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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XX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工作情况的报告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城区政府委托,现将我城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情况报告如下,请予审议。

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劳动法》,并于次年1月1日开始实施。《劳动法》是全面调整劳动关系的重要法律,它的主要内容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确定劳动标准和规范劳动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建立适应社会主义经济要求的新型劳动制度。它的颁布不仅使劳动者的各项合法权益有了可靠的法律保障,而且对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完善劳动法制建设,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都将产生积极作用,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城区党委、城区人大、城区政府对《劳动法》的贯彻落实一向高度重视,在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下,使我城区学习、宣传、执行《劳动法》方面的工作进展顺利,并取得良好效果。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广泛宣传,认真组织学习《劳动法》

做好《劳动法》贯彻落实,离不开全民普法,我城区将劳动领域的法制宣传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环节,展开了层次分明、形式多样的的劳动领域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主要做法有以下四点:

一是紧扣主题,开展多层次普法宣传活动。围绕“贯彻劳动法律法规,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这一主题,开展一系列宣传学习活动,年初主要以“春风行动”为契机,向广大求职人员发放普法宣传材料,让劳动者在入职前做到知法懂法,以2018年“春风行动”为例,发放的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材料就达到890余份;在常规工作中,由城区劳动部门深入企业用工现场进行普法宣传,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负责人进行思想动员,促使处在用工一线的劳资双方能够知法用法,以去年为例,城区劳动部门在企业用工现场进行劳动法律法规宣讲和各种座谈会就达30余次;再之,坚持每年由人社部门召集城区重点用工单位,督促其派专员参加法制监督员培训与考核,进而在企业内部形成劳动法律法规宣传的专人负责制。

二是抓住重点,做好主体责任人教育培训。为保证《劳动法》顺利的贯彻实施,作好培训工作非常必要。通过统一组织、条块结合、确定重点、层层培训的办法,在城区范围内开展培训活动。一是搞好人社和工会等职能部门干部的培训。城区人社局和总工会等相关部门积极组织干部参加市一级各类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包括新进干部的任职培训和每年不定期开展的业务知识培训。在此基础上,城区各相关单位内部也开展了层层培训。二是搞好企业经营者的培训。城区每年均对用工密集的工程建设类企业进行用工规范性指导,以用工审查为契机督促用工单位自上而下学习《劳动法》,同时对城区工程建设类企业做到法制监督员全覆盖。

三是以案说法,利用优势平台做好警示宣传。充分利用《新XX》和政务信息网等辖区内优势宣传平台,将劳动领域内的典型违法案件进行曝光,通过反面典型对企业自觉遵守《劳动法》形成舆论引导。通过各部门、各单位的通力合作,将劳动领域违法案件变成宣传《劳动法》最鲜活的教案,进而在城区用人单位中掀起了学习宣传《劳动法》的高潮。

四是筑强堡垒,发挥维权中心宣传阵地作用。以城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窗口为阵地,强化宣传工作。对前来办理业务的当事人开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摆放宣传手册、设立咨询台等形式,提醒劳动者学法用法,督促用人单位学法守法,并重点宣传非法用工、拖欠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强制加班等劳动领域违法行为的危害及后果,使劳资双方更直接的了解劳动法律法规,起到了较好的警示宣传效果。

二、服务为先,紧抓就业创业政策落实

城区紧紧围绕“就业是民生之本”的工作理念,狠抓工作任务,坚定不移地认真履行政府就业促进职能,理清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机制,着力推进就业创业各项工作。

充分发挥平台作用,为劳资双方提供信息渠道。一是积极发挥城区人力资源市场服务职能,为有就业愿望的劳动者和企业用工提供求职招聘服务。以去年为例,城区人力资源市场共发布就业信息276条,为175家用人单位提供招聘服务,提供就业岗位9457多个,进入人力资源市场求职就业776人次。免费开展职业咨询、就业指导846人次。二是依托城区、乡镇、村(居)三级公共就业服务平台,继续做好发布企业用工信息、宣传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等就业创业惠民政策,为农村劳动力群体提供免费的求职登记、就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咨询等“一条龙”服务。

服务就业积极靠前,积极开展就业创业专题活动。一是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开展以“就业帮扶、真情相助”为主题的就业援助活动,定期走访就业困难人员,帮助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助其申请就业优惠政策;二是将“春风行动”招聘会与精准扶贫有机结合。做好节后服务企业用工工作、妥善解决被征地农民、建档立卡贫困户劳动力就业问题,仅去年春风行动期间,我城区就召开了14场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170家次,提供岗位约1.9万个,进场人数约1.8万人次,提供免费就业和政策咨询服务1.6万人次,活动现场约有3676人与用人单位达成了就业意向。其中,进场求职的贫困户劳动者约860人,登记求职贫困户人数约776人;三是重点扶持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城区职能部门利用春节假间举办返乡人才座谈交流会、组建人才数据库和联系平台,动员他们留乡就业创业,目前已建成了1个城区级沟通联系平台,5个乡镇级沟通联系平台,43个村级沟通联系平台,指导扶持创业1051户(家)。

落实各项激励机制,激发劳动者就业创业热情。一是为积极贯彻落实免费职业培训政策的新要求,进一步提高我城区农村劳动者,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劳动技能和就业能力,采取多种措施,加大职业培训工作力度,确保技能培训到村入户。二是为了引导和激励广大农民工学技能、练本领,以赛促训,全面提升城区务工人员技能水平,每年均举办中式面点师、育婴师、电焊工、养老护理员等工种的技能比赛,竞赛结束后由南宁市职业鉴定中心对成绩合格的选手颁发初级(五级)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并择优选派参加南宁市复赛,充分展现XX区农民工职业技能风采。三是严格审核并快速发放各项政策扶持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新增落实享受大龄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两金”补贴等,将各项扶持就业创业的政策优惠落到实处。

三、防治一体,落实劳动保障维权工作

法律的最终目的不是惩戒而是预防,怎样做好事前防范,将劳动领域违法行为消除于萌芽阶段,切实维护好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城区坚持防治一体,将《劳动法》的贯彻落实推向深入。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合同的签订是关键步骤。我城区将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当作重点工作来抓。结合实际,调整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领导小组机构,由城区党委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城区总工会主席担任副组长,城区总工会常务副主席以及城区各机关单位、职能部门的领导担任主要成员,健全了领导小组队伍,使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得到政府支持,真正做到有班子、有机构、有队伍。截止2017年底,XX区已签订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441家,完成建制目标任务的77%,其中25人以上企业39家,集体合同、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签订率为100%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劳动安全保障是热点更是重点。我城区将劳动安全保障工作和“安全生产月”活动紧密结合。每年定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咨询日活动,通过现场讲解和发放资料提高社会认知,不断推进劳动安全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理念、安全知识进企业、进项目、进工地,推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提高企业、社会和劳动者三方对劳动安全保障的思想站位。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监督检查是必要手段。目前,我城区已构建了劳动领域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的完整体系。仅2017年,就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专项检查、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签订情况专项检查、打击非法用工专项检查等多个专项行动。累计检查用工单位381户,涉及劳动者1.91万人次。通过这些专项检查活动,我们进一步掌握了辖区内用工情况,严肃整治了部分用人单位的违法用工行为;在常规检查的基础上,我们还整合城区执法力量,组织人社、安监、工商、住建等多部门对辖区内劳动密集型的建筑施工企业、加工企业、餐饮住宿行业,实行拉网式检查。在去年联合行动中共检查各类用人单位109家,涉及职工约7700人,补签劳动合同206份。查处拖欠工资的问题企业9家,涉及职工(农民工)137人,责令支付农民工工资共计67.6635万元,督促用人单位为67名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发出改正指令书33份。

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严格执法是核心要求。在城区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人社、公安、住建等相关只能部门依托联席会议制度,保持高效协作,齐心协力应对各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我们以城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为枢纽,在辖区内实现多点受理、统一分派、统一查处,形成高效、便捷、畅通的劳动保障执法模式。仅去年,城区劳动保障维权中心接到群众来电、来访309起,涉及 595人次,接到投诉举报68起。2017年解决各类建设领域及其他用人单位规模以上劳资纠纷35起,涉及761人,涉及金额619.9万元。各相关部门始终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出发点,本着“调解在先、和谐执法”的工作原则,在劳动保障维权执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通过严格执法和靠前维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城区社会稳定。

虽然我城区在全力推进《劳动法》的实施中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由于受社会经济环境和企业改革进程的影响,加之企业和劳动者传统观念的更新还需要一个过程,使得《劳动法》在实施当中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服务就业和促进创业方面。农村是就业创业促进工作的最后一公里,我们每年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进行动员和宣传,但在事件中依然碰到两个难点:一是部分农村贫困劳动力传 统意识和小农意识强烈,思想相当保守,满足于现状,认为外出就业或者自主创业有风险。而部分有意愿外出务工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因技能仍然偏低、欠缺工作经验。二是人社部门通过各种平台,多种途径提供就业岗位推荐给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就业,但是呢目前掌握贫困户劳动力外出务工的情况依然困难,因为多数贫困者都是选择农闲时外出务工,外出务工的性质多为临时工、钟点工等不稳定的工作,很难动态掌握贫困户外出务工的准确情况。

2.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方面。虽然在督促劳资双方合同签订上下了很大力气,也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目前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方面,就企业来说,签订劳动合同后必须为农民工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这样会增加单位的管理成本。为了降低用工成本,一些企业不积极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另一方面,多数农民工自身文化素质偏低,维权意识不强,认为没有必要签订劳动合同,或担心签订合后自己被“栓牢”而失去自由,或认为签订劳动合同会影响自己另谋高就。以上两点在现阶段表现的尤其明显,我城区外来务工人员主要集中在龙岗新区的项目建设工地,这部分外来务工人员有三个显著特征:流动性大、群体性强、文化水平不高。随着工人一同涌入的还有众多外来劳务分包公司,机构设置不完善、人员招录随意性大、现场管理不到位等情况较为普遍。以上种种原因造成我城区工程建设领域的劳动合同签订情况不容乐观。

3.在劳动关系调整问题方面。随着《劳动法》的广泛宣传和新时代民工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再加上我城区开发建设步伐加快,使劳资纠纷案件明显增多。同时,以2017年为例,我城区劳动保障中心接到的投诉举报案件中有40%属于劳动争议类案件,依法需要通过仲裁途径来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大量增多,而市一级劳动仲裁在城区撤销了办事机构。同时,由于克扣和拖欠民工工资、强迫加班加点等大量违反劳动法行为的出现,使得强化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迫在眉睫。

4.在劳动安全卫生保障方面。《劳动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而当前,一些企业尤其是工程建设类企业对安全生产重视不够,责任制不落实,劳动安全卫生规章制度也不健全,而劳务分包单位现场管理不规范,人员安全培训不积极,致使安全生产管理出现松懈现象,项目建设工地的劳动安全隐患尚未完全消除。

贯彻落实《劳动法》必须与我城区实际情况相结合,积极创造条件,努力克服和解决实践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使《劳动法》逐步落实到位。根据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点和难点,下一步我们要着重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长期不懈地开展《劳动法》学习宣传活动。

为确保《劳动法》的贯彻实施,我们已经作了大量的学习宣传工作,并取得了阶段成果。但这绝不意味着《劳动法》学习宣传工作的终止,我们要在已有的基础上,将《劳动法》的学习宣传和培训作为经常性的工作抓紧、抓好,并做到学习宣传与实际相结合,注重实效,有针对性,便于解决存在问题。一是结合“七五”普法提高继续强化对广大劳动者的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高全民劳动法律意识,使广大群众能够全面、准确地理解《劳动法》,学会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二是,强化对企业经营者的宣传教育工作,继续组织开展培训、座谈等活动,使其认识到贯彻《劳动法》所负的直接责任,增强他们正确执行《劳动法》的自觉性,依法组织生产经营活动,自觉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三、精准施策,做好闲置劳动力的思想动员,落实就业创业政策。

要强化政策宣传和落实,一方面加大各项就业创业惠民政策及相关对农村就业困难人员、高校毕业生等新的就业创业扶持政策的宣传力度,提高知晓率,扩大政策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要积极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落实灵活就业人员“两金”补贴,对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等人员开展职业培训,进村入户宣传小额担保贷款和农民工创业担保贷款政策,积极动员、指导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同时,要鼓励企业和社会对失业职工及富余职工进行开发性安置,鼓励用工单位招用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鼓励失业职工和富余职工组织起来就业和自主创业。

四、深入调查研究,联系城区实际,坚决将劳动合同制贯彻落实到位。

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针对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的用工实际,坚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的工作原则,不搞“一刀切”,避免走过场,扎扎实实地推行劳动合同制。实施中要做深入细致地宣传与解释工作,消除思想顾虑,明确推行劳动合同制、依法建立劳动关系,把对推行劳动合同制提到保持稳定和谐劳动关系的高度上来认识。在工程建设类企业推行劳动合同制落实,要统筹整合人社、住建等部门法定职能,在工程发包和劳务分包环节严格把关,将不具备用人资质和存在违法分包情况的用人单位或个人及时清理出城区项目建设领域。通过努力工作,确保《劳动法》确立的劳动合同制在我城区全面实行。

五、强化部门联动,夯实执法力量,为《劳动法》贯彻落实提供保障。

进一步推进完善我城区劳动保障维权指挥中心建设,提升其管理服务水平,保持投诉举报渠道畅通运行。要积极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作用,整合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执法力量,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劳资纠纷领域重大案件和群体性事件的响应速度,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突发事件的能力。在紧密配合的基础上也要各司其职,譬如:安监部门要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住建部门要强化工程建设类违法分包的查处力度,人社部门要强化与公安、检察和审判机关的执法联动。各部门要齐心协力,通过日常巡查、案件调查、专项检查、督办案件调查等方式,坚决查处违反《劳动法》的用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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