年人创造良好健康的成长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气氛;乡村少年宫要成为少年儿童校外教育的活动中心、艺术教育与德育教育的活动基地。
6.丰富全镇未成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为未成年人搭建展示自我的平台;认真组织和举办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活动。
五、考核办法
1.少年宫辅导教师要求按照以上管理制度和职责认真完成
任务。按照活动开展情况相应的奖励。并在评先选优中优先。
考核细则 篇7
(一)付款规定
1、付款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用款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收款单位帐号、单价、总金额、及相对应的收款单位发(票)号、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审核无误后报总经理、执行董事签字同意再到财务部付款。凡未按流程审批的财务部不得付款。
2、支票或汇票开具后,首先由出纳审查,再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审查,最后交给收款单位时请其自己再次核查,避免发生不必要的失误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并请接收人签收,以便于以后的核对工作。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二)工资发放
公司员工工资发放时间,原则上定在每月中旬(15日)。根据实际,可采取现金发放或打卡方式。
(三)单据及票据的管理
所有单据和票据等的交接,如交单、联系单、押汇申请等,无论是银行对我们的交接还是公司内部的交接,都必须请对方签收。财务部以外的其他人员拿回任何单据都必须先交给财务部指定的专人进行处理。若无故拖延或遗忘,处以2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四)台帐登记
每笔业务由该笔业务员负责按照台帐上的要求详细、及时、逐项登记在台帐本上。若无故拖延或有遗忘、遗漏,将处以罚款;第一次扣除当月工资的10%,第二次及以上扣除当月工资的20%。
(五)业务汇总与核对帐目、报表
财务部在每月5日交工作小结时将每月的台帐及业务汇总上交总经理,内容包括当月的盈利或亏损,以便从当年一月到该月的累计。会计必须每月进行帐目的核对。
财务部要做好财会基础工作,帐簿、凭证、报表需一致。每月底将报表报送总经理、执行董事。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每月报一次。
(六)发(票)管理
1、公司发(票)由财务部专人管理。由该笔业务的业务员认真填写《发(票)申批单》,清楚写明收款单位、单价、总金额、双方订立的合同编号等,交部门负责人、总经理签字同意后再到财务部开具。未按流程审批的不得开具发(票)。否则,对责任人处以500元罚款,再犯加倍,造成公司损失的须照实赔偿。
2、公司报账的发(票)必须有经手人签字并注明使用途径,然后由总经理签字后交财务部按照规定入账。
(七)固定资产管理
每项固定资产逐笔登记编号以便对固定资产进行控制、清点折旧,每年对固定资产进行盘点(由财务部和办公室负责)。
(八)其他
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本规定另行制定详细财务管理制度。
考核细则 篇8
加减分办法
(1)引进重大项目被县考核部门认可的加10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2)服务重点工程及重点项目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3)单项工作获得国家、省部级、市厅级、县委县政府表彰的,分别加4分、3分、2分、1分。
(4)培育县级典型的,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5)引进贸易公司对镇财政有突出贡献的,视项目体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加10分。
(6)镇阶段性重点工作督查。每通报表扬1次加0.5分,每通报批评1次减0.5分。
(7)注册农产品品牌或建设300亩以上家庭农场并取得较好社会效益的,每增加一个加1分,加分总额不超过3分。
(8)承担春天沿海高速和324沿线植树造林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9)承担324沿线墙体出新和环境打造任务,视工程量及效果评议进行加分,加分总额不超过2分。
考核细则 篇9
一、制度落实(10分)
(一)制度落实,领导真抓实管(6分)
1、领导重视(3分)
①领导亲自解决热点、难点问题,记0.5分。
②把综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目标管理的范畴,年初有安排,年底有总结,记0.5分,查计划和会议讲话资料。
③全年研究综治工作不少于6次,记1分。查会议记录,少1次扣0.2分。
④经费安排,查财税所票据复印件,3千元以上记1分,2千―2.9千元记0.8分,1千―1.9千元记0.5分,500―900元记0.3分,500元以下记0分。
2、制度落实(3分)
①乡镇与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签订了目标管理责任书,记0.5分。
②制订了考核评估办法,记0.5分。
③年终对行政村和乡镇直单位进行了年度考核,记2分。查考核评估汇总表,考核结束通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表彰决定,缺1项扣0.5分。
(二)台帐管理(2分)
①有不稳定隐患和矛盾纠纷排查摸底表,记0.5分。
②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进行了交办整改的,记0.5分。
③县里下发的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乡镇本级有关综治方面的文件资料收集齐全,记0.5分。
(三)情报信息报送情况(2分)
①重要情报信息无漏报、迟报、瞒报现象,记1分。
②特护期坚持领导带班、值班制,记0.5分,抽查无人值班的每次扣0.2分。
③按要求坚持日报制的,记0.5分,每缺1次,扣0.2分。
二、社会稳定(26分)
(一)重特大群体性事件(10分)
1、有处置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记1分。
2、发生一起重大群体性事件,扣3分。
3、发生一起特大群体性事件,扣10分。
(二)集体上访(5分)
1、到县委、政府集体上访的,每起扣1分。
2、到市集体上访的,每起扣2分。
3、赴省集体上访的,每起扣3分。
4、进京集体上访的,每起扣5分。
(三)赴省进京个访(3分)
1、赴省进京个访,每3人次扣0.1分。按“属地管理和双线稳控责任制的要求,以属地乡镇为主,县直责任部门为辅,属地乡镇扣0.07分/3人次,县直责任部门扣0.03分/3人次。
2、个访同比上升的扣0.5分。
(四)“”及其他邪教问题(5分)
此项由县委610办负责考核
(五)其他不稳定问题(3分)
1、不发生影响国家安全的政治事件和暴力恐怖事件,记1分。
2、信访交办、督办案件未办结的,每起扣0.5分。
3、有“地下”或非法接收境外电视的,每起扣0.5分。
4、有涉农案件的,每起扣1分。
三、社会治安(21分)
(一)违法犯罪案件(7分)
1、刑事案件发生率。(3分)
2、劳教、判刑人员万人比率。(2分)
3、重新犯罪率(2分)
此项由公安负责考核
(二)重特大交通、火灾、安全生产责任事故(8分)
1、交通、火灾、安全生产事故起数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 各扣1分。
2、发生一起死1-2人的事故,扣2分,同比增加的扣3分。
3、发生一起死3-9人的事故,扣5分,同比增加的扣6分。
4、发生一起死10人以上的事故,扣8分。
(三)重点村、难管村整治(6分)
1、出现一个重点村、难管村,扣1分。
2、未组织力量全部整改好的,扣6分。
四、综合治理基础工作(33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5分)
①成立乡镇综治委、综治办,查乡镇的文件,记1.5分。
②确定了2-3名综治专干的,记0.5分。
③有乡镇综治委及共办公室牌子的,记0.5分。
④综治办有专门办公场地的,记0.5分。
⑤基层组织健全,基层组织建设的十二个表格填写好,并上报了县综治办的,记1分。
⑥行政村及村民小组有综治信息员的,记1分。
(二)安全文明创建活动(10分)
1、乡镇创安率达到80%的,记5分,未达到的按比例减分。
2、创安村(社区),①有创安活动领导小组,记0.5分;②有创安工作方案,记0.5分;③有各种规章制度,记0.5分;④建立了“两会一队”等群防组织,记0.5分;⑤有创安活动室,记0.5分;⑥有阵地建设,记1分;⑦有牌子,记0.5分;⑧有办公桌、档案柜,记0.5分;⑨资料收集完整、整齐,记0.5分。
(三)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5分)
1、发生入室盗窃等可防性案件的,每起扣1分。
2、发生干部职工吸毒、嫖娼、赌博等问题的,每人次扣0.5分。
(四)普法工作(4分)
1、普法学习考试。
①干部参学、参考、合格率达到要求,记0.5分。
②学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查花名册,记0.5分。
③学校开设了法制课,中、小学生要求参加了普法考试的,记1分。
2、普法宣传。
①乡镇大院内有专门的法制宣传专栏,记1分。
②辖区内在显目位置书写永久性标语20xx年违法犯罪现象,发生1人次扣0.2分。
2、成立了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领导小组的,记0.5分。搞好衔接、安置、帮教转化工作,记0.5分。
3、对流动人口,暂住人口作好登记管理工作,记1分。
(六)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4分)
1、设立卫乡镇人民调处委员会,记1分。设立了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记1分。
2、定期分析排查矛盾纠纷隐患,上报及时的,记0.5分;民间纠纷调处率100%,调成率98%,记0.5分;无民转刑案件,记1分,发生一起民转刑案件,扣0.5分。
(七)其他综治工作(2分)
1、按时上交《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款的记1分。
2、完成《长安杂志》征订任务的记1分。
五、群众评价(10分)
群众评价,委托其他部门到各乡镇调查统计。
六、不按照缴纳综治维稳责任金的,从考核总分中扣5分。
考核细则 篇10
为强化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效率,增进县级公立医院活力,维护县级公立医院公益性,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桂政办发〔20xx〕61号)精神,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我县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实行绩效考核。
二、考核内容
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内容应与我县年度工作目标紧密结合,互相衔接。包括以下基本内容。
(一)综合管理:完成政府指令性任务、实施药品零加成和降低医药费用、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实施医院精细化管理、承担基层医疗机构人员培训任务、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强化财务和价格管理、依法执业等。
(二)医疗质量管理:医疗核心制度执行情况、服务数量、服务质量、医疗费用和基本药物制度执行情况、医疗安全管理等。
(三)群众评价与监督:院务公开、病人满意度调查、社会监督评价、医院职工满意度调查等。
具体考核指标详见《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
及分值表》(附件1)和《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满意度调查表》(附件2)。
三、考核程序
(一)成立考核小组。在县政府领导下,由县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牵头,与财政、人社等部门成立考核小组,对县级公立医院进行绩效考核。
(二)建立考核专家库。由考核小组根据绩效考核涉及的专业,聘请相关业务技术与管理专家建立考核专家库。每次考核时,随机抽取一定数额的专家参加绩效考核。
(三)考核主体。考核小组及其考核专家组依据《武宣县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基本指标及分值表》,对县级三家公立医院进行考核。
(四)考核办法与周期。通过查阅文件资料、现场检查、问卷调查、机构负责人述职、单位职工和群众访谈等多种办法进行考核。
考核小组依据本办法不定期进行检查,每年10月中旬进行1次集中考核。
(五)公示与复核。考核结果要在县级公立医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由县级考核小组或来宾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复核。
(六)结果上报与反馈。考核小组要于每年11月底前将考核结果进行汇总,逐级报至市级、自治区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并及时反馈我县三家公立医院。
四、考核评价
(一)绩效值计算。定量指标绩效值计算办法为两种:凡要求有所增长的正向控制指标,如年住院人次等,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实际完成值/目标值×标准分值;凡要求有所下降的反向控制指标,如次均门诊费用增长率,指标绩效值按此公式计算:绩效值=目标值/实际完成值×标准分值。
定性指标按照考核项目的具体评分办法扣减相应的标准分,得出实际绩效值。
各单项扣分最多扣完本项分,不累及其它项得分。各单项工作绩效值之和为被考核单位的总绩效值。
(二)考核评价。考核实行百分制,县级公立医院考核结果分为三个等次:分值85分以上为优秀,60-85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县级财政安排补助资金的依据。考核合格的,拨付当年全额补助资金;考核不合格的,扣减补助资金,并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免去负责人职务。具体办法另行制定。
五、工作要求
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细化三家县级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考核办法,创新考核方式,增强操作性,提高考核质量。三家县级公立医院在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依
据相关制度抓紧制定内部岗位绩效考核标准及内部分配管理办法,建立按岗付酬、按工作业绩取酬的内部分配激励机制,医院定期对科室、科室定期对职工进行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与职工个人收入挂钩,实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医务人员间的收入差距,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
各部门要严肃考核纪律,严禁编造、篡改考核资料,严禁利用考核谋取个人利益,严肃查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考核客观公正。对弄虚作假、截留、挪用、套取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发现,将予以通报,追缴经费,并依法追究责任。
考核细则 篇11
为了做好酒楼的经营服务,提高本部门的工作效率及服务质量,强化员工的纪律性,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员工自觉遵守。
1.传菜部人员必须按时上班,迟到1分钟扣罚1分,一个月内迟到2次按旷工1天处理。
2.上班时间不穿工作服、不佩戴工号牌,男生不带领结,女生不穿丝袜、不化淡妆者,每次扣罚5分。
3.上班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有抵触情绪者,每次扣罚10分。
4.上班不签到或替别人签到者,每次扣罚5分。
5.当班时间如发现在档口聊天,不准备餐前工作者,每次扣罚5分。
6.检查发现区域卫生不合格者,负责人每次扣罚10分。
7.因责任心不强,导致上错菜,按菜肴销售价赔偿。
8.工作不小心,打破餐具、玻璃器皿等物品,按成本价赔偿。
9.婚宴上菜完毕,要负责把托盘、地毯等收好,如需要打包要提前准备好纸箱、保鲜袋等,如工作有脱节扣5分;
10.上班时间顶撞领导或与同事之间闹不团结现象每次扣罚20分,当月不能评为A级,年度不能评为先进个人。
11.不经过领班、部长的同意,不准随意调换班或假期,违者每次扣罚5分。
12.不管出席任何会议,不带笔记本或迟到者,每次扣罚5分。
13.凡是未经总经理批准,无故缺席各种会议和培训,每次扣罚30分。
即日起执行!
琼海龙泉酒楼
20xx年12月1日
考核细则 篇12
为强化我省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卫办发〔20xx〕296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二、考评对象及内容
(一)全省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二)内容: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⑴强化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⑵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2、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⑴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一律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⑵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⑶在开展临床药物或医疗器械试验、应用新技术和有创诊疗活动中,遵守医学伦理道德,尊重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⑴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⑵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⑶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强化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⑴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⑵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⑶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简介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⑷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⑸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⑴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⑵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⑶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⑴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⑵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⑴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⑵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三、组织管理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成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的监督管理和考核。按属地化管理与行政隶属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省卫生厅负责制定全省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办法,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在省卫生厅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设区市卫生局负责制定和完善本辖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工作实施细则,监督管理直属医疗以及负责在设区市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县(市、区)卫生局负责监督管理直属医疗机构以及负责在县(市、区)卫生局注册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工作。
各级医疗机构要认真组织实施医德考评制度,成立由院领导和人事、纪检监察、医务、护理、质控、预防保健等有关业务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医德考评工作领导小组,人事部门为医德考评工作具体经办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纪检监察组织协调、监督医德考评工作,确保考评工作公正、公平、公开。
四、考评办法
(一)医疗机构按《江西省医务人员医德考评标准(试行)》(详见附件)的要求对医务人员医德评分。评分按“基本要求”、“加分依据”、“扣分依据”计算得分后累加,累计得分高于100分的按满分100分计算,扣分后低于0分的,按0分计算。根据得分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优秀:得分&ge ;90分,且没有扣分;良好:得分≥80分,且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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