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年,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以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纲要(2015—2024年)》(中发〔2015〕36号)、《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规划暨实施方案(2024—2024年)》(云发〔2024〕32号)、《玉溪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4年)》(玉发〔2024〕39号)、《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4年)》(新发〔2024〕16号)为主线,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完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积极发挥法治引领、规范和服务保障作用,紧扣重点、开拓创新、全面推进,全县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升,法治政府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县经济社会也好也快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现将2024年度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统筹推进“放管服”工作,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出有权责清单的部门39个,其中,县委工作机关2个、政府工作部门25个、乡镇(街道)12个。梳理行政职权6960项,行政职权对应的“责任事项”52995项,“追责情形”47491项。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标准化建设,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组织30余个部门开展“一站式惠民”政务服务平台事项梳理入库工作。深入开展“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努力实现营商环境改革“123456”目标。实行“多证合一”登记制度,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企业营业执照3146户,办理“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14540户。在全县范围内对国务院确定的第一批106项涉企(含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行政审批事项。办理享受“证照分离”企业218户,其中实行告知承诺的62户,优化准入服务的156户。进一步完善“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全县已建成1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2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12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22件,律师担任法律顾问53家,办理各类法律事务254件。公证处办理各类公证326件,全县11个法律服务所,18名基层法律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123家,代理诉讼案件100件,代理非诉讼案件5件、解答法律咨询2648人次,代书267件。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规范性文件制度建设。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强化重点领域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截至目前,共清理审查历年来县政府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2件,继续保留5件,由修订责任单位进行修改完善2件,予以废止25件。规范行政复议工作,强化层级监督,在县政务服务局、漠沙司法所、戛洒司法所设立行政复议受理点,依法受理国家行政赔偿案件1件,办理复议案件3件,成立新平县行政复议委员会,统一行使行政复议权限。
三、完善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
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细则(试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暂行办法》《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规范决策程序,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实行重大事项决策听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制度。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实现12个乡镇(街道)及28个县级行政部门法律顾问全覆盖,法律顾问积极参与招商引资、土地出让、征地补偿、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事项100余件(次)。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新平县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对43个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进行了公告,组织开展“三项制度”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人员网上考试系统和资格管理系统的应用,组织全县377名证件到期换证或新证申请的行政执法人员进行网上统一考试。强化社会治安、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严格执法。依法执行两法衔接,移送刑事案件,构建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工作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落实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制度,认真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切实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行为,有效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效率,随机抽取县直行政执法部门105件涉民营企业行政执法案卷进行集中评查,进一步提高行政管理和行政执法质量。
五、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
强化权力制约,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认真执行向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制度,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议案、建议和提案,切实改进工作。积极接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实施的司法监督。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积极接受社会监督。利用政府信息公开网搭建了“百姓信箱”政民互动平台,畅通公众参政议政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和处理机制,接受社会的监督。完善政府内部监督,强化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完成审计项目17项,提交审计信息70篇,审计要情5篇。预防和减少滥用行政执法权行为,在建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制度的基础上,积极做好细化、量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按照合法性、合理性、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及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各执法部门对行使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逐步进行清理,控制和减少行政处罚的随意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六、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
全面落实《玉溪市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诉讼出庭应诉规定》,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做好行政应诉工作。突出行政调解化解行政争议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行政调解规定(试行)》《玉溪市行政调解工作规则(试行)》。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认真开展矛盾纠纷化解,全县共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176个,其中,乡镇(街道)12个、村(社区)123个、百人以上企业调解会6个、行政接边地区联防联调委员会21个、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13个、信访事项人民调解委员会1个。改革信访工作制度,顺应广大群众新期待,依法及时就地解决人民群众合法合理诉求。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全面依法治国的“关键少数”,全面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通过举办专题研讨班、科级领导干部培训班等主体班次,培训各级领导干部,强化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组织7次101名新提拔领导干部参加任前法律知识考试,组织全县4509名公职人员参加全省在线学法活动。邀请律师、法学教授为县政府党组成员、县政府组成部门和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业务人员作《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有关问题》《土地管理热点问题解析》等专题法治讲座。
八、全面强化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
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4—2024年)》,带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深入开展,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召开2024年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会,高位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按要求向市人民政府和县委、县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始终把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一年一度的综合目标考评体系,并同奖惩挂钩。
九、存在的问题
(一)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新平、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整体联动效应还没有完全凸显。
(二)禁毒防艾、命案防控、缉枪治爆、防范非接触性诈骗(如电信诈骗)等任务还很艰巨。
(三)部分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不强、办法不多,执法不规范、不科学等现象依然存在,执法不作为、多头执法、差别化执法等现象仍有发生。
十、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治素养。通过举办领导干部依法执政、依法行政专题培训,培养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使其认识到啥是法治思维,为啥要运用法治思维,怎么运用法治思维,使“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引导领导干部牢固树立民本意识,积极运用权利本位、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按照有权就有责、滥权应担责、侵权要赔偿的要求,强化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二)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让普法工作由以往普法主管部门一家“独唱”变为各职能部门“合唱”,在全县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切实提高普法工作宣传实效,为法治新平建设营造浓厚的法治气氛。
(三)夯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想基础。进一步强化各乡镇(街道)、部门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认识,自上而下树立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是全局工作的意识。加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持续跟踪问效。
(四)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健全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强化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制度、推行执法公示、推进文明执法、落实执法责任制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制度情况的监督检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强化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大力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等活动,确保全县行政执法工作依法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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