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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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1

  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过程与办法:通过情景设置,课堂调查,课下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1、我国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六项权利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及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办法:情景导入  法,调查法,知识竞赛法等

  教学过程 :

  导入  :歌曲导入  《雾里看花》

  (师)这首歌曲的创作背景是啥,每年的3月15日是啥日子?

  学生回答:

  (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今天我们进行一次集体消费活动,大家愿意吗?

  (师)那就让我们去松山旅行区游玩,愿意去的同学举手。

  (师)我们这次消费活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准备工作:购买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买啥,我们各负其责,每人买一种,想好后向我汇报”。对要买的东西心中有数后,请决定一下去哪儿买?为啥?

  学生活动;分组、决定购物地点、购物内容及注意事项。

  学生分组汇报交流

  (师)如果一位同学却碰上了不满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没有相中想要的东西,临走出门时,被老板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宝。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师)大家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我们购物的消费过程,共同寻找一些消费权利,请看屏幕(多媒体显示)

  (师生共同归纳)消费者购物前的思想准备---买东西时的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知悉权(板书)在购物中决定去哪买,买哪种,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板书)那么这种对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选择的权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啥权利呢?

  (生答)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板书)

  (师)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计量也正确,也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的原则呢?

  (生答)公平原则。

  (师)那也就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板书)

  超市老板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也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即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板书)。那么,被诬蔑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誉损害,说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啥权益呢?

  (生答)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板书)

  (师)我们通过第一步购物环节明白了我们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消费权利。下面进行我们的第二步计划,集体到长途汽车站乘车准备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车这项服务也是一个消费过程。在上车前我们请大家注意:请说出在这一五一节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各抒已见,畅所欲言。

  学生讨论、汇报发言

  (师)同学们知道消费者的这些权利是由哪些法律规定的吗?

  (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板书)

  (师)这是一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随着消费领域的扩大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消费权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对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的意识越来越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那么,同学们对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们来作一个知识竞赛,全班分成6-8组,采用抢答的形式进行。

  1、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啥时间通过和啥时间施行的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啥特点?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具有哪些特点?

  4、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门承担责任呢?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有几项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几项义务?

  6、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怎样对待不法者?

  随着学生的回答师生进行归纳总结(多媒体显示)

  课堂小结

  今天同学们认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铭记它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当然我们现在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我们可能成为厂长、工人以生产者出现,还有可能扮演生活中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的身份存在,这也要求我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日子,他是我们消费者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我们的第三步消费是到目的地是松山,开始郊游,请别忘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大家旅途愉悦。

  课时安排:一课时

  板书设计 :

  第三框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2

  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过程与办法:通过情景设置,课堂调查,课下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1、我国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六项权利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及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办法:情景导入  法,调查法,知识竞赛法等

  教学过程 :

  导入  :歌曲导入  《雾里看花》

  (师)这首歌曲的创作背景是啥,每年的3月15日是啥日子?

  学生回答:

  (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今天我们进行一次集体消费活动,大家愿意吗?

  (师)那就让我们去松山旅行区游玩,愿意去的同学举手。

  (师)我们这次消费活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准备工作:购买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买啥,我们各负其责,每人买一种,想好后向我汇报”。对要买的东西心中有数后,请决定一下去哪儿买?为啥?

  学生活动;分组、决定购物地点、购物内容及注意事项。

  学生分组汇报交流

  (师)如果一位同学却碰上了不满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没有相中想要的东西,临走出门时,被老板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宝。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师)大家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我们购物的消费过程,共同寻找一些消费权利,请看屏幕(多媒体显示)

  (师生共同归纳)消费者购物前的思想准备---买东西时的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知悉权(板书)在购物中决定去哪买,买哪种,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板书)那么这种对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选择的权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啥权利呢?

  (生答)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板书)

  (师)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计量也正确,也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的原则呢?

  (生答)公平原则。

  (师)那也就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板书)

  超市老板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也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即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板书)。那么,被诬蔑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誉损害,说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啥权益呢?

  (生答)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板书)

  (师)我们通过第一步购物环节明白了我们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消费权利。下面进行我们的第二步计划,集体到长途汽车站乘车准备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车这项服务也是一个消费过程。在上车前我们请大家注意:请说出在这一五一节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各抒已见,畅所欲言。

  学生讨论、汇报发言

  (师)同学们知道消费者的这些权利是由哪些法律规定的吗?

  (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板书)

  (师)这是一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随着消费领域的扩大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消费权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对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的意识越来越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那么,同学们对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们来作一个知识竞赛,全班分成6-8组,采用抢答的形式进行。

  1、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啥时间通过和啥时间施行的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啥特点?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具有哪些特点?

  4、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门承担责任呢?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有几项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几项义务?

  6、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怎样对待不法者?

  随着学生的回答师生进行归纳总结(多媒体显示)

  课堂小结

  今天同学们认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铭记它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当然我们现在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我们可能成为厂长、工人以生产者出现,还有可能扮演生活中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的身份存在,这也要求我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日子,他是我们消费者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我们的第三步消费是到目的地是松山,开始郊游,请别忘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大家旅途愉悦。

  课时安排:一课时

  板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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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3

  教学目标 :

  知识与技能,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过程与办法:通过情景设置,课堂调查,课下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1、我国法律保障消费者的六项权利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教学难点 :培养学生知法懂法和提高自身素质的意识及增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教学手段:多媒体

  教学办法:情景导入  法,调查法,知识竞赛法等

  教学过程 :

  导入  :歌曲导入  《雾里看花》

  (师)这首歌曲的创作背景是啥,每年的3月15日是啥日子?

  学生回答:

  (师)在社会经济生活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今天我们进行一次集体消费活动,大家愿意吗?

  (师)那就让我们去松山旅行区游玩,愿意去的同学举手。

  (师)我们这次消费活动分三步进行。“第一步准备工作:购买一些方便食品和一些基本用品。首先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买啥,我们各负其责,每人买一种,想好后向我汇报”。对要买的东西心中有数后,请决定一下去哪儿买?为啥?

  学生活动;分组、决定购物地点、购物内容及注意事项。

  学生分组汇报交流

  (师)如果一位同学却碰上了不满意的事,他在一家超市没有相中想要的东西,临走出门时,被老板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罐健力宝。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小品表演:如此商店)

  (师)大家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来回顾我们购物的消费过程,共同寻找一些消费权利,请看屏幕(多媒体显示)

  (师生共同归纳)消费者购物前的思想准备---买东西时的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知悉权(板书)在购物中决定去哪买,买哪种,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买商品和接受服务的自主选择权(板书)那么这种对商品的知悉和自主选择的权利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啥权利呢?

  (生答)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板书)

  (师)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障,计量也正确,也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的原则呢?

  (生答)公平原则。

  (师)那也就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板书)

  超市老板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也理应受到法律保护,即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板书)。那么,被诬蔑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名誉损害,说明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啥权益呢?

  (生答)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板书)

  (师)我们通过第一步购物环节明白了我们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消费权利。下面进行我们的第二步计划,集体到长途汽车站乘车准备前往目的地,接受乘车这项服务也是一个消费过程。在上车前我们请大家注意:请说出在这一五一节应怎么样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各抒已见,畅所欲言。

  学生讨论、汇报发言

  (师)同学们知道消费者的这些权利是由哪些法律规定的吗?

  (生)《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板书)

  (师)这是一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基本法律。随着消费领域的扩大和社会的发展,人们对自身消费权的认识越来越明确,对抵制假冒伪劣商品和劣质服务的意识越来越浓,《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民心中的地位越来越高,它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那么,同学们对这部法的了解有多少呢?我们来作一个知识竞赛,全班分成6-8组,采用抢答的形式进行。

  1、你知道《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啥时间通过和啥时间施行的吗?

  2、《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啥特点?

  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保护消费者权益上具有哪些特点?

  4、在保护消费者利益方面,哪些人和部门承担责任呢?

  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有几项权利,同时也规定了经营者几项义务?

  6、当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将怎样对待不法者?

  随着学生的回答师生进行归纳总结(多媒体显示)

  课堂小结

  今天同学们认真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法律,了解了它的重要地位,深刻铭记它赋予我们的权利。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当然我们现在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我们可能成为厂长、工人以生产者出现,还有可能扮演生活中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的身份存在,这也要求我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日子,他是我们消费者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我们的第三步消费是到目的地是松山,开始郊游,请别忘了维护你的合法权益。祝大家旅途愉悦。

  课时安排:一课时

  板书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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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4

  作者简介:

  王新伟(男,35岁)哈尔滨市第55中学一级政治教师,政治教研组组长、政教处干事。2000年获区青年教师竞赛课一等奖。曾在《思想政治课教学》、《哈尔滨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导学生作品,参与编写《思想政治学习指要(初一)》(省教育学院出版),现立有校级科研课题“优化教学过程 ,使学生在课堂上‘活’起来”。

  设计理念:

  突出《新课程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课堂活动量,达到“脑动、口动、手动、心动”的统一,体现师生情感、态度、经历和体验的整合。

  教学方式的构建:

  教学目标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的权利;理解该法律重要地位。学生能够结合实际生活及个人经历,初步培养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重点及难点: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方式和手段: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重在体现落实,课程以“3·15”晚会做切入点,多媒体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通过设置春天郊游消费过程的情境,购物、接受服务等,导出六项消费权利;通过教师及学生自述消费经历,强化师生情感交流,增强学生维权意识;通过抢答竞赛,穿插漫画、典型案例、学生小品等,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融入文学、音乐,旨在使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协调发展。

  教学流程:

  (师)首先,问同学们一幅古人撰写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下联是……。

  (生)“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齐答)。

  (师)很对,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啥日子?

  (生)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师)不错。今年的3月份,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哪位同学能说一下时事政治?

  (生)时事政治插入(略)

  (师)太好了,同学们关心时事说明咱们学生不仅重视学习,而且视野开阔。

  (师)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3·15晚会,让我们记住了自己的节日。看过3·15晚会的同学请举手。(多媒体播放韩红《天亮了》,讲述2000年晚会的一个感人片断)。

  (师)3·15晚会自1991年举办以来,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会主题——诚心、诚信)。不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则要晚于这个时间。

  (生)阅读书中文字。(略)

  (师)同学们看投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微风习习,春意盎然。“盼望着,盼望着,春季来了,春季的脚步近了,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学们,过些天学校要举行一次春天郊游活动,大家愿意参加吗?

  (生)愿意!(背景音乐《嘀哩嘀哩》,创设情境)。

  (师)我们这次要去故乡的景色胜地太阳岛公园郊游,愿意去的同学举手。(学生举手)

  (师)春游前,同学们肯定要购买一些东西。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购买些啥?打算去哪儿买呢?请把需要购买的东西写在纸片上面(当作购物小票)。大家一边写,老师同时对同学做采访。

  (生)我买面包、买米旗面包,我买肉联红肠、我买娃哈哈纯净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协副食,因为那儿的信誉好,质量有保证。

  (师)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买哪种品牌的商品呢?这里,一部分同学选择了去超市购物。现在同学们就置身一家超市内,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购物,集合时间马上要到了。

  (购物消费场面)购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时把小票交给收银员。

  (师)同学,请你说出购物时要注意些啥呢?

  (生)注意商品价格、质量、分量。注意商标,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师)可是,我们当中的一位同学,没有相中超市的东西,临出门时,被超市保安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生)学生自编自演小品《超市出口处》。(表演场面略)

  (师)让我们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超市保安有没有搜查顾客身体的权利?

  (生)没有。因为第九课讲过公民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保安侵犯了顾客人身自由权。

  (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同学们购物的消费过程,一起寻找一些消费权利。(看投影)

  (师)消费者购物前的计划准备,买东西时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啥权呢?

  (生)知悉权。

  (师)对,购物中去哪买,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物的啥权利?

  (生)自主选择权。

  (师)对商品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啥权利?

  (生)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

  (师)很好,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不缺斤短两、也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规则?

  (生)公平、平等原则。

  (师)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师)超市保安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被侵害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损失,说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啥权益?

  (生)依法求偿权。

  (师)太好了!通过第一步购物活动,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权利。那么,由于这位同学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遭受了侵犯,他应该去哪里、怎么样追回损失呢?

  (生)我们几个同学陪他去,到法院告这家超市侵犯公民权利。

  (师)我们同学属未成年人,应当……

  (生)应当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面,先找超市负责人协商,若不成就去消协投诉。

  (师)对,你们太聪明了。还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机关直至到人民法院。

  (师)对这样严重侵权案件或者大宗、贵重商品的投诉一般好解决,对小的侵权案呢?

  (生)辨一辨,谈一谈。各抒己见。(略)

  (师)老师本人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前年,红曦鲜牛奶销售商实行订货、送货上门,老师家也订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节前,送奶员再也没有送鲜奶过来。后来省市电视台报道了一些消费者对此的反映意见,我也来到平房区消协问明事由,得知红曦奶厂不知何时关闭,厂主携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诉簿上签了名。同学们有没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经历呢?

  (生)想一想,说一说。讲述个人消费经历(略)

  (师)消费者的生性怯懦、过分忍让,反而会助长经营者的不法行径,所以同学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切身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投影“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解决途径”)。

  (师)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极高、作用极大。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练一练:抢答竞赛、学生小品《买西瓜》。

  课堂小结:请同学们再来回顾消费者的几项主要权利,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不过,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遵守经济活动规则,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能滥用消费者的权利。通过下面的一个投影,同学们一定会有新的感触。老师还要对你们讲,现在同学们虽说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为工人、厂长以生产者出现,还可能扮演生活中的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身份出现,这也要求同学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布置作业 :我们下面的活动将是去太阳岛公园郊游,祝大家玩儿得开心,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来后大家写一篇心得,特别是对你们的消费活动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记、一幅作品等形式写到作业 本上。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奉献诚心与诚信,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结束课程)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5

  作者简介:

  王新伟(男,35岁)哈尔滨市第55中学一级政治教师,政治教研组组长、政教处干事。2000年获区青年教师竞赛课一等奖。曾在《思想政治课教学》、《哈尔滨日报》等报刊杂志上发表若干篇文章及指导学生作品,参与编写《思想政治学习指要(初一)》(省教育学院出版),现立有校级科研课题“优化教学过程 ,使学生在课堂上‘活’起来”。

  设计理念:

  突出《新课程标准》“以人为本”的理念,充分发挥教师主导、学生主体作用,提高学生课堂活动量,达到“脑动、口动、手动、心动”的统一,体现师生情感、态度、经历和体验的整合。

  教学方式的构建:

  教学目标 :明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的权利;理解该法律重要地位。学生能够结合实际生活及个人经历,初步培养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

  教学重点及难点:使学生知法、懂法、守法,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教学方式和手段:消费者的合法权利重在体现落实,课程以“3·15”晚会做切入点,多媒体的教学手段激发学生兴趣。通过设置春天郊游消费过程的情境,购物、接受服务等,导出六项消费权利;通过教师及学生自述消费经历,强化师生情感交流,增强学生维权意识;通过抢答竞赛,穿插漫画、典型案例、学生小品等,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融入文学、音乐,旨在使学生科学精神和人文素养协调发展。

  教学流程:

  (师)首先,问同学们一幅古人撰写的对联“风声雨声读书声,声声入耳”,下联是……。

  (生)“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齐答)。

  (师)很对,那么每年的3月15日是啥日子?

  (生)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

  (师)不错。今年的3月份,国家政治生活的重大事情“两会”在北京隆重召开,选举产生了新一届国家领导人……哪位同学能说一下时事政治?

  (生)时事政治插入(略)

  (师)太好了,同学们关心时事说明咱们学生不仅重视学习,而且视野开阔。

  (师)中央电视台一年一度的3·15晚会,让我们记住了自己的节日。看过3·15晚会的同学请举手。(多媒体播放韩红《天亮了》,讲述2000年晚会的一个感人片断)。

  (师)3·15晚会自1991年举办以来,已有13年。(投影,2003年晚会主题——诚心、诚信)。不过,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出台则要晚于这个时间。

  (生)阅读书中文字。(略)

  (师)同学们看投影——《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

  (师)在市场经济中,每个公民都是消费者,每天都要进行消费活动。微风习习,春意盎然。“盼望着,盼望着,春季来了,春季的脚步近了,欣欣然张开了眼,山朗润起来了,水涨起来了,太阳的脸红起来了……”(引自朱子清散文《春》)同学们,过些天学校要举行一次春天郊游活动,大家愿意参加吗?

  (生)愿意!(背景音乐《嘀哩嘀哩》,创设情境)。

  (师)我们这次要去故乡的景色胜地太阳岛公园郊游,愿意去的同学举手。(学生举手)

  (师)春游前,同学们肯定要购买一些东西。请同学们认真想一想自己需要购买些啥?打算去哪儿买呢?请把需要购买的东西写在纸片上面(当作购物小票)。大家一边写,老师同时对同学做采访。

  (生)我买面包、买米旗面包,我买肉联红肠、我买娃哈哈纯净水……。

  (生)我去太平洋超市、友协副食,因为那儿的信誉好,质量有保证。

  (师)大家到了商店,你究竟买哪种品牌的商品呢?这里,一部分同学选择了去超市购物。现在同学们就置身一家超市内,请同学们抓紧时间购物,集合时间马上要到了。

  (购物消费场面)购物者走出超市出口时把小票交给收银员。

  (师)同学,请你说出购物时要注意些啥呢?

  (生)注意商品价格、质量、分量。注意商标,更要看一下商品是否超过保质期……。

  (师)可是,我们当中的一位同学,没有相中超市的东西,临出门时,被超市保安叫住,诬蔑他偷了超市一包巧克力。面对这种情况,假如你是那位同学该怎么办?

  (生)学生自编自演小品《超市出口处》。(表演场面略)

  (师)让我们以掌声向他们精彩的表演表示感谢!超市保安有没有搜查顾客身体的权利?

  (生)没有。因为第九课讲过公民人身权利受法律保护,保安侵犯了顾客人身自由权。

  (师)下面让我们一起来回顾同学们购物的消费过程,一起寻找一些消费权利。(看投影)

  (师)消费者购物前的计划准备,买东西时挑来选去,目的是对商品心中有数。可见,消费者对商品和某项服务有明白和知晓的权利,我们称其为啥权呢?

  (生)知悉权。

  (师)对,购物中去哪买,买不买,体现消费者购物的啥权利?

  (生)自主选择权。

  (师)对商品的知悉权和自主选择权,最主要和最根本的是为了维护消费者的啥权利?

  (生)人身财产安全受保护的权利。

  (师)很好,购物时遇着价格合理、质量有保证、不缺斤短两、也不强制,这说明经营者遵循了哪一项经济活动规则?

  (生)公平、平等原则。

  (师)这也就是说,消费者同样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

  (师)超市保安诬蔑消费者偷窃,侵犯的是消费者的人格尊严。此外,各民族和各地区的风俗习惯不同,所以消费者还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被侵害的消费者去状告超市以挽回所受的损失,说明遭受不法侵害的消费者有啥权益?

  (生)依法求偿权。

  (师)太好了!通过第一步购物活动,我们明白了消费者享有的几项权利。那么,由于这位同学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权遭受了侵犯,他应该去哪里、怎么样追回损失呢?

  (生)我们几个同学陪他去,到法院告这家超市侵犯公民权利。

  (师)我们同学属未成年人,应当……

  (生)应当由家长或法定监护人出面,先找超市负责人协商,若不成就去消协投诉。

  (师)对,你们太聪明了。还包括去工商管理所、到公安机关直至到人民法院。

  (师)对这样严重侵权案件或者大宗、贵重商品的投诉一般好解决,对小的侵权案呢?

  (生)辨一辨,谈一谈。各抒己见。(略)

  (师)老师本人就曾遇到过这样一件事情:前年,红曦鲜牛奶销售商实行订货、送货上门,老师家也订了一份牛奶,可到去年春节前,送奶员再也没有送鲜奶过来。后来省市电视台报道了一些消费者对此的反映意见,我也来到平房区消协问明事由,得知红曦奶厂不知何时关闭,厂主携款逃逸了,我便在投诉簿上签了名。同学们有没有自己的合法权益遭受不法侵害的经历呢?

  (生)想一想,说一说。讲述个人消费经历(略)

  (师)消费者的生性怯懦、过分忍让,反而会助长经营者的不法行径,所以同学们应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依法维护自己切身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有序健康发展。(投影“消费者权益受侵害后的解决途径”)。

  (师)可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极高、作用极大。它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看投影)

  想一想、练一练:抢答竞赛、学生小品《买西瓜》。

  课堂小结:请同学们再来回顾消费者的几项主要权利,因为它关系到我们公民的生存与发展。不过,消费者在依法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时候也应该遵守经济活动规则,自觉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不能滥用消费者的权利。通过下面的一个投影,同学们一定会有新的感触。老师还要对你们讲,现在同学们虽说是消费者,却不能永远以“上帝”自居,以后大家可能成为工人、厂长以生产者出现,还可能扮演生活中的总经理、售货员,以销售者身份出现,这也要求同学们承担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来。

  布置作业 :我们下面的活动将是去太阳岛公园郊游,祝大家玩儿得开心,别忘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回来后大家写一篇心得,特别是对你们的消费活动有何感想,可以用一篇日记、一幅作品等形式写到作业 本上。

  最后,请大家记住“3·15”这个特殊日子,它是全世界消费者共同的节日,让我们共同努力,奉献诚心与诚信,争创天天“3·15”,明明白白消费,平平安安生活。(结束课程)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6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一)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能力目标

  通过情景设置,课堂调查,课下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第十二课第一节、第二节主要讲的是啥问题?

  导入  新课

  公民的合法财产,无论是生前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还有对其死后财产的继承权,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节我们讲公民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也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看图听案例并 思考问题:(材料选自《中国青年报》)

  1997年8月,河南省汝阳县大安乡杜庄村袁守道、张电力等41户村民,贷款从县饲料公司买回5000只浙江绍鸭鸭苗。几个月过去了鸭子终于产蛋了,但产下的蛋却让人目瞪口呆——鸭蛋小得似鹌鹑蛋一般。六七十个才1千克重。养鸭户伤心不已。

  请问袁守道等41户农民作为消费者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我们今天就研究这方面的问题。

  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板书)

  1.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板书)

  (提问)你知道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指的是哪一部法律吗?

  (学生回答)

  (1)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板书)

  (带学生一起看第53页第2段,找到并画出以下内容:)

  ①此法的名称

  ②此法的通过时间

  ③此法的施行时间

  ④此法的主要内容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是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名思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①在众多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法律、法规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综合性、专门性的法律,起着核心和统帅的作用。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

  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依据。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切实可行的多种法律手段,用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2.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板书)

  (注意,重读合法二字,强调不合法的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请一位同学分析教材中关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方面?

  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把开始的图重新给同学们看一下。“鸭蛋小似鹌鹑蛋”,通过我们前边讲述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你能否给这个标题后面加一句话,这句话要反映出农民们会怎么对待这件事。

  (同学回答)

  完整的标题应该是“鸭蛋小似鹌鹑蛋,农民起诉讨说法”

  农民起诉讨说法

  对于这起涉农案件,河南汝阳法院一审判决养鸭户胜诉,县饲料公司赔偿原告张电力等41户养鸭户损失计10.7484万元。依据我们所学的知识,请谈一谈河南省汝阳县饲料公司,侵犯了张电力等农户作为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河南省汝阳县饲料公司出售给养鸭户的“绍鸭”品种,没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孵化生产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在饲养过程中,被告先后将自己生产的无编号编织袋装的鸡饲料供应给养鸭户,这些饮料虽然进行了商标注册,但没有饲料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没有在汝阳县技术监督局备案,没有取得河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的批准文号。所以,张电力等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依法求偿权”,最终得到了县饲料公司的赔偿。

  课堂小结

  这一节课,我们主要学了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通过对这一节课的学习,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订及施行的时间,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为考查同学们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情况,请大家分析下面的案例并进行讨论:

  材料(一)“3·15”特别报道“物美商场如此对付‘疑偷’——对16岁少年打嘴巴、脚踢、抡警棍。”

  1998年3月22日下午6时许,北京财政学校年仅16岁的学生陈亟、郭晨亮和王华三前往通州物美商城8号店购买生活用品。陈、郭二人在二楼选择了洁银牌和小中华牌牙膏各一只,舒肤佳牌香皂一块,随即问在场的服务员:“在哪里交钱?”服务员回答:“在一楼存包处那边。”

  于是,二人手里举着牙膏和香皂转到三楼。王华买了盒磁带,已经交了钱。三人便到了一楼,转了一圈后才发现有一排出口,他们手里一直举着牙膏和香皂挤了出去。

  看到电梯口旁边有一个存包处,就跑了过去,把手里的牙膏和香皂放在柜台上说:“这东西在哪里交钱呀?”服务员听到后问:“你们还没有交钱,是从哪里出来的?”他们回答:“是从那边出口出来的。”“走,我带你们交钱去!”

  这位服务员说着就将陈亟、郭晨亮带往交款处,途中将他俩交给保安员王某。王某也将他俩交给保安负责人陈某。陈某将他俩带到保安办公室说:“这两个小孩子拿东西没交钱,让保安员处理一下。”

  在保安办公室,一位保安冲着他俩嚷开了:“你们是不是偷东西了?你们为啥偷东西?快交罚款。”他俩手中拿的是两只牙膏和一块香皂,总共价格应该是19.7元。罚他俩107元,陈亟争辩到:“我们没有偷东西,为啥要罚款?”另一位保安火冒三丈,抡起手掌给陈亟两个嘴巴,也嚷到:“你们已经走出收银台,还说没偷?”陈亟据理力争,再次分辩。

  当听到陈亟不承认有偷窃行为,保安也朝陈亟打了两个嘴巴,还肯定的说:“你走出了收银台就是盗窃!”保安员为寻找赃物,强迫陈亟将书包打开进行搜查,但未搜出其他物品。保安让他俩交罚款,并要他俩签名按手印。陈亟十分警惕;“是不是签名按了手印就算我偷东西了?”保安员说:“你不用管别的,就签吧!”

  陈亟拒不签字,但被迫掏出50元钱。这时保安叫郭晨亮交罚款,郭晨亮理直气壮地说:“我没偷东西,为啥要交罚款,我就是不交钱!”这个保安挥手要打郭晨亮嘴巴,他躲开了。这时两个保安一个手持警棍,一个手拿橡胶棍向郭晨亮打来,陈亟挺身而出,拽住了其中一个保安员。

  可另一个保安员还是狠狠踢了郭晨亮一脚,也扇了几个嘴巴,并把他压倒在沙发上,用膝盖顶住胸口,用警棍狠狠地打他的腿,致其腿上出现一大块紫青,上下三处有伤,右腿膝关节被打肿。两个保安打了近四五分钟,以至郭一时站不起来。

  他俩想给家中打电话,两个保安员不让打,还说,要打就往公安局打。后也继续威胁说;“你们如不交钱就把材料存入档案,这样对你们一辈子都没有好处。假如交了钱,就不给存档。”郭晨亮在保安员的威逼下,将身上仅有的60元钱交出。

  请同学们讨论一下(1~2分钟)。

  1.以上案件中的消费者在服务市场上,他们的啥权利被侵害了?

  2.案件中的受害者应该利用啥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讨论结果略)

  后记: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保安员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对此,被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篇7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设计(一)

  教学目标 

  认知目标

  通过教学,使学生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障我国消费者享有的权利;理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重要法律地位。

  能力目标

  通过情景设置,课堂调查,课下探究等形式培养学生归纳能力,理解和分析能力,结合个人生活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思想觉悟目标

  通过课堂教学及课下探究,初步培养学生维权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勇于依法维权。

  教学重点

  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

  教学过程 

  复习提问

  第十二课第一节、第二节主要讲的是啥问题?

  导入  新课

  公民的合法财产,无论是生前对其财产的所有权,还有对其死后财产的继承权,都会受到法律的保护。这一节我们讲公民作为消费者,其合法权益也同样会受到法律的保护。

  看图听案例并思考问题:(材料选自《中国青年报》)

  1997年8月,河南省汝阳县大安乡杜庄村袁守道、张电力等41户村民,贷款从县饲料公司买回5000只浙江绍鸭鸭苗。几个月过去了鸭子终于产蛋了,但产下的蛋却让人目瞪口呆——鸭蛋小得似鹌鹑蛋一般。六七十个才1千克重。养鸭户伤心不已。

  请问袁守道等41户农民作为消费者应该怎么保护自己的权益呢?

  请同学们思考一下,我们今天就研究这方面的问题。

  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板书)

  1.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板书)

  (提问)你知道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指的是哪一部法律吗?

  (学生回答)

  (1)消费者权益的保障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板书)

  (带学生一起看第53页第2段,找到并画出以下内容:)

  ①此法的名称

  ②此法的通过时间

  ③此法的施行时间

  ④此法的主要内容

  (2)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是啥?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顾名思义,是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基本法律,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

  ①在众多具有保护消费者权益内容的法律、法规中,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一部综合性、专门性的法律,起着核心和统帅的作用。

  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对消费者进行保护的法律依据。

  ③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保护消费者权利的依据。

  ④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切实可行的多种法律手段,用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惩罚不法经营者,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2.法律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板书)

  (注意,重读合法二字,强调不合法的将不受法律的保护)

  请一位同学分析教材中关于消费者的合法权利有哪些方面?

  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

  对商品和服务的自主选择权。

  公平交易权。

  依法求偿权。

  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

  把开始的图重新给同学们看一下。“鸭蛋小似鹌鹑蛋”,通过我们前边讲述的保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知识,你能否给这个标题后面加一句话,这句话要反映出农民们会怎么对待这件事。

  (同学回答)

  完整的标题应该是“鸭蛋小似鹌鹑蛋,农民起诉讨说法”

  农民起诉讨说法

  对于这起涉农案件,河南汝阳法院一审判决养鸭户胜诉,县饲料公司赔偿原告张电力等41户养鸭户损失计10.7484万元。依据我们所学的知识,请谈一谈河南省汝阳县饲料公司,侵犯了张电力等农户作为消费者的哪些权利?

  (学生回答,教师总结。)

  侵犯了消费者对商品和服务真实情况的知悉权和公平交易权。河南省汝阳县饲料公司出售给养鸭户的“绍鸭”品种,没有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孵化生产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在饲养过程中,被告先后将自己生产的无编号编织袋装的鸡饲料供应给养鸭户,这些饮料虽然进行了商标注册,但没有饲料标签和产品质量合格证,没有在汝阳县技术监督局备案,没有取得河南省饲料工业办公室的批准文号。所以,张电力等消费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的“依法求偿权”,最终得到了县饲料公司的赔偿。

  课堂小结

  这一节课,我们主要学了公民作为消费者依法享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我们通过对这一节课的学习,了解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订及施行的时间,其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及作用。

  为考查同学们对所学知识掌握的情况,请大家分析下面的案例并进行讨论:

  材料(一)“3·15”特别报道“物美商场如此对付‘疑偷’——对16岁少年打嘴巴、脚踢、抡警棍。”

  1998年3月22日下午6时许,北京财政学校年仅16岁的学生陈亟、郭晨亮和王华三前往通州物美商城8号店购买生活用品。陈、郭二人在二楼选择了洁银牌和小中华牌牙膏各一只,舒肤佳牌香皂一块,随即问在场的服务员:“在哪里交钱?”服务员回答:“在一楼存包处那边。”

  于是,二人手里举着牙膏和香皂转到三楼。王华买了盒磁带,已经交了钱。三人便到了一楼,转了一圈后才发现有一排出口,他们手里一直举着牙膏和香皂挤了出去。

  看到电梯口旁边有一个存包处,就跑了过去,把手里的牙膏和香皂放在柜台上说:“这东西在哪里交钱呀?”服务员听到后问:“你们还没有交钱,是从哪里出来的?”他们回答:“是从那边出口出来的。”“走,我带你们交钱去!”

  这位服务员说着就将陈亟、郭晨亮带往交款处,途中将他俩交给保安员王某。王某也将他俩交给保安负责人陈某。陈某将他俩带到保安办公室说:“这两个小孩子拿东西没交钱,让保安员处理一下。”

  在保安办公室,一位保安冲着他俩嚷开了:“你们是不是偷东西了?你们为啥偷东西?快交罚款。”他俩手中拿的是两只牙膏和一块香皂,总共价格应该是19.7元。罚他俩107元,陈亟争辩到:“我们没有偷东西,为啥要罚款?”另一位保安火冒三丈,抡起手掌给陈亟两个嘴巴,也嚷到:“你们已经走出收银台,还说没偷?”陈亟据理力争,再次分辩。

  当听到陈亟不承认有偷窃行为,保安也朝陈亟打了两个嘴巴,还肯定的说:“你走出了收银台就是盗窃!”保安员为寻找赃物,强迫陈亟将书包打开进行搜查,但未搜出其他物品。保安让他俩交罚款,并要他俩签名按手印。陈亟十分警惕;“是不是签名按了手印就算我偷东西了?”保安员说:“你不用管别的,就签吧!”

  陈亟拒不签字,但被迫掏出50元钱。这时保安叫郭晨亮交罚款,郭晨亮理直气壮地说:“我没偷东西,为啥要交罚款,我就是不交钱!”这个保安挥手要打郭晨亮嘴巴,他躲开了。这时两个保安一个手持警棍,一个手拿橡胶棍向郭晨亮打来,陈亟挺身而出,拽住了其中一个保安员。

  可另一个保安员还是狠狠踢了郭晨亮一脚,也扇了几个嘴巴,并把他压倒在沙发上,用膝盖顶住胸口,用警棍狠狠地打他的腿,致其腿上出现一大块紫青,上下三处有伤,右腿膝关节被打肿。两个保安打了近四五分钟,以至郭一时站不起来。

  他俩想给家中打电话,两个保安员不让打,还说,要打就往公安局打。后也继续威胁说;“你们如不交钱就把材料存入档案,这样对你们一辈子都没有好处。假如交了钱,就不给存档。”郭晨亮在保安员的威逼下,将身上仅有的60元钱交出。

  请同学们讨论一下(1~2分钟)。

  1.以上案件中的消费者在服务市场上,他们的啥权利被侵害了?

  2.案件中的受害者应该利用啥办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讨论结果略)

  后记:通州区人民法院一审认定,保安员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人身权利。对此,被告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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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的保护(精选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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