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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百字读书笔记(精选14篇)

六百字读书笔记(精选14篇)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

  彼得海斯勒,中文名字何伟,寻路中国的作者,是《纽约客》驻北京记者—每次我看一本书,总要关注一下作者的背景,这本书的作者是一个美国人,他写出的东西与中国作家的角度绝对不一样,这种视角对中国人来说是很新鲜的,正因为他不是中国人,与我们有不同的生活背景,他能更客观的写下他的所见所闻,当然这与他记者的身份也分不开关系。当中西方不同文化相撞,带给中国读者更新鲜的阅读感受,对中国的21世纪初的情况有了更客观的认识和看法。

  出生于20世纪末的我们这一代,对21世纪初只有微薄、模糊的记忆,多亏这本书,让我看到了21世纪初中国北方和西北的情况和一部分不同于现在这个时代的民风民俗。寻路中国,要出去“寻”,首先要有车,于是作者去了租车行,租了一辆车子然后踏上了旅途。在途中他看到了种种现状——可能在之前中国学者并没有看到的地方,通过他的眼睛,我们的的确确看到了中国存在的某些问题,但同时我们可能并没意识到中国是有优点可以发扬光大的,何伟曾在书中写到“在中国,我已经习惯了别人对我更多一些耐心;一般而言,他们只要看到说汉语的外国人,就会倾向于表现出一种夸张的尊敬。不过,对于敬重的真正含义,我倒是从没抱过幻想。在那层敬重的深处,是一种局促不安”对于这种现象,何伟一针见血的指出“从内心深处来说,很多中国人——对于自己的国人在外来者面前的表现还是感到有一丝耻辱的”。在何伟看到的这个年代,中国处在经济腾飞的阶段,中国引进外国的经验,对于外国文化的冲击,国人的内心是复杂的,因此对待外来的会说中文的外国人,国人既自卑也自傲,这是一种并不正确的态度,但它却是独属于那个时代的烙印。

  从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很多独属于那个时代的文化,也可以看到持续到现在的文化。前者如风水先生,在现代并不是很普遍,而后者,如丧葬文化,如烟酒文化,一直持续到现在,在十几年前,人们已经很清楚的知道吸烟的后果却很少有人戒掉它——或许是因为尼古丁带来的诱惑或是把香烟当做身份地位的带表进行攀比而获得的快乐,而国家也把香烟业当作税收的重要来源,因此直到现在香烟业还是很发达。而中国的酒文化更是由来已久,无论是“酒逢知己千杯少”还是体现主人家的热情好客,劝酒在中国人的饭桌上更是随处可见,文中的何伟在途中就遇到了很多官员的劝酒,尽管他解释自己还要开车,可这在中国人的眼里似乎并不能成为推脱的理由。直到现在,这种劝酒也不少见,而酒后驾车也酿成了不少悲剧,尤其在过年期间,我曾在过年时看到出了车祸的人的家人哭的肝肠寸断,但悲剧已经发生了,我们除了惋惜只能吸取教训。

  这种酒文化也从一个方面反映出中国人对法律的漠视,酒后不能驾车,一方面也反映出中国的驾车教育并不完善。在21世纪初,这种教育甚至陷入形式主义之中,如文中有一道考题有人问路时驾驶员应该怎样做,选项有:告诉他、不告诉他、指一条错误的路,这更像是素质测试题,但这种题却没啥教育意义,中国人在开车时依然依照他们的心意,因此也让道路上也乱糟糟的,这可能与道路设施不完善有关系,但一定程度上与怎么驾车的教育不完善有很大关系,作者何伟通过在取得驾驶证的期间的所见所闻,发现尽管他提出建议,教练却毫不理睬,尽管何伟说的是对的。而且在学员学车的过程中,中国教很多有技巧、困难的驾驶办法,因为这被认为是实用的。这也体现出中西方教育的不同,中国习惯于顺服各种“教练”,很少会自己思考,例如在课堂上老师是最大的,学生往往会听从老师的话,因此中国的教室越来越沉默,当老师说找人发表看法的时候,只有一片沉默,中国教育缺少了某种活力。

  但中国的教育制度也有可取之处,例如人们表现出的关切出自真心实意,老师普遍具有奉献精神,无论是啥背景。

  何伟在文中提到他在一个乡村感受的信任、热情,让他很感动,同时也有一种忧虑,这种忧虑在现在似乎已经成为现实并越演越烈,在世界上,陌生人受到毫不迟疑的欢迎,赢得小孩们的信任,这样的地方并不多并在逐渐减少。随着经济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从乡村涌向城市,乡下人特有的信任也在逐渐减少。

  尽管中国存在不少问题,但我们有几千年的智慧,只要能合理应用,在国人和国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国家一定会越来越好。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2

  他是黑人,1963年2月17日出生于纽约布鲁克林贫民区,有两个哥哥,一个姐姐,一个妹妹,爸爸微薄的工资根本无法维持家用,他从小就在贫穷与歧视中度过。

  13岁那年,有一天,爸爸突然递给他一件旧衣服:"这件衣服能值多少钱?""大概1美刀。"他回答。"你能将它卖到两美刀吗?"爸爸用探询的目光看着他。"傻子才会买!"他赌气说。

  爸爸的目光真诚也透着渴求:"你为啥不试一试呢?你知道的,家里日子并不好过,要是你卖掉了,也算帮了我和你母亲。"他这才点了点头:"我可以试一试,但不一定能卖掉。"

  他很小心地把衣服洗干净,没有熨斗,他就用刷子把衣服刷平,铺在一块板子阴干。第二天,他带着这件衣服来到一个人流密集的地铁站,经过6个多小时的叫卖,他终于卖出了这件衣服。他紧紧攥着两美刀,一路奔回了家。

  10多天后,爸爸也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想想,这件衣服怎么才能卖到20美刀?""怎样可能?一件旧衣服怎样能卖到20美刀,它至多只值2美刀。""你为啥不试一试呢?"爸爸启发他,"好好想想,总会有办法的。"

  终于,他想到了一个好办法。他请学画画的表哥在衣服上画了一只可爱的唐老鸭与一只顽皮的米老鼠。这次,他选择在一个贵族子弟学校的门口叫卖。不一会儿,一个开车接少爷放学的管家为他的小少爷买下了这件衣服。那个十来岁的小孩十分喜爱衣服上的图案,一高兴,也给了他5美刀的小费。25美刀,这无疑是一笔巨款,相当于爸爸一个月的工资。

  回到家后,爸爸也递给他一件旧衣服:"你能把它卖到200美刀吗?"这一回,他没有犹疑,沉静地接过衣服,开始了思索。

  两个月后,机会终于来了。热映影片《霹雳娇娃》的发主演拉佛西来到纽约做宣传。记者招待会结束后,他猛地扑到拉佛西身边,举着旧衣服请他签名。拉佛西没有拒绝这个纯真的小孩,流畅地签了名。他开心地问:"拉佛西女士,我能把这件衣服卖掉吗?""当然,这是你的衣服,怎样处理完全是你的自由!"

  他马上欢呼起来:"拉佛西小姐亲笔签名的运动衫,售价200美刀!"通过现场竞价,一个石油商人以1200美刀的高价收购了这件运动衫。

  回到家,他和家人陷入了狂欢。爸爸不断亲吻着他的额头:"你真棒,我的小孩......"

  当晚,爸爸与他抵足而眠。爸爸问:"小孩,从卖这3件衣服的过程中,你明白了啥?""我明白了,您是在启发我,"他感动地说,"只要开动脑筋,办法总会有的。"爸爸点了点头,也摇了摇头:"你说的不错,但这不是我的初衷。我只是想告诉你,一件只值1美刀的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起来,何况我们这些活生生的人呢?我们有啥理由对生活丧失信心呢?我们只不过黑一点儿穷一点儿,可这也有啥关系?"

  就在这一刹那,他的心中有一轮灿烂的太阳升了起来,照亮了他的全身和眼前的世界。"连一件旧衣服都有办法高贵,我还有啥理由妄自菲薄呢!"从此,他开始努力学习,刻苦锻炼,对未来充满了希望。20xx年后,他的名字传遍了世界每一个角落--迈克尔。乔丹。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3

  当我捧着《三只小鸟》津津有味的阅读时,脑子里常常有些奇妙的想法,正是这些幻想,才使我走进了这本书。

  《三只小鸟》讲了三只小鸟,第一只小鸟以为自己会飞就行了,不管飞低飞高,于是成了麻雀;第二只小鸟以为飞上白云就可以了,于是成了大雁;第三只小鸟一直向天空展翅飞翔,最后它成为了雄鹰。

  这三只小鸟虽然是在同一个鸟巢出生的,但是呢最后却有截然不同的归宿。

  第一只小鸟麻雀好吃懒做,它经常去偷吃农夫的谷米,于是农夫在谷子下面下了毒。贪婪的麻雀来了,它吃完谷子后,发现下面还有些东西,于是也吃了一些,觉得挺甜的,便大吃特吃起来,结果中毒死了。

  第二只小鸟大雁,非常害怕寒冷的冬季,于是便往南方飞,准备在那里越冬,但是呢路途太遥远。路上有遇到了很多的困难,大雁不能坚持,只能放弃了,最后被冻死了。

  第三只小鸟----雄鹰一直翱翔在天空中,它不怕寒冷、不畏虎蛇,自由自在幸福的生活着

  《三只小鸟》是格林童话故事集之一,这个故事之所以把我给吸引住,是因为他教会了我一个这样的道理:做错事一定会遭报应的。两个妹妹在嫉妒心的驱使下,竟然置亲情于不顾,迫害自己的姐姐,真是黑心。做人不要鼠肚鸡肠、处处嫉妒别人。嫉妒是一把双刃剑,在伤别人的同时也会伤害自己,嫉妒的人必将走向灭亡。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4

  这个故事大概内容的是:一个放羊的男孩,好几次都吹牛,狼来了,大人们就急匆匆的来帮他,才知道他是说谎,最后,狼终于来了,他再喊,大人们都不相信,他结束了他自己幼小的生命!

  我想起了我一年级时因作业没做还撒谎,老师知道后,把作业当场撕掉,还叫我把以前和昨天、今天的作业重做。原来,撒谎的代价多么严重啊!我从此再也没撒谎过,争取做一个全面发展的好小孩!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5

  每一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呢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 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6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事物发展有一定的发展客观规律,不能急于求成。好比我们在学习上,把每天学到的知识一点一点积累起来,才能使我们的大脑里的知识一点一点丰富起来。不可能每天不好好学习,就能掌握到许多丰富的知识。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7

  在本学期中,我读了曹文轩写的《草房子》一书,其主要内容是桑桑、秃鹤、纸月、细马、杜小康等五个优秀少年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最令我难以忘怀的人物是秃鹤。他本该是一个活泼可爱的男孩,但因为他那颗与众不同的脑袋,而被大家嘲笑。因此,秃鹤变的倔强,自尊心强。但在一次表演上,秃鹤不怕大家嘲笑,扮演了一个坏蛋的角色,为学校增添了荣誉是他也一次融入了这个大集体。是的,秃鹤虽然有着丑陋的外表,但他却有一颗热爱集体的心。因此,曹文轩在描写秃鹤的最后一段中写道:“纯净的月光照着大河,照着油麻地小学的师生们,也照着世界上最英俊的少年„„”

  在《草房子》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桑桑,桑桑是这本书的小主人公。他调皮、捣蛋,但却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这也是为啥呢?这是因为,当纸月被别人欺负时,桑桑勇敢的站出来保护纸月,他的勇气令我们钦佩;当秦大奶奶孤单的时候,也是他陪在秦大奶奶的身边,是她不再孤单。桑桑帮助过的人数不胜数,看来,桑桑还是一个善良、勇敢、活泼、可爱的男小孩呀!所以,桑桑赢得了油麻地人上上下下的喜爱。

  没的力量绝不亚于思想的力量。一个在深刻的思想都可能变为常识,只有一个东西永久不衰,那就是美。

  我喜欢这本书。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8

  《红楼梦》是我国四大名着之一,我读完它感触颇深。它讽刺了我国古代封建恶势力独霸一方的丑态与它最终将会走向灭亡的必然命运。

  《红楼梦》里面的任务各有个的特点。给我印象深刻的有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等。贾宝玉这个人由于从小被祖母与妈妈溺爱而造成每日与女孩儿们玩乐,不顾学业,而且多愁善感的性格特点,但也是因为这样,他的爸爸贾政才会不喜欢他,宝玉也很惧怕他的爸爸。虽然大观园里的人尽是心灵肮脏,不过也有真情在,贾宝玉与林黛玉真心相爱,最终却套不过封建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命运。

  林黛玉也是多愁善感、经常落泪,都说她心眼小,可是只有她才拥有贾宝玉这个知己。薛宝钗在大观园里可算是最有心机的一个了。她为人处事很能干,蒙住了很多单纯人的眼睛,她人缘极好,却得不到宝玉对她的真爱,她极力讨好没一个人连贾母也不在话下。王熙凤是最泼辣的一个了,不仅办事干练,而且心直口快,常噎得人说不上话来,她处处不吃亏,人们称她“凤辣子”,却逃不过早逝的命运。

  大观园里的人物我喜欢的要数探春了,他心机不如宝钗,文学功底不如黛玉,可是她为人爽朗,而且冷眼看一切,或许她有一点孤高自诩,可是能在混浊的世界里冷眼看一切的也有几个呢?但她的命运同样也是远嫁,离开家乡,离开父母。贾母可算是仁慈的了,她疼爱孙子孙女们,甚至连与自己毫无血缘关系的孩子子也疼爱,可是她的话何尝不暗藏玄机呢!黛玉刚进荣国府时,贾母让她做上座,她不肯,贾母说了句“你是客,本应如此。”暗示了她从来没有把黛玉当成是自家人,虽然表面上和谁都很亲切,可是她不过是假慈悲罢了。

  读完《红楼梦》让我见识了人间的美与丑、善与恶,让我懂得人们之间并不只有美好的事物,也有肮脏与丑陋的灵魂。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9

  读了《心田上的百合花》一文,我感悟颇深,这浅显的故事,平淡的语言,如百合花的香味,让我的心在此迷醉。这个故事让我懂得每一个人都有自己的价值,只有怀着一个坚定的信念,才能实现自己的价值。小小的百合,生长在断崖边,开始和杂草一模一样,可是他的内心有一个纯洁的念头:“我是一株百合,不是野草,只有开花,才能证明自己。”于是怀着这个坚定的信念,它努力的汲取养分,直直的挺着胸膛,最终开出了属于自己的人生之花。在白鹤奴隶开除自己得人生之花时也承受了周围杂草的不屑和无人欣赏的孤独。但正是心中拥有“我要开花”的坚定信念,才使他最终实现了自己的价值,不管有没有人欣赏!

  百合花的故事让我沉醉,感慨之余,想到了我的执教生涯。

  岁月如风,走过春夏秋冬,留下断章残句,笑看心路漫漫。身为人民教师的我,在这条教书育人的道路上也走了悠悠二十载。作为教师,我有一个坚定的信念,就是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够幸福的度过自己的一生,都能够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教育就是让人生变得更美好!所以教师在小孩一生的成长中起到非常关键的作用。我们不仅要引领学生步入知识的殿堂,更重要的是要教导他们要做一个善良、诚实、美丽的人,快乐的人!教师的是非标准、爱憎观念及人生的价值观,甚至老师的喜怒哀乐、走路的姿势都会影响学生!所以我们更应该像百合花一样,胸怀使命,坚定信念,严格要求自己,做一名优秀教师,无论环境怎么都能开出属于自己人生价值的百合花。

  教书育人的人生之路,有酸甜,有苦辣,有家长的怀疑,有学生的不解,但我都会怀着坚定的信念走下去,风雨无阻,去实现我的人生价值。淡淡的百合花,却因为怀着坚定的信念而美丽,朴素的不能再朴素的语言,却因为信念成为人生箴言。

  每一段岁月都有一首动听的歌,每一首动听的歌里都有一个动人的故事,慢慢弹奏,不论时间怎样变迁,我心中的百合定会开出最美丽的花朵!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0

  炎炎的暑假天,百无聊赖,读书,成了我的消遣。在炎热的天气里,读上一本好书,会让你的心,如清泉洗涤过一样,清澈凉快,融入书中的你,会忘却天气带给你的烦躁。

  《许三观卖血记》是我这个暑假里读的第一部好书,正如人们评价它一样:这是一部精妙绝伦的小说,是外表朴实简洁和内涵意蕴深远的完美结合。

  卖血,这在我们看来,是一件不可思议的事。血,是我们人生的支柱,在我们人体内流着,支持着我们的生命活动,好端端的,为啥要卖呢?难道不怕送命吗?但是呢,在许三观看来,这并不是一件坏事,因为通过卖血,他可以娶妻生子;通过卖血,他可以让全家在闹饥荒时吃上一顿好饭;通过卖血,他可以为儿子谋得好工作;通过卖血,他可以救活儿子的命卖血,似乎是他一生中不可缺少的“救星”,在他面临所有困难的时候,他只要到医院里卖上自己的血,便可以顺利地度过难关,他感谢卖血带给他的“幸福”。你会认为,一个过着幸福生活的人,会去卖血,来残害自己的身体吗?不会。所以许三观卖血,也是迫不得已的,他要撑起一家五口,要让家人过上至少温饱的日子,他必须这样做。而亲情,就是他的动力。正是这一次次的付出,一份份的亲情,使许三观的困难都迎刃而解,而且迎来了幸福之光。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1

  鲁迅在他的《故乡》一文中描述了一个他和闰土美好的童年,令人不限向往,但其结局却显得很悲惨,两个原本友谊很深的小孩,竟变成了一对熟悉的“陌生人”。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明白了:原来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

  历史总是不断地重演着,我和我的好朋友张凡不正好与鲁迅和闰土一样吗?

  总以为我们的友谊坚如磐石,深比大洋。现在看来,那只是我们年幼时的幻想罢了。

  我和张凡年龄差不多。小时候,我经常和他一起在村子里乱逛,我们会为在一起捅掉了一个马蜂窝而高兴。我们也经常一起爬到桑树上,尽情地享受着桑枣的美味,直到嘴唇、牙齿变为紫色为止,这时我们会望着对方紫色的嘴唇而大笑。我们也常常在一起分享个人的小秘密,例如,他曾经告诉我他“喜欢”的女生的名字,我也告诉了他我“喜欢”的女生的姓名。到现在,我想恐怕仍是只有我们两个人知道这两个女生的名字,我不确定他现在是否还记得这件事。我们也曾发生过小矛盾,但不超过几小时便和好了。在这七年的时光里,我们像亲兄弟一般,他到哪里,我就到哪里。总之,有他的地方便有我。

  到了初中后,我和他的关系发生了急剧的改变。也许是我有了自己的目标,只顾着学习,放假时也很少到他家去,一个人在家里看书,做作业,渐渐地疏远了他,也许是我们都长大了、成熟了。我们再也不会两个人在一起,因为那是孩子子才做的事情,那是浪费时间,我们再也不会将自己的小秘密告诉对方了,我们开始学会了将心灵半敞着来面对对方,我们会觉得将自己的秘密封存在自己心里比较好一些。随着时间的推移,我和他在一起的时间越来越少了,去年寒假,我和他仅见过一次面,当我们在一起聊天时,我们也和闰土一样恭敬起来了,当他说起一些学校的事情的时候,我只是随着笑几声,那种笑仿佛是完成命令式的笑,不到一个小时,我们要说的都说完了,仿佛再也没有啥可聊的了。从那次见面后,我到现在也没有再见过他一面了。童年时的那种欢声笑语的场面已荡然无存。我很想和他恢复到小学时那种亲密的关系,但仿佛就像一切都已经注定好了的一样,我和他走在已设定好的路上,他向东,我向西,我们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了。如果命运可以由自己选择的话,我愿和他永远停留在小学那段时光里,我真的不想看到七八年的友谊就这样结束了。

  我不敢想象,十年、二十年后,我们的关系会变得怎么……

  的确,时间可以撕碎两个人的友谊,这是我读《故乡》后的感悟。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2

  今天,我们学习了一篇课文叫《花的勇气》。

  主要讲了作者在维也纳寻花时,起初不见花时的失望,见到花儿藏于地下时也感到吃惊,离开时也感到遗憾,然后被花儿的气魄所震撼。

  读了这篇课文,我觉得:花儿在阳光中开发很容易,很艳丽,但花儿在寒风冷雨中绽放是多么困难,那么花儿偏偏能在寒冷的风雨中开放呢?因为它有着一种坚持到底的精神叫做勇气。

  人的一生不能时时平安顺利,难免会遇到一些挫折,但是呢有些人遇到挫折毫不退缩,而是坚持到底,那么他就一定会成功。而有些人遇到困难的时候对自己没有信心,总是放弃,那么他一定不会成功。

  再想想我自己,只要有一点困难我就退缩不前,在我学习吉他的时候,因为我没有弹好,老师就说了几句,我便不由自主的流起了眼泪;还有一次当我在攀登雄伟的泰山时,当爬到南天门的时候,我感觉很累,便想放弃往上攀登的机会……

  我决定了,以后一定要学习花儿的勇气,不要遇到任何困难和挫折就放弃前进,要努力面对生活和学习中的一切,傲然屹立,勇往直前!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3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啥,“黑”也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也虚伪,既痛恨贵族,也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也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 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爸爸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呢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六百字读书笔记 篇14

  其实,重拾起这本书也纯属巧合。上个星期正好工作不是很忙,所以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一边在家上班,也可以一边休假,陪陪家人。每次回家都会去书房随便瞅瞅,三个火枪手无意间也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其实在家也无心工作,所以就随手看看,顺带打法一下无聊的时间。

  这其实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可能是在高中吧,早已完全忘记里面的情节了,时隔这么多年,没想到一下子就也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到现在一口气就看完了。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也是出自他之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穷家庭的小青年达达尼昂一个人去法国巴黎闯荡江湖的故事,他在巴黎认识了国王火枪队的三个火枪手,并与他们成为知己,最后经历许多历险和故事,达达尼昂最后成为了火枪队的副队长,其它三位朋友也各自过都不错,可谓是圆满大结局。

  达达尼昂是一个机智、勇敢、机敏的大男孩,他的运气可以说不算好,刚到巴黎就弄丢了老爹把他推荐给火枪手队长的简介信,而且接连收到了三个火枪手的格斗挑战。但是呢他的运气也算非常好,正是这样他才和三个火枪手成为知己。只有他们四个人在一起,才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三个火枪手的性格也非常鲜明,阿托斯沉稳有谋略,波多斯勇敢英俊,阿拉米斯则是机智、有才华。

  随便说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第一个,当然是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王后向英国的白金汉伯爵送信,请他交还白金项链。他们靠着接力的方式,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的策略。最后终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最后达达尼昂回去找他三位同伴时,他们都没有遇到生命危险。第二个,也是很好玩的,四个人为了商量米拉迪的事情,由于军营太热闹,他们于是和雇佣军打赌,跑到前线去吃早餐,并在那里呆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一方面成功的完成了讨论,另一方面竟然歼灭敌人几十个,并毫无损伤。整个过程太惊险了,所有人都为他们的勇敢所钦佩。第三个,就是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写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人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人,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终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女人就是博那瑟太太了,她是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第一个情妇,也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真心爱过的女人,可惜后来一直在逃亡,结果还是被米拉迪杀害了,临时一刻离达达尼昂他们的救援也只差一点点,死得非常可惜,可爱,单纯,漂亮的女小孩。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最后一节了吧,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可以随便填。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达达尼昂痛哭流涕,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自己了,非常感人的场景。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小说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将大仲马比作法国的金庸,他的书就是国外的武侠小说。其实也挺形象,三个火枪手就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们将兄弟和江湖狭义、骑士精神做出了完美的诠释。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有了重读基督山伯爵的欲望,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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